
标题: 两句话说孔儒和基督教 [打印本页]
作者: after.sun 时间: 2009-5-27 20:38 标题: 两句话说孔儒和基督教
孔 儒:“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强调人生而有高低等级之分,此理论实际上至今仍被直接用来治国,凌驾于法律之上。
基督教:平等、自由、博爱,强调人生而平等,此理论由过去的直接用来治国,已变作催生现代民主政治,弥补法律不可避免的缺憾的精神和道德力量。

[ 本帖最后由 after.sun 于 2009-5-28 02:53 PM 编辑 ]
作者: LIKUANG 时间: 2009-5-27 22:34 标题: 回复 1# after.sun 的帖子
哎,大哥,你去請教下隔壁宗教版版主,問問他西方宗教中世紀,其實也不止,在封建時期都有,問問黑暗黑到什麽程度咯。
凡事別太急燥下定論嘛!
作者: linux07 时间: 2009-5-27 23:08 标题: 回复 2# LIKUANG 的帖子
西方中世纪很黑暗,但人家有宗教改革
儒教?不仅从来没有改革,发展的后来反而愈来愈僵死,不可救药
明的程朱理学在精神上彻底谋杀国人的思维能力,也使当时的资本主义萌芽处于停滞阶段。明清的儒教发展到最高阶段,结果如何?中西方的差距正在此时无限被拉大了
作者: wsgyx 时间: 2009-5-28 00:08
也看了LZ的另一个帖子:孔儒,中国人剧烈的脑病毒。
感觉太极端了!
LZ应该是信基督教,至少是偏向信基督教的。
不同宗教的有不同的教义,但宗教之间是平等的——我们普通大众有信仰任何一个教派的自由。
布道者会劝说人们去信教,但应该不会像美国选举一样,为了宣传自己,而去攻击竞争对手吧???
可能LZ以为自己得到了一个真理,或者至少是一个很牛叉的理论!但是真正有思想的人会认为这很肤浅,甚至是偏执。怀疑LZ是否真正研究过基督教义和儒家理论。
儒家理论得到了统治者的推崇,的确是因为儒家理论有利于统治者的利益!但也不完全是糟粕啊!其中可以吸取的精华为什么LZ熟视无睹呢?这是断章取义,以偏概全,实在不可取啊!
LZ引用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例子来佐证,想必您是看了《南京!南京!》。您不感觉这个例子极度缺乏说服力吗?——还是断章取义,以偏概全,抓住一点就上纲上限。没必要多说吧!
不客气一点说,如果像这样信了一个教,而去攻击另外一个教派,应该不是一个基督徒的作为——我不是基督徒,关于这个,可以请教一下基地副总Saltfish!
如果你要批判我这是 中了中庸思想的病毒 也可以。大家一起交流嘛!
作者: 高级奴隶 时间: 2009-5-28 01:04
君臣父子,长幼有序,等级有别,强调血缘关系,人生而不平等
哈哈,楼主想说的应该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所谓的三纲五常吧,一种特殊的人伦道德关系,这种关系制约了个人意识的发展,重视现世精神,主张中庸与守旧,尊老抑友,崇古贬今。其实孔老二还是有很多值得吸取的地方,不过最近我也有很多困惑,因为本人对儒教并不十分精通,有人说其实现在的儒教是意识形态化了,和本来的初衷相悖了?
各位有什么见解?
作者: linux07 时间: 2009-5-28 01:27
引用:
原帖由 hanren 于 2009-5-27 09:06 PM 发表
我知道当年基督徒洗劫了基督徒的拜占庭(我很喜欢君士坦丁堡)!基督徒扑杀了几百万的女巫!基督徒烧死了几百万的异端!基督徒在东欧和立陶宛异端打了400年,基督徒屠杀了很多穆斯林(虽然我很讨厌撒拉逊人,但这是事实)屠城 ...
