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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为何要庇护既犯国法又违族规的邓贵大 [打印本页]

作者: 1815613    时间: 2009-5-17 22:33     标题: 北京为何要庇护既犯国法又违族规的邓贵大

文章提交者:十年砍柴


相比邓玉娇刺死邓贵大后当地警方首次介绍的案情,几天后警方的态
度有了很大的变化。我想眼睛不瞎的人,都和我一样看出警方前后表
述的巨大差异,原因何在?显然,警方第二次那份应叫做邓贵大等三
官员辩护词的“情况通报”,并非是巴东警方自己能做主出台的,后
面有高级别的推力。

我想死一个邓贵大这样的芝麻官,高层未必在意,可是,为什么还要
处心积虑为这样一个死不足惜的小吏开脱,而欲将邓玉娇送进监狱
呢?——我估计连邓贵大的家属都不好意思大张旗鼓地要求为死者复
仇。邓贵大九泉有知,一定会感恩涕零,高呼:“爹亲娘亲不如组织
亲呀”,转世投胎,还将为组织效劳。

在下不揣浅陋,分析原因无非以下:

一是组织的脸面不可分割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正常的政党政治
中,一般官员犯事,会连累所属政党,但由于司法独立、新闻自由,
这种连累程度是可以预测的,只要高层及时切割,公关形象损失有
限。可在一个权力并非真正来源于民的社会,权力是由上至下一级级
授予的,那么这种连累几乎是无限的。而且伟大光荣正确说了几十
年,要切割一个小官吏,甚至不如帝制时代朝廷处置一位贪官来博取
民意更得心应手——-后者的道统是皇帝受命于天,执政逻辑上更自
洽。所以当下,“挟稳定以令朝廷,假和谐以谋私利”,各级地方官
员玩得娴熟,高层好像也没什么有效的应对办法。

二是怕伤了兄弟们的心。中国几千年来,都是玩“天子圣明,官吏混
蛋”的把戏,但由于资讯的发达,靠牺牲几个地方官员来维护高层形
象越来越难了。而且由上文所说的原因,地方官吏向上要价的资本比
古代更雄厚,技巧更高。下对上,已经没有帝制时代儒家所灌输的
“忠”的理念了,只有赤裸裸的利益交换,给老大守摊,老大必须给
好处。如果轻易抛弃某个马仔——哪怕这只是个喽啰,也会有唇亡齿
寒之效应,伤了其他兄弟们的心。这也是为什么那些城管惹出那么多
麻烦,大多时候由老大拿出银子摆平,不得已才忍痛处罚,还是高高
扬手,轻轻放下。尤其是在矛盾四起的特殊时期,上层对底层官吏更
为仰仗。

三是若不给玉娇龙一点颜色看看,会引起示范效应。将来屁民学邓玉
娇的会不会更多呢?屁民瞅准官吏干缺德事的时候还击,那后果不堪
设想呀。邓贵大以上,恐怕许多官员干过的缺德事不比邓贵大少。这
样想下去,不寒而栗。怎能屈从于屁民的鼓噪?那维护邓贵大,惩罚
邓玉娇,实则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邓贵大这种行为,放在万恶的旧社会,不但犯国法,而且违族规。据
邓玉娇母亲说,按辈分玉娇叫邓贵大叔叔。在一个家族里,叔父辈若
强迫侄女辈提供特殊服务,邓家族长可以开祠堂门,直接将邓贵大沉
潭。若被侄女反抗杀死,更不敢声张,这绝对是家丑呀!

像这种官员强迫侄女的缺德事,在哪朝哪代都骇人听闻,谁还敢去维
护其光辉形象呀。为官之幸福指数,恐怕古今中外,于斯为盛。而官
德之劣,恐怕不亚于元朝那些蒙古贵族——-他们来自未开化地区,
拒绝中原文明,所以敢于掘前朝皇帝的陵墓,统治层大搞换妻游戏。

行文至此,一声叹息。



公安部领导拍板,邓玉娇被正式逮捕

(博讯2009年05月19日发表)

     北京消息来源称:邓玉娇刺杀官员后,当地公安无法做出决定,公安部紧急成立了两个专案组,根据专案组意见,公安部领导点头,巴东公安于近日正式刑拘邓玉娇。
   
     公安部第一个专案组成员倾向邓玉娇是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最多过失杀人,但由于网络民意风起云涌,公安部高层认为,即便是正常防卫,也不能轻易放掉她,否则,会给外界一个跟着民意走,不顾法律的印象。今后公安的工作难办。 .

