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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美国宪法和网媒管理 [打印本页]

作者: 21002    时间: 2008-11-29 02:24     标题: 美国宪法和网媒管理

直言了
  

看到讨论,说是美国也跟中国一样限制言论自由,还给了列单、说美国宪法不保障那些言论自由。然而,那说法是中国大陆宣传媒体误导而造成的严重误解。美国宪法保护所有的言论自由,连罪犯的言论自由都是保护的,根本就没有限制哪些或不保障哪些言论自由的条款。请看看美国宪法相关条文原文: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那条文说得很明白,根本不允许立法限制或干预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在美国,您捧人骂人、吹捧或抨击总统,号召民众支持或推翻政府当局,都随您便,您的言论受到美国宪法的充分保护。
  


譬如,克林顿年青时候,就曾大骂美国和政府当局。当选总统奥巴马的宗教师友,也是大骂美国、政府当局和总统。一次,前总统里根外访,当地民众搞起了示威游行、大骂美国和里根。当地东道和媒体过意不去、试问里根如何对待才好。里根回答:那个示威游行让我感到好比是身在故乡、十分温暖。

再譬如,本周末,美国CNN和NBC等主要电视媒体的重头新闻节目,就是恶搞当选总统奥巴马。他还没上台呢,批评他的、讽刺他的、骂他的(当然不是人格侮辱的谩骂)、甚至拿他恶搞开刷的,什么都有,唯一没有的内容就是为奥巴马捧场。请奥巴马团队表态,发言人说,他们忙着交接,没功夫搭理。而奥巴马的支持者们说:政治家到百老汇上台参加表演早就是传统了,但愿哪天奥巴马也能到百老汇舞台亮亮相。

在美国,唯一不许公开抨击或开骂美国政府和总统的情景和限制对象,是战场上执行任务的美国军人;而军人一旦被俘虏,此军纪规定就失效。就是说,美国军人在战场上被俘成为战囚,为保护自己的生命而发表抨击本国的言论、不算叛国或违纪,他的言论自由受到充分保护。本次共和党竞选人麦可恩就有那经历。1992年,独立竞选人(副总统)被媒体问到有啥资格竞选副总统,他回答了三条理由,其中一个就是“我当过战俘”,听众给以热烈鼓掌。在战场上,英雄和战俘都是积极正面的资历资格,--- 这种保护言论自由的社会价值观念和民主自由法制观念,对于有深厚的“成则诸侯败则贼”传统观念的许多中国人来说,可能是非常难以理解的。

美国法规保护所有的言论自由,同时,也为所有言论规定言论者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白话说,就是:您随时随地愿意说什么就说什么、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但您要记住,您对自己做过的言行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换句话说,法律责任是言行以后发生的,并不因为有法律责任而限制或禁止言论自由。

譬如,前面说到在美国、罪犯言论自由也受保护吧:且不说法庭调查的时候、罪犯有充分言论自由为自己辩护,就是警察实行强迫手段擒拿,也要在戴手铐的时候、按规定要对被擒拿者说明其权力和责任:“你有充分的权力保持沉默,要知道,你的任何言论都可能在法庭上造成对你不利。”这个规定叫“密兰达权力”或“密兰达警告”(the Miranda Rights, the Miranda warning),目的就是遵循宪法保护的所有人的充分言论自由,同时言论者要为自己的言行承担法律责任。

再譬如,若本人谩骂布什了,他不起诉,本人就可以接着骂。如果布什起诉本人了,那么,他就要拿出充分证据证明本人言论对他造成了伤害或损失,并且要经过法庭调查审讯和判决本人行为侵权,根据法规要求本人停止该类言论和做出赔偿;否则,本人还可以接着骂。再譬如,本人在马路上大骂美国。如果警察要干预制止本人,就需要拿出证据证明本人的言行破坏了公共秩序和他人权益,否则,就无权过问本人说什么和怎么说,当然更无权制止本人。

一个美国幽默可以说明其中感知:一个女孩打电话召唤警察。警察以为发生什么行凶了,急急忙忙地赶到现场,却只看到一个男孩站在那里眺望,不见任何其它动静。于是,警察对女孩说:“我没有看到他对你有什么行为动作。你看他,连跟你说话的意思都没有。”女孩几乎哭着对警察说:“他不理我!我就是为这才叫你来的。求你千万帮我来管管他!”

在访华后接受采访的时候,美国联邦调查局负责人说:“我们不会因为新闻媒体报道评论或社会舆论而立案的。”很明白,美国法律和司法部门不干预不限制任何言论自由,而只有某人某个具体言行经过法律程序被指控和被证明确实造成对他人或对公共秩序造成伤害或损失,才有法律部门的介入干预,而那介入干预并不是对当事人搞封口和不许说话,而是要当事人为自己做过的事情承担法律责任(譬如道歉或赔偿)。

在美国媒体,实行同样原则。铺开说太多,就着网络媒体的博客论坛之类网民可以参与的形式来说吧,也是同样充分保护言论自由,唯一的事前规定限制是业务方面的(例如跟本媒体经营内容是否相关)。

