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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人 太有才了! [打印本页]

作者: 向天再借5厘米    时间: 2008-7-21 21:09     标题: 中国人 太有才了!




刘军宁 
 
  记得小时候常常读到,中华民族是勤劳、勇敢、聪明智慧的民族。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大批的学子出国留学,中国人聪明的结论不断得到新的证明。许多人认为,中国人和犹太人是世界上两个最聪明的民族,此话绝非空口无凭。中国人有举世羡慕的商业才能,尤其是在中国以外的地方发挥得更为淋漓尽致。海外的华人科学家也取得了一项项骄人的科学成就。更让中国人骄傲的是,中华文明有五千年的历史,绵延不绝,举世无双。中国人没有非凡的智慧绝对不可能取得这些巨大的成就。
  中国人的聪明似乎不容质疑。但是我们至少可以问一问,中国人是否在任何一方面都聪明,还是只是在一些领域聪明,在另一些领域不那么聪明。或者在一些领域有无数的小聪明,而不具大智慧。如果中国人在每一方面都聪明绝顶,大智大觉的话,为什么中国人在近代长期被动、挨打,为什么长期跳不出充满暴力和血腥的治乱循环的怪圈?为什么经过漫长的五千年,中国至今仍是个发展中国家?而被只有几百年历史的国家,甚至几十年历史的国家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上远远地甩在后面?从上述问题看,中国人在聪明的同时一定还在另一些地方不够聪明,缺乏大智慧,甚至是十分糊涂。如果把这些领域找出来,至少对中国人重新认识自己的聪明是十分有益的。
  我个人认为,中国人的聪明更多的是体现在私生活中:在琴棋书画、诗词歌赋中,在饮食制作中,在应付考试中,在奸诈黑厚中,在圆滑世故中。即便在这些领域,有些时候与其说聪明,不如说犬儒;与其说聪明,不如说没有远见,缺乏大智慧。另一方面,在公共领域,中国人的聪明和智慧却有严重的欠缺。有时作践到不把自己当人的程度。
        即使是知识分子在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中也更愿意把自己当作受他人所用的“才”,而没想到把自己当作自己的主人,自己支配自己的命运、自己是自己的目的、自己为自己而活着的个人。
  
     20年前,中国恢复了高考,其理由是“人才青黄不接,国家需要人才”,我也深为自己有机会能站出来让国家挑选感到骄傲,因被国家当成人才而感恩不尽。对“人才”的观念从没有任何质疑。20年后,当我从电视片中再次看到、听到恢复高考的这一理由时,我突然间产生了一种疑惑:如果国家不需要人才,那么,就可以不恢复高考吗?就不需要青年去学习、去受教育吗?或者说,如果这一理由成立,如果受教育不是每个青年独立于国家的权利,如果国家感到人才充足或是过剩,或是培养的人才有问题,那么,就像曾经发生过的那样,高考就可以随时被堂堂正正地终止了吗?
     当时最流行的比喻是——“伯乐与千里马”。难道每个青年活着的目的就是去充当国家马厩中的“好马”吗?如果国家不需要“马”了,青年成为“马”的机会也就丧失了。如果自己把自己当马的话,别人根本就没有必要把你当人。这里国家被看成了至高无上的人格神,而作为人才的个人不过是供其骑乘的好马。然而,如果个人仅仅是“国家”(其实是统治者)的工具,那么个人的自由、尊严和人格怎能得到保障?这种以国家的需要为最高的需要,以国家的理由为最高的理由的国家主义观念早在数世纪前就已被驳得体无完肤,而在今天的中国仍在大行其道。如果20年前这一观念无可厚非的话,那么,我们今天还能如此坦然地重述、坚持这一观念吗?如果个人仅仅是抽象“国家”的工具,有限的政府还有可能吗?还有必要吗?
  也许中国人真的聪明、智慧。但是遗憾的是,长期以来,很少有人把这种聪明和智慧大规模地集中用于去探索建立有限政府的途径。也许在另外一些地方,人们远不如中国人精明。但是,他们把最稀缺的智慧用在了最宝贵的地方。早在公元前的世纪,古希腊智慧就发现,享有绝对权力的政府是变态的政体,靠政府的力量消灭私人财产来实现正义的想法是愚蠢的念头。早在13世纪,就找到了用法律来限制王权;在17、18世纪的旧大陆和新大陆的一些国家实现了市场经济及与之相配套的有限政府。由于中国人在一些最重要的领域没有表现出大智慧,落后的中国与聪明的中国人之间的尴尬就毫不令人惊讶了。
  中国人向来以精于商业计算著称。从历史上看,中国人的政治头脑也不简单,尤其擅长钻营与厚黑。但是,对不同政治制度的不同成本却从未用其商业头脑作过认真周密的核算,以致世世代代吃尽无穷的苦头、付出无尽的代价而不自知。20世纪30年代,《吾土与吾民》的作者林语堂先生就指出,中国人只期待仁慈的领袖而不关心建立捍卫其权利与自由的制度,以至于有千千万万这样的事例:“人民围着一位刚刚离任的、坐在轿子中的好官,跪在地上,眼里浸满了感激的泪水。这就是中国人感恩戴德最好的证明,是中国官吏所施恩惠的最好例子。人民只知道这是恩惠,不知道这是中国官吏们应该做的事。”他还发现中国人对无限政府与暴政的宽容与耐心就像中国的景泰蓝一样举世无双。不知道这种宽容与耐心是出自大度,还是出自无知。如果是出自大度,为什么一向斤斤计较的人在这一方面却反于常态;如果是无知的话,又怎么能说中国人聪明?如果中国人真的聪明的话,为什么不关心政治,不关心政治正义?为什么不在意自由与权利,只关心没有权利便朝夕不保的财产与权力?
  在聪明与愚笨、人与制度之间有一些常被人们忽略的重要搭配。有愚笨的人与高明的制度相搭配,也有聪明的人与低劣的制度相搭配。当然,最好的搭配是聪明的人与高明的制度相搭配,最坏的搭配则是愚笨的人与低劣的制度相搭配。在中国,人与制度的搭配虽不是最坏的,但也绝不是最好的。如果最坏的搭配很容易避免,而最好的搭配又很难实现的话,那我个人认为,宁愿要愚笨的人与高明的制度之间的搭配。以对待聪明的态度来衡量,愚笨的制度是那些让个别人的聪明才智压过所有人的聪明才智的制度,中国有一句形象的说法用于形容这种制度最恰当不过:“武大郎开店”。高明的制度是那些让每一个似乎是不太高明的普通人把自己的才智都充分地发挥出来的制度。如此看来,人的聪明与愚笨远远不如制度的高明与低劣重要。再聪明的民族,这种聪明才智一旦被压制了,或者在最重要的方面没有表现出来,这种聪明如果不是形同虚设的话,那么,也只是聊胜于无。而在高明的制度下,不管人聪明与否,若能把仅有的才智充分调动起来,倒也蔚为可观,受益良多。如果中国人真的聪明必须拿出最重要的证据来。这就是演化出一套高明的制度。聪明的最重要的表现应当是善于把稀缺的智慧用在制度的刀刃上,让这样的制度来鼓励和保障中国每个自由发挥自己人的聪明才智和创造潜能。
 