   
     公安部第二个专家组于五天前成立,包括一些心理和精神病专家为其成员,奇怪的是,这些工作组并不前往巴东地区,就凭当地公安报送的材料和录像(邓玉娇被抓后的)做出判断。其中一位部长孟建柱从上海带来的副局长的发言为整个工作组作最后决定定了调子。
   
     这位副局长说,要按法律办事,要讲证据,有什么值得担心的?现在所有的证据都很清楚,也掌握在我们手里,你们怕什么?谁能够证明被害者是要强奸那个女子?当时只有四位在场,我们为什么要相信一位妓女,而不相信两位我们两位我们自己的同志(没有杀死的两位)?
   
    
说到三位公仆去要求“特殊服务”,这位副局长说,这个词影响极坏,一定不能再在新闻里使用。这个词语本来就含混不清,怎么能够使用?谁能证明“特殊服务”
是要求睡觉?娱乐城的老板和当地的工作人员都是我们的证人,他们有谁证明他们那里有“特殊服务”?他们证明了,就连他们一起抓。所以,我建议,要就是不使
用这个词了,要就是解释清楚,这个“特殊服务”就是洗脚或者按摩,不是睡觉。
   
     这位副局长传达部长的话说,这样的事,希望我们公安部门今后反应快一点,网民不讲理,我们就不和他们讲理,人在我们手里,证据在我们手里,大家不用看无联网民意办案。该抓就抓,该杀就杀。上海杀了杨佳,有什么问题?中央很支持,不杀,今后谁还敢当公安?
   
    
邓玉娇已经被正式逮捕,但公安部要求,不能伤害她的身体,可以用精神说服的办法让她配合。最后的判决需要她的口供,而邓玉娇如果可以出来认罪,将会是最好
的平息民愤的办法。这位上海来的副局长说,一位21岁的女子,你们都弄不清楚?要是我在,早让她崩溃,全部坦白和认罪了。
   
     据公安部一局一位秘书透露,之所以敢正式逮捕邓玉娇,就是因为所有的证据都在公安手里,这位秘书透露,审判邓玉娇将可能异地审判。
作者: 思考驴    时间: 2009-5-20 00:44

自己给自己挖坑。
作者: y397490906    时间: 2009-5-20 01:10

这样法制社会真是黑倒家
作者: tianlv    时间: 2009-5-20 01:23

共产党啊...................
作者: 我是一个老兵    时间: 2009-5-20 01:26

老兵密切关注中。
作者: 傲气的驴子    时间: 2009-5-20 01:37

现在明白蒋介石期间称“gongfei”了,不是一个“匪”字可以形容的
作者: 夜飘零    时间: 2009-5-20 01:47

我如果是邓,四个一起杀死,然后找到其家人全部砍死,反正都是死
作者: 夜飘零    时间: 2009-5-20 02:00

耶和华说:“拿起你们的修脚刀,保护你们自己,阿门”
作者: gongdeliu    时间: 2009-5-20 02:19

嘿嘿,这位副局长应该离大去不远了
作者: 我是一个老兵    时间: 2009-5-20 02:24

抗“日”无罪,杀贼有功!
作者: xqb117    时间: 2009-5-20 03:11

有清洁工吗?把那些垃圾铲除了
作者: 555333555333    时间: 2009-5-20 03:26

密切关注中
作者: cs168    时间: 2009-5-20 03:47

唉。。。黑暗~~~~~~~~~~~~~~~~~~~~~~~~
作者: xiaobaishu    时间: 2009-5-20 03:59

是真的吗?
作者: phoenixsun    时间: 2009-5-20 04:16     标题: 邓玉娇不能代表中国吗?

