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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ZT】试解翁安县少女落水案 [打印本页]

作者: 和谐战士囧达    时间: 2008-7-7 10:36     标题: 【ZT】试解翁安县少女落水案

试解翁安县少女落水案


对照现有各方资料,勾勒出一件误杀案。在我头脑里出现了下面的类似情节:


当晚,李树芬被王娇从家里叫了出去,和刘陈两个青年见面。在晚上8点至12点这段期间内,两个男青年借着酒力,策划了刘对李树芬行淫的计划。并将王,李两位带至便于作案的大堰桥。



到达现场后,陈负责在桥边河岸把风,王娇因角色尴尬,站在桥头,刘将死者带至距桥头20米左右的桥中,期间是否强奸,有待证实,李树芬在被刘言超性骚扰,并挣扎的过程中,划伤脸颊,不慎落水。


当桥头的王娇发觉有异常时,桥上已经没人,刘也跳河救人,随后赶来的陈也跳入河中救人,但已经迟了,李树芬不幸溺亡。


事后,三人因为策划强奸,感到恐慌,所以订立攻守同盟。遗憾的是,只要造假,必然会被揭穿。


明显造假的迹象是:


三人一口咬定当晚所有的活动,均是死者一人意愿(包括找王娇出来,再找刘,陈出来,要在街上走走,要到河边走走,“每次我们喊她回家的时候,她就说还早得很”),三人只是一味跟从。


遗憾的是被死者家属的证词揭穿,死者哥哥说王娇叫李树芬出去,并在当晚11点12分由王娇打来电话告知李树芬不回家睡觉了(实际上那时已经策划好强奸阴谋?)


刘言超供说当时距离王娇4,5米远,而王娇供说距离刘言超18米远;


死者说过“死不成再好好活下去”,和“我跳了”。


可以合理的理解为:女性被身边男性侵犯后,使用阻吓对方继续作恶,或对男方已做的恶行,表示反抗的防御型语言。


从这两句话来看,死者完全没有自杀意愿!


王娇在另一次会见记者的证词,更直接证实了死者非自杀!—-“他们有说有笑,后来就听到李树芬‘我走了’的恐怖一叫,发现她真的跳到河里了”


有说有笑的突然自杀?这绝无可能!


为了证明四人关系熟络,供说死者是陈的女友,王娇是刘言超的女友。但在言语,行为细节上却完全体现不出四人的男女关系是如此安排。露出大马脚!


现在透露出来信息非常有限,警方并未透露最早,也是最关键的三人笔录。但根据这些疑点,我先胡思乱想一下大致的当晚情节,各位如察觉任何不合理的推断,欢迎拍砖,帮我修改。



刘言超描述了自己的罪孽:


“她的手动了,我看她手动了,我就拉她一下,我看她的手往回收,我以为她开玩笑,就拉她一下,说危险得很,她说没事的,,”


在这一段时间,王娇呢?陈光权呢?


王娇打电话告诉李树芬哥哥,今晚李树芬不回家,,


让自己的好朋友和自己的女朋友在桥中央“聊着”,陈光权说:“我在河边睡了一觉”


作者: 和谐战士囧达    时间: 2008-7-7 10:39

*“6.28”事件流变:女孩自杀动机至今是谜


财经记者罗昌平/一起女中学生死亡案件,缘何在一周内激化为群体性突发事件?从*省会贵阳市驱车向东北行进174公里,即抵*县城。这个坐落于*腹地的山区县城,是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下辖十县之一。十天之前,*这个地名对大多数中国人都还是陌生的。但2008年6月28日之后,这里迅速集聚了全国乃至海外新闻舆论的目光。

6月28日下午,*发生了震惊中外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当地约200人冲击县公安局、县委、县政府、县财政局与县民政局行政大楼,上万群众围观,整个过程持续近七小时。事件起源于此前的6月22日零时许,当地一个名叫李树芬的17岁女中学生,在县城西门河大堰桥非正常死亡,警方认定其为跳河自尽。由于对这一死因认定结果不满,死者家属与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发生争议,并获得当地群众同情。

6月28日下午4时左右,当地群众拉着横幅,在街上游行一圈后到县政府*。当日正是周六,街上人较多,部分群众尾随队伍前行,人越来越多。最终演变成一起群体性突发事件。

7月3日下午2时半,在*省委关于*“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上,*省委书记石宗源指出,这次事件,表面的、直接的导火索是女中学生的死因争议,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当地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


“6.28”事件中被烧的公安局


石宗源认为,一些干部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群众意见很大,不但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而且促使警民关系紧张,加之有的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长期以来失职渎职,对黑恶势力及严重刑事犯罪、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刑事发案率高、破案率低,导致当地社会治安不好,群众对此反应十分强烈。“这起事件看似偶然,实属必然,是迟早都会发生的!”石宗源说。()