不是基督教杀基督教,是天主教洗劫了东正教的君士坦丁堡。拉丁天主教和斯拉夫东正教本来就是因为教义不同分列出来的,互相把对方称为异端,是世仇。这和穆斯林的逊尼派和诗叶派互相残杀是一个道理。 正是因为有十字军,天主教的腐败后来才有宗教改革运动才有后来的新教徒清教徒米国。。。
中世纪基督教捕杀女巫异端也很正常。女巫整天装神弄鬼又和当时的主旋律不合,啥都不作还经常拐带儿童,当然会引起社会极大的反感,被惨杀就不奇怪了。总之还是当时人们素质不高不开化,社会自然不包容,就像今天国人对轮子功的心态一样,看到他们不合常理就心生厌烦恨不得杀干净。但是人家西方今天不会去杀女巫了(当然是在女巫不触犯刑法的前提下) 这就是人家的进步
[ 本帖最后由 linux07 于 2009-5-27 09:42 PM 编辑 ]
作者: after.sun 时间: 2009-5-28 03:32
引用:
原帖由 LIKUANG 于 2009-5-27 06:34 PM 发表
哎,大哥,你去請教下隔壁宗教版版主,問問他西方宗教中世紀,其實也不止,在封建時期都有,問問黑暗黑到什麽程度咯。 凡事別太急燥下定論嘛!
基督教中认为人生而有罪,即原罪,所以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到教堂忏悔。这说明基督教是有反思反省能力的。再者,如果以宗教治国,其实就是以德治国,即人治。那是中世纪时代的事了。现在的基督教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已成了法治的盲点的一个补充,起了保护法治的道德力量。
儒教呢?认为“人之初、性本善”,所以如果承认犯了错误就是学坏了,这样谁肯认错?这也许是中国人爱面子的最深层次的原因。这样一来,受儒教洗礼的人,怎么会有反思反省的能力?中国至今天仍如此落后,就是因为自大自卑,没有反思能力,老说四大发明,上下五千年。而且,儒教的核心观是强调等级,君主臣,父主子,夫主妻,这个不平等谁说不是与生俱来的?权不平等,就会导致竞争不平等,最终财富不平等。
举个例,清朝就是“以孝治天下”,请各位驴友注意,是不是有个“孝庄太后”?这孝,咋一看没啥,细一想,孝是儒教的核心价值之一,也就是说,其实是“以(宗)教治天下”, “以等级论治天下”?、“人治天下”. 现在连中共都说要建立“法治国家”,可见“人治国家”是多么的落后。
也请大家细细看易中天先生的《品人录》中的曹操篇,海瑞篇,易先生点到即止,含而不发,可见用心良苦。
最后,我想说,我不会孝顺(有等级的服从)我的父母,但我非常爱(互相平等的感情)他们!
[ 本帖最后由 after.sun 于 2009-5-28 12:09 AM 编辑 ]
作者: leapriri 时间: 2009-5-28 05:4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ciliren 时间: 2009-5-28 09:05
貌似西方人普遍都认为自己信基督
那他们在搞殖民、掠夺、杀人时怎么不信上帝了
作者: LIKUANG 时间: 2009-5-28 09:57 标题: 回复 9# after.sun 的帖子
我都說了,儒教進入21世界以來,已經和現代國家的政治文化,民主理念重新組合了。已經去其糟粕了。
現在儒教最勝的韓國,日本,你可以看看他們把儒教用在什麽地方的。
而不要單純只追究書本,書本畢竟是千年前的東西了哦。
作者: bbmoz 时间: 2009-5-28 11:50
神是爱人的,只是人不爱人而已
作者: storms 时间: 2009-5-28 11:56
如果说谁谁对儒家思想非常有心得体会,虽然名不见经传,但却属于大家,于是乎,把孔孟思想以及朱子的论述一一摆出来,然后引经据典地、深入浅出地让我等信服,我等佩服莫名!如果说谁谁根本没有研究过儒家思想,一知半解,道听途说,然后断章取义地胡诌八扯,我等非常地不佩服!
