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史上真实严打:83版“木子美”被枪毙 [打印本页]
作者: 断弦 时间: 2008-7-21 06:12 标题: 史上真实严打:83版“木子美”被枪毙
在1983年“严打”中,一个王姓女子因与10多名男子发生性关系而以流氓罪被判处死刑。面对死刑判决,这王姓女子说了这么一段话:性自由是我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我的这种行为现在也许是超前的,但20年以后人们就不会这样看了。不幸而被言中,在20年后的今天,尽管性自由仍未成为主流的社会道德,但人们对于性行为已经宽容多了。在刑法中流氓罪已经取消,与多人发生性关系,只要不妨害公共秩序,连犯罪也构不上了,更不用说判处死刑。我们可以将王姓女子的命运与时下网上流行的木子美比较一下。木子美不仅放纵性行为,而且在网上公开记载**体验的日记名曰《遗情书》。据《遗情书》记载,木子美性放纵的方式多种多样:不仅频频更换性伴侣,还曾经当着朋友的面与朋友的朋友性交。此外,日记内容显示,木子美并不拒绝参加多男多女集体性派对。著名社会学专家李银河在听说木子美其人其事后,认为这标志着“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道德根深蒂固的社会中,人们的行为模式发生了剧烈的变迁”。木子美性滥交而走红一时,名利双收。但王姓女子却为此丧失了生命,这真是一种悲哀!
在83年的严打活动中如你穿成这样,就得给判个十年二十年的还可能枪毙。当时一位男青年为其女友拍了一些穿着较为暴露的照片,仅仅因为这个,男青年被判处死刑,女青年被判了有期徒刑!
附:83年严打案例例举——
四川泸州纳溪有一姓王的小伙,在一路上和同伴打赌敢亲女孩嘴吗?结果真的去亲了过路的一女孩。被抓后,还真的被判 死 刑,枪毙了。轰动了当地。过了好多年,据说公安给家属赔偿了200来钱了事。
1983,郑州市上街区;男女谈恋爱,由于双方家庭条件悬殊过大,女方家长一直不同意婚事,无奈女方毅然决然和恋人半公开同居以此来要挟父母就犯,女方家长闻之大怒,叫来众多亲朋好友强行把女抢回并对男青年大打出手。谁知男青年对此女是一往情深,尽管受到如此待遇也对女方痴心一片,仍隔三差五‘骚扰’女方。女方家长终于下了毒心,把女儿关在家中洗脑一月有余,硬是诱逼着女儿告男方**,并拿出了之前准备好的‘证据’......赁着女方家的社会关系,不出一月,男青年命丧刑场。
83年严打,在成都,法院布告上有一个被枪毙的犯人,19岁,罪名是严打期间"**未遂".
某村有个青年,在大街上作势拦了一下一个姑娘(开玩笑的那种),被枪毙了。
某青年因为喝多了在马路边尿了一泡就被定罪为"现行流氓罪"送新疆了.
83年,还是安徽省蚌埠市,有一个小青年(名叫李和)与一个妓女发生关系不给钱,被告**。已判刑5年,严打开始,改判15年,布告贴得满街都是。这小子不服啊,上诉。第二批严打时,数字不够,改判死刑。
某工厂有五百多人,那一年下达的严打指标是30人,超过了百分之五,据说是给人数少的小厂子分摊了百分之一的指标。为了完成任务,把在厕所写脏话的都抓了起来,还有一个工人更倒霉,他本来在厂子里没什么事,便把他在学生时代的老底翻了出来,他在学校偷了同学十几元钱,其实已经被学校处理过了,这次为了凑数,送进了拘留所,最后被判了二年徒刑。还有一个**犯,很常见的**手法,被游街后枪毙了。
某北京小伙,在大街上看到一个洋妞跟别人扭打时被扯开上衣,一时冲动,上去摸了一把。枪毙。
听说那时晚上12点(新疆,12点相当与北京10点)还在街上的话,基本都会给带回派出所.若一男一女,俩人分开,只要说错对方的名字,铁定是流氓罪.而且十来岁的孩子抢个电影票基本也是10年20年的判...
15年以上的都拉到沙漠的监狱里去了,根本没地方跑...
我有一个同学的哥哥,当时17岁,因与人发生口角,用铁锹拍了对方后背一下(仅轻伤),判8年.出来后真成了混世魔王.
