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ZT:央视:谁来保护警察 百姓:谁来保护我生殖器 [打印本页]
作者: qiaozj1986 时间: 2008-8-1 23:54 标题: ZT:央视:谁来保护警察 百姓:谁来保护我生殖器
央视:谁来保护警察 百姓:谁来保护我生殖器
——玉米天下:杨佳命案在考验中国百姓和官府的智商
作者:格丘山
杨佳袭警后,举国震惊,更惊人的是广大网民挺杨的态度不断挑战人们的道德底线。
用“谁来保护警察”来考验中国百姓的智商
央视开始将讨论杨佳案情转到新的主题:“谁来保护警察?”号召社会各届应当树立尊重警察、保护警察、监督警察的观念,好象警察被杨佳狂砍之后,一夜之间变成了“弱势群体”。这种可笑的问题只有我们善良的中国人才会认真讨论。如同“人民的警察爱人民”一样荒唐,警察若是“弱势群体”“谁来保护老百姓呢?”记得以前阶级斗争最激烈的时候,人民心中最惦记的是“谁来保卫党中央,保卫毛主席?”喊的口号是“誓死保卫党中央,保卫毛主席!”假如在美国哪媒体讨论: “谁来保护警察,总统,伊拉克的美国士兵?”人们一定认为哪个媒体有病。
我想起多年前,乌鲁木齐一剧院大火,400多名小学生遇害。当大火烧起,主持人马上喊:“请同学们坐下,让领导同志先走。”:大家想的是“谁来保护领导?”所有在坐领导都心安理得的逃生,没有想:“谁来保护孩子们?” 在汶川地震后,救援人员从废墟中听见有人呼救:“我在这里,我是张书记。”言下之意:“领导在此,快来救驾!”
警方一口否认“杨佳被性残”的传言,不是怕老百姓开始讨论“谁来保护我们的生殖器?”是怕“人民的警察”的形象受损,怕破坏“和谐社会”。多次读到有关中国警察常用电警棍电击犯人生殖器的报道和投诉,维权人士郭飞雄是受害者之一,虐囚是国家恐怖主义行为之一,拿人家“命根子”出气,是最凶残的施暴行为,大家迟早会讨论“谁来保护我们的生殖器?”的问题。更可怕的是,警察的野蛮和暴力让人们相信暴力比法律更强大,更有效,以暴制暴、以牙还牙的行为将博得普遍同情。那时“谁来保护警察?”才真成了问题。
官方对杨佳命案的解释反而增加人们对事件隐情的怀疑。官方的报道是,“2007年10月,杨佳到上海游玩期间曾租用当地一辆自行车代步,不料被闸北分局以涉嫌偷盗自行车名义审查。其后,杨佳多次控告闸北分局,索赔未果。 ”官方新闻发布会称,杨佳的两次投诉信都是无理的。“在弄清真相之后,杨佳多次控告闸北分局,并提出行政赔偿,最初的金额为3万元人民币,未果。此后,双方在赔偿的具体金额上不断协商,闸北分局最后同意的金额为1.5万元,‘可能是在态度上有一些不太好’,这位知情人说,这才引发‘报复’动机。”
好!警方承认索赔存在,问题:
1:为自行车向警方索赔几万,杨佳不是吃了豹子胆,就是精神不正常,好在我们在杨佳的博客上看到真实的杨佳;
2:上海警方为何两次到北京做解释工作? 如果仅为“自行车向警方索赔”,中国的警察太可爱了,太闲了!
“6: 28瓮安事件”的前两天,根据官方发布的报告称:“ 6月26日,经县工作组多次做工作,死者家属表示同意县工作组的协调意见,答应在6月28日签订协议了结此事。”等等,您听出什么不对头了吗?你何时听说哪个县政府为一起溺死或强奸案成立专门的“工作组”?换句话说,派专门的“工作组”来解决问题,李树芬命案绝非“一起普通的溺死或强奸案”那么简单。我为啥将这么容易识破的官话颠三倒四地说,是因为我们有些高明的左派至今仍将狗官们的鬼话捧如圣旨。杨佳事件发生不久,除了符合官方的报道,国内相关的贴被一律删除。2006年上海著名维权人士陈小明被上海警察暴打致死,在被捕之前,多次受到警方死亡威胁,此案并没有因陈良宇的倒台而昭雪。现在官方让人民相信,杨佳和遇害的警察只因一辆破自行车而涉案,又用“谁来保护警察?”来考验中国人的智力,考验人民对法律和政府的公信力,等到民怨沸腾,我们再讨论“谁来保护政府?”吧!
