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市立法禁止人肉搜索(图)
近年来,“人肉搜索”因能推动事件的发展,而受到网友的广泛关注。但是据《扬子晚报》报道,1月18日,《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该条例明文规定:不得在网上公开他人信息资料。这一条例也同样说明网友们一贯使用的人肉搜索也将被禁止。
徐州立法禁止人肉搜索最高罚5000
1月18日,《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经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09年6月1日起生效。根据这一条例,未经允许,擅自散布他人隐私,或在网上提供或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对发布者、传播者等违法行为人,最多可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的,半年内禁止计算机上网或停机。
江苏省人大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说,根据国家民法、行政法、刑法的规定,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这里,个人隐私就是关于个人的有关信息,包括个人尤其是女性的年龄,个人或家庭财产及构成,收入状况,住所,任职单位的待遇等等。特别是人际交往,在当下往往成为“人肉搜索”的目标。“散布这些就是违法的。”
条例还规定,向公众提供上网服务的网吧、宾馆等场所,应当安装国家规定的安全系统,对上网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并记录有关的上网信息,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保存期间不得删除或更改。一旦违反,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经营许可证。
人肉搜索有好有坏,网友自发制订“人肉搜索公约”
所谓人肉搜索,就是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的人性化搜索体验。在目前的中国,人肉搜索在各大论坛上正成为流行,而因为人肉搜索曝出的各方面问题也越来越多。
2008年10月底,深圳市海事局局长林嘉祥因涉嫌猥亵11岁女童而网易网友的人肉搜索。在网友的人肉搜索下,林嘉祥的各种资料被网友曝光在网络上。最后在相关部门的调查下,林嘉祥最终被撤销职位。而在12月上旬,由于网友在网上披露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抽名烟戴名表,同样是在相关部门的调查下,周久耕被查出利用公款买好烟。
虽然人肉搜索在监督方面起到良好作用,但一些过激的人肉搜索却对普通网友造成了一定的损伤,因此一些网络观察者把人肉搜索称为“网络暴力。 2007年4月25日下午约5时,南京某小区有一条长住的母流浪狗,部分住户对狗叫不满,日前采取了用汽油把狗烧死的激烈手段,其间浑身冒火的母狗叼出了一只小狗,另一只小狗被烧死。事件在网上和当地媒体曝光,引发极大争议。有人在网上公开了烧狗者的家庭地址、联系电话,对“凶手”进行谩骂威胁,乃至去烧狗者工作单位对其围追堵截,甚至在其楼道墙上喷涂“死!”等威胁话语。
正是起于一些网友对人肉搜索的滥用和数不清的争议,1月1日,有网友自发组织制订了“人肉搜索公约”,称将规范网络道德意识,加深大众对人肉搜索正确定义的理解,并向正确的方向发展。此公约发出后,得到不少网民的支持。评论人士认为,网友自发制订“人肉搜索公约”是公民意识的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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