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国人纳税不积极,其责任在纳税人吗? [打印本页]
作者: gj0308 时间: 2008-9-22 14:14 标题: 国人纳税不积极,其责任在纳税人吗?
依法纳税是每个中国公民的义务。从普通老百姓到国家领导人谁也不能例外,普通老百姓更是国家税收来源的主体。但是老百姓唯一的质疑是:“我们交纳的税钱到哪里去了”?是否能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或者用得是不是地方?为什么国家税收来源主体的老百姓会没有知情权?神圣的义务需要神圣的权利与之配合,如果公民纳税之后,能体会到对等的社会福利回馈,又有谁不愿意多缴税?
令人遗憾的是,教育、医疗、养老、失业等公共福利的投入不足,没能让群众充分体会到纳税带来的“受惠感”。随着物价上扬,社会竞争加剧,不少人的压力与后顾之忧反而越发沉重。从某种意义上说,包括个税在内的许多税种,不时遭遇老百姓的微词,与一些人对现实的不解困惑,有着十分密切关系。我们国家的公务员及国有企业的官员,几乎是终身受到保障,国家为其代交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使他们退休后无后顾之忧。但为什么不考虑对缴交税最多的私营、个体户,把他们的纳税量与其福利退休金等挂钩呢?同样为国家做贡献,甚至贡献更大,但为什么得到的结果却如此不公平呢?
其实,国家税收政策与纳税人就象是亲人、朋友的关系,责任和义务应该双方都讲,只讲责任而不讲义务是不公平的体现。比如,有些纳税人为自己工作、生活所在的城市提供了数额不菲的税费,却没有充分享受到所在城市为他们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福利。再比如,外来务工人员,他们和本地人一样纳税,但在享受当地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福利方面,却存在着很大的差别。这些差别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民纳税的积极性,因为不公平的待遇使他们产生了被歧视的感觉。
虽然我们的国情还不允许盲目地效仿西方发达国家的福利政策,公民从“摇篮到坟墓”终生享受国家福利服务。但是应当考虑国内物价高涨、居民经济收入速度跟不上物价的上升、自主养老和自费医疗等客观存在的现实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税率,采取人性化征收模式,体现社会二次分配的公平与公正。让公民真正体会到依法纳税的好处,才能有力促进公民依法纳税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作者: 我爱宝_马 时间: 2008-9-22 15:09
按中国的纳税政策客气点说就是对人民的剥削,不客气说就是抢劫和掠夺!
作者: snorkeler 时间: 2008-9-22 17:22
国人纳税不积极???你妈B的国家税收每年以20-30%以上的往上涨(GDP才8%左右)。啥叫不积极?他妈的就差帮丫的数了!!!
作者: bigsoar 时间: 2008-9-23 00:27
我纳税人的钱到底化来哪里了
作者: 馬六甲 时间: 2008-9-23 01:29
務必用盡一切方法逃稅,不納稅
作者: 风暖云寒 时间: 2008-9-28 19:21
但是老百姓唯一的质疑是:“我们交纳的税钱到哪里去了”?
事实上大多数老百姓连这种质疑都是没有的,对大多数国人来说所谓纳税就是给政府交保护费,而就象所有的保护费一样,保护费的作用并不是保护你,而是避免收保护费的人收拾你。
更何况对广大工薪阶层来说,税根本不是自己去交的,而是政府直接从你薪水里拿走的。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社会福利制度是必须以纳税人的政治权利为前提的,纳税人的政治权利得不到保障,根本就谈不到如何监督政府财政的问题。
作者: 苏州小书生 时间: 2008-9-28 19:53
国外的叫纳税,国内的叫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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