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人权高于主权”是怎么回事? [打印本页]
作者: after.sun 时间: 2009-5-27 00:01 标题: “人权高于主权”是怎么回事?
我认为国家的本质就是一个组织,存在的目的是为了让组织内的所有人尽可能享有平等的人权,用以得到公平的竞争权,进而保障社会的繁荣稳定。但如果这个组织仅是让一小部分人享有特权,那就这个组织就应该本着人权平等的目的进行解体或重新组合。
这就是"人权高于主权"的理论基础。
有没有实例证明我的论点?有的,请看:
美国和欧盟,《美国宪法》(详情请看www.wikipedia.org维基自由百科全书)的第七章规定,假定有的新的宪法须各州表决,如果通过的州不足法定的比例,那么可以允许通过新宪法的州组合成新的联邦国家,不通过新宪法的州继续留在旧宪法内自成联邦国家,于是就成了两个互相独立的联邦国家。如果有一天这两个国家的国民觉得还是合并的好,那么就像今天的欧盟一样(欧盟越来越像一个国家了),各国通过公投再次组成联邦式国家。

[ 本帖最后由 after.sun 于 2009-5-26 10:39 PM 编辑 ]
作者: 老西 时间: 2009-5-27 02:56
楼主,很赞赏你的看法!
提几点个人的小想法
:
1、“这就是‘人权高于主权’的理论基础”。
楼主正在求证,讲“理论”是不是有点早?
2、楼主好像把主权的概念单纯化了,这好像是个复合概念,人权应该也是。
3、特权每个国家好像都有。
4、不知记得对不对:人权与主权好像是两个范畴,无参照的进行单一定义(“详情请看www.wikipedia.org维基自由百科全书”)比较,很晕的!
走过路过,随便说说!
作者: HHBHXR 时间: 2009-5-27 12:37
支持!
国家是由人组成的, 而政府是主持国家运转 服务于人民的 。
当这个国家的人 连基本的权利都 不能得到保障, 这样的政府就应当被撤换掉!
而当 流氓政府 仗着军队 不让位! 也不人大家争取权利!还说 反对它就是不爱国!
那还有几个人 在心底正真的爱国?还有谁去爱国??
国家国家 是像家一样有归属感的地方!
人们真正是主人,就可以为国奉献一切!
就连倭寇的国家也让人民有这种归属感!
但 从60年前 中华却没有了!
作者: after.sun 时间: 2009-5-27 19:20 标题: 回楼上的
你偷换并和谐了楼主我的概念。
我指的是“国家”,而你指的是“政府”。
国家和政府不是同一概念的。
中共很喜欢玩概念偷换:
中共=中国政府=中国=中国人=华人,错了!!
作者: 64memo 时间: 2009-5-27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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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nana79 时间: 2009-5-29 17:29
按照楼主的观点,美国不应该爆发南北战争,因为南方有权利脱离联邦独立。北方动武没有法律基础。
作者: after.sun 时间: 2009-5-29 21:34 标题: 回楼上的
南北战争具体是什么回事,我不是很清楚。
但美国宪法第七章确是这么写的。
作者: 卷书 时间: 2009-5-31 00:26 标题: 回复 6# banana79 的帖子
北方发动战争在法律上还真不是很能站得住脚,决定宣战时林肯也是很心虚的。而后期他高明的弄了一个解放奴隶宣言,将战争的性质转变为解放奴隶的正义战争。也因此受到了后人的敬重。
就发动战争而言,在美国宪法上他是没有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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