作者:草虾

2009春夏之交的野三关风波,是由西部开发的大气候和巴东县的小气候决定的,迟早要来的。巴东警官在恩施传媒网录像中的说辞,以及所谓“5.10”案情通报,让我感觉他们试图垄断案件的话语权、剥夺公众的知情权、否认邓玉娇的正当防卫权、自卫反击权,从而掩盖这个案件的真实背景。但是从恩施传媒网录像中的野三关派出所所长的发言可以看到,恩施州和野三关镇,这两级的舆论是同情邓玉娇的,但是夹在中间的巴东县却是相反的。为什么呢?因为这个案件的政治责任落在巴东县的党委和政府,他们怎么敢让自己境内的草民邓玉娇成为如火如荼的公民抗暴运动的偶像呢?一切为了和谐,一切为了稳定。




[1,案件的性质,忧郁症还是腐败症?]

所以他们羁押邓玉娇于精神病院,追查她的忧郁症和作案工具的来源。其实这个案子当中真正的作案工具,应该是邓贵大手中的钱、邓贵大手中的权。一个好端端的国家干部,一个44岁正需要供养孩子上大学的父亲,怎么会有那么多余的人民币去打人民的脸呢?这么多钱从何而来?邓贵大是第一回吗?是第一个吗?野三关的招商办主任邓贵大,相当于北京的商务部长薄熙来,是当地公款消费的衣食父母,哪家宾馆饭店敢于得罪他?这把刀的来源并不重要,她既可以是娱乐包房里准备给顾客削水果的,也可以是邓玉娇早就带着防身的,并不奇怪。忧郁症在青春期少女当中是常见的,一个怀着美好的人生憧憬和爱情梦幻的少女,被迫谋生在污泥坑,总要战战兢兢的思考如何出污泥而不染,能不忧郁吗?

我们知道,忧郁症是精神病之一,多发于女性,我的母亲曾经被单位领导迫害、我的表姐曾经因为遭受恐吓,得了忧郁症住入精神病院,特征是神神叨叨,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具有反抗能力。中国的司法惯例,如果与精神病人性交,以强奸论处(我有一位亲戚因此判刑五年)。那么,帮助强奸精神病人呢?组织容留精神病人卖淫呢?

邓玉娇那样一个少女,天性当中根本没有杀人的念头,虽然出于正当防卫,但毕竟是杀人了,这与她的善良的天性相矛盾,所以她会惊恐不已,甚至精神崩溃。对她应该的保护方式,是由家人陪伴,同时让她知道社会舆论肯定她的防卫正当性,以及举行宗教仪式超度她刀下的亡魂,才能了结事态。但是巴东警方的做法,是要把邓玉娇推向彻底的精神崩溃。

忧郁的不仅是邓玉娇,我们也都忧郁啊,否则不会泡网写帖。温家宝也很忧郁嘛,否则不会动则流泪。胡锦涛也很忧郁嘛,否则不会眼脸阴沉。林黛玉忧郁,所以葬花;屈原忧郁,所以离骚。忧郁症的特征是任凭折磨绝不反抗,绝不会狂躁杀人。杨佳也很忧郁啊,但是杀警了,所以警方的说法是杨佳患有双重人格。

邓玉娇拒绝强暴而杀人,是忧郁症。如果不拒绝呢,为了获得打在自己脸上的人民币而接受强暴,不也是忧郁症吗?总之,作为人民是逃不掉的99%的忧郁症。如果能用人民币打人民的脸,如果用宝马飙车,才能想显得不忧郁,是不是啊?以前我们说“烦着呢”“郁闷着呢”,以后统统改口说“忧郁着呢”。富人忧郁了,可以洗脚、可以飙车、可以俯卧撑;穷人忧郁了,只好吃药,只好打酱油、只好躲猫猫。以前说围攻中南海,以后说水浴中南海。以后不说去洗头召妓,说去招商。


[2,招妓娱乐,能否逼良为娼?]

