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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08又一孙志刚 哈尔滨警察群殴打死大学生 [打印本页]

作者: ak780401    时间: 2008-10-13 09:31     标题: 08又一孙志刚 哈尔滨警察群殴打死大学生

          
作者:高山 投稿   







 










 
2008/10/12/20081012082802389.jpg

哈尔滨铁路文化宫前聚集的人群


六警察打死一大学生




六警察打死一大学生


六警察打死一大学生


六警察打死一大学生


六警察打死一大学生


六警察打死一大学生


六警察打死一大学生

六警察打死一大学生


六警察打死一大学生


六警察打死一大学生


六警察打死一大学生


六警察打死一大学生


六警察打死一大学生


投稿:

执法犯法,伤人致死,六警察打死一大学生(图)

2008年10月11日晚十点左右,哈尔滨市发生一起警察执法犯法,伤人致死恶性案件,哈尔滨市铁路系统的六个警察将哈尔滨市体育学院学生林松岭残暴的殴打致死。当时铁路警察身着便衣和死者林等几个同学在哈尔滨铁路文化宫糖果酒吧门口发生口角,然后六名警察将死者林拖到距酒吧80米左右的地方,脱掉死者林的上衣残暴打死,警察在殴打林松岭时还大喊:“你不认识人吗,我看你认识谁,打死你也没事!”就这样一个22岁年轻大学生的生命就结束了!

死者家属当晚赶到现场时,见到林松岭已经被殴打致死悲痛欲绝,当晚在事发现场烧了很多的纸,随后市长也赶到了现场,但推说这事他也解决不了,就走了。死者家属一直守候在现场要求讨还说法,警察在周围围起来了警戒线,周围围观的群众有数百人,直到第二天中午时,才渐渐散去。


作者: gwenbin    时间: 2008-10-13 09:40

需要杨大侠!
作者: 偶尔灌水    时间: 2008-10-13 09:52

多少年来,我们依然信奉“刑不上大夫”,呜呼哀哉
作者: 荒野饿客    时间: 2008-10-13 10:25

说啥都无用,学习杨大侠从自身做起,凡犯我者必以牙还牙以血还血,不论它们是城管、公安、武警或是其他什么披着制服的畜生
作者: 黑总统    时间: 2008-10-13 14:01

狗日的,一群黑狗,杀人不眨眼,gd 的打手。
fuck
fuck
fuck
fuck
fuck
fuck
GD
作者: yuyucaocao    时间: 2008-10-13 16:02

同意4#的说法
作者: kk44ee    时间: 2008-10-13 16:10

警察社会,还有何话好说。
作者: sujun696969    时间: 2008-10-13 16:56

是啊.出这事了大家都想起杨大侠了
作者: quyiyi    时间: 2008-10-13 19:16

刚刚黑龙江的新闻夜航播了当时的监控录像
不知道能怎么解决
作者: momo516    时间: 2008-10-13 19:25

靠,儿子让人打死了,老两口还活啥劲,一人拎把菜刀闯衙门吧
作者: diablo0o0o    时间: 2008-10-13 19:34

引用:
原帖由 偶尔灌水 于 2008-10-13 05:52 AM 发表
多少年来,我们依然信奉“刑不上大夫”,呜呼哀哉


现在是“刑只庶民”了


作者: tingfry    时间: 2008-10-13 19:43

当自由正义的光辉无法照亮前路的时候,
     可以考虑向拉登大哥学习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可笑的是,我们向来对弱者以自我为中心,对强者只会能忍则忍,逆来顺受!!
作者: SZW186    时间: 2008-10-13 21:35

制服猛于虎啊。
作者: nenyaring    时间: 2008-10-13 22:20

东北人不都是活雷锋吗?怎么尽出人渣啊?
作者: neophytor    时间: 2008-10-14 16:00

新华网哈尔滨10月13日电(记者 梁书斌 曹霁阳)哈尔滨市公安局1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10月11日晚发生的一起恶性伤害致死案。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审理中。据了解,这6人均为警察。

  10月11日22时许,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84号的糖果酒吧门前发生了一起恶性伤害致死案件,造成22岁的被害人林松岭当场死亡。

  案发当晚,哈尔滨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维绪及哈尔滨市公安局有关领导到达现场指挥破案。黑龙江省公安厅接报后,由副厅长孙邦男率领省厅刑侦总队、督察总队到市局指导破案。

  目前,在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刑事技术支队、督察支队和南岗分局等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经过12小时工作,已将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并将另外5名当事人传唤到公安机关。

  据介绍,这起案件的简要案情为:10月11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齐新(男,30岁,哈铁公安局直属公安处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宴请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职培训的同学李锋(男,28岁,肇东市公安局民警),同时邀请了同学李鑫宇(男,30岁,哈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王金刚(男,31岁,哈市公安局香坊分局民警)、栾奡(男,31岁,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和同事刘力男(男,31岁,哈铁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警)参加。

  饭后,在刘力男的提议下,6人分乘两辆轿车到南岗区西大直街84号的糖果酒吧继续饮酒。因李鑫宇在酒吧门前驾车速度过快,与站在门前的林松岭、杨森、车亮、潘兴等人发生口角,后双方厮打起来,致林松岭死亡,双方多人均不同程度受伤。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接案后,按照案件管辖移送哈铁公安局办理,后根据被害人家属强烈要求,黑龙江省公安厅指定此案由哈尔滨市公安机关主办,哈铁公安机关全力配合。哈尔滨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10·11”专案组,全力调查审理此案。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继续审理中。

  哈尔滨市公安局党委对此案高度重视,责令专案组务必严肃认真办理此案,并向社会承诺,一定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秉公办案,无论案件涉及到谁,都绝不姑息,一查到底。
作者: neophytor    时间: 2008-10-14 16:05

图片我看了一下,狗是萨摩耶犬,不是非常贵,2500元左右,饲养费大约1000元/月(含剪毛、洗澡)。若养两条,每月固定支出至少2000元。这说明死者经济状况不错。

by the way,这种狗很温顺,我很喜欢,可惜养不起。

既然市长大人能亲自到场,说明死者家属能量不小。
作者: yonghuacom    时间: 2008-10-14 20:22

发表于 2008-10-13 06:54 PM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又回味了下照片,哪个大学生养的什么狗啊?什么价格的,对不起,我是农民弄不清楚,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养得起这样的狗吗?

2 一个普通家庭,即使大学生的儿子被打死了,他又能搞出这大的势出来吗?今天晚上才看了一部黑社会题材的电影叫《黑势力》,哎,发现只要有点能耐的自己都感觉自己很能耐,别人都不敢拿自己怎么样,悲哀呼!悲哀呼!!

汉~~真佩服楼主的 想象能力     跟狗拍照并不能证明养狗  
一个普通家庭 的大学生儿子无辜的 被打死了      难道不支声   就这样消失了
别望了  他还有 同学    有朋友   有 家人
作者: lglgllgg    时间: 2008-10-14 20:55

鱼死?网破?
作者: 河岸边的蚂蚁    时间: 2008-10-14 21:40

引用:
原帖由 草B的 于 2008-10-13 06:54 PM 发表
又回味了下照片,哪个大学生养的什么狗啊?什么价格的,对不起,我是农民弄不清楚,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养得起这样的狗吗?

2 一个普通家庭,即使大学生的儿子被打死了,他又能搞出这大的势出来吗?今天晚上才看 ...

什么哈比逻辑,要是他和一架飞机照相是不是他家就是李嘉诚级别的了,即使家里有钱是不是就该被活活打死??你这个人是社会危险分子,有严重的暴民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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