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杨佳袭警案,社会各界的疑问特别多,尤其是其作案的动机,以及杨佳此前被无辜拉进派出所限制人身自由接受调查过程中,到底发生了什么。对这些疑问,上海警方至今未能回应。同理,郏啸寅的行为虽然违反了治安处罚法,应当受到谴责和处罚,但以诽谤罪对其进行逮捕,显然不足服人。
这种判决是一种政策性判决,结合目前的形式,这种判决是一种必然。公权力机关一般不宜以自己作为被害者提起诉讼,否者很容易引发社会的误解,即便是确有理由,盖因公权力机关的声誉、形象不是通过诉讼判决可以维护的,如企图通过诉讼和判决维护公权力机关的形象,往往导致公权力机关丧失威信,同时还会危及裁判机构的社会公信力,毕竟在当前的阶段,治安机关和裁判机关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社会大众往往把两者视为一体!
这就是中国特色. 党领导下的公检法本来就是一家,归各级政法委管辖。司法独立? 执政党和政府自己都不承认。我估计此案不会公开审理, 也不会开放媒体采访和报道。毕竟是执法犯法,践踏公民权利的同时也“损害”整个司法系统的公信力,如果还有公信力的话。以言获罪,现代版文字狱,贻笑全世界。上海警方给自己抓了个烫手的山芋~
当然,屡见不鲜的媒体假新闻不算谣言,舆论引导的需要嘛。真新闻倒有人抓,比如某县警方曾经创造了到北京拘传中央政法委属下的《法制日报》记者的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