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联省自治”曾是知识分子共识
傅国涌
在晚清督抚时代,地方主义已是既成事实,辛亥革命,各省独立,强化了这一趋势。民国初年,中央集权还是地方分权一直存有争议,在这一背景下产生“联省自治”论不是偶然的。“湘人治湘”、“甘人治甘”、“浙人治浙”等口号接踵喊出。各省社会团体争自治的通电、各省代表请愿要求实施自治的新闻,充斥着当时的报纸版面。代表江苏、安徽、江西、山东、山西、河南、甘肃、广东、四川、福建、湖北、广西和北京十三个省市区的各省区自治联合会,也在北京出现了。另一个包括直隶、山东、河南、山西、四川、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安徽、浙江、福建、两广等14省代表组成的自治运动同志会也诞生了。上海还有旅沪各省区自治联合会,天津也有直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热河5省一区自治运动联合办事处。鼓吹地方自治的刊物《新湖北》、《新安徽》、《新浙江》、《新四川》、《新江西》、《新山东》等雨后春笋般冒出来。湖南从1920年起,报界、商会、工会、农会、教育会、湖南改造促进会、律师公会、青年会、女青年会、湘社、旭旦学会、教职员联合会、自治期成会、俄罗斯研究会、基督教联合会、学生联合会等,至少有30多个团体积极参与,推动自制省宪,青年毛泽东当年也曾喊出“湖南共和国”的口号。杭州在1921年召开浙江宪法期成会,响应湖南。在省教育会、省农会、省工会、杭州总商会、宁波总商会、各律师公会、报界公会,以及各县教育会、农会、商会、工会、县议会的支持下,有声望的律师阮性存发起成立了民间的浙江省宪期成会、省宪促进会及浙江省宪协进会等团体。
这些可以看作是“联省自治”运动的社会基础,各地军阀只是利用了“联省自治”这面旗帜,旗帜本身并不是军阀率先打出来的。对此,记者出身的史家陶菊隐说,“各省自治运动具有两种不同的动力和性质:一种是以割据一方为目的的地方军阀的‘自治’运动,一种是以反对军阀和标榜民主为目的的地方团体的‘自治’运动。”
“联省自治”的口号之所以得到民间相当程度的支持,有许多原因,一是人心思安,多年战乱之后,人们普遍渴望和平的心理;二是“五四”运动以后国民的自信心增强,许多人主张通过各省自治进而联省自治,来消除内战;三是国人对南北统一不再抱有希望,不相信北方有力量以武力统一南方,也不相信南方有力量以武力统一北方。对“联省自治”热情最高的是知识分子,以及地方上有声望的士绅,军阀最初处于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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