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向巴东县警察局提交紧急请求,请求封存邓玉娇案发当天乳罩和内裤等有关证物,警方对此请求不置可否。现在律师赶到巴东县检察院紧急反应情况!!!
据关注的网友接到律师电话称:我现在只有呼吁我的母校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老师,哪位老师都可以,或者是贵阳市公安局物证技术鉴定中心的技术鉴定专
家(我没听清名字一会再打电话确认)还有我的朋友,请他们寻求答复,有个技术问题需要帮忙:案发11天或12天以后,遗留在乳罩内裤上的指纹或者其他物证
还能否检测出来能否提取出来!要考虑到案发地点属于比较潮湿的山区这个因素,还有内裤和乳罩比较光滑!



今天的采访见闻,匆忙记录。—蓝莲花于2009年5月21日晚
今天,邓玉娇的两位辩护律师夏霖、夏楠会见了邓玉娇,发现了此案的重大疑点。邓玉娇告诉律师,她曾遭受性侵犯,但是她的胸罩和内裤在进优抚医院时脱下,被她妈妈带回家。上午两位律师发现了这一个疑点,中午吃饭时,邓妈妈忽然坚持要回家,说警察要去取药,两位律师强力阻止未果。在涉嫌性侵犯的案件中,胸罩、内衣的指纹、手纹、精斑都是关键性证据,现在离案发已经11天,律师非常担心已经错过了进行鉴定的最好时机,所以从看守所出来后,紧急呼吁网友寻找两位物证专家帮助,一位是贵阳市公安局刘开来、中国公安大学的徐立根。晚上7点40分左右,律师和记者一行在恩施州副书记谭先振、纪委书记王建民的干预下,巴东县刑警大队接受了夏霖律师的紧急情况汇报,并做了笔录。当时在场的有李大队长。夏律师要求警方立即封存邓玉娇的内衣裤,对方不置可否,推三阻四。之后,律师和记者又来到巴东县检察院,向田平副检察长举报,要求检察院立即启动对巴东警方的法律监督程序,立即提取邓玉娇内衣裤上的证据,否则证据就可能毁损灭失,真相永远难以大白。根据基本的刑事司法精神,故意灭失证据者,应当对证据灭失承担不利后果。
当地网友披露的消息:
这才是邓玉娇事件的真实细节
事件的真实细节应该是这样的:黄德智到了新的工作岗位后,为了自己的前程,主动请邓贵大主任吃大餐,一起吃大餐的还有邓贵大另一位得力助手。席间黄主动谈起猎艳的话题,示意要让邓主任彻底快活一次。邓主任可能烟花惯了,虽然透露了欣然接受的意愿,但表示了对失身女子的不屑。黄更进一步表示自己有良家女子提供的得意之作为邓大人准备着。这样他们就走进了梦幻城,并直接点了邓玉娇为邓贵大服务。事情不巧,邓玉娇可能因为并不提供性服务而生意冷淡,她自己也认为一时没有人要她服务,就趁空闲洗洗自己的衣服。偏偏这个时候黄德智点了她的名。黄德智见邓玉娇迟迟不出现,就向部长打听到了邓玉娇所处的位置,之后就带领邓贵大二人到了二楼的员工休息室。这个时候邓玉娇还没有洗完衣服。见是认识的人黄德智及其朋友,也没有惊慌。还表示了感谢黄德智点她钟,本准备放下洗的衣服上钟的。但是,黄以熟人的豁达表示让邓玉娇完成手头的洗衣工作。邓玉娇在接下来的洗衣劳动中,同时和黄开始了聊天,黄也以熟人的身份放纵自己的聊天措辞。在黄德智认为火候到了的时候,提出了性服务的要求。邓玉娇并没有火冒三丈,只是表明自己不干那事,要他们另点别人。黄德智假借开玩笑的手法,让邓贵大把邓玉娇压到了沙发上。
但是,邓玉娇经过反抗脱险了。黄这时低声告诉了邓贵大一个阴谋。黄先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大把金钱引诱邓玉娇,邓坚定不从后就开始了第二次“玩笑”。于是邓贵大再次用开玩笑的借口把邓玉娇压到了沙发上。让邓玉娇意料不到的是,这次黄德智强力制服了邓玉娇,邓贵大真的露出了狰狞面目,彻底达到了奸污邓玉娇的目的。达到目的后的邓贵大和黄德智放松了警惕,完全没有注意到邓玉娇已经疯狂的现实。直到邓玉娇从背后刺了邓贵大一刀后才有所反应。邓贵大转身后遭到了邓玉娇的再次袭击,邓玉娇面部扭曲的恐怖表情让邓贵大一时没有想到适当的反应,竟然被邓玉娇分别在脖子和肩部各刺了一刀。由于邓玉娇彻底失去了理智,用力异乎寻常地大,结果邓贵大因伤重失去了反应能力。邓玉娇尽管失去了理智,但是她还知道这罪恶中黄德智的作用,挥刀刺向了黄德智(黄的受伤也可能是后来对峙中黄试图制服邓玉娇而发生搏斗的原因)。对峙一段时间后,邓玉娇才想起了报警的手段。等警察到了之后,当警察表示要逮捕她时,邓玉娇糊涂了,这是怎么回事情了,这哪里还有天理啊,于是抓起玻璃杯砸向了警察。警察逮捕邓玉娇可以说是有法律依据的,但是邓玉娇这个时候是无法理解的,何况这个时候邓贵大并没有死亡,她完全没有犯罪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