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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旁听杨佳上诉案 (刘晓原律师) [打印本页]

作者: webmaster    时间: 2008-10-14 03:46     标题: 在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旁听杨佳上诉案 (刘晓原律师)



在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旁听杨佳上诉案
作者: 刘晓原 | 2008年10月14日 08:43 | 栏目: 法制新闻
(1399) 点击  |  (85) 评论 | 本文地址: http://liuxiaoyuan.blshe.com/post/3388/270646
 (注:博文写于13日晚回京的火车上,由于无线上网信号不好,难以及时发出。今天早上到京后,作了修改发表)

   11日晚,我、李劲松律师、杨福生与好友、王静荣共五人,乘座十九时三十八分火车南下,去上海旁听杨佳袭警案二审庭审。

   13日早上八时多,上海市一些市民陆续来到高级法院申请旁听。

   到了九时,前来旁听的媒体记者和市民估计达一二百人。申请旁听的市民,以中老年人为主。有些市民情绪激动,甚至有人还拉起了横幅,称杨佳是“大侠”和“英雄”。警民发生了冲突,有市民被警察架到法院西门对面一个胡同里,后来被几辆警车运走。很多媒体记者在场,拍摄了冲突现场,外媒记者看后直摇头。

    由于我们得到了法院的“照顾”,一名姓支的法官护送我们过了两道严格的安检门,然后被安排在四号法庭看庭审直播。杨福生与王静荣及杨的朋友共三人,进入了五号法庭里。法院还用了一个法庭,作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四号法庭有座位四五十个(我没有细数)。开庭时,座位还有不少是空的。从视频上看,五号法庭也与四号法庭一样大,也是没有座满。据说,除了通知参加旁听的媒体记者,对外只发放了二三十张旁听证。有很多媒体记者和市民无法进去旁听。

   还有空位却不发放旁听证,不知高院为何要这样做。当然,与二中法院不让市民旁听相比,高院做法还是有所改进了。

   庭审从上午九时三十分开始,中午十一时三十分休庭,下午一时继续开庭审理,至晚上近七时庭审结束,法院没有当庭作出宣判。

    庭审开庭后,审判长问杨佳是否收到一审判决书。杨佳说,没有收到。审判长宣读了一审法院笔录,称杨佳拒收判决书。

   庭审的重点是,精神病鉴定机构是否有主体资格?杨佳是不是患有精神病?警察在派出所里有没有殴打过杨佳。

   辩护人认为,公安机关委托鉴定的精神病鉴定是无效,既使有效,依据鉴定标准得出的结论不是无精神病,应是有精神病。

    辩护人依据《刑事诉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及最高法院的批复,详细阐述了辩护理由。辩护人在十月初向法院递交了重新鉴定申请书,但在这次庭审中,被法院当庭驳回。

检方还传了一个精神病鉴定专家出庭作证,说明鉴定过程和依据。这位专家在辩护人的质问下感到很尴尬。专家们只是看了案卷,然后到看守所见了杨佳,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就得出了无精神病的结论。

    杨佳称,鉴定人员问了两个小时的问题。鉴定专家也承认,没有给杨佳做医学检查,如脑电图、CT。不知杨佳曾在山西太原遭过警察殴打致脑振荡情况。

   如此草率的鉴定,结论能使人相信吗?

   法庭播放了去年10月5日晚,在派出所内盘查杨佳的监控录像。但录像只有八分多钟。从录像中可以看到,杨佳与警察在大厅里争执,后来被警察强拉进了派出所内工作区。此后,就没有录像了。警方称,工作区内没有监控录像。

   杨佳坚称,在里面遭到了殴打,并说应有监控录像。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九月二十八日补充侦查的新证据。这些证据还是芷江派出所警察的证言。警察认为没有殴打过杨佳,执法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杨佳说,警察所说与事实不符。他对警察不出庭作证,感到十分无奈。他说,他们都是执法人员,申请他们出庭作证也不出庭,有什么办法呀?

   辩护律师则说,如申请他们出庭,警察不认可打人了。那么,要求这些证人出庭,他们不是成了控方证人了?

   但我以为,申请警察出庭作证,可以经过当庭对质,发现矛盾之处,应是很有必要的。很遗憾的是,辩护律师没有向法庭申请杨佳母亲出庭作证,王静梅知道去年 10月5日晚警察在派出所内盘查杨佳情况,杨佳在庭上称,他进派出所时,就开始与母亲打电话,遭到殴打后也给母亲打过电话。通知时间长达几个小时,手机中的二百元话费全用光了。杨佳母亲给派出所打过电话,警察的证言中也提到过。再者,杨佳母亲也知道长达九个月的投诉情况。王静梅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辩方证人。当然,如果辩护律师申请了王静梅出庭作证,法院很可能会以找不到她人为由驳回。但是,驳回是一回事,申不申请又是另一回事。

    对杨佳是否遭殴打问题,检察员认为,说警察打你了,你又没有证据。你走出派出所后没有去医院作过检查,也没有对伤势拍照,没有保存被弄脏的衣服。你在山西被打坏三颗牙齿时,还知道去医院做检查,为何这次不去做检查呢?