譬如,早在中国大陆普及互联网之前,本人为挣钱交学费就做过论坛管理员工作。那是校园为社会分享知识而开办的非赢利教育服务媒体,虽说只有近万名注册用户和十来万访客日流量、在美国算是个很微小的网络媒体,却也是“五赃俱全”。在值班的时候,按照规定,本人和所有管理员都无权干预网民说什么和怎么说,而只有几种特别情形,我等管理员才有权介入和干预:

一、未经允许或授权,利用论坛做广告、或发表带有公共事务性质的布告。
一、发表或转载未经产权所有人允许本论坛使用的享有产权的资料。
一、内容明显超出本论坛业务规定范围,或跟帖留言等等与主帖毫无关系。
一、有人投诉某某人侵权,且指控有法律效力的证据的支持。

举例。所谓“网骂”,在美国也多得是。然而,相识朋友之间为开心而搞“打情骂俏”也是常见的。我等管理员无法判断哪些“网骂”是侵权和哪些是彼此开心的,因此,对“网骂”根本就不过问;有人拿着证据提出因某人谩骂而伤害自己的告状,我等管理员才介入过问。然而,我等介入过问是针对已经发生的过去具体行为,而不是对被指控人搞封口封闭而不许他们说话。

就经验,本人杜撰过一个《版主真经》:“两耳不听,两眼不看;没人告状,嘛帖不管。”

在人民网强国论坛的时候,本人把这经验拿出来做管理建议,一些开坛老版主会意领神,对本人说:你说的是“无为而治”,好是好,却是行不通的;为饭碗,我们必须“有为而治”。其实,那经验跟“有为”或“无为”是无关的;那说的是只有在有网民按照法定程序提出指控的时候、管理方面才予以介入干预,且干预对象是已经发生的行为、而不是一概而论地或事前就规定限制别人说什么和怎么说。就是说,那是充分保障言论自由,且要求言论者对自己言行承担法律责任,而管理员的职责就是维护言论自由和保护网民权益不受他人侵犯,并非是干预网民说什么和怎么说。

也是在人民网强国论坛的时候,有几个与本人看法对立、且经常争执得“脸红脖子粗”、有时候“网骂”都用上了。看到他们的笔名被封杀,本人多次强烈呼吁要求管理部门为他们解封、恢复他们的自由发言权。后来,他们当中有人说:从[直言了]那里,我们看到了美国的言论自由是货真价实的,--- 为处处与自己势不两立的论敌能充分享有言论自由而不惜得罪管理部门。

本人有个故事回答他们:就联合国总部门前发生的游行示威抗议美国出兵中东的事件,美国公共电视台召集了各方面的人物,搞了座谈。抗议者说完了,请一位军官说说对抗议的看法。他说:“我们把自己的生命栓在腰带上,就是为了那些反对我们的人有充分的自由去说他们想说的话。”

对于言论自由十分有限、至今还搞什么“过滤词”的中国社会来说,许多国人同胞不到美国生活一阵子,很难体会领会到一个公民所享有的自由是多么深广。当然,由于缺乏切身生活体验,就是到了自由女神面前、他们也很难看到她的一个事实:自由女神的一只手高举着自由的火炬,另一只手捧着至高无上的法典。


实例:美国媒体恶搞总统布什和当选总统奥巴马的漫画(来源:纽约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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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布什总统- 子不认父:



奥巴马内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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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antasist    时间: 2008-11-29 11:36

五毛们很快就会来举出一些美国也限制媒体也不自由的“例子”了
作者: hehehehehe    时间: 2008-11-29 16:20

美国现今的不是一天发展而来的,当初联邦最高法院还判定有色人种为“财产”,而不是美国公民,随后承认黑人身份了,又开始搞隔离,联邦最高法院宣称其政策“隔离而平等”,直到现在,黑人在美国仍需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正所谓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对比的功能也仅限于探索更好的出路,而不是增进对国家的鄙夷(可以适当增加对PARTY和政府的鄙视),毕竟我们都是中国人。
作者: fantasist    时间: 2008-11-29 16:45

引用:
原帖由 hehehehehe 于 2008-11-29 16:20 发表

美国现今的不是一天发展而来的,当初联邦最高法院还判定有色人种为“财产”,而不是美国公民,随后承认黑人身份了,又开始搞隔离,联邦最高法院宣称其政策“隔离而平等”,直到现在,黑人在美国仍需为自己的权利 ...

我觉得中国作为一个整体被鄙视是完全合理的。为什么在中国几千年来一直得不到发展,今天所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骨子里仍然是封建;而美国作为一个新兴的国家暂且不提,就拿英国来说,封建王权的象征——皇室还存在,但它的社会已经比较民主。
找理由只能归结到文化、传统之类的“中国特色”,所以这就是中国的问题,作为中国人更不应该回避。
所谓“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是什么意思,很多人还不理解。每个人都这个国家、社会的一份子,即使力量再微薄,首先改变自己,实际上就已经改变了一切。很多人对不与自己直接相关的事情无动于衷,或者期盼着党妈妈以后会多喂点奶,或者抠出其它国家的黑暗面沾沾自喜,我认为他们十分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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