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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多少辞职可以重来? [打印本页]

作者: ytluman    时间: 2008-9-24 10:06     标题: 有多少辞职可以重来?

孟学农走了,中秋那天辞职的。
     五年前的那场SARS,孟丢了北京市长官帽;刚刚发生的溃坝事件,孟又黯然辞去山西省长职务。
     人命关天,出人命有人为它负责,这无疑是政治的进步。2003年以来开启的引咎辞职,通过这些年的不少政治实践也基本定型为一项制度。
  然而,令人奇怪的是,网上却是同情孟的意见居多。不少人说,瓮安事件县委书记辞职,孟连事件县委书记被撤职,为何这次山西却是省长担责。
  有说,中国政治过于复杂,搞不清楚到底是“一把手”负责还是“二把手”负责;也有说,问题虽然出在事件身上,但原因却在事件之外。
  作为中国政治的业余观察者,我也说不清个中缘由,一些政治学理论似乎也无法给出信服的解释。
  然而,孟的辞职更具意味的地方不在此。去年,当孟再度主政的时候,就有人怀疑高层问责的诚意,也有人更加确信SARS那年的做法是在“丢车保帅”。
  谁丢官谁升官,什么时候丢官什么时候复官,似乎是由更高层的力量说了算。在中国既有体制下它无可厚非,问题是,这背后却找不出一个清晰可辨的逻辑。
  或许,这就是现有“官方问责”的弊端所在:它乃事后问责,是替民作主而非由民作主,有可能加剧上级对下级意志的控制,甚至有可能成为责任者卸责脱身的幌子(王利平语)。
  如此一来,转变问责方式极为迫切。是否追责,应该来自舆论和民间的反应;追责主体也应该由过去的上级主导转变为官民结合;问责结果应该置于公众监督之下,且不能随意改动。更重要的,问责制嵌入其中的权力结构也需随后加以改变,否则技术层面变革的效果只会大打折扣。
  在目前制度结构很难改变的前提下,问责制或多或少能给为政者带来一些责任政府的意识。然而,这“旧瓶”里面的“新酒”若是腐蚀变味了,人们也会毫不犹豫地将它扔掉的。
  河北三鹿奶粉案还未了结。相比于山西溃坝,它涉及人群更多,社会影响更为恶劣。能否在山西基础上更进一步,给民众一个交代,现在就看中央政府的决心了。
  事故频发,命如草芥,多少次的检讨辞职都没能唤醒麻木的心,这次我们又能作何指望。
  人命一去不复返,还有多少辞职可以重来?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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