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报道,2008年4月17日晚,家住成都新都区的43岁的李某暗恋邻居刘某。他趁刘某丈
夫不在,潜入刘某家院落内,然后爬上一棵树窥探刘某在家的一举一动。李某在树上
艰难度过4个多小时后,意外遇到闪电雷雨。刘某察觉到李某的行为并报警。近日,新
都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缓刑1年。
话说这李某被判刑以后,贵州习水参与嫖宿幼女的某官员,觉得这李某实在太面太菜
鸟、运气实在太差了,忍不住生出了恻隐之心,就给李某写了下面这封“公开信”,“指
点”李某,好让他以后做事情“牢靠点”,“稳当点”。信文如下:
李兄弟你好:
叫你兄弟你别奇怪,你别问我姓啥,因为姓啥不重要。不管我姓啥,我们的老祖宗是
同一个,即使800年前我们不是一家,8000年前我们总是一样一样的嘛。“同是天涯沦
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听说过吧?“四海之内皆兄弟”,听说过吧?反正叫你兄弟是
没问题,李兄弟你就别纳闷了,相信我,没错的!
我敢叫你相信我,当然有我的道理。你的事情我听说了,全都听说了。但是我的事
情,你未必能就听说。李兄弟我告诉你,虽然咱们都是因为玩女人犯了事,但其实我
比你厉害多了,不信,我说给你听听;
第一:我是有“组织”有准备的,你没有。我玩女人,都有专人帮我安排,你得自己去
找目标。所以啊,我做的就稳当,就有备无患,所以我能那么长时间不出事。而你
呢,自己一个人瞎琢磨,找不到目标着急了,就随便下手了吧。事实证明,在家靠父
母,出门靠朋友,以后你还得多多交朋友啊。没有朋友,出事之前没人帮你,出事之
后没人救你,惨呐!
第二,我是有“追求”目标的,你没有。我玩的是不认识小学生,是幼女还得是处
女。你没办法,只好像兔子一样吃窝边草,去找你的女邻居,人家都有家有老公的
了,岁数也老大不小的了,一看你就是没追求,瞎凑合。你以后记住了:要么不
玩,玩就得强奸幼女。哦,说漏嘴了,不是强奸,是嫖宿。
第三,我是在享受,你是在受罪。我每一次都玩得很尽兴,我在房间里面玩,冬暖夏
凉,舒服的很,也没有Police找我麻烦。这些小女娃好吓唬,她们不敢声张,所以我
玩了一个又一个,很安全。你就不行了,累得爬了半天树,风吹雨淋还被闪电吓得落
荒而逃,连人家手指头都没碰到,第一次就被人家告了。以后你要记住了,这是个力
气活,别太凑合了,要讲环境,要有追求,不要马马虎虎不认真嘛。
第四,我是嫖宿幼女,你是强奸。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懂法律”,而你是法盲。我
每次都给钱,她只要收了我的钱,那就不能说是不愿意的,不愿意你拿我钱干嘛
啊?愿意了吧?那就是你情我愿的了,我就是嫖娼了,你听说过嫖娼是死罪的吗?没
有吧!你呢?你当时吓得跑了!你说你要是下去哭着跪着去求饶,说不定人家邻居就
不告你了,顶多是揍你一顿,让你下次不敢了就行了!
算了,说这么多了,也不知道你记得住记不住,我就不多说了,免得累着你。这么跟
你说吧,我比你厉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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