有一位很了不起的人说过:在辩论当中,有一个十分严格的要求,就是如果想驳倒对方,就必须非常清楚地知道对方的观点,这样才有资格去评价对方。如果别人说的是什么都不知道,却不明就里地妄加评论,那就是荒谬至极的做法。
作者: Frank007 时间: 2009-5-28 17:00
基督副总saltfish已经很久没露面了
作者: LIKUANG 时间: 2009-5-28 17:31 标题: 回复 14# storms 的帖子
辯論可不是單純駁倒對方就能贏的一場勝利的。語言,動作,口氣,思維,考察的可多了。
也有一位了不起的人說過,生活不是你死我活,生活是喝茶嘮嗑吃瓜子!
我想說什麽就什麽,說得不對你無視,你不能叫我閉嘴啊!對吧!?
還有一點就是,如果一個人對某件事達不到你說的那種標準就沒法發表意見,是不是太苛刻了呢?符合現實規律嗎?誰不是一知半解啊。那你有什麽資格說誰誰是儒學大家,誰誰是斷章取義!???
大家都是有興趣,想聊聊就聊,看不慣就算了,犯得著扯到“資格論”上去嗎!?
你就沒資格談政治,談民主,談社會,談天文地理,你哪個不是一知半解啊!
作者: 蜗牛漫步 时间: 2009-5-28 19:31
LZ我不反对你信仰基督教,也不反对你骂孔子儒学,更懒得问你读过几句儒学书籍,几句《圣经》教义。我就是想说:同样的内容发到一个里面就行了,你来回没完没了地就这么几个完全相同的主题还要我们看别的帖子么??我可以举报这是恶意灌水么???
作者: after.sun 时间: 2009-5-28 19:48
绝对支持你的自由!
作者: after.sun 时间: 2009-5-28 20:39 标题: 回16楼的
所言极是,若谁都等到“有资格”时才可以论,那就谁也不用论了。
我们只是谈心得,从没说过这就是标准,人人必须服从。
[ 本帖最后由 after.sun 于 2009-5-28 04:42 PM 编辑 ]
作者: after.sun 时间: 2009-5-28 22:17
引用:
原帖由 LIKUANG 于 2009-5-28 05:57 AM 发表 
我都說了,儒教進入21世界以來,已經和現代國家的政治文化,民主理念重新組合了。已經去其糟粕了。
現在儒教最勝的韓國,日本,你可以看看他們把儒教用在什麽地方的。
而不要單純只追究書本,書本畢竟是千年前的東 ...
卢武铉之死,与儒教影响下的人情世故不无关系,韩国虽有民主政治,但民主法治仍有缺憾。日本也是,虽有自由平等博爱之民主政治,却依然有服从成性的等级观念。
[ 本帖最后由 after.sun 于 2009-5-28 06:18 PM 编辑 ]
作者: linux07 时间: 2009-5-29 03:33
楼主还真是契而不舍 其实有些事争不明白的 还是顺其自然的好
作者: after.sun 时间: 2009-5-29 09:50
治国人之病,须从孔儒起
作者: storms 时间: 2009-5-29 19:32 标题: 回复 16# LIKUANG 的帖子
所以说,尽管我不再继续我原来的那个帖子,就在这里再劝你一句:话不是那么容易说的……
不能总是自以为这样那样没有太大的问题,有些时候的确一个两个问题无关紧要,可还有句老话叫作: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问题的关键是随意说话说习惯了,就挺容易在不正确的场合,以不正确的方式说不正确的话——当惯性到了这个程度的时候,就比较麻烦了。还是那句话,信,你就信;不信,那就当我是放屁!
