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哈尔滨命案录像的严重漏洞—我去了现场(转贴) [打印本页]

作者: mkw1    时间: 2008-10-22 10:45     标题: 哈尔滨命案录像的严重漏洞—我去了现场(转贴)

我是考虑再三才写这篇文章的,因为我是一个普通市民,双方都和我无利益关系,我不想卷入别人利用舆论的生死搏斗。但我是法学专业毕业的,从事法律事务相关工作,我认为我有责任把自己看到的,和想到的说出来。
 
 
 
看过录像后我跟所有网民有共同的感受,但同时我也提出了强烈质疑:根据目击证人的供述,从被害人用石块击打齐新到被害人死亡约20分钟,那么我们再把录像的
10分种加起来,整个案件应该是30分钟,而我们只看到前10分钟的录像,也就是案件的起因部分。很显然前10分钟是一起普通的治安案件,而后20分钟发生了一起引起全国关注的杀人案,但录像没有公布。也许你会说录像没录到杀人的过程没必要给大家看,那你错了,我认为录像至少录到了部分杀人过程。
 
 
 
因为昨晚我去了案发现场,正好下班路过铁路局,我就下了车去看看。现场没有我想象的热闹,一个人都没有,案发时被害人尸体所在的位置被人用沙子简单盖住了,但我惊奇的发现,被害人死亡的位置并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样在画面的左上角的摄像死角里,而是在摄像机的正前方,也就是录像中我们看到的一开始双方停车发生争执的有点黑的位置,其实细心的人可以从这几天公布的照片里分析出来。摄像机是正对着大直街的,也就是正北方向,画面的左上角,被害人最后跑的方向是铁路文化宫的正门。被害人在摄像机的正前方遇害,相信由于那里比较黑,且距离摄像机有点远,假设我能看到这段重要的录像证据,从录像里不可能看出杀害被害人的具体动作,但是被害人绝不可能是自己跑到左边后,又自己回到画面的正上方,一定是处于被人控制的状态(大概是拖拽),过来的,而摄像机一定录下了这个过程。
 
 
 
说到这里大家自然明白了,为什么录像只公布了前10分钟,而后20分钟呢。大家都知道录像是从哈尔滨警方流出来的,但我并不质疑哈尔滨警方办案的公正性,因为外界给了他们太多压力,如果不把部分录像公布出来,他们没法秉公办案。但网友们不应该仅根据大约40%的录像证物对案件性质做简单判断,我认为我们根据现有证供,做深入分析可以简单勾画出事情的全貌,我认为我能推理接下来的20分钟里发生了什么。
 
 
 
如果被害人在这20分钟里(或15分钟)来回的厮打、拖拽,在遭受了残忍的殴打后死亡,你还会同情警察吗?但事情并不确定,我不想误导大家,我希望大家找出我分析的错误,我们共同还原案发当天所发生的。我的推理主要基于以下疑点:
 
 
 
1、死人的尸体是怎么回来的。根据网上的目击者及双方口供,被害人死亡后,尸体没有被搬动过,那么尸体怎么又回到了案发地,而不是在被害人逃跑的方向。
 
 
2、当事人齐新身上多处瘀伤、眉骨骨折、肋条折了三根。虽然我们都看到录像上他被人殴打,但他在基本没有参与打斗的条件下怎么会有那么多伤。
 
 
3、被害人的三名同学同时供述,当警察控制了局势后,警察们对几名学生进行了殴打,而录像里我们没看到。那是因为录像到警察控制了局面就结束了,难道你认为在后20分钟里警察们在和他们控制的学生聊天?在跟他们讲理?我认为学生说的至少有部分事实,我到是更相信,他们对学生们进行的殴打,但是不一定打得都重。
 
 
 
4、在录像的最后2秒钟,我们看到被害人从屏幕的左上角跑了,齐新和另一警察追了过去。被害人22岁,身高192公分,体院学生、篮球专业,更重要的是还没穿上衣。因为我们都明白一个常识,我们从后边在奔跑中抓前边的人,一般是抓衣服,抓身体是很难的。你可以想象一下你能在30米内抓住他吗,我认为刘翔也许有那样的潜力。而抓他的人30岁左右,目测身高175左右,警察,我认为他们很难抓到被害人。
 
 
5、大家都认为是6名警察在群殴时打死了被害人,而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那是不可能的,杀害被害人的最多只有两名警察。根据被害人同学的供述,警察控制住局面后,警察们分别控制了留在现场的3名男同学,并且实施了殴打。我认为殴打到什么程度不确定,但现场至少用了4名警察来控制3名男同学。假设没有警察控制这几个人,那他们一定会去帮助被害人,不会傻站在现场,而3人的供词里都无法离开现场。我们在画面里看到齐新和另一名警察去追被害人,我相信最后打被害人的也应该只有他们两人。因为只要其他警察一动,被害人的同学也会自由活动


 
 
