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深圳警方召开发布会 通报林嘉祥猥亵罪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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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qefc
时间:
2008-11-5 20:22
标题:
深圳警方召开发布会 通报林嘉祥猥亵罪不成立
11月5日从深圳市公安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备受关注的深圳海事局原党组书记林嘉祥涉嫌猥亵11岁女童的案件经深圳市公安局调查,认定以涉嫌猥亵罪立案理由不成立,应为酒后行为不当,按治安案件处理。
深圳市警方在新闻发布通稿中对调查结论作出解释,详情如下:
经大量调查取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警方认为:林嘉祥在事件中的所作所为已经查清,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根据当事双方陈小朋友和林嘉祥的陈述,林确实与陈有肢体接触,但接触部位仅限于肩膀靠脖颈的位置。
二是陈小朋友摆脱林嘉祥的地点距离洗手间约有8米远,但只能看到洗手间的指示牌,还看不到洗手间的门口。
三是林嘉祥身高1.79米,体重103公斤,陈小朋友能够摆脱林的双手,表明林当时在陈小朋友肩膀靠脖劲出施加的力量有限。
四是现场监控探头摄录到的内容中未发现林嘉祥有猥亵的举动,这与当事人双方对有关肢体接触情况的陈述能够吻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猥亵儿童是指以寻求刺激或满足自己的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式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林嘉祥当晚的举动不属于淫秽行为。
五是经现场勘查及模拟事发经过,证实林嘉祥、陈小朋友途径转往洗手间防线的转角处的时间极为短暂。陈小朋友在此处挣脱林的双手后即转身跑步离去。
总上所述,林嘉祥在此次事件中的所作所为尚不够成猥亵儿童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是,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醉酒后对未成年女童做出双手搭肩膀靠脖颈处的不当动作,使陈小朋友有被“掐”的感觉,受到惊吓,心灵受到伤害,属于在公共场所举止失当、行为不检,且在被陈小朋友父母质问过程中态度恶劣、出言不逊,社会影响很坏,建议由有关部门作出处理。
作者:
yahu
时间:
2008-11-5 22:37
糊弄大众吧!
作者:
linux07
时间:
2008-11-5 23:23
早就说过,中国现在这个环境民告官根本不可能。什么停职之类不过掩人耳目,此案会不了了之,这人不出3年就会官复原职。md 真比当年大清还黑
作者:
花花公主
时间:
2008-11-6 02:38
中国真是一个有趣的地方
作者:
我不好色
时间:
2008-11-6 02:46
公主说的没错··
中国真的是个很有趣的地方··
有趣到级别可以践踏司法制度··
作者:
yudahai
时间:
2008-11-6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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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ulelove
时间:
2008-11-6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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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荒野饿客
时间:
2008-11-6 11:00
中共对其走狗不可能太过心狠手辣,否则没人为他们卖命,等级制度就是一层层叠起来的,你拆掉中下层,上层自然就要崩塌
纵观中共内斗史,身败名裂什么都玩完的鸟,都是内斗的结果,高官林某这次是与民斗,在民怨没有沸腾到自杀炸弹的程度,主子自然要圆滑处理
——不过,从另一面看,林拐子这娃上下级关系整的好,党内没人对他落井下石,算是逃过一劫
作者:
seawong
时间:
2008-11-6 13:07
就是不成立,你们又能咋滴?你们就是个屁!官字两张口,你丫的说的过我吗?打的过我吗?
作者:
茶abc
时间:
2008-11-6 20:17
还有王法吗
作者:
wangyq1758
时间:
2008-11-6 20:32
小林这孩子原本也不坏,都是让他亲爱的妈妈给惯坏的,教坏的!
作者:
bocsy
时间:
2008-11-6 20:42
意料之中,还是阴雨天。
作者:
huhuhu_911
时间:
2008-11-6 21:12
看体重我就能看到真相
作者:
六根不净
时间:
2008-11-6 21:38
操 这叫不成立?这就是未遂!
TMD 践踏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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