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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权利大于法律:谈谈房价下跌的退房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darrenlee    时间: 2008-9-7 10:01     标题: 【转】权利大于法律:谈谈房价下跌的退房问题 

不少人对 “业主 砸万科”的事情的看法很偏激,转篇文章,自己都看看,清醒清醒脑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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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大于法律:谈谈房价下跌的退房问题 

柳鲲鹏


http://www.wyzxsx.com/m/quantum6


2008--


 


关键字:房价 法律 权利


简介:仅仅从法律上来看房价下跌,则退房是完全违法的行为。但是人有安居乐业的权利,而权利大于法律,法律为权利服务,所以退房是完全有道理的。所以必须争取自己的权利,才能挽救自己和后代。


 


 


  最近看到一个消息,上海某个楼盘因为房价大跌,部分业主集会要求退房。当然这其中说楼盘原来就承诺一段时间内无理由退房,而且所谓的精装修也有问题。这里不讨论这个细节,而是问,在房价下跌之后,有没有理由要求退房呢?< /span>


 
 其实大多数人心里明白,如果不考虑欺骗因素,房价下跌要求退房,从法律上来说完全站不住脚的,没有一点可行性。如果这个要求可以成立,那么房价上升时,
楼盘是不是就有理由要求收回房子呢?这显然是不行的。如果这也行得通,那所谓的交易就完全没有可靠性了,一看到自己卖出的东西涨价就上法庭要求回收,那谁
还敢买东西啊?


  但是房价下跌,看着自己的血汗打了水漂,这无论如何都让人觉得荒唐,觉得气愤。如果仅仅从法律上来理解这个问题,显然是说不通的,退房是完全违法的行为。仅仅?难道说还有其他方法解决这个问题?是的。从什么方面?从权利方面。< /span>


  从国家当局的角度来说,必须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如果仅仅是制定一些有利于某些少数人的法律来建设“法制”、“法治”社会,却导致人民负担深重,生活水深火热,显然是狗屁不通,本末倒置,这些对人民不利的法律完全是错误的——错误的东西自然可以否定。


  从交易方面,当局要建设良好的环境保证企业有适当的利润,但是却不能任由某些官员纵容甚至勾结某些企业掠夺人民财富。一旦发现某些企业利润过高,当局就要适当的进行调整,以保证正常的社会秩序。


 
 从生存来看。如果是人的生活必须品,人民即有权利要求此产品必须以接近成本甚至无偿的提供,比如灾区人民有权利要求当局无偿提供食品、水、住所。时代变
了,不能仅仅要求自己象猪一样吃饱就算完事,要活得是一个人才行,所以任何人都有权利要求当局保证自己起码的生活条件和教育水平,即使自己没有钱。


 
 经过分析之后,可以自然的得出结论:如果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某些交易虽然是合法的,却自动的就没有法律效力,作为人民的一员可以随时要求作废。
那么现在就要问,房价问题是不是符合这三个条件呢?当局要不要保证人民安居乐业?要;房价是不是过高?是;住房是不是人民生活必须品?当然是。所以,如果
房价下跌,人民就有权利要求退房!


  


  有权利要求退房?某些官员和房地产企业听了大惊失色:那吾不是太倒霉了吗?这话可不能这么说,之前侵吞那些超额利润的时候,怎么不说人民太倒霉了呢?通过某些不正当手段发财的时候,怎么不说自己太可耻了呢?< /p>

  


 
 有些人会注意到,房价下跌能够退房的理论基础,是权利大于法律,法律为权利服务。反过来说,鼓吹法律至上,任由法律超越权利,要么是被洗脑欺骗,要么就
是企图把人民变成奴隶,任人宰割——奴隶社会不就是只看法律不管奴隶死活吗?那可是实实在在的法治社会,奴隶主可以随时随地的法律。


  放弃自己的权利,就等于放弃一切,自愿被别人奴役;争取自己的权利,则可以挽救这个社会,同时挽救自己和后代。



作者: glooooomy    时间: 2008-9-7 10:11

明显是假借自由之名,实际上仅仅是为了自己的私利而已。
作者: darrenlee    时间: 2008-9-7 10:32

引用:
原帖由 glooooomy 于 2008-9-7 06:11 AM 发表

明显是假借自由之名,实际上仅仅是为了自己的私利而已。


这世界上没有一件事情不是自私的

你以为雷锋真的存在吗?

作者: langduan    时间: 2008-9-7 10:53

引用:
原帖由 darrenlee 于 2008-9-7 06:01 AM 发表

房价下跌,看着自己的血汗打了水漂,这无论如何都让人觉得荒唐,觉得气愤。 ...


是否可以引申--
股价下跌,看着自己的血汗打了水漂,这无论如何都让人觉得荒唐,觉得气愤。……

……
可以这样罗列N多,问题是,谁陪你这样玩?一厢情愿


引用:
原帖由 darrenlee 于 2008-9-7 06:32 AM 发表

这世界上没有一件事情不是自私的……


这话过于绝对了,为了救人牺牲自己的事情多得很……

包括父母、教师对孩子的关爱(看看地震中那些教师怎样用自己的身躯去保护孩子),没有人会说自私吧?