   杨佳反驳说,打了三颗门牙是大伤,去检查和治疗是为身体健康。而去年警察殴打只是皮外伤,所以没有做检查。

  从表面上来看,控方的反驳似乎有道理。但仔细想想,才会发现控方其实是在狡辩。

  在此,提醒各位网友,如果你们不小心遭到了粗暴执法,一定不要轻易离开执法机关,一定要马上拍照留下证据,去医院检查治疗要保存好病历等相关证据。投诉时,最好不要用电子邮件,要用邮寄挂号,同时留下一份复印件。否则,执法机关包括法律监督又会说你投诉无证据,反咬你一口。

  杨佳因治安事件被盘查发生纠纷,这属于执法中的行政纠纷,当行政相对人投诉行政执法者有违法行为时,行政执法机关就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没有违法行为。由于警方无法提供杨佳在派出所被盘查时全部监控录像,理应当推断警方有违法行为。

  杨佳如果没有遭到暴力,没何不愿离开派出所,最后在母亲电话劝导下才离开?为何纠缠长达九个多月,为此警方两次派人到北京做解释,同意报销杨佳长途电话费三百元?假使杨佳没有遭暴力,他如此报复警方,除非是有了精神病。

 警方说杨佳要求赔偿一万元,杨佳说只要求赔偿是电话费二百元,同时一定要给予一个书面调解,即给一个书面说法。杨佳认为,只是某警官说,不可能给书面说法时,才提出过那你这就是私了,如一定要私了,就给一万元。杨佳说,这其实是一个气话。

  如果警方在执法中没有任何过借,杨佳强行索取一万元私了,警方为何不以敲诈勒索将杨佳绳之于法呢

  杨佳始终坚持称遭过殴打,但认为不是打坏了生殖器。

  检方为了证实警察没有殴打杨佳,对芷江派出所和吴督查再一次作了调查。然而,为何不去找知情人杨佳母亲作一个调查呢?

  法庭还播放了盘查时的录音,长达四十多分钟,但杨佳认为已将警察骂他的话,给删除了。在他印象里警察一定骂过自己。他认为,录音经过了人工剪辑。

    法庭还播放了杨佳投诉的电子邮件,邮件中,杨佳没有提到遭过殴打,提出了要一万元赔偿。检察员以此为据,认定杨佳所说遭过殴打与事实不符。杨佳认为,自己投诉中提出遭殴打问题,但没有要求一万元赔偿。邮件内容有人作了改动,他对此不予以认定。

  这份电子邮件,检察院称是从杨佳电脑中找到的,公安机关让杨佳辩认过,并让他签了字。但杨佳只认可签字,坚持认为电子邮件内容有改动。检察院称,案卷中从有公安机关收到的电子邮件为证,但没有在法庭上出示。

   虽然没有当庭作出判决,但我以为二审维持原判的可能性极大。

   在庭审中,检方出示了很多证据,坚持认为警方没有殴打过杨佳,执法是有依据的。我不知道,在杨佳袭警案发生的,当年盘查杨佳的警察是不是遭到了处分,如开除公职、撤销职务等处分。如果受到了这样的处分,那他们也是无辜的。连检察院都认为这些警察执法没有问题了,凭什么开除公职或撤销职务呢?不知有没有网友了解这方面的情况?

  通过庭审,警察是否殴打过杨佳一事,相信旁听人员看得清楚。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艾未未博客消息:杨佳二审 最清晰记录

08.10.13   杨佳二审 (2008-10-13 21:58:39)

2008年10月13日上午9点半,杨佳袭警案二审按时开庭。

杨佳看上去比一审时稍胖,精神状态良好。

当被法庭问及姓名、住址、籍贯时,杨回答敏捷,显机械但不恐慌。

他很特别,他对第一次在上海的遭遇记得之清楚,象放电影一样把情节说出来,状态放松,回答准确。

首先由被告人自诉上诉理由:

1:不是故意杀人。

2:一审时要求证人出庭未果。

3:从未提出过无理要求。


被告律师向被告发问。

律师问:到上海几次。

答:三次。

律师问:

谈谈经过。

杨答:

第一次到沪旅游,租了一辆自行车遭警察盘问,并受到侮辱和殴打。事后,杨要求200元长途电话费的赔偿及书面责任认定回执,警方承诺2周后给予处理结果答复,杨第二天回京。

一个月后,驻京办工作人员在京向杨陈述处理结果:1:同意300元赔偿,2:责任是第一次处理时杨不配合在先,杨拒绝接受处理结果。

又2个月后,所里人大代表到京开会,又与杨见面,谈及处理结果,同意1500元赔偿,但仍坚持是杨不配合在先,杨再次拒绝。此后沪方警察再无联系杨。

杨随后以电子邮件和书信的形式向上海上级部门投诉,未果。计划向媒体投诉,买了1000个信封,1000张邮票,1箱复印纸,后觉得可能没效果,未实施。

2008年6月12日第二次到上海,花了500多元买了一辆新捷安特自行车,在上海景点旅游,未发生不愉快事情,24日回京。

26日第三次到沪。

律师问为何又来。

杨答:要对第一次来时发生的事讨个说法。

律师问为何第二次来沪时不去讨说法。

杨答:讨说法要花很多精力和时间,第二次是来旅游的,一心不能两用。



26日-30日的5天时间里,杨购买了防毒面具,催泪瓦斯,刀,锤子,橡胶手套,在垃圾站里拣了塑料筒和8个啤酒瓶,并在汽车维修站里买了汽油。

律师问为何要准备这些东西。杨答:面具和手套为防催泪瓦斯伤到自己,其他为防进入大楼时受到阻拦。



杨对7月1日发生事情表示都不记得了。并表示没想杀死人。

对律师问到是否同情死者,杨表示否定。说:因为警察就是随时准备死的。



在审理中,上午杨佳对七月一日发生的事,都说记不得。

对录像上出现的带面具的人。当庭表示,怎么证明那人就是我杨佳呢?

