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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歹徒持刀刺死民警 称"老子杀的就是警察" [打印本页]

作者: joybobo    时间: 2009-2-22 02:24     标题: 歹徒持刀刺死民警 称"老子杀的就是警察"



市民悼念牺牲民警周鑫

 


重庆晨报2月22日报道 前晚8时许,加班整理材料的涪陵敦仁派出所户籍警周鑫换便装后,中途离开派出所外出吃晚饭,在派出所门口准备上出租车的一刹那,发现一名持刀男子跑来。喝令男子放下凶器遭拒绝后,周鑫上前与其搏斗不幸身中三刀,其中一刀刺中心脏,周鑫仍以坚强毅力追出44米后才因伤重倒地,最后经抢救无效而英勇牺牲。


身中三刀 追歹徒44米


涪陵区的人民西路,一到晚上便开始冷清起来,只有寥寥的店铺还在营业。


前晚8时许,30岁的周鑫整理辖区内“物业保安”资料汇总终于告一段落,却发现错过了晚餐时间。换上便装后,周鑫顺着派出所前他再也熟悉不过的105级石梯上到人民西路,就在他招停一辆出租车,拉开车门准备上车时,一阵“杀人了”的呼叫声让他警觉地注视前方,一个高他一个头的黑衣青年似乎拿着凶器越过马路跑向他这边。


“我是警察,把刀给我!”


“老子杀的就是你们这些警察!”


周鑫关上出租车车门,并朝跑过来的黑衣青年亮明身份,制止其犯罪行为。但黑衣青年却对警告丝毫未加理会,反而更加嚣张。周鑫随后上前拉住黑衣青年,准备将其扭送进派出所。身高仅一米六七的瘦个儿周鑫独自对付足足高出他一个头的黑衣青年渐渐有些力不从心,但他仍坚持扭住欲逃脱的黑衣青年。


在派出所门口摆烟摊的熊婆婆被眼前这一幕惊呆了。她昨天向记者介绍,在与黑衣青年扭打的10多秒时间里,周鑫还曾向路边看热闹的几名路人请求协助,质问“你们啷个不帮忙呢”。


其间,出租车司机悄悄驶离现场,而马路边几个路人依旧无动于衷。警方昨日公布的事发现场的摄像头监控录像显示,身着浅色衣服的周鑫被黑衣青年手持匕首样的凶器连捅数下,随后黑衣青年向马路对面跑去,而已身负重伤的周鑫仍捂住伤口紧追,最后因伤重不支倒在了一家药房前的人行道上。


事后,警方对案发现场进行勘查发现,周鑫在身中三刀后仍顽强地向黑衣青年逃跑路线追击了44米,走完了自己生命的最后历程。


袭警歹徒 刺伤4名路人


当晚8点20分,重伤倒地的周鑫被赶到的民警送到附近的涪陵区中心医院抢救,因其大量失血引起失血性休克,最后周鑫因抢救无效而英勇殉职。


法医检查周鑫的伤势发现,其遗体上有三处刀伤,其中左右大腿各有一处,最为致命的一处刀伤位于左胸心脏处。此外,周鑫遗体上还有许多被刀尖划出的道道伤痕,可见当时身无寸铁的他与手持凶器的嫌犯搏斗过程之惨烈。


涪陵警方迅速锁定了袭警杀人嫌犯邵某。当晚8点40分左右,刑警赶到嫌犯在荔枝街道办事处的家中将其抓获,据称当时他还在清洗血迹,随即民警在其家中搜出了可能用于作案杀害周鑫的凶器。


经查,犯罪嫌疑人邵某今年19岁,是吸毒人员,最近吸食新型毒品,曾经有过两次犯罪前科。案发当晚,他在人民西路约200米路程上,一路用凶器刺伤四名路人,逃跑时与周鑫搏斗将其刺死。


