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快讯:杨佳一审被判处死刑 [打印本页]
作者: rudy2000 时间: 2008-9-1 12:09 标题: 快讯:杨佳一审被判处死刑
没赶上好时候 从前 如贺龙那样, 就是两把菜刀闹革命的元帅了.
作者: 石景明 时间: 2008-9-1 12:11
贺龙没张学良下场好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08-9-1 12:30 标题: 冲天一怒为自由,我以我血溅强权
杨佳说了:你必须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翻译成西方语言就是:不自由,毋宁死。
不是上吊找死,是拼死。
《世界人权宣言》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不受任何歧视的权利(第7条);享有司法救济的权利(第8条);不受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的权利(第9条);得到法庭公正、公开审判的权利(第10条);刑事被告人在未经证实有罪前有权被视为无罪(第11条);
中国政府公然践踏人权
作者: greenpeace 时间: 2008-9-1 12:38
中国的法律是多么的无耻
作者: xiaoyi5192 时间: 2008-9-1 12:51
审判不公开、判处死刑。基本没出乎意料。
作者: xiaoyi5192 时间: 2008-9-1 12:54
中国的法律是多么的无耻------------这话是不确切的,无耻的不是法律。
作者: 我爱宝_马 时间: 2008-9-1 13:17
结果没有什么悬念,过程却疑云重重。杨佳会阴魂不散。
作者: 塔山游击队 时间: 2008-9-1 13:18
不公开审理就是冤死的,我们没听到他的声音啊,人家罪大恶极的四人帮还公开审理呢
作者: 花花公主 时间: 2008-9-1 13:36
楼上这么多位,不管杨佳有多么充分的理由,杨佳的确杀害了六条不相关的人命啊,如果因为不公平可以杀六条人命不判死刑,你们会接受吗?不过公开审理倒是必需的,像许庭案一样
作者: jiujin91100 时间: 2008-9-1 13:41
希望用阳光来杀菌,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可惜不知何时才能公开透明的面对社会
作者: PPTV 时间: 2008-9-1 14:39
秘密地“判处”死刑!
作者: 员海 时间: 2008-9-1 15:15
希望能真正做点什么 而不是扯谈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08-9-1 15:32 标题: 没有无辜一说
你看解放战争里死的是不是无辜男儿?其中不乏抗日英儿。
这个就叫两军对战,各为其主,没有无辜一说。
作恶多端的人,往往是色厉内荏,极其怕死,他们把自己武装到牙齿,把民众搞得手无寸铁,但是仍然没有安全感。为了缓解自己的不安全感,他们常常对民众滥施淫威,来给自己壮胆,这就像吸鸦片一样,会使恶魔上瘾,最终把民众逼上梁山,揭竿而起,杀了鸟官。
公安战线早已被利益集团控制了,否则,就无法解释赖昌星是怎么跑掉的,为什么抓不回来;也无法解释公安部门为什么和黑恶势力总是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更加无法解释为什么总是放肆的滥用警力来对付手无寸铁的民众。
作者: 遇女心惊 时间: 2008-9-1 15:39
杨少侠一路走好.
敬礼!
作者: 断弦 时间: 2008-9-1 15:52
引用:
原帖由 石景明 于 2008-9-1 08:11 发表 
贺龙没张学良下场好
不判死刑就不是中国了!
张帅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作者: 馬六甲 时间: 2008-9-1 15:55
他的肉體還能在人世停留十多天
作者: 粉刷匠 时间: 2008-9-1 15:55
这是必然的,没有意外
作者: 香林寺住持 时间: 2008-9-1 16:10
在中国最无耻的是那些不敢奋起捍卫自身权利的人,包括我自己!
作者: london 时间: 2008-9-1 16:20
老百姓对公安的态度已是阶级敌人了。
作者: wxxdbb 时间: 2008-9-1 16:32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一下杀了那么多人判处极刑是正常
作者: steerlie 时间: 2008-9-1 19:04
所有的人都希望得到真相。但是即便是公立的第三方介入,那什么样的真相能平息民愤又维护警察及政府的形象呢?我想那样的真相是不存在的。所以现在的过程及可预见的结果是无法改变的。
问题的关键并不是此案的真相到底是什么,问题的关键是政府公信力的丧失。这要比此案如何审理如何判决重要得多。
作者: 小歆 时间: 2008-9-1 19:16
兄弟,一路走好。
作者: 棍哥 时间: 2008-9-1 19:27
杨佳一案至此,第七条命将成为扭曲制度的牺牲品,但即使如此也无法为此案划上句号。。。。。
[ 本帖最后由 棍哥 于 2008-9-1 03:29 PM 编辑 ]
作者: zlsl2113 时间: 2008-9-1 21:47
应该判死刑,毫无悬念,他叫政府给他说法,也不至于拿六条人命来抵,不就是山西省政府赔了他3万块吗?上海市政府赔不了3万,就赔1500块,也不至于杀人,我被我们公司骗进来,当初谈好的工资只有现在一半,是不是我也讨个说法,干他几个老总?
作者: sujun696969 时间: 2008-9-1 23:04
引用:
原帖由 zlsl2113 于 2008-9-1 05:47 PM 发表 
应该判死刑,毫无悬念,他叫政府给他说法,也不至于拿六条人命来抵,不就是山西省政府赔了他3万块吗?上海市政府赔不了3万,就赔1500块,也不至于杀人,我被我们公司骗进来,当初谈好的工资只有现在一半,是不是我也讨个说 ...
你说得很对.正是因为如此.也正是因为慢慢的有象你这样的经厉,以及其他各种不公正的事发生在越来越多的人民身上,所以出现了一个杨佳,随着这种不公正的事越来越多,象杨佳这种人会越来越多..........................
作者: anzhang 时间: 2008-9-1 23:35 标题: 回复 #30 zlsl2113 的帖子
但愿杨佳是为这个制度所付出最后一个人!
作者: zlsl2113 时间: 2008-9-2 10:15 标题: 回复 #31 sujun696969 的帖子
我是本份的人,就怕哪一天会在沉默中爆发,去做杨佳?
作者: dzgxg 时间: 2008-9-2 11:17
引用:
原帖由 zlsl2113 于 2008-9-1 21:47 发表 
应该判死刑,毫无悬念,他叫政府给他说法,也不至于拿六条人命来抵,不就是山西省政府赔了他3万块吗?上海市政府赔不了3万,就赔1500块,也不至于杀人,我被我们公司骗进来,当初谈好的工资只有现在一半,是不是我也讨个说 ...
社会的诚信需要人自觉也需要人监督,我之前在某公司,入职时谈好了待遇,入职后试用期拿到工资条,用实际数量和试用工资比例计算了下,发现这样算和实际承诺的转正工资不符,立刻给副总写信,然后得到了圆满的答复和解决。这个很难吗?有人明目张胆地把承诺当空话,如果明知道对方这样还去忍让,如果自己不是没有别的饭碗可端的话,解决不了可以不干这份工作。杨佳是太极端了,不过什么事都忍让客观上也是在纵容恶人。
作者: 会飞的狼 时间: 2008-9-2 14:16
只能说一声:走好啊,兄弟!
作者: daahl616 时间: 2008-9-2 14:57
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日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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