对作为证据的监控录象中带面具者被指为是杨佳,杨本人表示质疑。

对现场和证物上有杨佳血迹表示质疑。

他说,因为在被捕时他没有受伤,并否认在证物清单和证物照片上签过字。



公诉人对杨佳所答的“不记得”和否认的回答,认为是态度问题。

但杨佳镇定的回答说:“我记得的都说了,不记得的只能说不记得,信不信由你”。

辩护人问及他在太原经过,被庭上问此事的理由时,辩护人说那次伤的很重,有轻微脑震荡, 会对被告造成气质性影响。

刘晓原律师下午5时离开法庭时说:无证人出庭。辩方律师提出的对杨佳重新做精神病鉴定的请求,被当庭驳回。法庭要求辩方出具警察打杨佳的证据。

有录像显示,杨被数名警察强行拉扯到另一个房间。

杨妈不在场,辩护人谨慎地在讯问时提到过他母亲。





下午开庭。



    就以下三个议题进行辩论:

    1、是否有必要重新对杨佳作精神病鉴定

    2、一审出具鉴定的鉴定机构是否有合法资格

    3、警察是否打了杨佳。



    杨佳对一审的鉴定结果表示没有意见。他说,我没有精神病,有病的是派出所的巡警。

    辩方律师认为,杨佳有精神病,应当重新做鉴定。

    法庭认为,重作的理由不充分,当庭驳回了辩方律师的请求。



    就机构的合法性做了辩论。

    辩方律师对一审的鉴定机构的资格提出质疑,认为它不属于医院,不符合法定有权作鉴定的机构,没有资格做鉴定。

    检察院请参与一审作精神病鉴定者之一出庭做证,证人讲述了鉴定经过,结论是杨佳没有精神病。



    辩方律师认为鉴定太草率,资料不全面。

    当证人被问及该机构是否可以和省一级指定医院划等号时,证人说,我不回答这个问题.

    检查官说:这个资格问题和鉴定结果没有关系。



    检察院宣读7个警察没有打过杨佳的证词后,问杨佳对证词的意见。

    杨佳说:他们说的都是假话。并且具体指出了每个人的证词中错在哪里,假在哪里。

    当杨佳被要求提供挨打的证据时,杨佳说:你们现在要我拿证据,我当时要求做笔录,拍照,但督察只拍了自行车和复印了合同,我要求拍身上的伤和被撕破的衣服,督察说没必要。说二周后就给你答复……



    杨家说:“我是无罪的,是他们违法,有罪的是他们。”



    法官问:你有什么补充意见?

    杨说:“这些警察之所以敢这样,都是因为他们的背后有你们”。



    被告律师问:你认为那些死去的警察是无辜的吗?

    杨答:我不认为他们是无辜的。



    法官问:为什么你认为他们不是无辜的?

    杨答:我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杨佳在最后陈述中说:“被这样的警察管理着的国家,一个遵纪守法二十几年的公民最后都会被判刑坐牢。”



    审判长宣布:待核议庭商议后择日宣判.

    退庭。

   

    2008.10.13根据记忆整理。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f90ad0100bb7r.html


    博讯读者、上海市民报道:今日上午我们不约而同去位于肇家滨路的上海高院,准备参加杨佳案的二审旁听,但却遭来市信访办的便衣警察和法院法警的阻止,很多市民和访民被他们非法拉上面包车拉走。
    现场当时有二三百人在排队等候想进入法庭参加旁听,结果未被允许进入,有些市民不满警察违法行为,就遭来他们的一顿暴打,我们当场就看到七、八市民给他们这帮恶警打的全身多处是伤,而且外衣都被撕破,被暴打的市民在气愤之于,就指责他们讲:“你们违法乱纪,无法无天的行为是法西斯”,结果这些恶警就当场又将他们七、八个市民强行抓走,场面及其混乱。
    在开庭之前有面包车拉走的访民就五、六车,估计约一百多人,其中包括听说是北京来的市民,当时在院外的中外媒体很多,有些媒体记者就采访市民对杨佳案的看法,却遭到便衣恶警的阻止。当时高院外马路两旁的有五、六拾个警察,在阻止市民和访民在高院外门口议论杨佳案,当三、四个被暴打市民给他们放走回来时,我们大家看到他们被暴打的全身上下多处是伤,这时现场的其他市民都愤怒了!接着有市民就喊口号!打倒法西斯!在场的市民除访民外一百多人齐声高呼:“打倒法西斯”!打倒中国法西斯政府!接着又有人高呼:“打倒共产党”!众人又跟着高呼“打倒共产党!”这样反复高呼:“打倒共产党”的口号达五、六次。后又有人高呼:“杨佳万岁!”达三、四次,现场的二百多市民都齐声高呼相应。我们见了之后都非常震惊,之后又有人打出直横上面写着大约是“刀客不朽 ”!的字样,在空中挥武。当时的场面十分凝重!
        附现场数码照相片(图1~9)现场图、2008.10.13.6:00 上海市民

奇士不可辱,辱必成天人。
奇士不可杀,杀必成天神。

朱自清


图片附件: 200810132236china7.jpg (2008-10-14 03:46, 50.91 KB) / 该附件被下载次数 67
https://www.cmule.com/attachment.php?aid=1969