用“谁来做辩护律师”来考验中国官府的智商
法院推迟原定 7月29日开庭,是很多网民们意料中的事。因为奥运迫近,全国各级官员干部都在吃“避运”药。怎么开庭?秘审还是公开审理?谁来为当事人辩护?杨佳死到临头,在法庭上可能什么都扯出来。官方指定的辩护律师谢有明,与杨佳在案发后有过保贵的一小时零距离接触。之后谢律师大概为自己的战绩大喜过望,马上向媒体讲述探访详情。以他的,杨行凶后异常冷静,头脑清醒,好象比正常人还正常。这正是警方要定杨死罪最需要的口供。谢律师竟然说出“一般说来,在量刑上几乎没什么疑问,不出意外的话,估计死罪。”舆论哗然,网民哗然,律师们哗然。哪有辩护律师在开庭前先盼当事人死的道理?智商这么低也来做律师?
好在不是所有律师的智商都那么低。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刘子龙律师7月7日打电话质问谢,并写了封“您的郁闷是咎由自取”的公开信,信中透露:“您对我说是因为警方的原因您不便向公众公布杨佳的作案动机时,我对您就很是恼火了:您是在看着警方的眼色办案,是在按着警方的要求办案,您并不是真正在为杨佳辩护。”很快谢律师被查出一直担任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等于原告的律师又充当被告的律师。这就说明公、检部门的智商出了问题。
同时北京的熊烈锁律师原本被杨父聘为儿子的辩护律师。跑到上海警方不许见人,警方并拿出杨的笔录,称杨只要他母亲辩护。杨佳在作案后第一时间要见律师,现在非老母辩护不可,其智商象钟摆来回跳。可杨母在见上海警方之后消失了。熊烈锁律师状告谢有明律师有窝藏杨母之嫌,又告上海检查院失职。此时谢律师断绝外界联系,律师们口诛笔伐,要求异地审理;网络上一片沸腾,深挖杀人动机之迷。而公、检、法集体沉默,集体挨骂。既然杨佳执意不要除母亲以外任何人辩护,谢律师可以袖手旁观,除非杨母人间蒸发。杨母要么被警方“保护”,要么失踪,辩护人成了此案关注的焦点。
本来仅是一桩袭警案,为啥搞得如此这般扑朔迷离?公安是受害的一方,公开所有证据是常理,除非证据不利于自己,甚至损害“人民公安”的面子。录音,电子邮件不敢公布,又在辩护律师的问题上节外生枝。杨案疑点重重,警方的遮遮掩掩更令民众满心弧疑,但迟早是要开庭的。如果杨案真有天大的隐情,若敢以“国家机密”来遮蔽世人耳目,将是留给后人的一大奇案。国家机密被中国官方滥用,任何见不得人的事都冠以“国家机密”,四川学校豆府渣工程是“国家机密”,翁安“俯卧撑”是“国家机密”,上海官商勾结黑幕是“国家机密”,疫情,地震预报,奥运花费,强拆,卖国《协议》,都是“国家机密”。“国家机密” 如同皇帝的新衣,以为老百姓看不见,不知道。杨案将怎样收场,怎样做既符合法律程序,又保住“人民警察”的面子,将再此考验中国官员的智商。
作者: 荒野饿客 时间: 2008-8-2 00:45
现在单车迷俱乐部都在讨论一个话题,到外地骑车是不是要带上购车发票,购买整车的还好说,自己买零件组装的就麻烦了
作者: zhenaiwuyu 时间: 2008-8-2 00:45
强烈支持作者的观点 !!! 只是如何能让上海警方及政府做到 ? 靠什么 ?
作者: 1382 时间: 2008-8-2 00:45
四川学校豆府渣工程是“国家机密”,翁安“俯卧撑”是“国家机密”,上海官商勾结黑幕是“国家机密”,疫情,地震预报,奥运花费,强拆,卖国《协议》,都是“国家机密”
作者: lglgllgg 时间: 2008-8-2 09:13
让男人也“裹脚”就安全多了。
作者: fantasist 时间: 2008-8-2 11:06
国家机密美
作者: gz_ss 时间: 2008-8-2 11:22
引用:
原帖由 荒野饿客 于 2008-8-1 08:45 PM 发表 
现在单车迷俱乐部都在讨论一个话题,到外地骑车是不是要带上购车发票,购买整车的还好说,自己买零件组装的就麻烦了
其实还有一个问题是警方会否直接做俯卧撑或者说其有心脏病--估计当事警察正被批评不够狠,让杨还可以拿刀!
作者: tgt 时间: 2008-8-2 12:03
国家恐怖主义
作者: 向天再借5厘米 时间: 2008-8-2 12:17
姓谢的已经不能用人来称呼他了
作者: dlq886886 时间: 2008-8-2 12:56
"四川学校豆府渣工程是“国家机密”,翁安“俯卧撑”是“国家机密”,上海官商勾结黑幕是“国家机密”,疫情,地震预报,奥运花费,强拆,卖国《协议》,都是“国家机密”
强烈支持!
