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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根本没听到什么“让领导先走”! [打印本页]

作者: firefox1987    时间: 2008-12-9 19:59     标题: 我根本没听到什么“让领导先走”!

拇姬 @ 2008-12-9 16:23 阅读(940) 评论(18) 推荐(8) 引用通告 分类: 深度变态


『天涯杂谈』十四年前克拉玛依友谊宫大火真相调查:我根本没听到什么“让领导先走”


作者:斯巴达克三百勇士 提交日期:2008-12-8 12:51:00 访问:28998 回复:576       


注:以下内容为本人亲自听说,绝对真实


恰逢克拉玛依大火周年纪念,逝去的300多个生命让人惋惜。这场大火烧散了300多个家庭,也更烧毁了人们的理性:有一些不实之言四处流传,宣泄着人们的悲伤,但这些未经证实的消息也在制造一些不必要的骚动……总之,有必要查清楚历史的真相,虽然这可能揭开伤疤,让人感到痛苦,但只有这样,才能治愈社会的一处顽疾。


前些日子我没有在天涯出现,因为那几天我正好被派往新疆出差。事情办完后,我忽然想到了14年前的那一幕,怀着对死难孩子的惋惜,我走访了几个幸存者的家庭,从他们的口中我听到了这样一些事情……


一位曾经担任班主任老师的杨某(这里就不写出她的全名了)说,当时全程他都在现场,甚至目睹了火起的过程。看到他被严重烧伤的双手,我不由的对他的话深信不疑。他说,是幕布被灯烤热导致起火。随后小学生就开始有秩序地疏散,但实在是因为出口狭小,有些孩子在推挤中倒下了。“我根本没听到什么‘让领导先走 ’”,这位杨老师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这个不争的事实。


另一位幸存的音乐老师也证实了他的说法,他说,现场有关领导同志的确一定程度上组织了逃生疏散,只是不够努力而已(或许是因为慌乱,但这不能怪他们)。只有极少数临阵脱逃,大部分都坚持到了最后才离开。他还说,多亏了市委的一位老科长,在门帘坠落的时候推了他一把,救了他的命,而这位老科长已经在大火中英勇牺牲了……我问道有没有听到“让领导先走”这句话,他睁大了眼睛吼道:“没有!这个谣言早就应该消灭了!领导同志在起火时说的第一句话是‘让学生们先离开!让学生们先离开!……’”


虽说好几百师生葬身火海,但是英勇牺牲的政府机关干部也不在少数。虽然少数败类领导逃脱了,但是多数人都在努力进行着疏散工作,而且现场也绝没有“让领导先走”这句话。所以我们应当擦亮眼睛,不能让一时的悲愤冲昏了头脑。


这次调查算是圆满完成了,我已了却了心中一个心结:关键时刻,政府的干部还是值得我们仰赖的!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472691.shtml


 


ps:混天涯的都知道一个叫“斯巴达克三百勇士”的id,此人在杂谈是出了名的哦,神奇之处在于,每发完一个wu毛帖,接下来跟帖的言论无一不是顶楼主的言论,而且多为四字马甲。当然啦,网友在骂此人五毛的同时,也有认为此人是在玩无间,因为认真的发帖反而通不过审核。我是觉得此人挺搞笑的,玩无间是扯淡,看其在回帖中的言论就知道是个傻×。当然啦,这厮也被人肉了,貌似是校内的一孩子,依据在于,这厮曾在天涯的相册里留有校内个人信息的截图,而后被网友人肉出来,相册里头的图片也消失啦,估计是心虚啦,被抓住了把柄。人肉这工具,我也玩过,无非就是从此人的个人资料,博客中搜索信息,要么就截获IP,查到此人的住址啥的,这都是后话了。


作者: glim    时间: 2008-12-9 20:05

我也么的听到,只听到一个领导的屁的声响,挺臭的
作者: abc989877    时间: 2008-12-10 00:38

如果真是学生的话可怕啊,现代版的指鹿为马居然发生在一个本该天真无邪的孩子身上,无语了。
作者: youngkiss    时间: 2008-12-10 00:48

大学生了,哪里还是孩子


对新闻“山东新泰多名上访者被强制收治精神病院”提出质疑

        作者:斯巴达克三百勇士 提交日期:2008-12-8 15:03:00 访问:7181 回复:327       
最近的一条爆发性新闻让人毛骨悚然,讲到山东新泰农民孙法武赴京上访时,被镇政府抓回送进精神病院20余日,签下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后被放出。不得不否认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有些社会矛盾的确难以调和到不得不用上访这个极端的方式解决,但是演绎化的传言却又时时刻刻威胁着人们对真相的把持。
  
  我觉得还是有必要把“上访”这个词详细的解释一下。信访不是上访。“信访”是受到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的,而“上访”其实质是越级信访,说白了,还是一种违法的行为。诗文,在本级完完全全可以解决的事情,为什么非得越级解决?大家都这样干,那还有必要分省县乡三级行政吗?中国只要一个皇帝就行了。
  
  既然“上访”本身不合法,所说未能触及刑律,但也是人人应当直直的一种行为,毕竟它客观上对社会秩序,和国家形象有一些不良影响。但是至于这个新闻,可能报道有点失真。比如该新闻说道病人自己不承认自己有精神病,但是大家伙都知道,这正是精神病的一大征兆,大家听信他本人的话,那也就和精神病差不多了。
  
  除此之外,新闻提到的“精神疗养院”和疯人院显然不是一个东西。这个疗养院并不是说都是精神病人,有些压力大的白领,也会选择进去修养,我有位同事就去过,其实里边和旅馆差别不大。
  
  事实真相又是如何呢?经过以上分析,我提出这个猜测,那就是因为邻里矛盾,那位老人的的确确需要信访解决问题,但是他却神经质到认为只有去北京才能解决问题,对这种情况,有些偏执的人,确实需要送他到疗养院疗养疗养。或许镇政府行为有些粗暴,但对于这种事情本身,我并没有太大意见,这更能体现了对信访人员的关怀。
  
  至于签下“保证书”的问题,我个人认为这是子虚乌有。新闻说道老汉不识字,不识字又怎样签保证书呢?
  
  基于以上分析,结论认为对于事情真相,应该没有新闻报道的那样偏激,而对于送疗养院适当医治,不过分限制人身自由,我觉得是一件好事。


此文也是佳作之一
他的作品集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ArticlesListUser.asp?idWriter=0&Key=0&idUser=18899603&strUser=%CB%B9%B0%CD%B4%EF%BF%CB%C8%FD%B0%D9%D3%C2%CA%BF&flag=1




[ 本帖最后由 youngkiss 于 2008-12-9 08:54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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