图片附件: 200810140339yuanqing1.jpg (2008-10-14 10:50, 36 KB) / 该附件被下载次数 72
https://www.cmule.com/attachment.php?aid=1972



图片附件: [杨佳T恤:"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200810140339yuanqing5.jpg (2008-10-14 10:50, 42.61 KB) / 该附件被下载次数 91
https://www.cmule.com/attachment.php?aid=1973


作者: dp_2006    时间: 2008-10-14 04:43

我看也只有几个社会上的小混混才无聊到这么做,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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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受了欺压又胆小的人,把杨佳当成了靠自己来伸冤的偶像。
混混到法院又不能混吃混喝。


作者: london    时间: 2008-10-14 06:39

哈尔滨警察6个杀一个,杨佳一个杀五个警察,人民不自省就会继续被愚弄、被欺压,星火燎原,现在群众已扬眉,剑待出鞘。
作者: T850    时间: 2008-10-14 09:44

审个案还要遮遮掩掩,可见GCD干得都是什么勾当!
作者: ulti_ko    时间: 2008-10-14 10:19

呵呵,上海人一般很老实!
作者: 员海    时间: 2008-10-14 10:53

两个字   愤怒  ! :@
作者: qwg8848    时间: 2008-10-14 11:09

被杀的警察难道就不是人,他们的生命就不应该得到保护?
作者: 雪域国家    时间: 2008-10-14 11:21

很多东西是可以杜撰的 要有事实证据 不要带主观倾向
作者: tebl    时间: 2008-10-14 11:39

两个字   愤怒  !   
作者: zheng1213    时间: 2008-10-14 12:06     标题: 杨是我眼中的英雄!

我很同情杨,说不定几年后我也走上他这条路
作者: 黑总统    时间: 2008-10-14 12:11

好,老子支持。gd腐败,无可救药。
作者: searobber    时间: 2008-10-14 12:21

一个杨佳倒下去,千万个杨佳站出来
作者: kk44ee    时间: 2008-10-14 12:49

真是吗,有人喊打倒***,太夸张了吧。
作者: zl110    时间: 2008-10-14 12:56

支持杨佳!杨佳不朽!!
中国就是杨佳这样的英雄太少了所以GCD才会这么腐败啊!
作者: greenpeace    时间: 2008-10-14 13:15

杨家真乃当代贺龙
作者: sanshan6646    时间: 2008-10-14 13:16

虽然我也有对GCD不满的地方,但我还是相信GCD能够变得越来越好.
作者: 浮生若梦    时间: 2008-10-14 13:17

引用:
原帖由 webmaster 于 2008-10-13 11:46 PM 发表 
   博讯读者、上海市民报道:今日上午我们不约而同去位于肇家滨路的上海高院,准备参加杨佳案的二审旁听,但却遭来市信访办的便衣警察和法院法警的阻止,很多市民和访民被他们非法拉上面包车拉走。
    现场当时有二三百人在排队等候想进入法庭参加旁听,结果未被允许进入,有些市民不满警察违法行为,就遭来他们的一顿暴打,我们当场就看到七、八市民给他们这帮恶警打的全身多处是伤,而且外衣都被撕破,被暴打的市民在气愤之于,就指责他们讲:“你们违法乱纪,无法无天的行为是法西斯”,结果这些恶警就当场又将他们七、八个市民强行抓走,场面及其混乱。
    在开庭之前有面包车拉走的访民就五、六车,估计约一百多人,其中包括听说是北京来的市民,当时在院外的中外媒体很多,有些媒体记者就采访市民对杨佳案的看法,却遭到便衣恶警的阻止。当时高院外马路两旁的有五、六拾个警察,在阻止市民和访民在高院外门口议论杨佳案,当三、四个被暴打市民给他们放走回来时,我们大家看到他们被暴打的全身上下多处是伤,这时现场的其他市民都愤怒了!接着有市民就喊口号!打倒法西斯!在场的市民除访民外一百多人齐声高呼:“打倒法西斯”!打倒中国法西斯政府!接着又有人高呼:“打倒共产党”!众人又跟着高呼“打倒共产党!”这样反复高呼:“打倒共产党”的口号达五、六次。后又有人高呼:“杨佳万岁!”达三、四次,现场的二百多市民都齐声高呼相应。我们见了之后都非常震惊,之后又有人打出直横上面写着大约是“刀客不朽 ”!的字样,在空中挥武。当时的场面十分凝重!


 


内容很搞笑,可信度极低。在中国,在上海,会出现这个场面吗?怀疑中。。。。。。


作者: abc989877    时间: 2008-10-14 13:33

我支持杨佳,也恨这个万恶的社会,但个人认为依国人的素质发生贴子上的内容可信度极低。
作者: 空无一人    时间: 2008-10-14 13:47

杨佳他就是英雄。这个政府什么事情做不出来把老百姓逼急了老百姓要是闹政府就放狗咬人反正他会新闻封锁,讲什么人权
作者: HHH8139    时间: 2008-10-14 13:50

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我喜欢这句话
作者: sxwxjianguo    时间: 2008-10-14 13:5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100cmule    时间: 2008-10-14 14:00

刀客不朽  
来一杀一,来两杀双
作者: glim    时间: 2008-10-14 14:22

只是为了一个公道,让老百姓最后走到杀人的地步,何等的可悲可笑可怜的社会
作者: jjjjj7788    时间: 2008-10-14 14:2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hybwb    时间: 2008-10-14 14:33

杨佳去死吧!尽快服法吧!还有为这种人渣叫好的,可想..........

