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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手下留留情吧,人民公仆 [打印本页]

作者: firefox1987    时间: 2008-10-10 19:16     标题: 请手下留留情吧,人民公仆




















ps:看到男孩仇恨的眼光,俺的心里真不是滋味···


作者: fywan    时间: 2008-10-10 19:42

占道经营,绝对该取缔!我最讨厌占人行道了!不过,这个方法,确实欠妥,美苏都能说到一块去,何况是老百姓???
作者: lglgllgg    时间: 2008-10-10 20:51

万户萧条鬼唱歌。
作者: wss1630    时间: 2008-10-10 21:11

看到男孩仇恨的眼光,俺的心里真不是滋味···
作者: hazelsmart    时间: 2008-10-10 21:40

大部分人只不过是重复父母被压迫的命运,成为大侠的少之又少
作者: xiaoyi5192    时间: 2008-10-10 22:00

不知这一家今后怎么活?说这个社会好的我日你妈!本来不该骂人的,太气愤了!
作者: freunmich    时间: 2008-10-10 22:05

这个和谐社会的宗旨是 把人对立起来 让他们互相仇恨 其实每个人都无辜 因为你在履行职责 但又都有罪 因为你伤害了他人
那个小女孩哭得很伤心 为什么城管大人毫不动容? 如果他动容了 他的饭碗也不饱.
该怎么办呢?很显然谁也不知道
ps:哪个记者这么牛 对这场景拍照 而且离得这么近  居然没有被打 真是有手段.
作者: cqry    时间: 2008-10-11 00:57

看到男孩仇恨的眼光,我真的害怕。。。。。

中国,还要积聚多少仇恨。
作者: 馬六甲    时间: 2008-10-11 01:40

如果沒記錯,相中的男孩撿起一塊板磚敲破其中一位執法者的頭皮。
作者: earthmover    时间: 2008-10-11 12:47

暗无天日,不似人间!有谁胆敢在这贴里为流氓政权辩护,我问候你家所有女性!!!
作者: waterfall2005    时间: 2008-10-11 13:04

哎.当初是怎么建起来的.
作者: cjp88811283    时间: 2008-10-11 20:11

有没有革命志士群体啊,我要加入
作者: 非之非    时间: 2008-10-11 20:54

我们的城市这样就整洁优美了吗?和谐了吗?老百姓的活路在哪?
作者: 二妹    时间: 2008-10-11 23:09

引用:
原帖由 qt12345678 于 2008-10-10 04:30 PM 发表
那个小男孩长大以后又是一个大侠


 


成为死人还差不多!


作者: guang82915    时间: 2008-10-11 23:45

我一直都不认为内地的城管是支良好的队伍。

他们就是一群败类,看看图中的些的装扮,丢人啊。
作者: djm369    时间: 2008-10-12 01:30

这就是他马勒隔壁的鸡巴不是人揍的hexie社会,fuck!
作者: 不仁巴雅尔    时间: 2008-10-12 10:56     标题: 与城市美容相比,城市人群的生存是更重要的

孩子的仇恨也许没有更多的社会意义.任何人(包括我)如果你敢伤害我的亲人,我也不会轻易放过你. 底层人群在生产资料分配上本身就没有发言权,更不用谈获得实际利益.他们的生存实际就是处在所谓36个行业边缘.占路摆报摊是他们唯一的生存手段.政府早干什么去了? 就像交通警察,你的职责是疏导,不是一味地罚款.  美观与生存那个更重要. 现场的警察,城管心里没有触动,也许有.但是"美观任务"不完成,他们也会面临"生存"或者"生存不佳"的境地. 体制...体制.没有人性.
作者: 喝红茶的RAMBO    时间: 2008-10-12 11:12

区区一个地方的行政单位有什么权力剥夺国家公民的生存权?????城管现在正在成为一个地方政府背景下盘踞一方的地方专门欺压社会弱势群体的“流氓黑社会团体”!!!!
作者: xdddb777777    时间: 2008-10-12 20:56

其实明摆是占道经营,城管不管也不对啊.
作者: 不仁巴雅尔    时间: 2008-10-12 21:07     标题: 回复 #21 xdddb777777 的帖子

城管应该管,应该在报摊开始搭建的时候管理.对吗?XDD
作者: taoliu    时间: 2008-10-12 23:08

这就是我们所谓的和谐啊...
作者: 平常人    时间: 2008-10-13 09:52

管可以,为什么要把他们的东西烧了呢。
作者: 江湖剑客    时间: 2008-10-13 10:05     标题: 是哪个城市的?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ahababy    时间: 2008-10-13 14:15

15楼的:你还有同情心吗?
作者: jianxct    时间: 2008-10-18 12:14

我觉得那男孩长大后会变成广西的“杨佳”


中国的悲哀!


作者: jiujin91100    时间: 2008-10-23 13:56

我也烦占道经营,但吃饭总比走路重要,政府自己的责任没有尽到只会去行使权力,没话说了。
那男孩的目光能杀人,以后还是躲着走别被误杀了。
作者: as400    时间: 2008-10-23 14:14

人都是反复无常的,今天在这骂天骂地的人,改天,发现自己住的地方被占道经营搞的路不畅通,卫生变差,治安不好时,就忘了今天在这说的城市美容比人生存主要的话了,而是一个电话。。。举报,接着,重复上面发生的事。

不可能吗?今天骂完城管,明天骂小贩,举报的事多的是。

这个社会真是搞不懂是怎么回事了。
作者: 天云易    时间: 2008-10-23 18:49

那男孩那照片我看过,当初163报道是城管把他妈打了,他拿一板砖,把一城管队长脑袋开了
作者: 天云易    时间: 2008-10-23 18:50

事件是杨佳前哦,城管队长好象进了医院,缝了N针
作者: wave1969    时间: 2008-10-27 02:36     标题: 回复 #1 firefox1987 的帖子

不是啥滋味?

中国就有这么一群奇怪的人,本身是最底阶层,利益每天都在被损害,却具有统治阶级的意识。在动物世界里找这么弱智的东西都几乎不可能。  ——林语堂
作者: HAOSEKE0769    时间: 2008-10-29 00:0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dp_2006    时间: 2008-10-29 02:27

问题是占路违规经营本就是非法的,那些城管也是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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