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大逆转!台北地院裁定 当庭释放陈水扁 [打印本页]
作者: dp_2006 时间: 2008-12-13 04:40 标题: 大逆转!台北地院裁定 当庭释放陈水扁
呵呵,搞笑了。不知是真是假。不知道法院的依据是什么。
台检方特侦组12日以贪污、洗钱等罪起诉陈水扁。台北地方法院经合议庭审理后,认为并无继续羁押陈水扁的必要,13日凌晨1时裁定当庭释放,但限制陈水扁住居。

“法务部”一楼大厅现场

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宣布侦查完结,并宣布侦查结果。

12月13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检方特侦组12日以贪污、洗钱等罪起诉陈水扁。全案12日傍晚移审台北地方法院,经合议庭审理后,认为并无继续羁押陈水扁的必要,13日凌晨1时裁定当庭释放,但限制陈水扁住居。

13日凌晨,陈水扁获法庭释放。
陈水扁在离开台北地院前,与记者见面,短短的发言几分钟,不接受记者提问。很明显,陈水扁的脸颊消瘦许多,发型也变了。他说,感谢支持者过去32多对他的支持,在狱中的32天是辛苦、最孤独的。
陈水扁的律师鄚文龙指出,陈水扁虽然获释,仍需要办理一些手续,还有陈水扁是穿拖鞋出庭,要等人送皮鞋来后,陈水扁才会与记者见面,然后回家。
陈水扁等来皮鞋后,于凌晨1点50分左右与记者见面。他一开口,就感谢支持者及律师,他又感谢台北地院法官,作出释放的裁定,他会听法官在庭上对他的叮嘱。
作者: jiaohuan 时间: 2008-12-13 08:54
楼主纯粹法盲。人家新闻说的是当庭释放,日后随时提审。而不是说无罪释放。!!!!
作者: pitifuldog 时间: 2008-12-13 10:56
台灣的司法審判,權羇押權都在法官手上,
法官認為檢察官要續押阿扁的理由不足,
如果檢察官想續押阿扁得再找更好的理
由提抗告才能再押,被檢察官羇押是不能
抵扣刑期的.
作者: 黑总统 时间: 2008-12-13 11:20
大帅哥,巧克力。
作者: linux07 时间: 2008-12-13 11:51
露怯了吧,你以为人家都像我裆动不动就来双龟,让某人从人间蒸发吗?l
作者: 苏州小书生 时间: 2008-12-13 17:44
人生大起大落,简直太刺激了
作者: A片播放员 时间: 2008-12-13 22:18
靠 玩谁呢啊? 是不是 谁给他撑腰了?
作者: well530 时间: 2008-12-13 22:27
只是“临时”释放,不是结案的无罪释放。
作者: gj4444 时间: 2008-12-14 19:17
楼主。。。你是法盲。。。
真的,我不开玩笑。
作者: xu4665946 时间: 2008-12-14 20:00
阿扁案比现在的连续剧好看多了。
作者: gmen25 时间: 2008-12-14 20:34
之前检察院提出羁押是因为方便取证,现在取证基本结束,正在进入起诉阶段,所以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当庭释放就如楼上所说并不是无罪释放!一旦罪名成立,该坐牢的还得继续坐!
作者: james陈 时间: 2008-12-14 21:23
跟百姓玩文字游戏
“从重‘量’刑”而不是“判刑”
那些所谓的正义,真的得到声张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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