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美国“有关西藏决议案”违背了国际法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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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j0308
时间:
2008-9-22 11:21
标题:
美国“有关西藏决议案”违背了国际法基本原则
近日,美国会参院通过了所谓“呼吁达赖和中国政府就
西藏
人民权利加强对话”的决议案,再次试图无端干涉中国内政,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但是,西藏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中国政府与达赖接触商谈问题完全是中国内部事务,中国坚决反对美国会参院通过干涉中国内政的涉藏决议案。
姑且不论
美国
一再干涉中国内政的动机、目的和行为,但美国作为西方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法治社会,不仅在国内要坚持法治的规则,在国际上,则更要遵循国际法的和平共处五项基本
原则
和民族自决原则等,这才与其法治国家相对称。否则,不得不让人质疑其法治的真伪,至少要大大折扣。
西藏早已成为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人民也是中国公民,且藏民与其他少数民族一样平等获得中国政府的优待,藏民权利得到充分尊重。中国政府还充分尊重藏民的文化、语言、宗教信仰、民俗习惯等,给藏民给予了关心、支持和照顾,藏民的生活水平、交通状况以及
教育
、卫生等方面都一直在不断提升。在这种情形下,还需权利对话吗?达赖却不顾藏民安宁而日益幸福生活,试图独立,完全是想分裂完整的中国。
根据国际法规定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国家与国家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原则、互不干涉
内政
原则以及民族自决原则。
美国的上述行为,虽然没有侵犯中国的领土,但有关西藏
决议案
实际上干涉了中国的内政,也同样是破坏国家主权的行为,因此,此行为属违反了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原则。
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任何国家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他国内政和外交,而任何国家都有自己
管理
自己事务、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利。中国政府与达赖之间的关系,纯属中国内部事务,只能由两方协商解决。所以,美国的上述
行为
违反了国际法互不干涉内政原则。
虽然中国由众多民族组成的国家,但已建立合法政府并统一了数十年,任何国家就不得以民族自决为借口,制造、煽动或支持民族分裂,破坏中国的统一和领土完整。而美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不干涉别国内政这一国际法基本原则,从而根本上违背了民族自决原则。
中国作为正在向着民主与法治进程推进的泱泱大国,有能力正确处理好自己的内部事务,而一向以法治著称的美国,应遵循国际法规则行事,而不能动辄通过什么强加给中国的所谓决议案。否则,美国人民不会放纵违反国家法的行为,中国人民更不允许违反国际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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