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美国人为何坚决捍卫公民持枪权? [打印本页]
作者: kinder 时间: 2008-7-21 22:32 标题: 美国人为何坚决捍卫公民持枪权?
据说美国每年有3万人死于枪击,但美国人仍然坚决捍卫公民的持枪权,这在很多中国人看来是难以理解的。(3万人的数字值得怀疑,但我确实没有准确数据)
在美国国内,也有一些人要求禁枪。是否禁枪,总统说了不算,法院判决才算。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美国公民有权在用于个人用途的情况下拥有枪支,这是美国历史上最高法院首次对于个人是否有权拥有枪支做出明确裁决。美国各大媒体均竞相直播了这一裁定,一些民间团体还组织了小规模的示威抗议,反对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定。中国各大新闻网站也纷纷转发此新闻。
最高法院的理由很简单:由美国国会于1791年通过的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二条规定"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权利所必须的,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这已经说明美国公民持有和携带武器是不可剥夺的宪法权利。
以下来自《美国的持枪自由》,可惜作者不详(谢谢某位朋友指出部分内容出自林达的书《历史深处的忧虑》近距离看美国之一。林达的法国、美国系列书很棒,本人看过其中2本。隆重推荐):
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行文颇为讲究,它并不是说《宪法》给了人民拥有武器的权利,而是说,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这两种讲法是不同的。也就是说,美国的立国者认为,这种权利,不是统治者给予人民的一种恩赐,而是一种天赋人权。宪法修正案可以起到的作用,仅限于确认这一事实。
据美国一位大学老师讲,美国法律之所以不禁枪,是因为"美国人民有推翻暴政的自由"。
1776年7月4日,在北美洲十三个殖民地的代表举行的第二届大陆会议上,通过了由托马斯·杰弗逊起草的《独立宣言》。这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文献之一,它闪烁着自由和人权思想的光芒:
"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统治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其赖以奠基的原则,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为了慎重起见,成立多年的政府,是不应当由于轻微和短暂的原因而予以变更的。过去的一切经验也都说明,任何苦难,只要是尚能忍受,人类都宁愿容忍,而无意为了本身的权益便废除他们久已习惯了的政府。但是,当追逐同一目标的一连串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发生,证明政府企图把人民置於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
没枪怎么推翻暴政?没枪当年美国人拿什么来跟英国军队斗? 虽然今天美国已经是民主政府了,但是出于对暴政的天然防备心理,美国法律坚决保证人民持枪的权利。 允许持枪固然会造成很多刑事案件,但是和刑事凶杀案相比,暴政更让人恐怖。
1789年,美国第一届国会召开之际,宪法第二修正案做为一项制约国会与总统联邦权利的平衡力量予以提交,并于1791年,与另外9条宪法修正案一起获得批准,组成了美国权利法案的前10条。美国《权利法案》的第二条规定: "......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这是美国的建国者对于日后的政府有可能发生异化而设立的一项预防措施,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其他国家时有发生的情况:即手无寸铁的人民面对政府军队的镇压束手无策,也使作为个人的美国人对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和土地的信心大增。
