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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贴]胡星斗:废除声名狼藉的劳动教养制度 [打印本页]

作者: f181976    时间: 2008-8-3 16:13     标题: [转贴]胡星斗:废除声名狼藉的劳动教养制度

劳动教养制度已经严重变形、走样,已经声名狼藉,我认为,为了除旧布新,表明新一代领导人的“新政”新气象,不宜像有的学者所建议的——保留劳教制度,但将它上升为法律。

我认为,可以先将“治安处罚条例”上升为“治安处罚法”,加入社区矫正等内容;在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后,以“治安处罚法”或刑法中的管制、拘役替代其对轻微违法人员的处理。“治安处罚法”中限制人身自由的条款必须符合四项要求:一、有简易的司法程序和审判。二、赋予司法救济手段和上诉等权利。三、完善监督机制,杜绝各级领导和公安部门的随意抓人。四、受处罚期限低于刑法中的最低有期徒刑。

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后,现有的劳教所改为治安处罚所或行为矫正所。

有了“治安处罚法”的替代办法,千夫所指的劳教制度还有什么理由不寿终正寝呢?

尊敬的中央领导人:时直今日,进行违宪审查、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条件都已经完全成熟。可以说,违宪审查制度的确立,将是“人治中国”与“法治中国”的分水岭;劳动教养制度的废除与否,将成为“文明中国”与“野蛮中国”的试金石。

在此,我强烈要求对劳动教养制度进行违宪审查,或立即废除劳动教养制度,以表明新的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进一步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强决心。

敬请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研究、答复为盼。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

2003年11月9日
作者: 东之眼    时间: 2008-8-3 18:20

这事,还真是中国特色啊,是得想个办法解决,不然落人口实

这现在条例早变法了,怎么这还没废除呢?

个人以为,这世道变了,领导认为不用这难压部分头疼事,呵呵,关于现在是法治和人治的问题,是个国人都清楚,违法,违宪?笑话了,这交通法实施年头不少了,这养路费还在征呢。你说他能不违?可他就收


不过社区矫正,俺看了就笑了,不愧是象牙塔里的叫兽,想的太美了,这东西放以前还有大妈大爷操着这份心呢,放现在,没钱谁要鸟你,这都是钱闹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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