作者: midacc 时间: 2008-8-2 12:59
所有老百姓都应该不明真相!!!!!!
作者: sujun696969 时间: 2008-8-2 14:26
引用:
原帖由 tgt 于 2008-8-2 08:03 AM 发表 
国家恐怖主义
顶.
作者: anybug 时间: 2008-8-2 15:40
引用:
原帖由 1382 于 2008-8-1 08:45 PM 发表 
四川学校豆府渣工程是“国家机密”,翁安“俯卧撑”是“国家机密”,上海官商勾结黑幕是“国家机密”,疫情,地震预报,奥运花费,强拆,卖国《协议》,都是“国家机密”
说的没错
作者: shaguo 时间: 2008-8-2 18:28
杨案将怎样收场,怎样做既符合法律程序,又保住“人民警察”的面子,将再此考验中国官员的智商。
秉笔直抒,有理有据,口诛笔伐,寓讽寓嘲。
真好文章。毛主席看到今日之肉食者如此,也当重叹“惜吾国之(民)智不开”。
作者: 东之眼 时间: 2008-8-2 19:52
嗯,楼主能不能再考虑的远点,警民关系恶劣了,现在民众和警察对抗情绪那么重,说来都是中国人民,最终受益的是谁?
现在街上混混挥刀对砍的多的是,你放二十年前去,谁敢?
在杨这件事上,如果警察有现场处置优先权,杨佳一切听指挥,就像国外一样,这事我估计不会闹成这样,当然了,说小鸡鸡被踢的仁兄已经正法,但是民众还是怀疑杨受了不公正待遇
可是,楼主你是否知道我们身边有一群人是天天上访吃饭的?去上访了,上头有令,不准闹北京去,地方政府于是有的吃有的喝的伺候回来,不要骂娘,这种人不是没有。现在政府的口号是,能用钱摆平的就不是问题,这样看来,上海警方也委实小气了点,另听说,是杨佳帅哥硬要上海警方开除当事警察,不然这钱估计就到手了
这个一个应该研究的话题,不是三两句话可以说清的,警察,说到底,只要是人类社会就缺不了的,这和什么政党执法都没关系。
作者: snorkeler 时间: 2008-8-2 20:21 标题: 回复 #15 东之眼 的帖子
文章虽然没有非常严禁的逻辑,但论点的确是非常清楚的:
1. 国内现状是“暴力比法律更强大”
2. 国内政府机构强奸法律的主要手段之一为:混淆视听甚至歪曲事实
稍微引申一点,就是政府利用其强势,用尽一切手段,肆意践踏人权!
先搞清楚“论点”与“论据”的关系。驳斥论据的目的在于驳倒论点,这叫“讨论”。如果只是纯粹为了驳斥而驳斥,我建议你直接找他的错别字好了,反正都只是“骂街”。。。
作者: 开心一时 时间: 2008-8-2 20:35 标题: 回复 #15 东之眼 的帖子
东兄此理欠妥。。。。。
引用“警察,说到底,只要是人类社会就缺不了的,这和什么政党执法都没关系。
制度上的缺陷才是中国警民关系恶劣的根源吧?
如有合理的制度,杨佳事件会发生吗?
首先得搞清楚谁养活谁,谁是国家的主人,再才能理顺“警民关系”。。。
作者: 馬六甲 时间: 2008-8-3 17:28
引用:
原帖由 snorkeler 于 2008-8-2 04:21 PM 发表 
文章虽然没有非常严禁的逻辑,但论点的确是非常清楚的:
1. 国内现状是“暴力比法律更强大”
2. 国内政府机构强奸法律的主要手段之一为:混淆视听甚至歪曲事实
稍微引申一点,就是政府利用其强势,用尽一 ...
言之非常有理。
作者: 东之眼 时间: 2008-8-3 18:05
引用:
原帖由 开心一时 于 2008-8-2 04:35 PM 发表 
东兄此理欠妥。。。。。
引用“警察,说到底,只要是人类社会就缺不了的,这和什么政党执法都没关系。
制度上的缺陷才是中国警民关系恶劣的根源吧?
如有合理的制度,杨佳事件会发生吗?
首先得搞清楚谁养 ...