美国是一个非常强调保护个人隐私、私人财产和私人领地的国家。《权利法案》的第三条,即美国《宪法第三修正案》规定"任何士兵,在和平时期,未得屋主的许可,不得居住民房;在战争时期,除非照法律规定行事,亦一概不得自行占住",以及《第四修正案》"人人具有保障人身、住所、文件及财物的安全,不受无理的搜查和扣押的权利;此项权利不得侵犯;除非有合理的理由,加上宣誓和誓愿保证,并具体指明必须搜索的地点、必须拘捕的人和必须扣押的物品,否则一概不得颁发搜捕状"。这两条,都是和上述的个人权利有关的。问题是,美国人对于这样的《宪法》条文的执行,是着着实实"令行禁止"的,他们对于私人财产的保护是绝对的。在其他国家,私有住宅受到侵犯,你可以去法院控告,但是在美国,私人领地受到侵犯,你有权开枪。
在此插一段小故事:一名原籍俄国的犹太裔美国人在得知以色列正在建立所有的被迫害致死的犹太人的详细档案时感到奇怪:这些牺牲者怎么会无力反抗?后来他发现,二战之前德国人民也是合法拥有武器的,但在希特勒上台之后,首先搞枪支登记,然后设法逐步没收枪支,以致犹太人最后只能束手待宰。他由此坚信失去自卫武器是犹太民族的悲剧原因之一。他家里有好几种大大小小的枪,他说:"我也希望永远不要去用这些枪。但是你应该知道,枪不是一种工具,枪是一种权利。"
曾经有一个美国女孩听到中国1960、1970年代中有抄家的事情,她几乎不相信谁会有这么大的胆子。因为在美国,短短的几条《宪法修正案》绝非一纸空文,它是由整个司法制度在保障,有无数案例在支撑的。简单地说,凡是发生这样的情况,法律根据《宪法》是支持开枪一方的,但是为了避免误伤,必须事前发出警告,如果在受到警告之后继续侵犯,主人有权开枪,事后不必承担后果。所以,没听说美国发生过强制拆迁强占土地的案件。
作者: glooooomy 时间: 2008-7-21 22:50
事实不是这样,以前看过discovery拍的一个纪录片就是讲美国枪支泛滥的原因,根本不是为了推翻暴政,原因很多,有人喜好打猎的,有爱好射击的,这个联合起来的团体力量很强大。尽管美国政府好几次下决心要枪支管制,但是法案始终通不过也没办法。
作者: jack008286 时间: 2008-7-22 04:03
同意一句话:“允许持枪固然会造成很多刑事案件,但是和刑事凶杀案相比,暴政更让人恐怖。”
作者: titanjohnny 时间: 2008-7-22 08:54
中国人实在太多,分配不均匀,许多人对社会不满,如果枪支开禁,天天有人上街射人,我们一年可能不止死3万人,可能每年都有个南京大屠杀,LZ说来说去就是想说我们的“暴政”吧。作为一个军事爱好者,我希望能有自己的枪。
作者: momo516 时间: 2008-7-22 09:04
中国人要是有枪。。后果不堪设想,尤其对于统治者而言。
那么多次,就是因为老百姓手里没枪,才被轻松搞定了
作者: 77214 时间: 2008-7-22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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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ngduan 时间: 2008-7-22 13:20
枪不是一种工具,枪是一种权利--米国
枪杆子里出政权--china
作者: 29312 时间: 2008-7-22 14:03
如果可以合法拥有枪支,我宁愿不买车也要买一把
作者: 风暖云寒 时间: 2008-7-22 14:11
事实上大多数国家都是允许民众持有武器并且认可民众的自卫权的。
象中国这样防民象防贼一样的国家是极少数。
作者: 粉刷匠 时间: 2008-7-22 15:03
国情不同啊~~~~
作者: 馬六甲 时间: 2008-7-22 16:32
引用:
原帖由 29312 于 2008-7-22 10:03 AM 发表 
如果可以合法拥有枪支,我宁愿不买车也要买一把
咱們來組個民團
作者: 风暖云寒 时间: 2008-7-22 18:06
其实公民持枪权的本质是公民自卫权,一个国家的公民有权利拥有武器意味着这个国家的公民在遭到侵害时有保护自己的权利,公民群体反抗暴政的权利是在公民个人自卫权基础上的延伸。
事实上,这种公民自卫权的目的不是为了反抗暴政,而是为了预防暴政的出现,有些鼓吹剥夺公民自卫权的人总是说,如果真出现了暴政,人民手里的步枪难道能对付的了军队的坦克吗?