派出所管的就是偷鸡摸狗的小案子,骑着来路不明的自行车警察有责任有权利盘查。警察不是侍应生,别

指望警察在盘查嫌疑人的时候有什么好态度。嫌疑人要么配合要么保持沉默,没有其他权利,耍牛逼的只有

强行上手段制服带走。
作者: hao313    时间: 2008-10-14 14:41     标题: 这些人真是闲极无聊了

杨佳杀人,不敢什么理由,都是不对的,以此攻击社会更是错误。那些跟着闹事的人是闲极无聊了
作者: hbunny    时间: 2008-10-14 14:41

引用:
原帖由 qwg8848 于 2008-10-14 07:09 AM 发表
被杀的警察难道就不是人,他们的生命就不应该得到保护?


 他们是人,老百姓就不是人


作者: yhyhyh8    时间: 2008-10-14 14:51

哪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先驱啊
作者: coolman465    时间: 2008-10-14 15:03

都是极端。
作者: jack008286    时间: 2008-10-14 15:13

杨佳案现在不是一个普通的杀人案,而是社会不满的宣泄口。

而这个社会,是没屁眼的社会。可悲的人民,可恨的政府!
作者: ljb5551182    时间: 2008-10-14 15:25

民族英雄
杨大侠当之无愧
作者: jove    时间: 2008-10-14 15:53

引用:
原帖由 coolman465 于 2008-10-14 11:03 AM 发表

都是极端。

谁把杨佳逼上了极端?

作者: ssc01    时间: 2008-10-14 16:15

一个人不怕死,那他还怕什么?不论杨佳杀人是否正确,但正常人不会轻易去杀害其他生命,除非……
作者: fengmk    时间: 2008-10-14 16:36

有压迫就有反抗
作者: harryou    时间: 2008-10-14 17:02

中国不是喜欢搞公审啥,其实我觉得想杨佳这样的社会败类就应该进行
全社会的公审。不要管外国拿中国的人权来说事儿。
该公审的就公审,偷偷摸摸审,杨佳倒是有了人权。
但是起不到杀一儆百的效果,强烈要求进行公审。
作者: queensberry    时间: 2008-10-14 17:05

警察打人是警察的错,杨+杀人是杨+的错,我习惯于分开来看
作者: yuyucaocao    时间: 2008-10-14 17:16

杨佳文化衫哪里有售啊 俺也想弄一条收藏
作者: 石景明    时间: 2008-10-14 17:19

当代贺龙
作者: szh2008    时间: 2008-10-14 17:47     标题: 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eekfree    时间: 2008-10-14 17:49

引用:
原帖由 hybwb 于 2008-10-14 10:33 AM 发表

杨佳去死吧!尽快服法吧!还有为这种人渣叫好的,可想..........



派出所管的就是偷鸡摸狗的小案子,骑着来路不明的自行车警察有责任有权利盘查。警察不是侍应生,别



指望警察在盘查嫌疑人的时候有什么好 ...


上天啊!什么时候能让警察怀疑hybwb是强奸犯,然后带到局里用上十大酷刑,千万不能少了宫刑!hybwb你别指望警察在盘问你的时候有什么好脾气!因为这都是你的祖国以及你惯出来的!

作者: stanleytt    时间: 2008-10-14 18:2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zsuzjs    时间: 2008-10-14 18:32

ZF真是傻的,为了几个乱值勤的警察把事情搞到这么大,倒不如该抓的抓该判的判该撤的撤,还落得个比较好的形象。
作者: hybwb    时间: 2008-10-14 18:36

引用:
原帖由 seekfree 于 2008-10-14 01:49 PM 发表
上天啊!什么时候能让警察怀疑hybwb是强奸犯,然后带到局里用上十大酷刑,千万不能少了宫刑!hybwb你别指望警察在盘问你的时候有什么好脾气!因为这都是你的祖国以及你惯出来的!


 


别和我扯淡,给我上了宫刑,还能有你吗?


作者: 3dfish-no.3    时间: 2008-10-14 18:44

杨佳案现在不是一个普通的杀人案,而是社会不满的宣泄口~~~~


这个说法听过哦。。。

“中国足球,社会垃圾情绪的排泄口,不是发泄哦。是排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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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撼于“傻逼,傻逼,傻逼,傻逼......”响彻云霄的工人体育场。。

没错,民主不需要教育。。只要有自由就行。。。万岁。。。傻逼万岁。。。。
作者: 3dfish-no.3    时间: 2008-10-14 18:49

杨佳在最后陈述中说:“被这样的警察管理着的国家,一个遵纪守法二十几年的公民最后都会被判刑坐牢。”


