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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老帖重发--宗教社团与NGO组织的作用 [打印本页]

作者: saltfish    时间: 2009-4-27 09:51     标题: 老帖重发--宗教社团与NGO组织的作用







宗教社团与NGO组织的作用


 何光沪  2008-7-26


 


 


 


这个时候大家的说法很多,我也随便说一下。主持人刚才讲到人性与制度,提到宗教组织,提到NGO,这些是联在一起的。


 


先说一点感受。大家对年初的雪灾还记忆犹新,我这次到加拿大是3月22号,看到马路两边,雪堆得像墙一样,至少一个人高,据说是50年以来最大的雪灾,人走在雪里面,雪深到胸部。听他们描述,没有死一个人。我甚至没有看见一粒雪在路上,不要说高速公路和交通要道,连住宅区的人行道上也没有一粒雪,他们说,是扫雪车扫掉了——你可以看见政府在做什么事。我也曾在波士顿亲眼看见他们怎么做的——大雪后必来扫雪车,来了后道路就畅通。


 


地震也反映出类似的问题。我看到一些材料讲,现在政府掌握的资产,包括国有企业等等,多达88万亿,又说这些年增值起码是8.8万亿;民间的财富,包括那些不知道来头的大款占有的,只占国家总资产的24%,政府占76%。占有这么大的资源,不应该多拿一些来做这种事情,来为救灾买装备,搞演练,做准备吗?


 


邢台地震以后,周总理要求集中力量搞预报,从那以后成功预报了20几次地震,国际领先。后来说国际学术界认为地震不可预报,放弃了我们临震预报的优势,这也算一个说法。但是,中长期预报,或中长期地震研究是国际公认的研究任务,不能说跟着国际学术走,我们就不用搞预报了。汶川这一带是在国际公认的大地震带上,早已经是地震学界的常识,可是在那一带,从建筑要求到防灾准备,这么多年做了些什么呢?看那一个中学的校长,他做了演练,所以地震的时候,全校学生一个也没有死。如果政府也做一做演练会怎样?


 


再来讲非政府组织。民间虽然有24%的资产,但是没有组织,一盘散沙没有力量,因为有组织才会有力量。这次必须反思这个大问题。


 


邓小平改革是两千年以来中国最大的一次变革,转变为市场经济。但是历史在加速,中国已经到了不能不进行第二次大变革的时代了。就是说,必须转变为法治社会。第一次变革,经济学家起了大作用(香港的人民和制度作用更大)。将来这次大变革,法学家(律师)和新闻界(记者)应该起大作用。记者指出社会的病症,律师拿出法治的药方。


 


就是这几天,地震前后,北京市一些区主管宗教的部门采取行动,封闭北京的好几个“家庭教会”(实际上是多达好几百人的教会,就是说涉及到几千基督徒)。采取什么措施呢?——往聚会处锁孔里面塞东西不让开门,切断人家的电源不能开灯,在走廊上装铁门不许通行,逼迫房东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派警察封堵小区限制人身自由……举一个例,北京“守望教会”正在礼拜,警察进来制止,大声说:“现在走还来得及!”200多人在场,只走了几个。官员又走到十字架前,背对牧师面对信众大声说:这是非法聚会!然后对信徒近距离摄像,又记下每一个人姓名、地址、单位等等。几天以后,单位领导就叫信徒一个一个谈话,施加压力:“想想前途” !“不许去了” !之类。 就是这个教会,近两年一直按照《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规定,把情况书面上报,请求登记合法。但是有关部门却不让登记(全市、全国都一样),就是说,不许可它成为合法,然后宣布它“非法”!