巴东警方的说辞,假装他们不懂招妓,其实是有规矩的。娱乐场所的招妓,一定是通过妈咪的(名片通常是某某娱乐城公关经理),客人说明需要什么样的小姐和什么级别品种的服务,价格大概多少,妈咪找来小姐,看得满意了,客人与小姐再展开私下洽谈。邓贵大不找妈咪谈,而是随便看到一个女性就要求服务,随便就摁倒在沙发上,这是什么行为呢?黄德智、邓贵小为何不阻止邓贵大的暴行呢?分明是一个轮奸集团。我跟邓贵大一样的44岁,听了录像当中邓玉娇的揪心哭诉“爸爸,他们打我!”--那份挥散不去的惊恐,想起高智晟大哥的女儿挨打,我的想法就是应该三个一起杀掉,这种针对少女的乱伦暴行应该是格杀勿论。

巴东警方的案情通报当中,是招商办主任的陪客公务,而且没有了那位“邓贵小”先生,这样就把案情歪曲为:邓贵大执行公务,为当地人民招商,去娱乐城也是为人民服务的,邓玉娇的服务态度不好,邓贵大作为普通消费者投诉,邓玉娇的态度更加恶劣;邓玉娇早就患有忧郁症,似乎早就想找机会杀人解闷,于是爆发了。一个正当防卫问题转化为一个服务态度问题,是非曲折完全颠倒。

问题是,邓玉娇在怎样的情况下拔刀的呢?若不拔刀会有什么后果呢?我记得四年前的高莺莺,也是湖北省的,襄樊市的一个宾馆的女服务生被官员强奸致死,再被抛尸于楼下,警方的结论是这位少女自杀,因为患有忧郁症,毁尸灭迹。她的父亲不服,上访几级,都被当地警方镇压掉了,反而被判诬告罪。邓贵大老师平时想必也是一位好党员好干部,有能力有修养,否则当不到野三关的商务部长,而且平时也讲廉洁的,也讲为人民服务的。但是为什么会拿人民币打人民的脸呢?父亲会对女儿这样吗?老师会对同学这样吗?必定是理智丧失、兽性大发,必定是喝了酒吃了药,看见母猪当貂蝉,何况邓玉娇呢?黄德智、邓贵小能不喝酒吗、能不吃药吗?三条精装大汗,轮奸一个少女致死,然后抛尸,当地官府掩盖...这绝不是杜撰的风险。如果邓玉娇平常没有看见过这里发生的龌龊事情,也不会采取果断措施。

巴东警方无法抹杀的问题是,修脚刀是修理灰趾甲的,怎么会来修你的脖子呢?或者你的脖子为什么会送到修脚刀下修理呢?

做人不能太巴东了,是不是?

现在,这个梦幻城的老板,就像杨佳案中的租车行老板,最有知情权。他也许闭口不谈,也许不会出现在后续的审判当中。但是,他最知道这里发生过什么,最知道邓贵大来这里是第几次、第几个。顺藤摸瓜,端出的腐败窝子是整个野三关镇、整个巴东县、整个恩施州、整个湖北省...为什么不端呢?

正当防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纸面原则之一,然后几十年来的司法实践当中从来没有兑现,特别是在官民冲突中,例如公民如果遭受暴力杀胎、暴力拆迁都不能反抗,否则要被作为杀人犯、精神病。这样的司法体系,用意就在于让人民逆来顺受,让人民不懂得正当防卫是世界人权宣言规定的免除恐怖的神圣权力。


[3,邓玉娇代笔一个什么样的中国?]

一则消息说一个中国小官在新加坡嫖妓被抓,回国后居然又受到中国的警察的处理,说法是:“你是一个中国人,代表着中国的形象,你嫖妓让中国的形象受损了,所以要处罚你。”那么,遍布地球的卖淫的中国女人就没有代表中国吗?代表中国去操,要受处罚,那么代表中国被操,要不要受处罚呢?

