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1989的囚徒终获释放 [打印本页]
作者: glim 时间: 2009-5-20 09:53 标题: 1989的囚徒终获释放
(香港讯)美国人权组织对话基金会指出,六四事件时因流氓罪和故意伤害罪而判处无期徒刑的湖南工人刘智华,已在今年初获释。 明报新闻网引述美国人权组织对话基金会说,44岁的刘智华是为抗议六四镇压活动而参与湖南省湘潭电机厂工人罢工的四名组织者之一。
1993年,刘智华的无期徒刑被减为15年徒刑,之后又几次获得减刑,直到今年1月才从湖南的龙溪监狱获释。对话基金会引述消息来源说,关刘智华获释的消息直到上周才流传到外界。
作者: ONLYFOR64 时间: 2009-5-20 10:42
流氓罪和故意伤害罪
呵呵,附加之罪。
无稽之谈!!!
作者: bloodheart 时间: 2009-5-20 19:58
那个接受美国记者采访的人呢? 好像被判了20年,如果不减刑也是今年出来.
只不过不知道被“躲猫猫”没
作者: duantougu 时间: 2009-5-22 11:23
老新闻了吧?
-------------"1993年,刘智华的无期徒刑被减为15年徒刑,之后又几次获得减刑,直到今年1月才从湖南的龙溪监狱获释"
1993+15=2008,即便不算上几次减刑的话,也应该是去年的事情了
作者: beijinghaidian 时间: 2009-5-24 14:55
党啊,你咋恁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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