就是这个教会,在地震前一天(5月11日)遭冲击之后,地震后第一次礼拜时(5月18日),就为灾区捐款20万,而其会众很多是低收入者,如学生和退休者!而且从那时候起到现在,已经有四批志愿者到汶川去为灾民服务。他们不但宣讲爱心,也实践爱心。


 


   这就涉及到今天的一个主题:一个法治社会,应该允许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登记,不但允许它们合法存在,而且支持它们服务社会!(在加拿大,让宗教组织登记,只是为了让其免税。)我认识一个神父,他从英国留学归来,现在东交民巷教堂,为人豪爽,但讲起这件事几乎要哭:他为了在丰台建一个养老院,辛苦多年,四处化缘,很多小孩把存钱罐砸破,把钱捐给他,也取得了政府同意;终于修好了一个废弃小学的房子,买了床、被,各种用具,老人们终于可以进来了;突然接到通知:不许了!要收归政府!因为你是宗教组织。前苏联不让宗教组织搞慈善,连特雷莎修女也不许去。我们总不能那样搞吧!中国天主教最大的慈善团体“进德公益”敬老养幼、扶贫救灾,干了十年都没有帐号,好事做到第10年才得到批准。这次,最早出现在地震现场的都是志愿者,包括成都一个同样遭受冲击的教会(“秋雨之福”教会)和别的教会的基督徒。


 


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的救灾,也可以叫人民自救。社科院美国所前所长写文章说,看到这样的场面很感动,觉得好像回到了“初民社会”。地震反映出制度的问题。人不是被震死的,是被房子压死的,早就说那个地方在地震带,那个地方的房子还是那个质量,怎么行呢?(香港非政府组织或教会捐款在那一带建筑的那么多所小学,怎么就不垮呢?)政府拥有那么多资源而不作为,地震后当地暂时又没政府,人民当然得自救了!这就是非政府组织的作用,而世界上最大的非政府组织,就是宗教组织。应该允许它们合法化,允许他们去做好事。


 


盛洪:是说它非法,要关闭它,道理何在?因为也有合法的教会啊?


 


何光沪:关闭所依据的是《宗教事务管理条例》,那是行政机关颁布的行政法规。但是,行政法规是关于怎样执行相关法律的操作规定,它本身不是法律。(法律是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不能由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不能与相关法律冲突。在当今的中国,与宗教相关的法律,只有宪法。宪法规定宗教信仰自由,你不能跟宪法冲突啊!说是全国性的团体(就基督教而言实际上只有“三自教会” )才合法。但是同时又规定不许跨省传教,不跨省怎么能成为全国性的团体呢?“三自”体制是以往时代的产物:半个世纪以前,国际上跟西方国家对抗,国内又搞阶级斗争,基督教方面就搞了“三自” (天主教搞了“爱国会” )。国内也斗,国外也斗的过去时代的产物,在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世界的当今时代,应该改一改了。


 


盛洪:这些所谓的家庭教会,如果符合三自原则也不行?


 


何光沪:它们基本上都是“自治、自养、自传”,很符合三自原则。但就是不让合法。


 


许章润:像农村教会,不登记,他也不去干涉你,我们老家的亲戚都参加,实际上是一个邻里组织了。


 


何光沪:农村地方大,交通不便,仅此原因就必然需要家庭教会或邻里教会。北京这么大的城市,这么少的教堂,教堂人满为患,甚至有安全隐患,仅此原因也必然需要家庭教会。


现在的一些政策或做法,违反常识。比如说,天主教和基督教(新教)有什么区别?天主教在宗教上服从教廷的权威,而新教在宗教上不服从教廷和其他任何人间的权威,只服从上帝和圣经(在政治上则服从政府和法律)。这是历史常识,是客观事实,也是世界各国的当代现实。但是,我们在宗教上的现行政策,等于对老百姓说:你们可以信仰天主教(因为宪法规定宗教信仰自由),你们又不可信仰天主教(因为不可服从教廷的权威)!你们可以信仰基督教(因为宪法规定宗教信仰自由),你们又不可信仰基督教(因为不可不服从三自教会领导)!


这种自相矛盾,是因为违反常识(在宗教上,不服从教廷权威就不是天主教,而服从人间权威就不是基督教),还因为违反历史趋势——连天主教和喇嘛教都在搞民主化;基督教则是从反对金字塔式的管理制度而起源,按圣经教导,几个人在一起奉耶稣的名祷告,就形成一个教会;所以新教教会几百年来层出不穷,成千上万,越来越多,遍布世界所有国家。全世界的路德宗、浸礼宗、长老宗等等的联合会,都是联谊会性质,没有自上而下的管理。而我们呢,是把宗教搞成了行政系统(老百姓笑传“处级和尚、科级尼姑” 之类),既不符合基督教的历史传统,也违反政教分离的历史潮流。