可是这种假想的情境却忽视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正是因为每个公民都有权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因此才避免了政府用坦克镇压人民这种局面的出现。
公民自卫权的根本价值在于维护公民自卫意识的延续,而公民的自卫意识就是公民和政府的平等意识,这才是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的真正价值所在。
公民手里的武器的意义在于证明公民有权利保护自己,在于证明公民和政府在社会价值上的地位是平等的,在于证明公民有权利要求政府为人民服务,而不是必须屈从于政府的统治。
正是这种公民个体的独立意识,公民和政府的平等意识,才是建立民主制度,避免独裁暴政的最根本的社会基础。
作者: anybug 时间: 2008-7-22 20:28
LZ,
如果china,也能有一半的民主,政府不是暴君的话
那么持枪,可能是一种!
作者: 细雨飘雾 时间: 2008-7-22 20:53
持有枪支合法化,是一面双刃剑。既能保护自己也能伤害自己
作者: 我爱宝_马 时间: 2008-7-22 21:06
在美国国家是人民的,所以枪由人民掌握。
在中国国家是GCD的,所以枪由GCD掌握!
作者: taoliu 时间: 2008-7-22 23:30
有点很重要;美国是依靠民兵才得以独立的。。
作者: 风暖云寒 时间: 2008-7-23 00:39
民兵的实质仍然是拥有武器,有权保护自己的公民个体,所以公民武装自卫权的根本仍然属于每个公民个体的,所以虽然现在美国的州民兵组织早已经消亡,其职能演变成国民警卫队,但是公民的武装自卫权意识仍然深入人心。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最近一次的释宪已经明确把宪法第二修正案定义为公民的个人权利,彻底摆脱了过去关于对宪法原文中“州民兵”一词的分歧和困扰。
人民拥有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作者: idontlovesars 时间: 2008-7-23 12:55
上周去沃尔玛不小心走进了区域,发现货架上全是子弹。据说美国人现在用的很多枪都是中国造的。美国政府禁止军队用中国产的军火,上个月的新闻说美军在伊拉克用的新子弹很多都是中国造的,那些承包商把生产都转包给了中国的工厂。
作者: 已注册 时间: 2008-7-23 17:48
允许持枪固然会造成很多刑事案件,但是和刑事凶杀案相比,暴政更让人恐怖。
有道理
作者: 风暖云寒 时间: 2008-7-23 20:13 标题: 回复 #18 idontlovesars 的帖子
这种传言不太可靠,美军采购首先要照顾本国企业,尽可能不使用国外军火,就算是HK和FN的家伙也必须在美国本土设厂才能参与美军采购招标,何况是中国军火企业?
民用市场自从94法案之后中国产品进口一直很受限制,在美国远不如在加拿大卖的好。
伊拉克新军组建的时候中国想争取这个单子但是没抢到,落到了保加利亚的手里。
美军在伊拉克的补充弹药有一部分是台湾联勤生产的,不是大陆的军工厂。
作者: fantasist 时间: 2008-7-23 20:48
确实觉得大多数中国人不能理解为什么美国允许个人拥有枪支
同样我也不能理解为什么美国人不移民到这么安全的中国大陆来
作者: erlking 时间: 2008-7-28 21:35
美国人民有推翻暴政的自由
作者: 空无一人 时间: 2008-7-28 22:25
人家美国有枪,还那么多的种族不比咱中国少吧,也没听说人家要搞独立啊
作者: xiaoyi5192 时间: 2008-8-1 12:20
如果公民真的有了枪,那么我想宪法才能得到真正意义的实现。
作者: yayiyi 时间: 2008-8-1 13:31
你以为美国政府不想要枪支管制吗?
美国枪支问题由来已久,牵扯到的利益集团很多,不是说禁就能禁的。
美国步枪协会居然能影响总统选举,
中国能找的出这样的利益集团吗?
作者: yayiyi 时间: 2008-8-1 13:35
要想有枪首先要有发达的军火商,你让美国政府投钱来吧。
作者: 风暖云寒 时间: 2008-8-1 14:14 标题: 回复 #25 yayiyi 的帖子
美国政府想要枪支管制?这个“美国政府”指的是谁?是国会?是内阁?还是最高法院?这三个部分可都是属于是“政府”。
内阁,共和党是拥枪派,民主党是反枪派,谁的意见代表政府?