当然,自私的表现也同时存在,例如范跑跑……

[ 本帖最后由 langduan 于 2008-9-7 07:01 AM 编辑 ]
作者: darrenlee    时间: 2008-9-7 10:58

引用:
原帖由 langduan 于 2008-9-7 06:53 AM 发表

是否可以引申--股价下跌,看着自己的血汗打了水漂,这无论如何都让人觉得荒唐,觉得气愤。…………可以这样罗列N多,问题是,谁陪你这样玩?一厢情愿  


没人陪着玩儿,就连想也不敢想,说也不敢说了?

奴性太重?

作者: langduan    时间: 2008-9-7 11:12

引用:
原帖由 darrenlee 于 2008-9-7 06:58 AM 发表

没人陪着玩儿,就连想也不敢想,说也不敢说了?奴性太重?


当然可以想,可以说,--就算想当米国总统,说当米国总统都没问题

但是如果采用“9月4日 万科事件--杭州万科总部遭业主打砸”之类的手段,什么后果自己琢磨吧



炒楼赚到 做梦笑醒 的时候就该预到下跌的一天迟早来,真以为是吹泡泡?

作者: darrenlee    时间: 2008-9-7 11:21

引用:
原帖由 langduan 于 2008-9-7 07:12 AM 发表

当然可以想,可以说,--就算想当米国总统,说当米国总统都没问题但是如果采用“9月4日 万科事件--杭州万科总部遭业主打砸”之类的手段,什么后果自己琢磨吧炒楼赚到 做梦笑醒 的时候就该预到下跌的一天迟早 ...


文章只是从道理上说了点东西,并没有说 参与砸东西就是好的或者不好的

但就个人感情来讲,该砸

作者: kkskxy    时间: 2008-9-7 11:50

股票可以退吗?
作者: langduan    时间: 2008-9-7 12:03

引用:
原帖由 darrenlee 于 2008-9-7 07:21 AM 发表

……但就个人感情来讲,该砸


没有一家开发商是按照 “地价+建筑成本+少许利润=合理房价”来定价的,都是敢想多高就敢定多高,开发商“博梦”的巅峰之作--

中国最贵豪宅汤臣一品--汤臣一品,到底成本几何?到底应不应该卖11万元/平方米?按照汤臣一品14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计算,汤臣一品的楼板价应该是4225元/平方米,是现在出售均价11万元/平方米的3.8%。也就是说,汤臣一品的房价是此前的楼板地价的26倍———暴利争议由此而来。
"上海楼王"汤臣一品整幢全球叫卖
价格约40亿

    上海均价11万的中国第一豪宅 250天未售出一套




偏偏就是有这样的一些人,开发商敢定多高的价位,我就敢在多高的价位买入,还玩“放大效应”,凭着“买1套房的实力”敢买5套、10套房!就是一种十足的赌徒心态--只要房价继续往上涨,就能赚大钱……偏偏,事与愿违,市场也有掉头的时间,“博梦”的房东!

万科也是房价暴涨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确实,就个人感情来讲,该砸!
作者: darrenlee    时间: 2008-9-7 12:10

引用:
原帖由 langduan 于 2008-9-7 08:03 AM 发表

没有一家开发商是按照 “地价+建筑成本+少许利润=合理房价”来定价的,都是敢想多高就敢定多高,开发商“博梦”的巅峰之作--中国最贵豪宅汤臣一品--汤臣一品,到底成本几何?到底应不应该卖11万元/平方米 ...


为什么非得把视线对准炒房的人和炒房团?

没有一个大的投机的经济环境,会有那么多人去投机?没有以房地产带动中国经济的政策,会有那么多房地产商能从银行中贷出钱来?没有房地产开发的大量楼盘再加上媒体的鼓吹,还有会投机的市场吗?

谁是主要的原因,谁是次要的原因,谁在谁之前发生的,谁给谁创造的投机环境?

论责任也得有个主次、先后之分吧


[ 本帖最后由 darrenlee 于 2008-9-7 08:12 AM 编辑 ]
作者: Walden    时间: 2008-9-7 13:23

哈哈,無論主犯還是從犯,一律扒光衣服,裸奔去。
作者: dboy1861    时间: 2008-9-7 18:10

引用:
原帖由 darrenlee 于 2008-9-7 06:32 AM 发表
这世界上没有一件事情不是自私的你以为雷锋真的存在吗?

价值观严重功利化。。。。。。。。。。。。。。。。话不能说的太绝对。。。。。。。。。。。
作者: lining11111    时间: 2008-9-7 18:47

只能说:活该!

早就有人呼吁你们不要买房,偏偏要去炒,把房价炒高了被套活该!

升时不见你们退房....
作者: lining11111    时间: 2008-9-7 18:49

权利大于法律

我有权利获得高收入生活,是否应该去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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