马克思主义主张信仰自由和政教分离。马克思说:“每一个人都应当有可能实现自己的宗教需要,就像实现自己的肉体需要一样,不受警察干涉”。列宁也说:无产阶级政党“要求每人都有充分的信仰自由的权利。欧洲各国中只有俄国和土耳其,还保留着一些可耻的法律,……这些法律不是直接禁止一种宗教,就是禁止传布这种宗教,或者是剥夺信这种宗教的人的某些权利。所有这些法律,都是极不公道的,极强制的,极可耻的。每个人不仅应该有相信随便那种宗教的完全自由,而且应该有传布随便那种宗教和改信宗教的完全自由。哪一个当官的都管不着谁信的是什么教:这是个人信仰问题,谁也管不着。不应该有什么‘占统治地位的’宗教和教会。一切宗教,一切教会,在法律上都应该是平等的。”


在佛教方面,一些寺庙财务不清楚,需要建立监管机制。当然,所有的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都应该监管。你是非营利组织,你就应该真的不营利,然后才免税,这就需要有专业、中立、权威的审查机构。日本有宗教法人法,台湾也有。这次访问加拿大,我问他们宗教团体要不要登记,他们说要,但是登记的意思就是免税,所以所有的宗教团体都会去登记,这么大的好处不能丢。他们登记的意义不是“宗教事务管理”,而是税务部门“不管理”。我们这里呢?你去登记,还不让你登。


 


许章润:有的教会是财团法人。


 


何光沪:对,日本创价学会就是很大很大的财团法人,办了大学、中小学、幼儿园、博物馆、研究所,一大堆事业单位。世界上先进的或现代的国家地区都是如此。宗教团体就是最大的NGO兼NPO。我们在这方面从观念到制度都很落后,应该确立三大部门(政府、企业、非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对一个正常社会必不可少的观念,并立法保障和鼓励第三部门。


 


许章润:我看了最近《领导人》杂志第21期,有一个作为民间传教人士的访谈录,我认为谈得挺好,易建荣的观点比较中立。


 


王振宇:易建荣在全国搞过宗教调查。


 


许章润:我们安徽老家农村对宗教根本不管,有的地方还在倡导。因为不像北京作为首都,即所谓政治的中心这么敏感,乡下不会有这种情况。


 


王振宇:真有被抓进监狱去的。北京的做法还是文明的。


 


许章润:西方宗教史上新教教徒被迫害会有一种殉难感,越是迫害反而越刺激它成长。


 


盛洪:其实教会强调的理念倒是跟我们政府是一致的。


 


许章润:它跟过去直接抗争的不一样,现在是寻求和平。


 


何光沪:《圣经》也主张在政治上顺从掌权者。


 


许章润:清华的水利系,还有土木工程系的教徒最多,因为现在这些系的学生不少是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入校的,现在很多都是基督徒。


 


何光沪:资中筠文章主张,从地震总结经验,有些方面的制度要改,要破旧立新。我想,第三部门方面的制度或立法,以前没有,宗教方面也只有一个条例,行政法规。我们这些书生可以提一点建议,是完全正面的——你原来没有,需要建设。只是建设:要立法让NGO成为真正的NGO。现在好多NGO名义上是,实际上不是,例如工会、青年团、妇联,红十字会也一样——长时间不公布你的钱到哪儿去了,如何取信于民?


 


许章润:这次红十字会发言人,讲了两件事,一个是说按照过去扣7%,但是这次特大天灾人祸,所以一律不扣,为什么不扣?因为是国务院下面的正式编制单位。


 


张曙光:所以人家给中国的NGO起了一个名字,叫GONGO —— 政府组织的非政府组织。


 


何光沪:红十字会扣捐款的7%去干什么呢?你已经正常地拿工资了嘛!那性质是不是就像北川的工商银行,拿捐款去买名牌运动鞋,发给职工做福利呢?


所以,中国的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第一急需鼓励发展,第二急需立法规范,二者是统一的。


     一个正常的、和谐的社会,必须有三条腿才能稳定,这就是现代社会三大部门——政府、企业、非政府-非营利组织。否则,地震就可能不是自然界的了。


 


 [ 注:本文为作者在中评网主办的“志愿者:人性与制度”研讨会上的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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