鉴于*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省委在7月3日的会议上,建议免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政委罗来平和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贵荣的职务。7月4日,*省委和黔南州委又进一步对*县党政主要负责人作出调整:县委书记王勤、县长王海平被免职。




*省纪委一位高级官员告诉《财经》记者,目前已启动对*原县委书记王勤、原县长王海平等人的领导责任查究。至此,*事件暂告一段落。但是,由此事件引发的反思刚刚开始。而对当地政府的信任重建,还将是一个漫长的历程。

17岁的死者李树芬,生前为*三中初二(六)班学生,鹅卵形的脸蛋,中发平肩,长相可人。老家在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父母以种植烟叶为业。李树芬的班主任张国民告诉记者,李树芬由*县城关三小升至三中,“很乖,从不逃课”,学习成绩在全班87人中曾名列第六。同班同学兰晓印则称,本学期李树芬的成绩有所下降,“但最近刻苦了很多。”

在县城就读期间,李树芬一直租住在城关三小旁边一栋三层楼房的三楼,房主是她外婆陆素珍的侄子刘金学。据李树芬的哥哥李树勇回忆,6月21日,李树芬的同班同学王娇约她外出游玩。警方卷宗显示,李树芬身高155厘米,当晚身穿红色T裇衫、蓝牛仔裤,系蓝白相间腰带一条;脚穿白色休闲鞋,内着绿花尼龙袜一双。

据*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王兴正在7月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的通报:6月21日20时,李树芬与王娇以及当地两个社会男青年陈光权、刘言超吃过晚饭后,步行到西门河边大堰桥处闲谈。王兴正称陈光权是李树芬的“男朋友”。

*公安厅的通报称:李树芬在与刘言超闲谈时,突然说:“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刘言超见状急忙拉住李树芬,制止其跳河行为。约10分钟后,陈光权提出要先离开。当陈光权走后,刘言超见李树芬心情平静下来,便开始在桥上做俯卧撑。当刘言超做到第三个俯卧撑的时候,听到李树芬大声说:“我走了”,便跳下河。

刘言超与闻讯返回的陈光权施救无果。王娇打电话报警并通知了李树芬的哥哥李树勇。根据《财经》记者获得的*移动公司记录,王娇尾号为3349的手机号主叫“110”报警为6月22日零时27分31秒、31分40秒、36分50秒三次。从四人21日20时步行至西门河大堰桥,至次日零时王娇报警,其间四个多小时内发生的事情,警方通报语焉不详。

《财经》记者获知,死者哥哥李树勇于6月22日零时29分接到王娇电话通知赶到现场,死者叔叔李秀忠从10公里外的玉华中学赶来,死者父母李秀华、罗碧平则从农村老家赶来。案发现场的大堰桥,是一座宽不到1.5米的水泥桥,两侧有高约半米的护栏。桥下约50米宽的西门河,最深处超过两米,岸侧水草清晰可见。

《财经》记者查阅相关记录,*110指挥中心于6月22日零时27分接到报警,*县雍阳镇派出所所长杨云安排民警张险峰、田丰出警。因两民警不会游泳,转至119求救。赶到现场的119人员称“不具备搜救条件”,暂时撤离。

6月22日凌晨3时许,李树芬尸体经家属、邻居合力打捞上岸。经家属要求,在案发现场的当事人王娇、陈光权、刘言超三人,当夜被带至雍阳镇派出所。警方人士发现,当事三人酒气较大,未作笔录。22日上午,该案移交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据该队大队长倪兴云介绍,由于家属怀疑可能是谋杀或过失杀人,该队民警唐仕平、技术科科长周万科率队进行了现场勘查。“我们认为谋杀的证据不足,这三人作案嫌疑不大,对他们做了笔录后,暂时让他们回去,随喊随到。”事发后,有传闻称王娇为*县领导侄女,陈、刘两人亦与当地警方有关人员关系密切。对此,黔南州政法委书记罗毅在7月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当事人均为农家子弟,“三人父母均在农村务农,因此上述说法不存在”。

据《财经》记者了解,李树芬与王娇自小学起为同班同学。*县贾家坡村村支部文书李乾德告诉记者,王娇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她与两个弟弟四年前即搬出老家农村,再未返乡。一位李树芬的同班同学告诉《财经》记者,李为人乖巧、开朗善良,而王娇成绩不好,“不是一路人,但有来往”。据称王娇为人活络,在社会上认了不少“有本事的干爹”。

陈光权与刘言超系*县草塘镇的同乡。*警方通报称,陈光权和刘言超均在“*县纸厂打工”。但据《财经》记者调查,*县纸厂早已倒闭,其部分厂房由一位职工承包经营铝合金装潢,刘言超、陈光权是装潢学徒。