基于以上五点,我把后20分钟发生的事和大家一起还原一下:被害人跑出画面左上角后,齐新和另一名警员追了过去,而他们至少追出了30米。接下来,我猜测被害人看到追的人不多,且不魁梧,他自己再次和追他的人发生了打斗。我的推测是基于上边的第四、五点,如果他不停,估计警察追不上,如果追的人多,他的同学就会帮忙。而根据我们在录像上看到的被害人,我认为以他的性格特征,他很可能选择继续打斗。
 
 
 
如果是这样,三、四、五疑点就都解开了,接下来就是一和二,两个疑点。在打斗过程中,由于一对二落下风,而且年青手下没准,所以被害人下手应该比较重,这当然也引发了与之打斗的警察下狠手。我们在目击证人的证供中看到,被害人的胳臂被打断了,而且向外扭曲。我学过法医学,一般的打斗很难把胳臂打成那样,除非被害人遇到了武林高手,任何法医都可以根据这个伤痕判断,死者生前是被一个人用反关节控制了胳臂,然后另一个人对他的躯干部位进行殴打造成的。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被害人在接下来的打斗中处于下风,被人控制。然而如果他服软求饶,我想警察不会打死他。以我们对前面录像上他的行为分析,他应该是一点没服软,不但嘴硬,而且可能在被控制的状态下继续还手,而警察当然不能让他跑了,所以一直控制着他。而且在这个被拖拽的过程中,我们说的这些打斗、反抗在反复进行,所以造成了齐新身上的多处重伤,和被害人身上的多处瘀伤。最后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双方都没有控制情绪,由于双方以前都没吃过亏,都不能服软,忍气吞声,最后造成了弱势一方的被害人死亡。这就是俗话说的“淹死会水的,打死犟嘴的”。这也同时解开了上面的全部五个疑点,使案件全部证供可以穿起来。
 
 
 
而且这里还有一个细节,就是警察一方有多名铁路警察,案发地点在他们的辖区。我和很多同事讨论过,警察们到底知不知道酒吧外边的摄像头,我一直认为他们可能不知道,但我的同事反问我咱们单位附近,你常去的地方的摄像头你不知道吗。说实话,我知道,同时我也有了另一个推测,也就是警察知道有摄像,知道有被害人的犯罪证据,所以他们在后来下手时,也觉得重些也可以,因为被害人有袭警行为,但他们没想打死他。
 
 
 
总结,以上分析完全是个人的推测,但我的工作就是根据表面的证供推测证据被后发生过什么,而且在工作中,我推错的时候比较少见。希望各位网友(包括各位枪手)批评指正,但我希望看到是通过逻辑推理,有调理的反驳我,而不是情感的宣泄,因为我在写这些推理时是没有个人情感的,我很认真,怕误导各位,所以也希望各位认真反驳我。
 
 
 
最后,我想到的是案发后,我的一位年长的同事说过,其实这案件的根本原因就是两伙人平时都没吃过亏,要是普通老百姓,早就忍了,也就不会走上不归路。记得当年读法学本科时,刑法老师说杀人罪是刑法中的五大重罪之一,但今天我认为故意杀人罪是刑法里唯一的重罪。因为我们的国家发展到今天,大家都越来越重视人的生命。从06年最高院下发慎用死刑的决定,我们可以看出,除了最高院,没有任何人、任何机关有权利剥夺人的生命。我们都知道人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但我的法理老师也曾经说过,从法律角度来看,我们应该像珍惜自己生命一样的去珍惜他人的生命,因为人的生存权的自由的权利都是平等的。
 
 
 
等待杀人者的可能是道德的宽恕,但也同时会是法律的严惩。


作者: 黑总统    时间: 2008-10-22 11:17

被和谐了。
作者: pc_99    时间: 2008-10-22 12:01

看了这么多贴子,我也晕了,我只想说狗咬狗一嘴毛,都不什么好东西,不管在JC亮没亮身份,刚开始的那10分钟就可以说明这个被打死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至于后20分钟没看到也没录像,谁说的也不算,但我想说狗急了还会跳墙,何况平常就横管了的JC了。
作者: j_bf    时间: 2008-10-22 12:13

有什么可分析的,有什么可质疑的。

如果后20分钟是发生在前10分钟而没公布,方可质疑,前十分钟已经说明情况了,后20分钟无非就是结果,该死的死了,就这么简单。
作者: bocsy    时间: 2008-10-22 22:07

普通市民?哈尔滨的普通市民有如此的现场勘察能力,职业术语,法学知识,巨强!
前十分钟的恶行已经决定其人生的必然结果,只是来的早了些,也残酷了些,但“除恶”永远是这一事件的真理所在。
作者: 939    时间: 2008-10-22 22:41

