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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390死囚回家 一年后自觉来京领死 [打印本页]

作者: forice    时间: 2009-5-12 11:34     标题: 390死囚回家 一年后自觉来京领死

From:http://news.china.com/zh_cn/history/all/11025807/20090511/15475223.html


 


    公元632年,唐太宗李世民亲自审查复核案件,当然主要是死刑案件。皇帝亲录,一则说明唐朝时期,对人生命的尊重;二则是皇帝不放心底下这些干活的;但最主要的,恐怕还是这乃一项生杀予夺的大权,绝对不可旁落,因此,历朝历代都有皇帝钦点死囚一说。


    好在唐朝时期,全国死囚犯并不多,唐初改革隋朝律法后,减少了很多死刑条文,据记载,贞观初时,有几年,全国的死囚犯还不足百人。就是到了632年,全国的死囚犯也仅为390人,而到皇帝这里的也就30多人。


    太宗在审查案件时,看到应判死刑的这些人面黄肌瘦,很是可怜。这点要说说,古代能到皇帝那里钦点的死囚,都是经过了层层审查,受尽了各种刑罚(刑具与体罚,不是现代意义的刑罚),而且也被关押了很长时间,加上长途解运,肯定多数都是那个样子。


    太宗看到这些人,下了一道让全国震惊的圣旨:全体已决定执行死刑的囚犯,一律放回家,与家人团聚,一年之后的秋天来京城执行死刑。


    这30多个死囚和满朝文武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太宗又下了一道命令:把全国的死囚,都放回去,来年都到京城,一起开斩!


    此令一出,全国哗然!


    我想当时肯定有很多人担心得要命:这些死囚可都是一些杀人越货、强盗无耻之徒,一旦放纵,岂不天下大乱!而更为关键的是,这个命令,没有附条件,没有保障措施,也就是说,没有警察跟着,也没有当地派出所监视,这300多号人,就在家里享受了一年的“最后时光”。


    尽管历史没有记载,我想当时肯定会有大臣去向太宗皇帝进谏:请收回成命,否则国将不国!可不是,到了宋代,欧阳修老先生在说起此事时也认为,这个命令过于草率,考虑得不周全。


    但想想,其实并非草率,按当时全国人口,应在五六千万以上,这么区区390号人,能怎么样?况且,按当时的编制,州府以下管理机构就有四级,管理是相当到位的,全国这么多州府衙门,管理一两个死囚,还不是轻松。


    另外,还有一个心理问题,对于这些人来说,幸福来得太突然了,恐怕没有多少人去动其他心思,而且,这些人也根本不知道,皇帝就是这样无条件地放他们回家,没有监督。


    于是乎,这390个死囚就在家好好的养了一年。


    以上是贞观六年的事,开始读到这里,我以为,历史记载的秀该做完了。然而在贞观七年,也就是公元633年,有这样的记载:去年放回去的全国死囚390人,没有人带领,也没有人监督,都按时从全国各地来到长安,没有一个逃跑或隐藏的。


    读到这里,我沉默了许久:这些人不知道是去赴死吗?这些人不知道逃跑吗?在赴死的路上依然如此诚信,如果不是记录的虚假,那就是基于一种信任。而这种信任也得到了最高的奖赏,全被赦免!故事终于有个完美的结局。


    历史没有记载,是赦免死罪还是又全放回家,但我觉得已经够了。我愿意相信:这是个真的史实。


作者: glim    时间: 2009-5-12 11:38

前两天看了一本书也说到这件事。

推荐大家一下,《圣朝过眼录》这两本一套的书,非常言简意赅的叙述了古代中国从统治者到老百姓的智慧,气节和为人之道!

[ 本帖最后由 glim 于 2009-5-12 07:39 AM 编辑 ]
作者: 风吹雨打    时间: 2009-5-12 14:11

过分强调了皇帝老子的雄才大略了,而且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情况合理化,皇帝老子代替那些被害者作出了宽恕犯人的决定。

在现在看来,保全了犯人的人权,那么犯人在犯罪时,被害者的人权由谁来保全?现在的法律并不健全,我最希望那些侵害人民利益的贪官们,没有一个能活着走出监狱。
作者: 天边的老狼    时间: 2009-5-12 14:26

在几千年前,中国依靠士族团体保证了社会制度的先进性,因而能领袖一方直到满清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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