由于家属对李树芬的死因存有争议,*官方对李树芬的尸体共进行过三次法医鉴定,分别由县、州、省三级公安机关完成。第三次鉴定是在群体性冲突发生后,于7月2日进行,正式报告目前尚未发布,但初步结果与前两次一致:死者系溺水死亡,身上无被打的痕迹,死前无性行为。

不过,这三次法医鉴定均是在公安系统内部完成。第一次是在6月22日,由*县公安局雍阳责任区刑警队委托该局刑事科技室完成。此时距离王娇等三名当事人获释已八个小时。该验尸报告仅一页,约500字,记有死者“右颧部有1.5?.1cm表皮擦划伤”,身体其他部位无伤。鉴定法医胡仁强签名认定:“根据案情及尸体检验所见,死者李树芬尸表有双眼结合膜出血,左鼻腔内有大量夹杂泥浆的血性液溢出,右鼻腔有草状泡沫溢出,口唇及双手指甲重度发绀等溺水死亡的典型特征,据此可认定李树芬系溺水死亡。”

对于这份鉴定,李树芬父亲李秀华在6月23日所写的《急案侦破申请书》提出怀疑:溺水死亡是否存在谋杀或过失杀人?并提出三点要求:隔离询问审查王、陈、刘三个当事人;对李的遗体进行全面细致的检验;广泛征集破案线索。*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向家属口头回复,李树芬是跳河自尽,此案只做民事调解,不予刑事立案。不过,警方至今未在公开通报中披露李树芬“自杀”动机。

6月25日上午,在县公安局刑侦支队办公区,死者叔叔李秀忠与当班民警张明发生冲突,双方有推搡之举。随后,任教于*县玉华乡三中的李秀忠,被叫至县教育局训话。他在离开该局行至保险公司门口时,被六个不明身份的人暴打。据《*日报》报道,李秀忠被打案目前由雍阳镇派出所立案侦查;与李冲突的民警张明已被处以责令停职15天的处罚。

事至此时,死者家属开始倾向于相信社会上的两条传闻:一是李树芬可能被奸杀;二是现场当事人王娇、刘言超、陈光权“上头有人罩着”。6月25日,黔南州公安局委派都匀市公安局法医王代兴,对李树芬遗体进行第二次检验。尸检时,死者的母亲、姨娘、外婆等五位亲属在场,此次检验结果未对外全文公布。据王代兴公开表示:“经检验死者系生前溺水窒息死亡,生前未发现有性行为。提取阴道分泌物,未检出精斑。”

据李家的一名主要成员介绍,此时他们已基本认同排除奸杀,但仍认为存在“过失杀人的可能”。死者父亲李秀华提出,女儿是被王娇叫出去而出事的,王应承担相关民事责任。此时,案件一度转为民事纠纷。根据当时协商的情况,有警方人士提议让另三名现场当事人支付一笔安葬费。费用一开始为3000元,后增至3万元。而*省公安厅的通报则称,死者家属向王娇、刘言超、陈光权索赔的金额为50万元。双方协商未果。

据《财经》记者了解,由于对死因有争议,李树芬的遗体被打捞出来后,很长时间内停放在西门河大堰桥桥墩一侧。遗体保存于一具冰棺之内,通过简易线路连接电力,前上方则是用帆布临时搭建的帐篷。在冰棺四周,挤满了从*县城及各乡镇赶来围观的群众。

6月27日,*县公安局作出的《关于李树芬死亡一案的调查报告》称,“李树芬跳河是因为其认为父母重男轻女,对自己的哥哥李树勇较好,对自己不好,而且还经常受到父母、哥哥的谩骂。”6月28日一早,*县公安局向李树芬家属发送的《尸体处理催办通知书》称,李树芬系“自己跳河溺水死亡”,“死因已查明,李树芬尸体没有继续保存的必要”,限定李家于6月28日14时前将李树芬尸体领回安葬,“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财经》记者获知,死者的直系家属当时均未在*县城,故并未签署这一通知书。但上述《关于李树芬死亡一案的调查报告》和该《尸体处理催办通知书》却激起了围观群众的不满。一位全程目击事件过程的当地司机告诉《财经》记者,6月28日下午15时许,在大堰桥东侧围观李树芬遗体的数十人,列队前往县政府请愿。其中,两名约12岁学生模样的男孩拉起一条上书“为人民群众伸冤”的白色横幅走在前面。

队伍从大堰桥出发,行经环市东路,经邮电局门口转至人民广场,约15时30分抵达*县政府办公大楼。此时,若有县领导出面接待,事件即可有效制止。但请愿者停留半小时之久,县政府无人接待。下午4时许,队伍转至距此不过百米的*县公安局大楼。