仔细看了录像,那小子就该被打 虽然不至于被打死(当然打死活该),从监控看,是那个胖子也就是车亮先动的手,死者是打帮拳的,打谁?不是齐心是一个挎包的警察,但是他们那一帮朋友说谁先动的的手不记得了 我操  到最后大家看看 在一群警察围着死者打的时候,他怕了没???没有!!!在一个警察向他后脑一记重拳之前,他一点都不怕 不信大家仔细看看  挨了一记重拳后死者弯腰,齐心用脚蹬他  但是没有蹬到死者  因为旁边有人拉齐心  因为死者弯腰警察去抓他 死者显示出打架老手的经验 脱去衣服  他在一群警察围攻的情况下 想跑吗????不想 为什么,大家仔细看  他跑出去的时候没有提速,只是想摆脱当时一个被打的现场  甚至在跑动的过程中还回头看  在看见真的有警察追的时候在向前跑     并且不是直接跑离现场 而是跑了一个圈  从录像看死者当时就没有怕过谁,  谁知他Y不经打  挂了     说一实在的     有一社会上的朋友说    无论白道 黑道  都讲公道    如果说警察这样打我 我还手的时候把警察打死了   警察都会说我该打  所以说林松岭这小子该打死一百次(为什么?因为他不讲江湖规矩)        还有摄像头的问题    据说摄像头是管治安的部门叫这类场所安装的  只有一个大的要求   比如说  大门安一个 场子里面安几个  具体安在什么地方其他的部门的警察都不一定知道
作者: dabangbang    时间: 2008-10-22 22:43

其实最好的结果是双方全玩儿完
作者: cpu2ddr    时间: 2008-10-22 23:00

引用:
看了这么多贴子,我也晕了,我只想说狗咬狗一嘴毛,都不什么好东西,不管在JC亮没亮身份,刚开始的那10分钟就可以说明这个被打死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至于后20分钟没看到也没录像,谁说的也不算,但我想说狗急了还会跳墙,何况平常就横管了的JC了。
对的,很有同感!
作者: 空无一人    时间: 2008-10-22 23:05

谁死都无所谓反正狗咬狗
作者: fengliqian    时间: 2008-10-22 23:36

警察如果都用置人于死地的方法来“维护次序和安定”,那社会就太平了?!
     -------那只会激起更多的暴力。
    在平常生活中警察施暴的现象经常发生-------他们自认为天下第一无人敢敌------又没有法律法规约束--------反正还可以照样上班.照样升职。
不过这伙人在权利与势力欲超膨胀的情况下没想到闯了大祸
作者: fengliqian    时间: 2008-10-23 00:44

从这次事件中可以看出这些打人警察的权利与势力欲何等的膨胀!同时也折射出中国有很多耍权威摆势力之徒-------老百姓往往只能忍气吞声------
作者: fengliqian    时间: 2008-10-23 00:51

如果林没死而被打成重伤,或许这些警察还可以照样升官。是林用生命使这些警察伏法。如果没有林也许死的是另一个
作者: 葉孝禮    时间: 2008-10-23 03:2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xuan118    时间: 2008-10-23 08:08

这次事件让警察和当官的都不好看.
作者: standly99    时间: 2008-10-23 10:38

对其进行法理分析,不如进行心理分析。
说到底,就是两帮流氓互殴。
什么大学生,什么警察。
换个马甲你就不认得了?
作者: wuzr    时间: 2008-10-23 10:56

6个打一个,打死了再造个谣污个蔑说你是专横跋扈的暴徒黑社会 权贵阶层结论是被自杀与警察无关,历来如此啊,这跟有没有录像有什么关系,这跟有前10分钟没有后20分钟有什么关系
作者: 大非狼    时间: 2008-10-23 14:10     标题: 大家都不是彪子

你不要胡说了,再别瞎说了.你们骂警察.你们才是混蛋,没警察的话,谁来保护我们,打人的人不死的话,打的下一个人就是你.
作者: 小风wingo    时间: 2008-10-23 16:55

反正是恶霸,死有余辜!
作者: wsxs    时间: 2008-10-23 17:11

仔细看过了10分钟的视频.没啥感觉.个人看法.装B装大了.自己找死.

警察的唯一过错就是出手太狠给打死了.否则.哪怕打瘫了那丫也是活该.

整一个不知深浅不知天高地厚的装B犯.
作者: fengziyou    时间: 2008-10-23 17:16

我哈尔滨的,我都不关注了。你们还关注个啥。
我的理解
牛逼的碰上牛逼的了。
作者: wsxs    时间: 2008-10-23 17:21

引用:
原帖由 fengziyou 于 2008-10-23 01:16 PM 发表
我哈尔滨的,我都不关注了。你们还关注个啥。
我的理解
牛逼的碰上牛逼的了。


 


 


看过视频的东北人或许都不会太过关注了(包括偶).只有南方人喜欢关注.因为他们不了解东北人的驴脾气.哈哈哈


 


 


厄.补充+宣誓:以上言论绝对没有丝毫嘲笑伟大南方人民的意思.各位大佬(比如什么上海帮)别来砍偶.



[ 本帖最后由 wsxs 于 2008-10-23 01:23 PM 编辑 ]
作者: fengliqian    时间: 2008-10-23 23:25

视频不是完整的,说不定死者是占了下风的,所以他才会去打警察。                           怎么只有死者打人而没有警察打人?难不成是死者自己把自己打死的?
作者: fengliqian    时间: 2008-10-23 23:33

新闻报道说这些警察不是在出警的情况下发生的斗殴,谁知道呢?警察局可以隐瞒啊。




欢迎光临 ::电驴基地:: (https://www.cmule.com/)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