唉,警察从来就不是个好字眼
警民关系,全球都不见得好哪里去
说是制度缺陷吧,还真有点,因为中国警察现在太缺处置现场的具体操作规范,导致有事情了,警察说不清楚,老百姓也说不清楚,人心理上都是同情弱者的,警察代表了国家的强权,人都是不喜欢强权的,没人会有什么好印象,所以有事情了舆论一边倒的情况时有发生。
记得美国警察殴打黑人事件么?全民激愤,但是最后,警察被判无罪,觉得黑暗吧,哈哈
作者: 东之眼 时间: 2008-8-3 18:06
引用:
原帖由 snorkeler 于 2008-8-2 04:21 PM 发表 
文章虽然没有非常严禁的逻辑,但论点的确是非常清楚的:
1. 国内现状是“暴力比法律更强大”
2. 国内政府机构强奸法律的主要手段之一为:混淆视听甚至歪曲事实
稍微引申一点,就是政府利用其强势,用尽一 ...
哦,兄弟,我没有驳斥楼主的观点,真的
我只是希望楼主再往前想一点,呵呵
我只是看到这两句有点想法
“好!警方承认索赔存在,问题:
1:为自行车向警方索赔几万,杨佳不是吃了豹子胆,就是精神不正常,好在我们在杨佳的博客上看到真实的杨佳;
2:上海警方为何两次到北京做解释工作? 如果仅为“自行车向警方索赔”,中国的警察太可爱了,太闲了!”
第一,有豹子胆的人不少,你不知道而已,唉,不要拍砖,这是真的,现在政府的口号是能用钱摆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至少我这里是这样。我知道你们不爱听,可这是事实,不信的话自己去了解啊
第二,这上海警方去北京,为啥?因为现在稳定是NO.1,上头压下来的,上海警方有什么法子?上头说了,管你什么鸟事,你摆平不要来烦我就好。这第一点是基于第二点才会有的事,这有钱的地方花点钱,能摆平就是好事。这没钱的地方估计就黑暗了,呵呵
[ 本帖最后由 东之眼 于 2008-8-3 02:14 PM 编辑 ]
作者: pwct 时间: 2008-8-3 22:28
湖北高**"自杀”案貌似也有工作组出面协商解决…
作者: smdds123 时间: 2008-8-3 23:17
条子就是老大
老大还需要人保护?
作者: doctordong 时间: 2008-8-4 12:54
还是制度的问题。
作者: snorkeler 时间: 2008-8-4 17:43
引用:
原帖由 Yu_Pilgrim 于 2008-8-4 12:44 PM 发表 
唉,警察从来就不是个好字眼
警民关系,全球都不见得好哪里去
~~~~~~~~~~~~~~~
Shit!
Would you like listen to my story with USA police? with Nippon police? with Singapore police? with Chinese po ...
hey man! how come u deal with cops everywhere? R u one of Ocean 1x?
作者: 东之眼 时间: 2008-8-4 22:16
哦。会用英文骂人了不起
我没兴趣听你说什么美国警察的故事,美国警察你大爷啊,你在美国乞讨时,给你送了盒饭了?
好像一副全球通的样子,这里的警察,那里的警察你都见识过?要是你都见识过,你就不是什么好货,满嘴喷粪的,还用上英文了。
你如果中文都不会讲,你就给我滚远点
从来不骂人的,受不了了我
作者: Spirit_Cycle 时间: 2008-8-5 23:58
我推荐大家有时间在网上搜搜,记得没错,在一般场合下是可以不用向警察出示身份证的,这是宪法的规定。
作者: qiaozj1986 时间: 2008-8-6 18:5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是最没用的法律
即使号称最高大法也比不过某些人的一句话
宪法赋予规定的人民权利
我们老百姓真正享受到了的有多少?
别的不说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是不可能的
甚至连新闻自由 言论自由都没有
难道这就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
[ 本帖最后由 qiaozj1986 于 2008-8-6 06:53 PM 编辑 ]
作者: lxw68204737 时间: 2008-8-6 20:50
政府都在避孕,到安全期在说把。
作者: skate 时间: 2008-8-6 21:37
好贴,虽然当前的中国已经病入膏肓,人民都已经麻木了,但是还是需要这样的声音出现,要不然中国真的完了
作者: 精彩世界2008 时间: 2008-8-6 21:52 标题: 人权有保证吗?!!
强烈支持!!
作者: 六级贱圣 时间: 2008-8-7 00:46
别忘了,人类设立暴力机构的最初目的,就是为了镇压人民。
作者: well530 时间: 2008-8-7 03:42
不错的文章,百姓连生存的基本权利都没啦,还谈个P啊!那就只能暴啦
作者: 员海 时间: 2008-8-7 08:36
真相大白天下 是难呀!!!!!!在这里说这些没用,又有几个人知道呀! 百姓的悲哀.
作者: little1 时间: 2008-8-7 10:03
我想起多年前,乌鲁木齐一剧院大火,400多名小学生遇害。当大火烧起,主持人马上喊:“请同学们坐下,让领导同志先走。
这是在克拉玛依,80还是90年代
作者: 好男人1972 时间: 2008-8-15 21:39
言之非常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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