第一次“严打”高潮期间,一没有着警服的警察见到一个人自行车棚转悠,喊其“站住”并对其搜身,发现该人带有螺丝刀一把所以认定其为偷自行车贼,准备将其带回派出所,该人不从,在反抗警察揪住其衣服时,螺丝刀划破警察胳膊,结果归案后被判处死刑。对其定罪的罪名前面好像加上“反革命”三个字。
严厉打击偷、抢机动车运动中,一入室盗窃的小偷两次以顺手牵羊的方式偷走失主的摩托车车证、摩托车钥匙然后按图索骥将摩托车开走(一部本田125CC男庄、一部本田125CC踏板式)案发后,两部摩托车均没有销赃被追回发还失主。公安机关委托评估部门将赃物价值提高至30000元以上,结果以该小偷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判处死刑。
我看过的一个当年的材料里,最狠的一个,是一女青年和在逃犯罪分子有性行为,结果判刑了,原因是“客观上起到了助长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的作用”。
那一年,我一个邻居的女儿17岁,初中毕业辍学在家,由于母亲去世,父亲上班,家中无人照顾,经常和两个小男生往来,也许多是发生了性关系,由于他们家与居委会很近,肯定瞒不过局委会老妇女的眼睛。83年那场“严打”一来,立刻被逮捕,(街道居委会和派出所的“片员”之前从未对其批评教育过),被冠以“流氓团伙”的罪名,判刑15年。公安破了大案,立了大功。报道中的“破获犯罪团伙多少个”这就是其中之一。游街的时候,女孩子茫然的看着远方,她肯定不知道:“公安”能超额完成“严打”指标,有她一分功劳。
这是个发生在苏州的真实事件;我们厂二车间周书记是部队的指导员,举家转业回来,首次严打,唯一的儿子就此十七岁消失了。当时公判,工厂停工收听广播,当听到判处周大维死刑立即执行,我们分厂的知情的职工都惊呆了,车间书记、主任:“这是个很本分的孩子,怎么就这样完了” 在严打前几个月的一天晚上,大维的几个同学约他出去玩,本不想去,又经不住同学劝,就骑着父亲刚给他参加买的新自行车去了,到了彩香一农户家,才知同学是为了讨赌输了的一百元钱,十几岁的孩子怎么赌得过有妻儿的农民,农民看到来的人多,就答应归还,参赌的孩子(是首犯)却拿了一百二十多元,和另外几个都骑车跑了(自行车未锁)。周大维拿起钥匙开锁却被此农民后腰抱住,周大维打开钥匙圈上的折叠的削水果刀刺穿了农民一个掌心。被农民抓住灌粪喝尿,被毒打后送派出所转公安局,假如是工伤的手掌被刺穿,連最低的伤残等级都达不到。劳动教养几个月好就可以了。然而案件不大,年龄不够,几个月都判不下来。到了严打时就可以判决了。几个同学与他(主犯)被判死刑。赌徒却没有受到判决。广播里声撕力竭地读着“不杀不足于平民愤”“判处周大维死刑立即执行”。
西安有一个叫马燕秦的中年妇女,性颇风流,喜跳舞。“严打”以前,公安派出所曾经找过马燕秦,询问她的跳舞情况。马燕秦一口气讲述了数百个一起跳过舞的男女,有些男人还和她有过更亲密的关系。派出所的本意是吓一吓她,使她不要太招谣。他们没有想到马燕秦根本不顾脸面,既无法用损害名誉使她有所顾忌,又没有法律能够制约她,只好赔着笑脸将她送走。
八三年“严打”开始,警察们获得了尚方宝剑,不仅将马燕秦收监,而且陆续抓审了三百多人,成为轰动三秦的特大案件,《山西日报》以整版整版的显要位置多次报导案情。这件案子由于太大,审理一时难以完结,躲过了“严打”最高峰,直到八四年才结案。有些知道内情的人说,如果高峰时判决,至少枪毙十几个人。就是躲过了高峰,还是枪毙了以马燕秦为首的三个人,另有三名死缓和两名无期徒刑
,有期徒刑则多得不值一提了。
三个死缓和两个无期徒刑全曾经和我同关过一间号子,我看过他们的判决书,也和他们一起讨论过这个案子,下面可以略介绍几句。
