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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背后的中国:两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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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1002
时间:
2008-8-20 00:50
标题:
奥运背后的中国:两类律师
作者:英国《金融时报》吉密欧(Jamil Anderlini)
陶景洲和滕彪代表着中国司法体系的阴阳两极。两人都毕业于极具声望的北京大学法学院(Peking University law school),却走上了截然不同的职业道路,得到的回报也有天壤之别。
陶景洲在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Jones Day)豪华的北京办事处工作,是这家事务所的合伙人。1977年,他成为中国20年来的第一批法律系学生。“我们那时没有任何法律书籍,”他表示,“因为当时在中国几乎没有任何法律可言。”
相比之下,滕彪从遍布刑事司法体系的暗纹中发掘出自己的职业定位——在这个体系中,律师经常要为当事人的政治罪行承担责任。
农民出身的滕彪现年35岁,200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从那以后,他成为知名律师,经常为那些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辩护。事实上,因为组织一群律师为3月拉萨暴乱后被捕的西藏抗议者提供辩护,滕彪今年6月被剥夺了律师执业资格。
他若不是一直坚持原则,为被压制的民众辩护,滕彪很早以前就能加入中国新生的中产阶级行列——这个阶层需要一套法律体制,能够充分保护其财产和个人权利。
中国的法律体制已经经历巨变。30年前,陶景洲的班上只有82名“敢为天下先”的法律学生,与之相比,今天全国600多所法律院校共有30万学生。
但是,现行体制仍然无力应对日益增多的需求。过去5年间,中国法院审结案件近3200万起,其中超过三分之二是由公司或个人提出诉讼的民事或经济案件。
在极权国家生活的现实,也为法律体制带来不确定性。
北京大学直言不讳的法学教授贺卫方表示,有权有势的人有很多机会干涉法律。
“事实上,在中国不存在真正西方意义上的法律体制,”他宣称。
现行法规的执行经常并不严格——如果你把中国完备的环境法与窗外的现实相比较,或是读到中国宪法保障所有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这一点就变得显而易见。
在刑事案件和人们广泛关注的民事案件中,经常存在政治干涉;而在不那么重要的案件中,贿赂法官和公诉人则是常见的做法。
“中国法律体制最大的问题是,政治与法律没有分立,”滕彪表示。“在现行体制下,不可能实现独立的司法权,因为法律被视作服务于党的工具。”
每级法院之上都有一个特殊的共产党委员会——政法委,在“政治”案件中,政法委有权否决法院意见。在较小的地方,政法委书记经常由当地公安局局长担任,这使得法院在事实上成为公安部门的附属机构。
陶景洲认为,与文化大革命的余波相比,这些问题都不严重——当时,他刚刚开始上大学。
当他进入新设立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时,这个学院的存在都是“国家机密”,只有家庭出身够“红”的孩子才能入学。他们的教授大多刚刚从农村或生产队回来。上世纪50年代后期,毛泽东发起残酷的反右运动,将知识分子送下乡,实质上终结了中国的法律专业。
在法国学习法律并从业多年之后,陶景洲于上世纪90年代初回到国内,为那些在中国寻求投资机会的外国公司服务。如今,他们这一行业已相当繁荣。
自他回国以后,法律界又经历了革命。上世纪80年代,多数法官都是来自公务员或军官队伍,从未学过法律。而根据中国政府在2005年发布的最新数据,当年,中国持有学士或以上学位的法官刚好超过半数;10年前,这个比例只有7%。
滕彪不仅是在拿自己的职业生涯冒险。今年3月,在中国“橡皮图章”性质的全国人大召开年度会议期间,他在大街上被人掳走,塞进一辆没有牌照的汽车,戴上头罩,送到一个不明地点。在那儿,他遭到审问和恐吓,两天后才被送回城里。
偷袭他的人从未表明自己的身份,但滕彪怀疑他们是国家安全部门的人,因为他们曾多次威胁他,称如果他不停止撰写文章批评政府和法律体系,就把他关进监狱。
但是,他没有胆怯。“我为工作付出了巨大代价,但这不足以让我放弃,”他表示。“我必须继续工作,因为愿意接手这些案件的律师太少了。”
译者/何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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