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多塞最早发现,当竞标方案(或人选)在三个以上时,多数规则就无法杜绝赢家循环这一怪事。以最简单的三方模型而言,完全有可能出现违背传递性公理的循环:比如,三分之二的人偏好A超过B;而三分之二的人又偏好B超过C,同时三分之二的人又偏好C超过A,这一荒谬的循环是现实可能的。人们的偏好循环导致了“孔多塞投票悖论”。人们本来幻想凭借理性的伟大力量就总能够创造一种“最好的”投票规则以消除孔多塞悖论,于是人们发明了各种各样的投票规则。目前的各种投票规则在理论上说都同样好但又都并非绝对好,而这些同样好的投票规则有可能生产完全不同的选举结果。有个有趣的例子是这样的:内阁55个成员准备在5个党派的代表A、B、C、D、E中选一个当总统,假定人们偏好排序碰巧是这样的:
排序/人数 18人 12人 10人 9人 4人 2人
1 A B C D E E
2 D E B C B C
3 E D E E D D
4 C C D B C B
5 B A A A A A
那么结果是:
(1) 按照最多数票规则,A当选总统;
(2) 按照复赛决胜规则,票数领先的两位接着表决,则B当选总统;
(3) 按照逐轮淘汰规则,每轮末位淘汰,则C当选总统;
(4) 按照波达记分规则,以5、4、3……记分,则D当选总统;
(5) 按照依次对决规则,每两位按多数规则对决,则E当选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