 


~~~~


 


哈哈,你丫挺逗啊,自己给自己减刑了。。。


 


杨佳兄弟,挺住,别说挫话啊,哪么多人给你撑腰呢,说不定还有冒死劫法场的呢。 不,肯定有!


 


我祝福你。


 


我要出差,恐怕就送不了你了。你保重。



[ 本帖最后由 3dfish-no.3 于 2008-10-14 02:50 PM 编辑 ]
作者: wuzr    时间: 2008-10-14 18:53

5毛们的结石好了?好久不见哦,尿道再造了?跟嘴连一块了?
那些昧着良心的人哦,小心你们生的小孩也跟你一德性哦
作者: 3dfish-no.3    时间: 2008-10-14 18:57

引用:
原帖由 wuzr 于 2008-10-14 02:53 PM 发表
5毛们的结石好了?好久不见哦,尿道再造了?跟嘴连一块了?
那些昧着良心的人哦,小心你们生的小孩也跟你一德性哦


 


对,鄙视缺德五毛!你们缺德,我们给你们点儿!


 


我们不要开口撒尿,我们要实际行动!!!有响应的吗?!


作者: zhelechi    时间: 2008-10-14 19:08

你们可以通过杨佳来给共产党施压,给执法公正性做出影响,但是从案件来讲,杨是死有余辜。
作者: 5uyou    时间: 2008-10-14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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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ng2259    时间: 2008-10-14 19:16

有些警察是混蛋  好吧  这部分混蛋很多  不过 想到没有当初去报考警校的都是些什么样的人物?

做事得考虑后果  出来混迟早都要还  意气用事绝对不是英雄 充其量 一个莽夫而已

其实吧...是老江同学太追求四化建设忽略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了吧...我真搞不懂 八哥带表算个P啊

啧啧 就那个粗口骂记者的江老爷子...这也叫领导人
作者: gwg    时间: 2008-10-14 19:21

英雄,一路走好
作者: lxn5921    时间: 2008-10-14 19:39     标题:

这样的事情其实已经有很多了,不过都被掩藏了起来,淹没在历史的场合中,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那里会知道。媒体舆论都是又zf控制的,我们怎么会知道那些比这个还恶劣的事情呢?官逼民反啊,即将60年了,是不是ZF也该退休了,如果这样下去的话,也许那天到来不会让我们等很久的。
作者: 香林寺住持    时间: 2008-10-14 20:05

 杨英雄要是杀几个交警就解恨了
作者: 8888881111    时间: 2008-10-14 20:21

只是为了一个公道,让老百姓最后走到杀人的地步,何等的可悲可笑可怜的社会
作者: zsfblue    时间: 2008-10-1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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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拜道青城山    时间: 2008-10-14 20:31

这个故事让我很是为难,有点心痛有点无奈
作者: 939    时间: 2008-10-14 20:33

杀了就杀了 说那么多干嘛
作者: jiujin91100    时间: 2008-10-14 20:37

因果报应,作威作福习惯了碰到杨佳,就算踢到铁板了。刀客走好,送上一碗酒
作者: wssnl    时间: 2008-10-14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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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glgllgg    时间: 2008-10-14 20:49

警察是不是人,需要自己来回答。
作者: xyyyz    时间: 2008-10-14 20:53

上海警察被杀事件的一点反思
   一青年闯入上海某公安局杀死5名警察。这事情听着离奇,一个老百姓平白无故的就去把五个警察杀了,五个警察受过警校训练的警察竟被一个 潦倒落泊的青年杀了?上海警方针对公众的疑惑发布了一则公告,大体意思是:这位犯罪的男青年曾在上海市租了一台自行车,而这自行车恰好是一台脏车,因此被 误会成小偷抓进警察局,在此期间遭到了小偷级别的待遇,结局竟是生殖器受到伤害。这人出来后,要求警察局赔偿,警察局只给赔偿一万元,他心中不满,便下了 杀机,终致悲剧的发生。
这则消息在网上引起轰动,网友们大多骂警察,即使警察死的很多,偶尔具有几个说警察也是人之类的话,那口吻显然告诉我们他 是警察或警察学校的学生。在一个社会中,得到同情的一方往往是力量上的弱者或道德感上被认同的一方,在某种意义上说在战斗中被杀死的警察我们会把他当作勇 士,而像个绵羊一样被杀死而又戴上警察衣冠和保护人民光环的警察只会让人觉得丢人,这次他们被虐杀了,他们毒打当事人时的勇武却杳无音信了。我们知道,警 察是不被允许殴打罪犯的,但是犯罪当事人曾经遭到的毒打竟导致他不能生育,若不是打人打习惯了,怎么会打到这种程度,上海警察的作风尤其让人怀疑。
警察作为人民群众的保护者,却不能保护自己!警察作为人民群众的保护者,竟然时常殴打犯罪嫌疑人!这样的讽刺是否该让公安系统反省一下,警察究竟出了什么问题?民众为什么那么嫉恨警察?基层处理问题为什么那么轻率?
