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看着他们自己做棺材
[打印本页]
作者:
zhouyou7
时间:
2008-11-6 13:26
标题:
看着他们自己做棺材
五岳散人 @ 2008-11-6 10:25:27 阅读(3272) 评论(34) 引用通告 分类: 未归类
北京来的“怪叔叔”事件,大概将在所有人惊讶的目光中消失于大众视野。做媒体的应该都接到封口令了吧?
深圳警方的说法虽然有可商榷处,但你也不能说他们这种说法没有一定道理。只是法律处罚有上下限之分,人家就是按照下限处理,你又能如何?这种自由裁量的权力,在正常社会是法律与人情的缓冲垫,在不正常的社会是贪官污吏、权势阶层的救生索。
我早就说过,我国的法律从来是对草民严刑峻法,对官员宽仁厚德。取款机故障都能一审弄个无期出来,这种严打的手段与逻辑要是用在现在定性为“公共场所行为不当”的这个事件上,进去劳改几年总是免不了的吧?现在连拘留都没有。
有人可能会说,那厮还是被免职了嘛。这话说得有理,有理的地方在于,这种免职只能凸显两点:其一,法律还没定罪的时候先行把他拿下,证明这完全是一种没有任何程序的长官意志依然左右着官场;其二,官位、党票还是值钱的,至少免去官位就可能少了牢狱之灾。这两点都不新鲜,这个事件目前的结果证明的只是一个不新鲜的定律。
所以,这次我真的是不想骂人了,不论是操深圳警方以及他们上级之女性亲属,还是直接骂“你妈逼”之类的话,都是没啥意思了。但我说的没意思不是指骂本身没有意思,而是说甚至我有点以旁观的态度看着他们这么做。
当老百姓骂的时候是好事儿,至少他期待你的改变。如果骂都不骂了,估计就是冷眼旁观,看着您老造自己的棺材了。看着你左钉一块板、右上一块漆,等造的差不多了,大家一拥而上把您老抬进去。
所以您看,我这次不骂人了,以后除非吃火锅上火以外也不再骂了,最多是尽量把您造棺材的时候之不足指出来,以便大家明白您在做啥。
© 谁转载都行,商业转载不行,除非付钱。不过,请先想好是不是值得。
作者:
momo516
时间:
2008-11-6 13:46
人家可不觉得这是在做棺材,不然也不会这么有恃无恐
作者:
qsc12345
时间:
2008-11-6 14:03
我真不明白啊,中国的情况都已到这个地步了,可以说是超危险超饱和临界状态了,这上面的官怎么看都觉得好像没啥事似的,可能是装的吧,背地里偷偷往国外运金子。不过他们应该知道,全世界都是中国人的脚印,你能跑哪呢?
作者:
葉孝禮
时间:
2008-11-6 15:5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glgllgg
时间:
2008-11-6 17:59
鬼满地的地方是天堂吗?
作者:
zqlybh
时间:
2008-11-6 18:26
他们早就琢磨好百姓的心理底线了,可能低得我们无法想象的。
作者:
思考驴
时间:
2008-11-6 22:06
冰冻三尺非一日寒.
作者:
gogoqiu
时间:
2008-11-6 22:09
批判文章。可是没甚营养。
量刑有轻重很多时候大家都能接受的。
官僚受到宽恕为何无法得到群众的谅解?因为官僚在位时不忠于群众。
法律不是为了公平而公平的。是为社会发展服务的。有时确实需要宽恕官僚。
群众对于官僚的不依不饶确实体现了很大的问题了。群众是统治基础哦。
[
本帖最后由 gogoqiu 于 2008-11-6 06:17 PM 编辑
]
作者:
odlpsdl
时间:
2008-11-6 22:4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CCAV1
时间:
2008-11-7 10:43
游戏该结束了......
作者:
abc989877
时间:
2008-11-7 14:18
标题:
回复 #10 CCAV1 的帖子
依国人的素质早着呢。
欢迎光临 ::电驴基地:: (https://www.cmule.com/)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