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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快讯:杨佳一审被判处死刑 [打印本页]

作者: rudy2000    时间: 2008-9-1 12:09     标题: 快讯:杨佳一审被判处死刑

没赶上好时候    从前   如贺龙那样,  就是两把菜刀闹革命的元帅了.

作者: 石景明    时间: 2008-9-1 12:11

贺龙没张学良下场好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08-9-1 12:30     标题: 冲天一怒为自由,我以我血溅强权

杨佳说了:你必须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翻译成西方语言就是:不自由,毋宁死。
不是上吊找死,是拼死。

《世界人权宣言》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不受任何歧视的权利(第7条);享有司法救济的权利(第8条);不受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的权利(第9条);得到法庭公正、公开审判的权利(第10条);刑事被告人在未经证实有罪前有权被视为无罪(第11条);

中国政府公然践踏人权
作者: greenpeace    时间: 2008-9-1 12:38

中国的法律是多么的无耻
作者: xiaoyi5192    时间: 2008-9-1 12:51

审判不公开、判处死刑。基本没出乎意料。
作者: xiaoyi5192    时间: 2008-9-1 12:54

中国的法律是多么的无耻------------这话是不确切的,无耻的不是法律。
作者: 我爱宝_马    时间: 2008-9-1 13:17

结果没有什么悬念,过程却疑云重重。杨佳会阴魂不散。
作者: 塔山游击队    时间: 2008-9-1 13:18

不公开审理就是冤死的,我们没听到他的声音啊,人家罪大恶极的四人帮还公开审理呢
作者: 花花公主    时间: 2008-9-1 13:36

楼上这么多位,不管杨佳有多么充分的理由,杨佳的确杀害了六条不相关的人命啊,如果因为不公平可以杀六条人命不判死刑,你们会接受吗?不过公开审理倒是必需的,像许庭案一样
作者: jiujin91100    时间: 2008-9-1 13:41

希望用阳光来杀菌,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可惜不知何时才能公开透明的面对社会
作者: PPTV    时间: 2008-9-1 14:39

秘密地“判处”死刑!
作者: 员海    时间: 2008-9-1 15:15

希望能真正做点什么 而不是扯谈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08-9-1 15:32     标题: 没有无辜一说

你看解放战争里死的是不是无辜男儿?其中不乏抗日英儿。
这个就叫两军对战,各为其主,没有无辜一说。
作恶多端的人,往往是色厉内荏,极其怕死,他们把自己武装到牙齿,把民众搞得手无寸铁,但是仍然没有安全感。为了缓解自己的不安全感,他们常常对民众滥施淫威,来给自己壮胆,这就像吸鸦片一样,会使恶魔上瘾,最终把民众逼上梁山,揭竿而起,杀了鸟官。
公安战线早已被利益集团控制了,否则,就无法解释赖昌星是怎么跑掉的,为什么抓不回来;也无法解释公安部门为什么和黑恶势力总是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更加无法解释为什么总是放肆的滥用警力来对付手无寸铁的民众。
作者: 遇女心惊    时间: 2008-9-1 15:39

杨少侠一路走好.
         
                  敬礼!
作者: 断弦    时间: 2008-9-1 15:52

引用:
原帖由 石景明 于 2008-9-1 08:11 发表
贺龙没张学良下场好

不判死刑就不是中国了!


张帅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作者: 馬六甲    时间: 2008-9-1 15:55

他的肉體還能在人世停留十多天
作者: 粉刷匠    时间: 2008-9-1 15:55

这是必然的,没有意外
作者: 香林寺住持    时间: 2008-9-1 16:10

在中国最无耻的是那些不敢奋起捍卫自身权利的人,包括我自己!
作者: london    时间: 2008-9-1 16:20

老百姓对公安的态度已是阶级敌人了。
作者: wxxdbb    时间: 2008-9-1 16:32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一下杀了那么多人判处极刑是正常
作者: steerlie    时间: 2008-9-1 19:04

所有的人都希望得到真相。但是即便是公立的第三方介入,那什么样的真相能平息民愤又维护警察及政府的形象呢?我想那样的真相是不存在的。所以现在的过程及可预见的结果是无法改变的。
问题的关键并不是此案的真相到底是什么,问题的关键是政府公信力的丧失。这要比此案如何审理如何判决重要得多。
作者: 小歆    时间: 2008-9-1 19:16

兄弟,一路走好。
作者: 棍哥    时间: 2008-9-1 19:27

杨佳一案至此,第七条命将成为扭曲制度的牺牲品,但即使如此也无法为此案划上句号。。。。。

[ 本帖最后由 棍哥 于 2008-9-1 03:29 PM 编辑 ]
作者: zlsl2113    时间: 2008-9-1 21:47

应该判死刑,毫无悬念,他叫政府给他说法,也不至于拿六条人命来抵,不就是山西省政府赔了他3万块吗?上海市政府赔不了3万,就赔1500块,也不至于杀人,我被我们公司骗进来,当初谈好的工资只有现在一半,是不是我也讨个说法,干他几个老总?
作者: sujun696969    时间: 2008-9-1 23:04

引用:
原帖由 zlsl2113 于 2008-9-1 05:47 PM 发表
应该判死刑,毫无悬念,他叫政府给他说法,也不至于拿六条人命来抵,不就是山西省政府赔了他3万块吗?上海市政府赔不了3万,就赔1500块,也不至于杀人,我被我们公司骗进来,当初谈好的工资只有现在一半,是不是我也讨个说 ...


 


你说得很对.正是因为如此.也正是因为慢慢的有象你这样的经厉,以及其他各种不公正的事发生在越来越多的人民身上,所以出现了一个杨佳,随着这种不公正的事越来越多,象杨佳这种人会越来越多..........................


作者: anzhang    时间: 2008-9-1 23:35     标题: 回复 #30 zlsl2113 的帖子

但愿杨佳是为这个制度所付出最后一个人!
作者: zlsl2113    时间: 2008-9-2 10:15     标题: 回复 #31 sujun696969 的帖子

我是本份的人,就怕哪一天会在沉默中爆发,去做杨佳?
作者: dzgxg    时间: 2008-9-2 11:17

引用:
原帖由 zlsl2113 于 2008-9-1 21:47 发表

应该判死刑,毫无悬念,他叫政府给他说法,也不至于拿六条人命来抵,不就是山西省政府赔了他3万块吗?上海市政府赔不了3万,就赔1500块,也不至于杀人,我被我们公司骗进来,当初谈好的工资只有现在一半,是不是我也讨个说 ...


社会的诚信需要人自觉也需要人监督,我之前在某公司,入职时谈好了待遇,入职后试用期拿到工资条,用实际数量和试用工资比例计算了下,发现这样算和实际承诺的转正工资不符,立刻给副总写信,然后得到了圆满的答复和解决。这个很难吗?有人明目张胆地把承诺当空话,如果明知道对方这样还去忍让,如果自己不是没有别的饭碗可端的话,解决不了可以不干这份工作。杨佳是太极端了,不过什么事都忍让客观上也是在纵容恶人。

作者: 会飞的狼    时间: 2008-9-2 14:16

只能说一声:走好啊,兄弟!
作者: daahl616    时间: 2008-9-2 14:57

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日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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