邓玉娇那个土家族,还出产了王昭君、宋祖英、贺龙等等名人。王昭君代表中国被操的,成了民族英雄。宋祖英曾经由海军护卫着来到悉尼滩上,其表演是代表中国的。去年的林妙可的奥运伪唱,据说也是为了代表中国。那么,邓玉娇能不能代表中国呢?我看是可以的。邓贵大能不能代表中国呢?我看也是可以的。

邓贵大代表着一个龌龊的中国、一个腐败的中国、一个暴虐的中国、一个垂死的中国、一个党和政府的中国。
邓玉娇代表着一个纯洁的中国、一个反腐的中国、一个抗暴的中国、一个新生的中国、一个人民的中国。

我们纳税养活的这个我们的党,本来应该是个很好的党。20年前,我们很忧郁,办法是热泪盈眶的跪捧着老邓贵大的脚丫子说“您老84了,您的一生是伟大的,但是您的脚丫子太脏了,满是癣疥,我们帮你修修脚吧!”结果呢?老邓贵大用拖拉机修理我们,以后有了江贵大、胡贵大、温贵大、习贵大...去年有个杨玉骄,因为受到吴贵小的修理,上访无门,愤而不再忧郁,修理掉了六个巴东,结果是被政法委的周贵大及其上海小舅子吴贵大修理掉了。


看来,我们养活的伟大的党,总有野三关邓贵大之流的脚癣足疥需要修理,就像邓玉娇、杨玉骄这样的修理。但若总是不让我们修脚呢?

我们只好帮我们的党修脖子。
作者: zzk1115    时间: 2009-5-20 05:30

这就是个流氓当道的社会!中国黑暗的已无天理啦!
作者: LIKUANG    时间: 2009-5-20 07:52

這個案子根本沒歧義,
鄧是特殊正當防衛,即便殺死不法侵害人也不符刑事責任!
草,中國真他媽把法當草紙了!!!
對了,公安局局長拍板很正常,因為得他拍了版,才能抱檢察院申請逮捕!
作者: ZLJZ    时间: 2009-5-20 08:00     标题: 反映一种态度

对此案的处理可以看出执政党的一种态度,也是一种风向标.
作者: loser    时间: 2009-5-20 08:08

档的无耻可以说是登峰造级了,硬是把黑的说成白的,那是不是要追认那个混账烈士呢。狗屎ZF,这样的ZF屁民还能存有一丝幻想吗?
作者: yleel    时间: 2009-5-20 08:23

打倒共产党!
作者: hbunny    时间: 2009-5-20 08:25

60年啊,整整60年了啊。。。。
作者: sunshine201    时间: 2009-5-20 08:37

法治社会,任重道远!
作者: starwc3    时间: 2009-5-20 08:59

以后记得对某些人不要留活口,反正都是一死,做就做绝。。。
公安部的领导啊,对得起共产党的哪些创始人么。。。什么叫败家子
作者: jiujin91100    时间: 2009-5-20 09:19

建议欧盟就不要给中国市场经济资格的认可了,先把法制国家确认了再说其它的。
作者: glim    时间: 2009-5-20 10:08     标题: 妇联死到哪里去鸟

星岛环球网消息:邓玉娇刺死官员邓贵大案引起了一场大讨论,在舆论一边倒的认为邓玉娇应该无罪的情况下,妇女联合组织却一直失声引发了外界的不满,网民纷纷对妇联表示质疑。

  在新恩施论坛内,网民对妇联发出质问,网友“说不得”表示,在所有人认为邓玉娇作为一个女性受到了人身侵害的情况下,我们的妇女联合组织一直失声?妇联,保护妇女儿童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是你的责任。如此时刻,寂然无声,你也抑郁了么?


  网友“土司王”则表示,确实,毕竟邓玉娇是女性,怎么没有相关部门出来啊。


  在天涯论坛,有网民质问道,“这么多年来,我们也不知道什么缘故,在与女性有关的重大突发事件面前,我们从来看不到妇联的任何踪影。湖南黄静案,你们没有出来;广州谭静案,你们没有出来;深圳梁丽案,你们没有出来。”


  这位网民呼吁:巴东县妇联,湖北省妇联,全国妇联,是你们站出来说话的时候了!


