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仇恨的供给者”都是为了损害“被仇恨者”的利益,为达到这目的通常需要使用我党擅长的“宣传攻势”,煽动仇恨是其中之一。中国仇日的,海外反华的,中东和美国死磕的,都是这路数,大家都熟悉的很,无需展开了。相对不太好理解的是为什么有人“需要仇恨”? Baumeister 1995年出版的书《邪恶:人类内心的残酷和暴力》(《Evil: Inside Human Cruelty and Violence》)一书中说:仇恨别人的人通常认为“自己正在受到侵害“,比如“大屠杀的执行者们通常认为自己也是不公正和虐待的受害者”,而“流氓,打老婆的人,暴君,以及其他有暴力倾向的人都倾向于认为他们被别人鄙视或侵害了。”而现代心理学在分析“仇恨”时也强调“受威胁的自我”和“不确定的身份认同”的作用,这本书中说:“当某人心中最喜欢的关于自我形象被别人质疑或打击之后,暴力就产生了。”
至于“谣言”和“群体极端主义和行为”,暂时没精神写了。第一个是说信息传播机制中的个人选择,参考Banerjee 1993年RES的论文《谣言的经济学》(the economics of rumours);后者说群体讨论实际上很难抹杀个人偏见,反而容易把个人的极端再推一步,变成集体的“更加极端”,比如说网上的的“左左”和“右右” 们,一旦找到了各自的群体,很快会变得更加极端。参考Glaeser和Sustein 2007年的论文《极端主义与群体学习过程》(Extremism and Social Learning). 作者: huangweiwei 时间: 2008-10-15 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