昨天凌晨1点许,记者连夜赶到事发现场。因为时至深夜,道路上行人和营业的店铺寥寥。一大群刑警打着手电筒在案发现场200米范围的街道上搜寻受害者的血迹。在他们发现的一处地方,一小摊血迹赫然在目。涪陵区公安分局的办公楼一夜灯火通明,市公安局的领导和刑侦专家也连夜赶到当地,了解案情。


至于嫌犯为何在街上持刀行凶,警方昨日称还在调查之中。记者昨天从一知情人处得知,最近有多名市民在案发现场附近遭一男子刺伤,但不能肯定是否也为邵某所为。


作者: bbmoz    时间: 2009-2-22 10:43

引用:
原帖由 yahoog 于 2009-2-22 10:37 发表
大侠精神可嘉,杀几个黑狗没有什么。

 旧社会的警察不是叫白狗子么,共党警察现在也有昵称了
作者: 电子驴    时间: 2009-2-22 13:07

引用:
原帖由 yahoog 于 2009-2-22 06:37 AM 发表
大侠精神可嘉,杀几个共匪的黑狗没有什么。
这句话中存在的对暴力毫不在乎的精神表明你也只不过是一个未上台的“某某匪”而已。
作者: kk44ee    时间: 2009-2-22 14:56

杀人总归不好,这些小警察也是养家糊口的人。
作者: storms    时间: 2009-2-22 19:11

警察也是有群体组成的,有好人也有坏人。
作者: 黄河长江    时间: 2009-2-22 20:41

杀的数量不够要多杀点,叫胡温杂种不得安宁
作者: 10271027    时间: 2009-2-22 21:3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xiaoyezi_aa    时间: 2009-2-22 21:46

这就是我所说的  
满嘴的仁义道德   其实一肚子男盗女娼
2 ,3 楼 说得话 就是很好的证明
这里得人总把自己表现的那叫一个光明   
好像他就是照亮一切的太阳
你发光  谁给你供电呢??
作者: yuyucaocao    时间: 2009-2-22 21:58

此歹徒不足与与杨大侠相提并论!
作者: blackfish    时间: 2009-2-23 16:48

思想都扭曲成这样了 这是凄惨啊
作者: q13974268    时间: 2009-2-23 19:35     标题: 回复 #10 ENFOREX 的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your_j    时间: 2009-2-23 21:44     标题: 回复 #7 storms 的帖子

是啊,我很怀疑如果以这样的主体成了民主精英,又能有什么希望?
作者: DXZXHJSW    时间: 2009-2-24 12:09

无辜的受害者!!!
作者: your_j    时间: 2009-2-24 12:17     标题: 回复 #17 shangwei 的帖子

那千万要刺中我要害,不要留活口。
作者: pj1248    时间: 2009-2-24 13:15     标题: 别瞎起哄

勇斗歹徒的警察也被批,有点太过分了吧,话说杨大侠乱七八糟杀几个,其中有几个好警察,有几个坏警察我不知道,也就不妄加评论,可这次人家是真正去维护正义的警察,有些人也批,我觉得就有点过分了,试想,要是个不称职的警察,一个剥削人民的警察,他会去和歹徒干吗?
作者: blackfish    时间: 2009-2-25 15:30

引用:
原帖由 pj1248 于 2009-2-24 09:15 AM 发表
勇斗歹徒的警察也被批,有点太过分了吧,话说杨大侠乱七八糟杀几个,其中有几个好警察,有几个坏警察我不知道,也就不妄加评论,可这次人家是真正去维护正义的警察,有些人也批,我觉得就有点过分了,试想,要是 ...


维护治安是警察的工作职责 在他亮明身份后此人只是口出狂言并未直接对他进行杀伤或对他人进行杀伤 可能身为户籍警察不具备制服歹徒的能力 但不能回避他没有具备所从事职业的基本技能 所以他的死就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来说是我们应该敬佩的 但就他的职责来说并不应该歌颂 他不但没有尽职而其还造成迫使罪犯嫌疑人实施犯罪和自己死亡这样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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