作者: 白驴    时间: 2009-5-20 10:08

杀共匪!大家赶去野三关,他奶奶的反了它!
作者: hueifeideyu    时间: 2009-5-20 10:20

如果不是人民"公仆"太过分了,我想这样一个柔弱女子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用这样的方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的.
作者: wuyimountain    时间: 2009-5-20 11:00

邓玉娇是被逼才出手的!如果"公仆"不是太过分,这样一个柔弱女子无论如何也不会这样的。
作者: cpu2ddr    时间: 2009-5-20 11:12

引用:
耶和华说:“拿起你们的修脚刀,保护你们自己,阿门”
抗“日”无罪,杀贼有功!
支持!
作者: chenlinsacsandy    时间: 2009-5-20 11:41     标题: 上海的副局长就是这样的人

我很遗憾上海的副局长就是这样的人,这种人还是人民安全的守卫者吗?不是!
这种人完全就是酷吏!流氓!
从这一点上讲我很钦佩杨佳,他用生命的代价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现在邓玉娇姐姐又要面临不公正的审判,我实在感到这是一个怎样怪异的社会。
在任何西方发达国家再清楚不过的案件,在中国竟然截然相反。
被强奸者竟然有罪,强奸者竟然是受害者!!!???
这是一种怎么的价值观???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体现在哪里???
中国的医疗体系的严肃性在哪里?难道只要为了满足当局需要就可以随意判定他人有精神病???
作者: zlsl2113    时间: 2009-5-20 11:46

社会简直是无耻到极点了!!!!!!!
作者: chifeng999    时间: 2009-5-20 12:07

哎,搞人呀!
作者: 栈道    时间: 2009-5-20 12:40

一個弱女子讓領導們顫抖了,也許會嚇得大小便失禁呢!
作者: xixiang911    时间: 2009-5-20 12:54

嘿嘿,这位副局长应该离大去不远了
作者: luoluo008    时间: 2009-5-20 12:56

妇联死到哪里去鸟
妇联不当帮凶就很不错了
作者: qsc12345    时间: 2009-5-20 13:01

一步步的把老百姓逼向对官吏的刚性对立,杀一个不赔,啥两个就赚。
作者: vvvwqf    时间: 2009-5-20 13:12

已无退路,必须坏,必须恶,不然要完.
作者: 雪男    时间: 2009-5-20 13:16

事情真如楼主所说,那共产党的末日应该不远了。不过我想共产党政府不会愚蠢到这个地步吧?
作者: 凌凌漆    时间: 2009-5-20 13:4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zgq    时间: 2009-5-20 13:51

生活在黑社会里
作者: jaziye    时间: 2009-5-20 13:52

son of a bitch!!!!
作者: a981234    时间: 2009-5-20 14:13

豺狼当道,腐败横行。
作者: camel1889    时间: 2009-5-20 14:18

这种事情应该理性的来看,不能因为她是弱势群体就一边到。弄不好她本身也是一个鸡,只不过那天心情不好不想接客。重申一便,我不是GCD的支持者,我知识从人本位的观点来看。
作者: copydjy    时间: 2009-5-20 14:28

操了,又是一个像杨佳一样被和谐了的“公民”
作者: newmap    时间: 2009-5-20 14:28

打倒共产党!
作者: 小天2008    时间: 2009-5-20 14:3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户部给事中    时间: 2009-5-20 14:43

党坐天下,当然是他怎么说就是什么了
作者: cobrakings    时间: 2009-5-20 15:07

早就料到了,习惯了
作者: 我爱驴    时间: 2009-5-20 15:20

无语,这就是现在的中国特色
作者: bj88488848    时间: 2009-5-20 16:08

苦命的小妹,你就认命吧!谁让你活在新中国!!!
作者: yzpyq    时间: 2009-5-20 16:18

说到三位公仆去要求“特殊服务”,这位副局长说,这个词影响极坏,一定不能再在新闻里使用。这个词语本来就含混不清,怎么能够使用?谁能证明“特殊服务”
是要求睡觉?娱乐城的老板和当地的工作人员都是我们的证人,他们有谁证明他们那里有“特殊服务”?他们证明了,就连他们一起抓。所以,我建议,要就是不使
用这个词了,要就是解释清楚,这个“特殊服务”就是洗脚或者按摩,不是睡觉。
(这段话有毛病,副局长没有实事求是的看问题,这会激起民愤)
作者: ujnzgb    时间: 2009-5-20 17:05

