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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对岸惯用语之我见 [打印本页]

作者: 驴尔一下    时间: 2008-9-21 11:46     标题: [转]对岸惯用语之我见

[转]对岸惯用语之我见




个人对于观看的文字的要求比较高…(我常常写倒装句,所以要多看合乎文法的文章~)

最好是白居易那种文体,简单直白、用字精准的,比方说"思果"的文章,简洁、通畅,能用十个字表达就不用11个字赘述。

而两岸分治近60年后,观看对岸的文字也有点小小冲击,名词不同算是小节,把玫瑰的名字改成大便,玫瑰依旧芬芳。

可是"动词"的使用上,或许可以让人多少一窥两岸各自的变化吧?

感觉上,使用简体字后(欲使用2235个简体字来取代汉字),当一个字可以对应很多字后,对岸在很多词句上的使用,解释范围开始变得很广,一个词几乎是可以泛用的,如果说简体字可以降低文盲,那么在推广简体字的同时,或许也同样不可避免的,很多词句开始不精准了起来,也同样降低了文化。

毕竟想要用两千多个图形来取代上万个图形,本身就是件很神奇的事…

也就是说,在字的泛用同时,也开始了词的泛用。

估计
常常可以听到这个词,但是在台湾则否。

感觉上对岸比较着重在"估"字,推测;但是台湾则是在"计"上,当用到"估计"时,所得是一个与实际相差不大的数字。
若是在推测,有计量单位时则多使用相对应词。

举例:
估计有十斤重/感觉大概十斤吧
估计有一尺长/看起来有一尺长
估计明天能好/差不多明天能好
估计很玄/我想没太大指望


掉链子
唔,可以看出脚踏车对于人们生活的影响…


争取
这个词,对岸的文章里常常可以看到,比方说:"争取在明天完成。"
但在台湾则多会使用,"想办法"、"企图达成、取得"、"努力、尽力"之类的词句。

在台湾会用到争取这个字眼,多半是在隐含着抗争的意思,比方说:民主不是天上掉下来,而是争取来的。

毕竟想在明天完成,需要的是想办法、或是努力,争?争不来的。

或许也可以由这个惯用词看出两岸的差别,台湾人会去"想办法",好处是比较灵活,坏处就是不踏实。

而对岸则会去…"争"?


攻关
这个在工程或学术研究上常看到的词,一看就感觉是个外行在领导内行,丘八创造的词汇。

你可以多派遣兵力打下一个关隘,但往往没办法派多一点工程师去克服一个科技问题。

因为科技问题就跟水是 H2O ,氢、氧两种元素所组成,缺一不可。就跟1+1=2 一样,只有一个1,就无法成为2,一种很水到渠成的东西。

基础研究没搞好,问题就无法解决。而很多基础研究都只是在浪费时间,或是在证明此方向错误,也有很多发现是意外偶得的。这些都需要不断投入的。
比方说要开发炮管,那么冶炼学、材料学、力学的基础就要打好,否则攻关攻完也没用,因为基本问题根本没解决,只是克难式的把东西"捣鼓"出来罢了。

有一个例子是,某国努力攻关,仿制了其他国家的飞机并且大量制造,但是飞机之间的零件无法互用,因为机具不行,尺寸误差太大,这样的"攻关"便失去了意义。


火中取栗---一个在对岸常被误用的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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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偷取炉中烤熟的栗子。比喻受人利用,冒险出力却一无所得。
【出处】:十七世纪法国寓言诗人拉·封丹的寓言《猴子与猫》载:猴子骗猫取火中栗子,栗子让猴子吃了,猫却把脚上的毛烧掉了。
【示例】:我们目前自顾不暇,郑成功不来就是天主保佑了,我们还好去惹他么。我们不能为别人~。 ◎郭沫若《郑成功》第五章
【近义词】:代人受过、为人作嫁
【反义词】:坐享其成
【语法】:偏正式;作谓语、定语;比喻受人利用,冒险出力却一无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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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使用上,往往使用其字面意思,冒险去取得某一成果。



武装到牙齿---一个在对岸被滥用的成语
牙齿要怎么武装?镶钻?还是挂机炮?

这个出处据说是来自国外以前海盗接舷战时,有把刀放口中,用牙齿夹住以空出两手的作法。
不得不说这个词有点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感觉,但是用一个全副武装即可代表了。

成语来自于文化的沈淀,这么滥用总觉得怪怪的。


落后就要挨打
语出史达林(对岸称斯大林),1930年代的一篇呼吁提升国家重工业的文章标题。

但是你常常可以看到左边有人喊、右边也有人喊…那么,"落后就要挨打"这几个字是放诸四海皆准吗?还是单单针对特定范畴?则往往没人理会。

有宋一代文明够先进了,怎么也是老挨打?那些契丹、西夏、女真很落后啊。喔,因为宋人很懦弱、导致武备荒弛。(那就不是落后的问题了?)
那…假设是军备好了,似乎有点道理,那北洋水师号称是亚洲最强,怎么败了?喔,因为腐败、导致武备荒弛。(那就不是落后的问题了?)

那是战术?国力?人民素质?制度?思想?国际观?
最后,落后真的就要挨打吗?这个世界真的是蛮荒丛林?
全世界仍然有很多落后国家,也没见他们挨打了~

达尔文的天择理论被滥用了吧?达尔文是说物竞天择,因为物种的存续有非常多的偶然性,如果是最强的得以留存,那么现在海里就该全是大白鲨,而恐龙至今仍该统治地球了。


法不责众/法不凌众
原意思是:法律不应该处罚一般人、习惯性的行为,因为法律本来就是从一般人的道德、行为规范出发,将之法制化,并赋加公权惩罚威吓,予以强化、固定化。如果法律不是执行一般道德、行为规范,而是将与一般人的惯常行为相违的标准,强予执行,那就不再是法律服务社会,而是法律欺凌在社会之上,成为另一种霸权形式。
也就是说,是从法律的制定出发,而非着重在执行方面…

但是对岸往往把他当成:干得人多,法律就不敢处理。或是干得人多,错的也成为对的。
就法律观点而言,一个人杀人犯法,一群人杀人亦犯法,不会有什么法不责众的问题。也不该以法不责众的理由来当成良心、道德上的开脱。

黑就是黑、白就是白,没有灰色地带。


馬克思教導我們: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家就會大膽起來。 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死的危险。

呃,不就是風險伴隨利益嗎?有必要硬要往資本家頭上扣那個帽子?
將軍若可以殲滅百分之五十敵軍,將軍敢不敢鋌而走險?
將軍若可以殲滅百分之百的敵軍,將軍敢不敢無視規則?
將軍若可以殲滅百分之三百的敵軍,將軍敢不敢冒著生命的危險?


戰略上藐視敵人,戰術上重視敵人
被很多人推崇,但…完全不合邏輯也不知所云~


黑貓白貓,能抓老鼠就是好貓
如果以能不能抓老鼠當成好貓、壞貓的評定標準的話…


摸著石頭過河
就是閉門造車,try error 的意思囉~
很需要勇氣呢,過到一半發現是死路怎麼辦?


作者: pig927    时间: 2008-9-21 14:12

虽然分析的还不错,但有故意抬杠的嫌疑
作者: 夏虫    时间: 2008-9-21 16:07

其实是作者本人没搞清这些话的意思吧。
作者: yao_917    时间: 2008-9-21 16:32

馬克思教導我們: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家就會大膽起來。 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死的危险。

这下三鹿也教导我们了。
作者: shuage    时间: 2008-9-21 20:53

作者见识不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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