国会,这个大概是你说的所谓利益集团施展拳脚的地方,可是克林顿时期的禁枪法案是怎么在国会通过的?
法院,前不久最高法院刚刚明确定义宪法中的公民武装自卫权为不可侵犯的个人权利,如果“政府”对人民手里的武器恐惧的要死,防民象防贼一样,最高法院怎么会作出这样的释宪?
另外,所谓NRA能影响总统选举这种说法是国内媒体的意淫,当然来源可能是美国一小撮反宪法组织的造谣中伤。
如果NRA真的能影响总统选举,那美国还会有民主党的总统上台吗?
忽视美国人民普遍的平等意识,民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把人民的武装自卫权归结为什么军火商的阴谋,这是一种完全不顾事实的借口和歪曲。
美国人民从建国以前就一直有用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当时哪来的什么军火利益集团?
呵呵,事实上美国历史上第一个枪支管制法案却正是由这些“军火利益集团”提出的。
因为二战后美国剩余了大量当初廉价购买的枪械无法处理,于是在民用市场倾销,严重影响了军火商的利益。
顺便说一句,中国并不缺少发达的军火商,在非洲信誉卓著,在美国臭名昭著的北方,保利,长城,等等都是。只不过这些军火商都是朝廷的产业罢了。
而这些军火商之所以在美国臭名昭著,正是因为90年代的时候向美国大量走私全自动AK,极力捍卫美国人民的宪法权利不受侵犯而被禁止进口的。
所以虽然中国政府极力禁止自己的人民拥有武器,但是对捍卫美国人民的持枪权可是卖力的很哪。
作者: yayiyi 时间: 2008-8-1 14:46
美国政府是什么东西和中国政府是什么东西一样比较抽象,这里不谈。
“如果NRA真的能影响总统选举,那美国还会有民主党的总统上台吗?”
如您所说,是能影响总统选举,不是说能决定选举,那美国不会有民主党的总统上台吗?
“美国人民从建国以前就一直有用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
这就是我说的“美国枪支问题由来已久,”
“事实上美国历史上第一个枪支管制法案却正是由这些“军火利益集团”提出的。
因为二战后美国剩余了大量当初廉价购买的枪械无法处理,于是在民用市场倾销,严重影响了军火商的利益。”
这就是我说的利益集团在发挥作用。
“中国并不缺少发达的军火商,在非洲信誉卓著,在美国臭名昭著的北方,保利,长城,等等都是。只不过这些军火商都是朝廷的产业罢了。”
朝廷的产业你还指望他能左右政府?我说的是独立的,有自己利益的军火商。
至于臭名昭著,中国政府帮美国政府捍卫美国人民的宪法权利难道又错了吗?难道中国政府应该到美国去禁枪?
作者: luiyou 时间: 2008-8-1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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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lden 时间: 2008-8-1 19:31
〞勝者為王敗者寇〞,〞槍杆子裡面出政權〞。
這些專制暴力的言論已經深入到了太多太多的老百姓心中,13億人民真正有民主意識的聊聊無幾;
最多也不過是有種〞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的心理,但是反抗後的結果也不過是同下一次的〞反與不反〞的重複和循環罷了。
如何讓〞官不逼民〞才是根本的解決途徑。
作者: fantasist 时间: 2008-8-1 21:18 标题: 回复 #30 Walden 的帖子
西方国家已经走出一天康庄大道,但我们偏要摸着石头过河。现在跟头栽了不少,谁知道哪天会被彻底吞进漩涡里呢
作者: huangweiwei 时间: 2008-8-1 22:25
美国有健全而且公正的法律作为保障。
作者: 19861986 时间: 2008-8-2 01:50
中国要有持枪权,政治问题就该出现了
作者: fantasist 时间: 2008-8-2 11:08
引用:
原帖由 lg18 于 2008-8-1 07:29 PM 发表 
如果允许民众持有武器,你准备哪天横死街头?
枪支威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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