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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紧急督促南昌市公安局胡焯局长辞职!! [打印本页]

作者: beckhamnet    时间: 2009-3-6 20:43     标题: @紧急督促南昌市公安局胡焯局长辞职!!

紧急督促南昌市公安局胡焯局长辞职


 


                 我叫吴佩奋    电话:13807003953       


                 身份证号:360121196910010061


      我丈夫万建国,因被怀疑涉嫌江西博雅“毒蛋白”案,被南昌市公安局刑讯逼供致死(8.8专案),胡焯是南昌市公安局的第一负责人,对万建国的死亡有直接的领导责任,在追究本案元凶的同时,胡焯作为第一负责人,应当立即引咎辞职。


      2008年5月震惊医药界的江西博雅事件爆发,因有领导指示:“谁破了案子,就给二等英模”期间,大概有一百多人被审查,我丈夫万建国是江西省南昌县医药公司的销售员,虽然他没有销售江西博雅事件“球蛋白”的任何药品,但是在2008年7月4日晚12点突然被南昌市刑警大队队长孙毅带走,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没有给我们任何拘留手续,只是说专案:“不需要理由”没想到,这就是我与丈夫的最后一别,期间,我多次与公安机关联系,他们都说“无可奉告”。8月8日晚上,我单位领导突然到我家告诉我:“万建国非正常死亡”,当我见到我丈夫尸体时:他遍体鳞伤、惨不忍睹。他两个手腕青紫,后颈有血块,脸上脖子上还留着被皮鞋踩过的脚印,七窍流血,膝关节、脚趾都变形,阴茎青肿,全身六十多处伤,残酷至极。


     万建国死后二十多天,亲属在胡焯的公安局,花费了半天的时间等到了胡焯,询问万建国死因及死亡地点、时间,胡局长大手一挥说:“万建国死亡的地点,还不知道是上高还是南昌,死因和死亡的时间等尸检报告”。之后由保镖护送入一辆高级轿车。


      一个月后,南昌市检察院才对万建国死亡事件立案侦查,我们一直想得到尸检报告,却始终以各种理由推托。江西省公安厅、南昌市公安局的领导一直和我们谈判,只要我提出条件,他们都会想办法解决。后来又用各种方式逼迫我同意先把我丈夫火化然后在解决曾对我的承诺,我一直不同意,甚至连负责立案侦查的南昌检察院刘莉芬检察长也说:你们和公安谈,谈好了我们就能尽快的进入下一步程序。可见,南昌市公安局,对本案的进程大肆干涉。


     这个案件涉案人数多,关系复杂,结果恶劣,是在南昌市公安局发生的事情,胡焯局长难逃其责,事后胡焯没有积极处理本案,其行为已经是违法渎职。


      鉴于此,我认为:胡焯实在不适合继续担当南昌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本来是保护人民的警察如今成了杀人凶手,并且手段残忍。胡焯如果继续当南昌市公安局局长,将会有更多人成为受害者,去年发生众多的暴力事件,中央三令五声强调建构和谐警民关系,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指出“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对公安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稳定工作的根本保证。”而在南昌市公安局却发生这样令人发指的事情。以及去年特警警官奚志波在五月花酒吧里的事件,这是完全与人民为敌,与中央精神背道而驰的行为。请求胡焯赶快滚下台,给老百姓一份安宁。



[ 本帖最后由 beckhamnet 于 2009-3-6 08:48 PM 编辑 ]
作者: beckhamnet    时间: 2009-3-6 20:45

19年党龄的我要做第二个“杨佳”

作者:吴佩奋 提交日期: (2009-01-24 21:24:52)
    
  我丈夫被警察刑讯逼供致死,六个多月未得到一个说法,
  
  我醒时在哭,梦里也在哭,我想去见我那可怜的丈夫。
  
  过年啦!
  
  人家家里爆竹声声喜气洋洋,
  
  我家家里几目相对泪眼汪汪。
  
  年年家里热闹非凡喜气洋洋,
  
  今年家里沉闷、寂寞、悲愤、痛苦不堪……
  
  那些警察队伍里的败类,他们把我一个幸福祥和的家彻底毁了;我女儿高三,面对父亲冤死,无心顾及书本,我女儿的前途也毁了;把一个积极向上的我也推到了悬崖边上……
作者: sanyuexia    时间: 2009-3-6 22:1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cpu2ddr    时间: 2009-3-6 22:39     标题: 回复 #2 beckhamnet 的帖子

活该!哪个要你入了狗插铛,不插你的铛还插谁的铛
作者: luckchen    时间: 2009-3-7 10:27

哎,又是一个受害者,到底要有多少受害者这个社会才会觉醒呢?难道别人遭受的不公就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吗,等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就晚了!
作者: kk44ee    时间: 2009-3-7 16:18

不要难过,正义只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作者: 员海    时间: 2009-3-9 16:14

首先,如果你丈夫没有做伤天害理的事 我将对你和你的丈夫表示严重同情和极度的愤怒。希望你能重新站起来!
作者: 飘飘的叶枫    时间: 2009-4-4 21:34

吧材料整理好去上访吧,在论坛里发这个木有用哈!

很是好奇,一个SEX论坛居然有这样的东西。。。。。。很是像不通,煽动愤青?
作者: http9    时间: 2009-4-6 22:52

引用:
原帖由 飘飘的叶枫 于 2009-4-4 05:34 PM 发表
吧材料整理好去上访吧,在论坛里发这个木有用哈!

很是好奇,一个SEX论坛居然有这样的东西。。。。。。很是像不通,煽动愤青?


 


谁告诉你这里是标准的SEX论坛,就像被河蟹的网站一样都是‘SEX论坛’,实际上要自己去判断它是什么


作者: mwpzll5200    时间: 2009-4-12 10:37

亏还19年党龄
我这平头百姓都比你强
出了大问题公安局肯定要抓人头的
刚抓进去的时候要赶紧把能动起来的能量全动起来,找关系撒钱消灾啊,什么清者自清全扯淡(当然能清白事情更好解决)
作者: mwpzll5200    时间: 2009-4-12 10:40

哎,除非上面有人要搞这个局长,否则……


上访就有理有据,适可而止吧,


还是可以拿点“遮羞费”的,毕竟还有女儿不是吗?



[ 本帖最后由 mwpzll5200 于 2009-4-12 06:45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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