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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庆有人自焚,群众情绪稳定 [打印本页]

作者: glim    时间: 2009-4-29 15:12     标题: 重庆有人自焚,群众情绪稳定

事故现场图片 两江论坛网友供图


  华龙网讯(数字记者徐兴渝、实习生谭雪29日12:25分报道) 今日中午12:20分左右,在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下一男子突然发生“自燃”。目前,被火烧伤的男子已经被送往医院救治。

  今日12:23分,重庆公安消防总队接到报警,称解放碑下有人自焚。接警后,消防部门火速赶赴现场施救。

  据现场目击者称,自焚男子大约在30至40岁间。今日12:20分左右,站在该解放碑碑脚台阶上的他,突然“自燃”,火势很快在他身上烧了起来,该男子也从台阶上滚了下来。周围群众见状后,迅即报警。警方赶到后,用灭火器将该男子身上的火势扑灭,男子受伤倒地。

  也有现场群众称,该男子是往身上浇洒了可燃液体,然后,引燃自焚。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男子身上有张“公开声明”,但当记者正准备看清是什么内容时,“公开声明”却被警方取走。目前,受伤的男子已经被120急救车拉走。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作者: 明说    时间: 2009-4-29 15:19

对裆和独裁政府强烈不满,自决于裆和人民,
作者: lhcyy    时间: 2009-4-29 19:57

标题应该改改    重庆有人自燃,观众情绪稳定

肯定不会被删 可以发到官方了
作者: http9    时间: 2009-4-29 22:48

群众情绪稳定?是不是太稳定了。
作者: wljwyyj    时间: 2009-4-29 23:05

自焚,身体烧伤,身上竟然还有:“公开声明”?楼主娱乐谁呢?@
作者: glim    时间: 2009-4-30 10:26

华龙网4月29日报道 今日16:29分,记者从渝中区政府获悉,今日12时13分在解放碑步行街自焚的男士系江津人,今年41岁,其自焚的原因是对江津区人民法院判决的一项经济案件执行不满,而采取极端行为。

2009年4月29日中午12时13分,渝中区巡警大队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男子在解放碑步行街自焚,迅即用巡逻车上的灭火器将此人身上火势扑灭。随后,渝中区相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将自焚者送往重医附二院进行救治,将其母亲送往附近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加以安抚。

据初步了解,该男子为江津区人,41岁,因对江津区人民法院判决的一项经济案件执行不满而采取极端行为。

目前,经医院救治,该男子无生命危险;解放碑步行街秩序正常。

另据了解,江津区有关部门获悉该突发事件后,高度重视,并表示将根据情况会同司法机关妥善处理善后。 (本文来源:华龙网 作者:徐兴渝)
作者: fantasist    时间: 2009-4-30 10:37

"将其母亲送往附近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加以安抚"
过两天就进精神病院了
作者: edao    时间: 2009-5-6 11:17

练功升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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