李兆胜,和马燕秦举办过两次家庭舞会,并有过一次性行为,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袁定之,是马燕秦女儿的朋友,由于坚决不承认和马燕秦有性行为,属态度恶劣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杨和风,举办过一次家庭舞会,邀请马燕秦等人跳舞,尤为严重的是还有在西安上学的洋学生参加,本人也不承认和马燕秦有过性关系,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马修士,多次参加马燕秦举办的舞会,判无期徒刑。
惠黎明,是自己筹组的乐队指挥,为马燕秦的舞会伴奏,判无期徒刑。
河南西部某县;一农户新添小孩,由于地里农活多,年轻夫妇便委托公婆白日在家照管。公婆因索事一时疏忽,把小孩单独放家外出办事。谁知等回来时,孩子已被家里喂的猪活活咬死只掉残缺的肢体。全家人悲痛欲绝......可是,事情并没有完,正好赶上83年的严打。由于该大队没有完成抓捕指标,公婆二人双双被判过失杀人罪,一个死刑缓期,一个无期。
邻居家一个工人,因为偷看了两次女厕所被抓,掉了脑袋。
我这边有一老太婆,当年拦了一下汽车,被抓去给了个十天的拘留,本来十天就算了,后来一关给忘了,一共关了十年,回来后给了国家赔偿300元,现在变成上访专业户了
家住丰台的慕永顺告诉我,83年,他把单位的一部旧电话机拿回家去用了,被行政拘留十五天,作了处罚。“严打”一来,一事两罚,被逮捕并判刑4年。他说,这种滥抓胡判毁了他一生。郝卫军告诉我,他见过一个人,83年因偷了一盒价值10多元的电焊条,被判了9年。他还知道一件事:两人在公园里谈恋爱,被联防队“抓获”,女的由于不好意思,谎说“被强迫”,结果男的屈打成招,承认“调戏”被判刑8年。门头沟人胡学忠告诉我,他认识一个人,被怀疑偷了女朋友家的东西,在刑讯逼供下“招认”后,被判了15年。数年后案情大白,他被释放回家,但身子骨已经垮了。胡学忠还说,有一人抢了半平板车黄瓜,结果被毙了!河北固安人尚建国告诉我,83年他在甘肃省第一监狱服刑,他号里有个人因偷了一只皮夹(里面只有5元钱),被判刑15年。此外,他还见证了两起改判。一起是 **案,另一起是调戏、伤害妇女案,均被判处10多年徒刑,并已服刑4年。“严打”一来,竟然都被改判为死刑,涉案4人都给拉出去了!
83年严打当中,一个王姓女子因与10多名男子发生性关系而以流氓罪被判处死刑。面对死刑判决,这王姓女子说了这么一段话:性自由是我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我的这种行为现在也许是超前的,但20年以后人们就不会这样看了。不幸而被言中,在20年后的今天,尽管性自由仍未成为主流的社会道德,但人们对于性行为已经宽容多了。(转自天涯论坛)
作者: ztzzc 时间: 2008-7-21 08:41
记得在80年前后,在长春贵阳街晚上经常发生大规模的殴斗,几十人到上百人拿着刀剑棍棒之类的武器,至今仍然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一直到严打以后,一切都消失了。
作者: 零点攻击 时间: 2008-7-21 19:19
作为老百姓,我们只希望有健全的法律,并且有健全监督机制监督执法机构。我们不要什么严打!
楼上那位能代表百姓吗,老百姓真的支持严打?我们都希望看见每个派出所都分到抓人指标,每个基层法院都分到死刑指标,而且必须完成?
作者: alexwangmr 时间: 2008-7-21 21:41
怀念80年代的中国
作者: smdds123 时间: 2008-7-21 22:56
现在的社会啊 太乱了!
有钱就能买人家的命
作者: linux07 时间: 2008-7-22 00:04
悲哀,只能说明他们在不适合的时间干了不适合的事
作者: nenyaring 时间: 2008-7-22 00:18
有严就有松。想不到中国的法律竟然象YD一样可松可紧的呀?今天听一个老公是警察的女同事说,公安局抓“坏人”是有指标的。那我在想,是不是枪毙人也是有指标的?愿那些冤死的亡魂日夜诅咒GCD,让它们早点投胎去做畜生!