从你的发言的方式来看,说一句让你非常不高兴的话,你的经历和经验实在差很多——不过,不是摆什么资格教训你——绝对没有这个意思。我既没有什么资格来说你什么,也没有对楼主扯到什么资格论上面去,其实只是想劝一劝:中国有句老话,叫做——嘴上千言,不如一默。
对楼主,我的意思也很简单:有些东西恐怕不是可以戏说的,况且,即便是有些大家,也不敢去戏说。如果对儒家思想和基督教都可以戏说,那么还有什么不可以?想想看,随意地说这个说那个,对在历史上被称作圣人的那些伟大人物是不是很尊重?你恐怕似乎‘异常民主’,可是你看好莱坞电影,尤其是涉及法律的时候,出庭作证的人是不是都手摁《圣经》发誓?我在国外学习工作时间也不短了,以我的孤陋寡闻,好像还没有听一个比较正派的人拿《圣经》和上帝开玩笑。我们自己,却拿自己的先贤正理开涮。这个是不是说明了一些什么问题!
我比你大不了多少,我能明白的道理如果你不明白,我搞不懂啊!
作者: 高官厚禄 时间: 2009-5-29 20:42
平等、自由、博爱,强调人生而平等....支持楼主
作者: xuan118 时间: 2009-5-29 21:31
东西方文化不同,传统也不一样。
作者: after.sun 时间: 2009-5-29 21:36 标题: 回楼上的
但自由、平等和博爱,东西方都要讲的。
我认为西方的宪法精神是建立在逻辑理论上的,所以凡是承认逻辑理论正确的国家都适用西方的宪法精神。
作者: LIKUANG 时间: 2009-5-29 22:37 标题: 回复 23# storms 的帖子
【我只问你什么时候才可以张嘴说!!!,是不是只有专家学者才能说,你直接回答,谁有资格说,谁什么时候说!】
说说孔子就叫侮辱就叫不尊重?还开涮,你以为是现在才开始的?文革也有啊,89年也有啊。还外国人拿着圣经,他犯罪的时候怎么就没想到圣经!? 古人不是拿来评说的,难道是拿来供着的!!!你家供了哪几位嘛!你是不是觉得“祖宗之法不可变”!
嘴上前言,不如一默!呵呵,你觉得中国人是不是沉默的还不够!?? 你和我大不了几岁,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思想。我学的就是POLITICS and LAW.。
嘿,你40几岁,也别装老啊,老装自己有经历和经验。就因为你早生几年就拽?不至于吧。你到底什么经历使得你老是谆谆的告诫小朋友!提醒小朋友呢?
以德唬人,是我的原则!所以即便你要放屁,放也放的有水准,要不然别人只会觉得臭!也别说“信,你就信;不信,那就当我是放屁!”,岂是英雄所为。不豪迈啊
还有我们相差十多年呢
[ 本帖最后由 LIKUANG 于 2009-5-29 10:59 PM 编辑 ]
作者: leo603220 时间: 2009-5-29 22:40
这个世界上最搞笑的一句话就是:神是爱人的
人类真是太抬举自己了,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多的东西值得神去爱,他为什么要翩爱人类。哈哈
我不了解基督教,但是世界应该也是神创造出来的吧。但人类已经将世界祸害成什么样子了,你却还要神继续爱你,神不惩罚你就是好事了。神要是爱你,那他怎么对得起他创造的其他万物。
归根到底,神只不过是人创造出来用来安慰自己的东西,当然也有可能被统治阶级利用。
当然不排除人类是由其他物种创造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外星人就是你们想想中的神。
作者: LIKUANG 时间: 2009-5-29 22:46 标题: 回复 28# leo603220 的帖子
说得有道理,如果神不处罚人类,只能说明神已经死了或者根本没有或者有过但被暴力革命了
作者: 天边的老狼 时间: 2009-5-30 00:03
有毛病吧,拿2500年前的思想和300年前的思想比较先进性,怎么听怎么象共匪的风格呀
作者: Frank007 时间: 2009-5-30 11:52 标题: 回复 31# Bingo! 的帖子
楼上引用的是天主教的述说哦,有“天主字眼”
| 欢迎光临 ::电驴基地:: (https://www.cmule.com/) |
Powered by Discuz! 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