时常看外国的散文,外国的警察似乎总是做一些小事情,比如送怕走黑路的女孩子回家,比如搀扶喝醉了的人,总之,警察该做的是细微的事情,但他们并不总说 为人民服务。我们中国的警察口号比他国的警察喊得响亮的多,但做得事情就寥落的很,而权利又不受约束,在中小城市,民众甚至不知道如何投诉,权利得不到约 束就会膨胀,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在当今中国,社会的弱势群体往往占大多数,所以当事人得到广泛的社会同情也是理所当然的。这不是问题所在,问题的症结是 为什么警察被仇视?同样遭到仇视还有城管和综合执法队?这些组织是中国社会最底层法律执行者,坦率的说,他们在一定程度上稳固了社会秩序,却没有让群众有 安全感,因为在某些群众眼里,他们是最难缠的敌人。比如随意摆摊的商贩,比如到机动车道找生意三轮车主,他们为了微薄的利益要和警察们玩捉迷藏,去年在这 样的捉迷藏中,一个小商贩竟被一群城管打死,上层领导为平息民愤,追加那小商贩烈士称号。今天的上海市公安局是否考虑给那几个惨遭杀害的警察追加为烈士称 号?其实是值得考虑的,因为1999年,我们被美国飞机撞下来而失踪的飞行员就被追加为烈士,找这种逻辑,烈士未尝不可以有一个窝囊的死法,总之,这五个 警察也算是为了民众泄愤而献身了。
中国的警察有着严重的官僚作风,警服是一种身份,若是在外国,那意味着去做民众的仆人,但在中国,这就是有 执法权利的标志。按理民众该享受警察的服务,我曾遇到这样一件事:那是一个夜晚,我扶着一个喝得烂醉的同学往回走,他身材很高大,因此我负担很重,恰巧一 辆警车路过,我放下他请求警察帮助,那警察却说:我有紧急公务,然后缓缓的将车开走了。我至今依旧不能明白,一个有紧急公务的人为什么把车开得那么慢。他 拒绝我的求助是那么的理所当然,他所担心的大概是我这同学吐在他的车上,事实上那车是警察局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现在的警察很少有这样的意识,即为人 民服务的意识。在大多数城市,我们无法在警察的着装上分清谁是民警谁是刑警,而更无向警察求助的理念。对于警察,我们不把他当作我们的保护者,而是把他们 当作有惩罚权利的人,甚至吓唬小孩子都可以说,警察来了,要把你抓走。
民众没有得到权利却要承担义务,警察没有尽到义务却拥有权利。这样不公 平的状况在中国已经司空见惯,人们对警察的逆反心理自然就有了。中国并不是一个司法独立的国家,法律的权威性远远不及道德,但道德却是一种隐性的力量,不 具备明晰的力量,公检法一条龙的流水作业就使得他们彼此之间渗入,形成权利体系和法网,这法网既然可以有效的将罪犯一网打尽就可以将人民一网打尽。那个杀 人的青年为什么没有上诉,而是选择了极端的行为,原因就在于此吧!
无论怎么说,杀人者的罪恶都是不能抹杀的,但是奇怪的是我们的同情心道德感都依附在他的屠刀之下了,事实上,这悲剧对警察来说是催惨烈的,我们对死者的指责却多于同情,甚至没有同情并认为警察该死。民众仇视的是什么?这是值得深思的?
照黄仁宇先生的说法:一种制度实行接近百年就会暴露出他的弱点来,我们现在实行的制度的实质与《临时约法》时的制度是相类似的,而中国的法律一直也以处 罚罪恶为主,很少有人在意如何降低犯罪率,所以一个警察破的案子越多他就越出色,而一个地方即使十年不发生案件也得不到大的关注,警察并不只是为了惩罚犯 罪的,预防犯罪教化民众也是该考虑的。一个习惯处罚别人的人自然会变得暴力,上海警察局对犯罪嫌疑人的虐打足以见证这一切。
这样的事情发生 了,我们不该去嘲笑警察,毕竟他们荒唐的成为被害者,我们也不该去指责杀人者,因为这样的制度已经使他形单影只告状无门。当年我们无法面对马加爵,今天我 们也无法面对扬佳,希望党和政府有所反思,不要再让虐杀成为弱势群体发泄的唯一方式,扬佳得到广泛的同情就是一个信号,倘若不改变现在的状况,明天可能有 更多的虐杀者和反抗的情绪
作者: happyaaron86    时间: 2008-10-14 20:54

对外说是说公开审判...............可到了开庭的时候还不是不让媒体记者进去...............................GCD就是这样.................说一套做一套..........
作者: freunmich    时间: 2008-10-14 21:11

记得高中时历史就学过:某个特定历史人物的出现不是必然的,就像拿破仑,就像毛泽东.但一定会有拿破仑,毛泽东似的人物出现,以顺应历史潮流.因为特定的社会环境会造就一定的历史人物.所谓时势造英雄.
同样的,杨刀客的出现也不是偶然的.我们可以看到群众的激愤,可以看到司法系统的黑幕.
也许,杨佳真的会被写进历史.虽然是一个尴尬的角色.
作者: tigerprivate    时间: 2008-10-14 21:26     标题: 请勿上纲上线

看了几个帖子,感觉大家普遍同情支持杨佳。并由此联系到gcd腐败。杨佳也许确有冤屈!法庭审理时对此忽视或遮掩也确有不该!但是,一个人受了冤屈就必然要实施杀人吗!!!如果每个人在觉得受到冤屈时,在认为没有得到伸张时都铤而杀人,这个社会还有安宁吗?这个社会当然有很多需改进、改革之处,但需要社会每个人为建设法制、文明社会的共同努力。慷慨激昂、以暴易暴,最终遭殃的是社会全体。即如最现实的,如果给你选举权,大家每个人都能保证处于社会公义而不是受中国传统糟粕影响去使用它吗?
作者: guang82915    时间: 2008-10-14 21:33

愤青真不少啊。

都去学学哲学和心里学吧,有用!
作者: xjwyqian    时间: 2008-10-14 21:41

自古英雄出少年,杨佳好样滴!中国就应该多几个像杨佳这样的少年英雄。否则那些贪官污吏会更加放肆。杨佳亿万国民支持你。
作者: zhjzhsh    时间: 2008-10-14 21:41     标题: 揭竿而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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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olozhong    时间: 2008-10-14 21:45

杨佳杀人肯定是不对的,要受法律的制裁,可为什么不让别人看呢?不让别人旁听呢?要遮遮掩掩的!当局者应该想象为什么他会杀警察!要好好的想想!
作者: wwwcmulecom1    时间: 2008-10-14 22:05     标题: 杨是我眼中的英雄!