我操这群狗日的
作者: netsnail    时间: 2009-5-20 17:06

“推坐”那个我都在网易发现了的!!!实在是愤怒! 没救了
作者: 喝红茶的RAMBO    时间: 2009-5-20 17:32

在咱中国,法大不过权,管你天大的事,当官说了算!!!!!
作者: 烧酒佬    时间: 2009-5-20 17:47

什么时候出来1位伟人,把这个黑暗的社会推翻!!!!???????
作者: kawagroup    时间: 2009-5-20 18:41

共fei何时亡
作者: pocaca    时间: 2009-5-20 19:19

这个局长真是人才啊   推动暴力抗议进程啊
作者: 狮子头zls    时间: 2009-5-20 19:46

副局长说的话是真的吗,相信邓玉姣防卫有理,四个大男人,如不是进行反抗,不就会有被侮辱的可能吗
作者: xmore    时间: 2009-5-20 19:48

引用:
原帖由 xqb117 于 2009-5-19 11:11 PM 发表
有清洁工吗?把那些垃圾铲除了


清洁工也因为捡垃圾被公安抓走了。

作者: legend_teng    时间: 2009-5-20 20:01

刚看图片新闻 ,网友今日去医院看望玉娇
作者: huangweiwei    时间: 2009-5-20 20:23

流氓政府,什么狗屁法律。
作者: whl555    时间: 2009-5-20 20:35

一伙败类败坏共产党的声誉!哪有压迫哪有反抗!
作者: guns730412    时间: 2009-5-20 20:49

“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
作者: qijian2008    时间: 2009-5-20 20:57

实在无语。
作者: yj76212    时间: 2009-5-20 20:57

共和国列女传
作者: songxinyu    时间: 2009-5-20 21:46

现在的天空怎么看不见阳光呢?
作者: kaibin    时间: 2009-5-20 22:42

没关系,副局长大人爱这么处理,以后让他天天处理全国各地层出不穷的类似案子。看他堵到猴年马月。
作者: fengzhicaicp    时间: 2009-5-20 22:59

引用:
原帖由 camel1889 于 2009-5-20 10:18 AM 发表 这种事情应该理性的来看,不能因为她是弱势群体就一边到。弄不好她本身也是一个鸡,只不过那天心情不好不想接客。重申一便,我不是GCD的支持者,我知识从人本位的观点来看。


你这话什么意思,你的意思是鸡就不是人,就没人权啦,她就应该被日?不管她愿不愿意?我认为鸡和我们一样有平等的人权,她不想卖的时候,你去霸王硬上弓也算强奸!什么你知识从人本垃的观点来看,简直狗屁不通


作者: diablo0o0o    时间: 2009-5-20 23:07

从来都不是法 制社  会,因为从来都没有平等过。
作者: yury    时间: 2009-5-20 23:10     标题: 在这种问题的回帖中……

你总是看不到那几个最熟悉的五毛狗的身影,同意的顶一下,谢谢!
作者: dalong10    时间: 2009-5-21 00:26

烈女斗败家子。
作者: abc989877    时间: 2009-5-21 01:12

引用:
原帖由 yury 于 2009-5-20 07:10 PM 发表 你总是看不到那几个最熟悉的五毛狗的身影,同意的顶一下,谢谢!