结论:人的聪明与愚笨,远远不如制度的高明与低劣重要。
 
写于1997年,恢复高考二十周年之际,重发于恢复高考三十周年。


[ 本帖最后由 向天再借5厘米 于 2008-7-22 08:45 AM 编辑 ]
作者: 神啊!赐个妞吧    时间: 2008-7-21 21:59

人才 =人材 ?

知识分子在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中也更愿意把自己当作受他人所用的“才”,而没想到把自己当作自己的主人,自己支配自己的命运、自己是自己的目的、自己为自己而活着的个人。


当时最流行的比喻是——“伯乐与千里马”。难道每个青年活着的目的就是去充当国家马厩中的“好马”吗?如果国家不需要“马”了,青年成为“马”的机会也就丧失了。如果自己把自己当马的话,别人根本就没有必要把你当人。


中国人只期待仁慈的领袖而不关心建立捍卫其权利与自由的制度

“人民围着一位刚刚离任的、坐在轿子中的好官,跪在地上,眼里浸满了感激的泪水。这就是中国人感恩戴德最好的证明,是中国官吏所施恩惠的最好例子。人民只知道这是恩惠,不知道这是中国官吏们应该做的事。”

为什么不在意自由与权利,只关心没有权利便朝夕不保的财产与权力?



 



[ 本帖最后由 神啊!赐个妞吧 于 2008-7-22 08:52 AM 编辑 ]
作者: stormkeen    时间: 2008-7-22 08:07

楼主很有才,排版这么乱,不用心看不完
作者: momo516    时间: 2008-7-22 09:41

呃~~是够乱的,我是没看完
作者: lwzthjl    时间: 2008-7-22 09:45     标题: 楼主很有才,排版这么乱,不用心看不完

楼主很有才,排版这么乱,不用心看不完
作者: london    时间: 2008-7-22 10:00

小聪明和大智慧,论得很深刻。
作者: 粉刷匠    时间: 2008-7-22 14:07

LZ最有才
作者: guaiguaiyue    时间: 2008-7-22 20:47

小聪明和大智慧,应该学会取舍......
作者: bulubulu    时间: 2008-7-22 23:38

有才?流行语言啊。
作者: 退伍军人    时间: 2008-7-22 23:54

记得小时候常常读到,中华民族是勤劳、勇敢、聪明智慧的民族。
作者: 正版ID    时间: 2008-7-23 09:22

建设社会主义祖国是不是人民的利益?建设祖国当然是国家利益。它是不是等同于人民利益呢?一般而言,这二者应该是一致的,但是并非永远如此。如果发生冲
突,应该以上面讲到的个人权利的保护为优先。换句话讲,不可以藉口社会主义建设而侵犯个人的基本权利。没有理由认为国家利益无条件地高于人民利益。我们常
说的少数人的利益要服从多数人的利益,意思是少数人应该为多数人牺牲。
这是错误的,没有道理的。比如为了建设水库要求当地百姓移民迁走,这就是少数人的利
益为多数人的利益作牺牲。迁移搬家不是不可以,但是必须给这少数人以必要而且足够的补偿,不能让他们为多数人而牺牲。少数人应该为多数人牺牲的话,听起来
好像讲得通。这往往是因为自己属于多数,不需要自己作出牺牲,因而表示同意。但是如果不保护少数人,说不定多数中的人,在另外一种分类时忽然变成了少数;
在某种情况下自己属于多数,换了一种情况就可能变成少数。不能因为是少数,利益就可以随便被侵犯
。解放以来的历次运动都说是打倒一小撮,保护大多数。大家
把自己列为大多数之中,没想到,斗来斗去,最后全都变成了那一小撮。少数服从多数,只有在不涉及基本权利的范围内可以行得通。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必须尽
量照顾到这少数人的理由。在基本权利的范围内,任何个人的权利都应该同样地得到承认和保护。比如我们没有理由用举手表决的方法,剥夺一个人的自由,也不能
因为民愤极大而将某人处死。这些行为只有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才可以实施。

对少数人的公平就是对自己的公平   不然哪天被分化 我们自己也成了少数人成为受打击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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