杨是我眼中的英雄!一个杨佳倒下去千万个站起来
作者: nenyaring    时间: 2008-10-14 22:22

引用:
原帖由 huangxiaobinet 于 2008-10-14 05:36 PM 发表
杨佳案和共产党有什么关系?搞不懂。我倒是觉得杨佳把收拾他的警察砍了也许还说得过去,无辜的警察招谁了?冤有头,债有主。这样我们同情。胡乱砍一通,只能招致而来别人说你神经有问题。民主国家就没有这类事情 ...


你上海人吧?其实应该让你生在外地,让你知道警匪一家是怎么回事。


作者: 人嫌狗不爱    时间: 2008-10-14 23:34

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支持杨佳。
作者: 李明1    时间: 2008-10-14 23:43

什么意思
作者: sf978    时间: 2008-10-14 23:54

这应该是来自底层的高声呐喊
每个人都需要发泄
只是这个被发泄人不好惹
作者: equinoxmint    时间: 2008-10-14 23:56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你们都丧心病狂了吧?
作者: qingchengjie    时间: 2008-10-15 00:14     标题: 事情真的是这样吗?

杨在上海被误称小偷,其实是过去式。

人不能太傲,凡事向下看,客观来看,他挨打因为他是刺头,在派出所耍横,

仗着什么咱不知道,但是被打很可能就是这个原因。警察不可能什么都不问

就野蛮的不顾后果的去打一个人。这种情况根本不可能有。

往下,被打也就算啦,警方后来知道理亏,赔点钱了事,几次沟通不成。其实

还是赔偿金问题。

什么事情一缠到钱身上,都没有善了。最终还是钱,就这一个字。

这大概就是赔偿金引发的血案吧。

社会怎么看呢?无聊人的饭后谈资,有心人的蛊惑。

说白了,做人不可心胸狭窄,心高气傲,自己找死无所谓,

但是,父母朋友呢?做人要识进退!做人更要识大体!
作者: haohaozhenhao66    时间: 2008-10-15 00:25

不要无事生非,这只不过是个案,
谁执政都一样,
社会动荡倒霉的永远是老百姓。
作者: hansdeng    时间: 2008-10-15 00:28

如果能还事情一个真相就好了。
作者: kfcaojia    时间: 2008-10-15 00:30

结果不重要
杀人偿命

重要的是过程, 审判的过程, 挖掘真相的过程......
杨给了我们参与和审视这个过程的机会
从这一点出发,我们要感谢他
作者: wy0550    时间: 2008-10-15 09:47

不否认GCD不想变好,而是在不触动他所得到的利益的前提下才行
作者: tomie    时间: 2008-10-15 10:18     标题: 我看楼上有理的都去接受一下派出所 的同志的招待

估计你们说好话的几个


给警察叔叔招待过以后就不是这样看法了
作者: standly99    时间: 2008-10-15 11:02

杨佳T恤:"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作者: yrj-mule    时间: 2008-10-15 11:28

对律师问到是否同情死者,杨表示否定。说:因为警察就是随时准备死的。
本人严重同意
作者: funbrent    时间: 2008-10-15 12:09

有些报道不是说杨家的JJ给打坏了,  这案子倒底是怎么回事,   我们是不明真相的呀
作者: kk44ee    时间: 2008-10-15 13:37

不管怎样,应该反思了,如果再放任下去,喴口号的人会更多,去做的人也会更多。
作者: jangeungun    时间: 2008-10-15 13:45

真亦假是假亦真,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南无阿弥陀佛
作者: tyy888    时间: 2008-10-15 14:11

无语无言,那又如何?政治体制的问题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解决的,我们要学会用智慧来武装自己,保全自己,这样才能更持久的斗争下去!冲动是魔鬼,醒醒吧!
作者: 员海    时间: 2008-10-15 15:00

今天看报纸 还有很大篇幅说这件事   说有3百多人参加听证会呢!
作者: leonng1    时间: 2008-10-15 15:23

如今的社会,不知道应该相信谁,还是相信自己吧
作者: stanleytt    时间: 2008-10-15 15:3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313520    时间: 2008-10-15 18:19

英雄好样的.我们支持你
作者: 苏州小书生    时间: 2008-10-15 19:55

说的好,杨佳好样的
作者: polleny    时间: 2008-10-15 20:59

现在这样的人很少了...
作者: 3sorock    时间: 2008-10-15 23:22

他是一个真男人,但不是英雄,但是现实的情况却把他推上成为进地狱的“英雄”
作者: 147258    时间: 2008-10-15 23:26     标题: 123

GCD领导下的警察有几个好东西?请他们扪心自问.比土匪还土匪!自以为穿着一身狼皮就没人敢招惹了?把GCD赋予的那一点权利是用尽用绝,坏事干尽,还不是因为有GCD给他们撑腰!作威作福习惯了,倒霉却碰到了杨佳!干得漂亮!刀客一路走好!那些警察叔叔们,也该醒醒了,一个杨佳倒下,会有千万个杨佳站起来的!!
作者: user1221    时间: 2008-10-16 01:24

可悲可笑的社会
作者: sandongqiao    时间: 2008-10-16 01:48

五毛无处不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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