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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台湾人民的民主法治教育 从年满七岁开始 [打印本页]

作者: pitifuldog    时间: 2008-9-13 08:12     标题: 台湾人民的民主法治教育 从年满七岁开始

台湾的教育制度是九年国民义务教育,凡年满七岁之国民


必须强制入学(小学)接受国民义务教育,如有年满七岁未依规定


入学者,其父母必须接受法律制裁,小孩由所属县市政府社会局


暂时接管.


一.学习民主法治课程


从小学开始,各级学校必须编排常识,法律,公民与道德课程.


二.学习选举与罢免


从小学开始,各级学校每年必须举办各种选举罢免活动,例如:模范生选举罢免..


选举罢免方式完全依照公职人员与民意代表选举罢免方式进行.


三.学习集会与结社


高中以上学生可以自由参与学校自办的各种社团组织,学习集会与结社.


四.学习示威游行抗议


大学以上学生可以自由参与学校各种学生运动,学习示威游行抗议.


台湾的民主法治扎根于教育,理性程度高,这是台湾民主之所以能一


步一步往前走的基本因素,虽然台湾的法定公民须年满二十岁但是台湾人民在二十岁以前至少参与过13次的选举.


台湾红衫军领导人施明德曾说过:


"当时很多人要冲,很多朋友私下讲,「权力就在施先生的手边,只要他要,我们就去占领总统府,占领玉山官邸,那非常容易」,但施明德强调,跟百万人的约定是,和


平非暴力,「我不能因为我拳头大,我就野心发作」。拳头大野心大?那跟扁就没两样,施明德承认,他曾经动摇,就在群众从火车站要回到凯道的时候,曾经想将指挥台


放在景福门前面,人们自然就往中正庙这个地方走,根本不用下命令,群众就会冲进去了,他甚至可以推卸责任,这跟他无关,但是他的良心不允许这样做,马上就改回


来。"
 


足以看出台湾民主的理性程度.



[ 本帖最后由 pitifuldog 于 2008-9-13 04:20 AM 编辑 ]
作者: seawong    时间: 2008-9-13 10:28

鼓掌赞叹,不愧为“灯塔”之名号!
作者: pitifuldog    时间: 2008-9-13 14:09     标题: 回复 #2 seawong 的帖子

感谢seawong兄的提醒,
小布什说:台湾是亚洲的民主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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