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主义哲学以人为价值核心,以个人主义为哲学源头的国家体制尊重个体价值,以个体为最高价值,这样的哲学衍生出自由主义政治哲学,认为个人权利高于一切,国家、政府应以保护公民的个人权利为终极目标,这样的国家实行严格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的政治制度,认为人的生存权、自由权和财产权是天赋人权,神圣不可侵犯,这就是追求自由民主的宪政制度的国家,这种国家会拍出《拯救大兵雷恩》这种电影,会有反战争的国民跑到伊拉克去做人肉盾牌阻止自己的国家军队轰炸伊拉克。
集体主义以集体为价值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哲学源头的国家体制宣扬爱国主义,以国家、民族、社会等集体利益为最高价值,要求国民牺牲个人利益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这种国家实行保护国家权力和利益的集权的政治制度,认为个人应该服从集体、服从国家,国家利益高于任何个体的生命和利益,这就是以集体利益为名剥夺个人权利、掠夺个人财产的集权专制国家。所以这种国家会拍出《党的女儿》、《闪闪的红星》这种电影,会有很多支持张巡为了国家而吃掉老百姓的国民,会有无数的网络民兵整天琢磨如何攻打台湾。
以个人主义为基础宪政制度的国家,严格保护个人权利,国家权力被限制在法定的范围内,所以不会存在个人财产被随意剥夺的事情,这种国家的国民可以在法律框架内自由地追求自己的生活目标,当每个人都在尊重他人权利的前提下独立自主、自由发展的时候,也为全社会的发展拓展了自由和发展的最大空间,这种社会会以超强的创造力快速发展,其所获得的财富藏于民间,民富而国穷。
而以集体主义为基础的国家,要求国民向国家奉献,国家以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名义向民间搜刮财富,到处是侵犯个人权利、侵犯个人生命和财产权利的事情。这样的社会受制于权力者的控制,没有自主发展的自由和公平的社会环境,人人为求个人利益而被迫依附于权力,被权力所左右,这种社会的国民没有自由意识、没有个体权利意识、没有创造力、没有独立人格,无力保护自己的财产,时时处于被权力践踏和掠夺的状态下,因为这种国家拼命与民争利,所以国富而民穷。
陈志武先生在《治国的金融之道》一文谈到这样一个事实:“如果把公元1600年时的国家分成两组,一组是国库深藏万宝的国家,像明朝中国藏银1250万两、印度国库藏金6200万块、土耳其帝国藏金1600万块、日本朝廷存金1030万块;另一组负债累累,像西班牙、英国、法国、荷兰、意大利城邦。那么,从400年前到19、20世纪,哪组国家发展得更好呢?当年国库藏金万贯的,除日本于19世纪后期通过明治维新改变其命运外,到今天还都是发展中国家,而当时负债累累的国家,今天基本是既民主法治,又经济发达。”
在集体主义国家,尽管大张旗鼓地宣扬集体主义,个人主义被歪曲为利己主义,而实际上在集体主义的名头下掩藏着的恰恰是统治者的极端利己主义目的,国民则嘴头上喜欢喊爱国,实际上无不为追求自己的利益互相倾轧,纷纷向权力献媚邀宠,被爱国这种集体主义教育洗脑的人们根本不关心同胞的权利被践踏,只在意国家的脸面是否被羞辱。所以我们的国家会有大量的国民去辱骂殴打要求藏独的和平请愿者,他们是利己的,自我中心的、排他的,是以我为标准来区分敌我的,是有族群界限的。
而个人主义的国家,国民们均以个人权利为自己的护身符,任何践踏个人权利的行为都会引发众多国民的共同反对,以捍卫个人权利为目标,整个社会的所有个体建立起了牢固的个体联盟,共同警戒和抵御公权力对个人权利的侵犯。所以才会有那么多宪政制度的国家的国民举行大规模反战示威游行,反对自己的国家对入侵伊拉克,尽管入侵伊拉克能获得国家利益,但会损害很多伊拉克平民的个人利益,这说明个人主义价值观不仅是利己的,也是利他的、关怀的、平等的,没有社群、种族界限的。
两种完全不同的价值观导出完全不同的道德和政治哲学,产生两种完全不同的政治制度,形成两种完全不同的国家模式,造就了两种完全不同的国民和社会状态。因此,社会的变革首先是观念的变革,一个整天宣扬爱国主义等集体主义哲学的社会,无法形成尊重个体生命、个人权利的社会氛围,也就不可能建立以维护个人权利为己任的宪政制度的国家,这就是为什么要争论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也被叫做社群主义)这两种哲学谁是谁非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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