作者: earthmover 时间: 2008-7-22 00:28
引用:
原帖由 xpf702b 于 2008-7-21 02:55 PM 发表 
支持严打,老百姓还是支持严打的。
现在的社会这么乱。
严打是对法律的野蛮践踏,是彻彻底底的暴行!你有点人性好不好,人怎么能麻木到这种程度。
作者: jack008286 时间: 2008-7-22 04:09
说一个真实的事例你还别不信,83年,我们那时小学旁边的一个小伙子抢了7分钱,结果被判刑7年。老师还在班上举例子,叫我们别去犯罪。
作者: gcqknight 时间: 2008-7-22 09:30
严打是个短暂的行为
根本就解决不了社会治安问题
我们需要的是一个长治久安的环境
而且严打期间与非严打期间同样的违法行为得到差距很大的审判结果
本身就有失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
作者: 风暖云寒 时间: 2008-7-22 17:37
不知道你说的所谓风气是指什么?
80年代和现在的经济环境,教育水平,信息交流程度都大不一样,怎么可能在所谓的什么“风气”上跟现在一样?
你以为这种时代的差别就是以严打的名义滥杀无辜可以造就的?
按你的意思大概是希望现在的共产党再来那么一次砍脑袋凑数的批处理?
只怕你亲爱的共产党主子已经没这个胆子了!
毫无理性,毫无法律依据的乱杀人在任何时代,任何地方都是可耻的野蛮行径,怎么到了你这居然还看出其中的“好的一面”了?
难道日本人的南京大屠杀也有两面性?也能看出来“好的一面”?
一个是日本人对中国人的屠杀,一个是共产党对中国人的 屠杀,对于那些被无辜杀害的人来说,有什么本质分别?
也就是没有爆你的头,如果哪天因为你在公共场所放屁把你拖到河滩爆头,不知道你是不是还会看到“好的一面”。
你不要人云亦云,自己长点脑袋!
作者: Dog_G 时间: 2008-7-22 20:31
社会乱啊~一个不小心,命丢了。。
作者: guaiguaiyue 时间: 2008-7-22 20:57
共产党一直都是这样残暴的
作者: earthmover 时间: 2008-7-22 22:08
引用:
原帖由 xpf702b 于 2008-7-22 12:19 PM 发表 
什么事情都有两面性的,严打肯定有坏的一面,但是你看到好的一面没有,80年代的风气比现在好吧。
你不要人云亦云,自己长点脑袋。
1,80年代的风气比90年代好,证据呢?风气这东西的好坏用什么标准来衡量?社会道德水平?或是犯罪率?如果你不肯承认这是你的主观臆断或是如你所说的"人云亦云",那么请你拿出切实可靠的数据来说话.
2,就算你能拿出确切的数据来证明80年代的风气比现在好,那么你又怎么证明这一定是严打的功劳呢?社会风气的好转有多方面的因素,比如正确的教育,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法律的公正,贫富差距的缩小,社会矛盾的缓和等等.岂是搞几次严打就可以把整整一个80年代的风气改良的?拜托你用你已所谓"长了脑子" 的思维好好地想一想.
3,我再退一步,就算搞几场严打,就把80年代的风气搞好了,那么请问阁下,你用来与之比较的对象为什么是现在,而不是70年代?这种思维其实是很恶毒的,让我来扒你的皮.如果你说70年代很乱,严打一下,80年代好了,你认为严打是有成果的,虽然你的观点是错误的,但你的思想没有问题,还不能算是个坏人.可你偏偏用现在作比较,你就十分无耻了,因为你认为,现在不如80年代是原因是没有严打.怪不得你口口声声为严打唱赞歌,原来你是期盼着共党再来一次严打.再来一次暴行.我说你无耻还是轻的,你还别有意见,你的话早把你的潜意识暴露无遗.
4,"严打"一词本身就是在野蛮地践踏法律,而"严打"又意味着另一种践踏法律的行为已经很盛行,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很简单,如果我们一直坚持严格执法,还会有严打的必要吗?事实上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一直在视法律为儿戏,把四项基本原则写入宪法来亵渎宪法的神圣,把政令凌驾于法律之上进行野蛮统治,出现问题相互包庇以逃避法律的制裁,社会矛盾激化了就搞几场更加践踏法律的严打.那些冤死的人们啊,他们何以要用生命来为共党的无视法制建设的恶果买单?13楼的那位仁兄,不但对此没有一丝怜悯之心,还认为他们该死,死得其所,因为他们的死换来了这位仁兄的平静生活,世之无情,有甚于此?
作者: 阿牛ok 时间: 2008-7-22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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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ulubulu 时间: 2008-7-22 23:42
以前有这么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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