同感,顶你。


作者: happyman7897    时间: 2009-5-21 01:26

常此以往,国将不国了!!!!!!
作者: liujian555    时间: 2009-5-21 01:52

冷眼看这苍茫的人生。
作者: 蒋光头    时间: 2009-5-21 01:5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god-evil    时间: 2009-5-21 04:07

如某天发现这黑暗时代,另意外!
作者: mvghjio1085    时间: 2009-5-21 07:47

这只不过冰山一角,现在的社会就是这样,权大于法
作者: tertons    时间: 2009-5-21 08:07

这样的局长必将成为gcd的掘墓人,然后,顺便把自己也埋了。
作者: ohpay    时间: 2009-5-21 08:12

做人不能太巴东了,是不是?
作者: blank001    时间: 2009-5-21 08:40

民怨渐渐的聚集、酝酿,最终将形成火山爆发。
作恶的人,终将自食其果。
作者: jack008286    时间: 2009-5-21 09:34

有种预感:中国法律大崩溃就开始于这件事上。
作者: feifei24    时间: 2009-5-21 10:04

一个一手掌握军队,一手握有舆论权的政党会把人民当什么啊?人民只不过是它财产的一部分,人民出了养自己还要好好养活它,还可能被它任意宰割,人民指望它放弃手中的财产(人民)简直是幻想!对它包有任何幻想都是对自己残忍! :@
作者: 未来中国统帅    时间: 2009-5-21 11:22

所以任何个人的事只要会让人联想到整个组织,那就不再是个人的事了。组织上便一定会尽量掩盖。林嘉祥书记早已让我们见识过了。
作者: 老余同志    时间: 2009-5-21 11:41

无怪乎国际社会一直质疑中国的法制健全,法律已经被个人来操纵,神圣的法律已被践踏的如一纸空文
作者: gary26    时间: 2009-5-21 11:57

引用:
原帖由 ZLJZ 于 2009-5-20 04:00 AM 发表 对此案的处理可以看出执政党的一种态度,也是一种风向标.


 


我在网易看到一跟帖:法律在富人面前就像一个高级妓女,随时可以CAO一下它,法律在穷人面前也是像一个高级妓女,你明知道猥亵,但你偏偏不能碰它~~~


作者: dmxtr    时间: 2009-5-21 12:13     标题: 回复 1# 1815613 的帖子


作者: 一茗    时间: 2009-5-21 12:28

妈个比,中共迟早得遭天谴!
作者: legend_teng    时间: 2009-5-21 12:55

老共已经病入膏肓了
作者: totem7    时间: 2009-5-21 14:06     标题:

100年前挨鬼头刀的是烈士,100年后挨修脚刀的是烈士
作者: jiaozhibao    时间: 2009-5-21 15:00

应该是涉嫌故意伤害致死吧
作者: lnsyguy    时间: 2009-5-21 15:21     标题: 别什么事儿都冠以“北京”

1、别什么事儿都冠以“北京”。
2、杀人批捕再正常不过。
3、邓贵大该杀,建议减轻邓玉娇刑责。
作者: p2q2    时间: 2009-5-21 16:00

引用:
原帖由 camel1889 于 2009-5-20 10:18 AM 发表 这种事情应该理性的来看,不能因为她是弱势群体就一边到。弄不好她本身也是一个鸡,只不过那天心情不好不想接客。重申一便,我不是GCD的支持者,我知识从人本位的观点来看。
滚你妈个逼吧。
作者: 881023yang    时间: 2009-5-21 16:33

杀得好,最好大家社会人士都给政府舆论压力,营救邓玉娇。
毕竟一个女子怎会狠心杀这个人?一定是该杀。
作者: 明说    时间: 2009-5-21 16:39

邓贵大的家人无脸生活
作者: 西门吹水2    时间: 2009-5-21 17:28

现在裆已经烂到什么程度。。。
看看这几年发生的事件就知道了。
作者: hundan    时间: 2009-5-21 17:57     标题: 回复 1# 1815613 的帖子

不行的话只能报私仇了
作者: nirvana    时间: 2009-5-21 18:49

这群王八蛋!!!!!
作者: luoluo008    时间: 2009-5-21 19:03

何等邪恶的政党,还自称伟大、光荣、正确!
作者: 赤焰    时间: 2009-5-21 19:54

官官相互,上下勾结。上面保护下面,下面维护上面。太黑暗了!
作者: guns730412    时间: 2009-5-21 20:05

引用:
原帖由 傲气的驴子 于 2009-5-19 09:37 PM 发表
现在明白蒋介石期间称“gongfei”了,不是一个“匪”字可以形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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