《财经》记者从*当地居民拍摄的一段事发现场视频看到,在请愿队伍正前方,两位民警在县公安局门口台阶上拉起了警戒线。不久,有警察抢走了学生手中的横幅。在场民众由此被激怒,与警方发生正面冲突。最终激化成为一起打砸烧的群体性事件。被冲击的部门除了县公安局,还有县委、县政府、县财政局与县民政局。

上述过程持续近七小时,直至6月29日凌晨2时,防暴警察赶至*才得以平息。事后,*官方成立了“6.28”专案组。警方称,抓获59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22人,涉及到流氓恶势力39人,已有19名涉案学生投案自首。据《财经》记者了解,在这起冲突中,李树芬的主要亲属均未参与。其叔叔李秀忠因6月25日被打,至7月1日一直未离开其受诊的县人民医院。事件发生时,其父李秀华则与堂弟李秀平、表兄罗培华等租车赶往黔地州首府都匀、省城贵阳,向各级信访办递交材料。

*“6.28”事件引起全国上下的关注,其中李树芬的非正常死亡为焦点问题。7月2日上午11时20分,由*省公安厅委托的司法鉴定专家组,对李树芬遗体体表、胸腔、头颅、阴部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验,并提取了部分内脏组织进行生化和理化检验。此过程持续两个多小时,死者父亲李秀华、姨妈罗兴菊及村民代表李成华现场见证,并在检验笔录上签名。

下午17时许,李树芬遗体在老家雷文村安葬。据李秀华说,经官方7月1日的协调,有关部门于当晚22时送来3万元安葬费。其中包括王娇和陈光权、刘言超家分别支付的3000元,玉华乡政府支付的3000元,以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捐款。这一天的*县城,仍然随处可见全副武装的防暴警察,一些政府机关更由军人把守,24小时轮值。

“这几天是*最安全的时候,现在晚上11点后敢出门了。”*县城一位年过六旬的居民告诉《财经》记者。据*官方通报,*当地治安状况恶劣,“两抢一盗”和打架斗殴等事件时常发生,年发刑事案件达到数百起,破案率仅为50%左右。发生的一些刑事案件不能及时侦破,积案较多,部分群众积怨很深。

*省政府官方网上,“省长信箱”针对网友反映后回帖:“经调查,*县2004年共立刑事案件677起,破案350起,破案率为51.7%;盗窃案立396起,破137起;抢劫案立194起,破案率为39.15%;盗抢案件立案占刑事案件的72.52%,破案占55.42%。”

而就在李树芬非正常死亡的西门河畔,一年前的2007年7月16日凌晨1时许,行经至此的*三中初二女学生王某与男友汪某,被五个青年强行分开,汪被打伤,抢走手机一只;王某被其中四人轮奸,并抢走耳环一个。直至当天凌晨3时,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六名队员方才赶至,相继抓获四名犯罪嫌疑人。

黔南州政法委书记罗毅认为,*县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6.28”事件还暴露出当地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种种复杂矛盾。“当地水库移民搬迁、城镇改造拆迁、煤炭和磷矿等矿权纠纷、国企改制等诸多矛盾交织在一起。”罗毅所述水库移民,即*省最大的水电站——构皮滩水电站工程,涉及*县内移民人数45812人,其中农业人口32553人。据悉,*县境的移民问题,主要集中于补偿资金不到位、限期强制拆等,并出现过流血事件。  

《财经》记者获知,2007年度*县财政总收入1.39亿元,农村人口占到全县46万人的九成,当年农民人均收入仅2000元。*为*三大磷矿基地之一,磷、煤储量在全省占有重要地位,故煤炭和磷矿等矿权之争亦是当地利益争夺之源。据当地百姓介绍,黑恶势力与官权勾结入侵当地矿权亦是普遍现象,其中纵横交错的经济、行政乃至司法网络清晰可见。

*县委组织部部长莫涛亦表示,当地有少数党政干部缺乏危机意识,存在执法不严、情大于法、以情代法的现象,甚至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导致干群关系紧张。

死者李树芬的“干爹”谢青发,是安*县玉华乡田坝村人,曾因联合本村村民保护矿产资源被打压,四处状告无门,于2007年4月29日间接参与村民冲击县公安局一事。该案有12人被抓,6人获刑。此次李树芬非正常死亡后,正是谢青发花钱租用冰棺保存其遗体,同时雇人24小时看护。

实际上,与“6.28”事件类似,近年来爆发的一些群体性事件的参与主体,并不一定是权益直接受损的群体,有许多其实是以“无直接利益受损群体”为主体的官民冲突。当地许多百姓认为,“6.28”事件的发生,正是压抑已久的民怨的爆发。一次小冲突酿成数万人抗议,足以表明当地民众的积怨多么深厚和强烈。
作者: Dr.V    时间: 2008-7-7 13:06

日前,好像在那个论坛上看到过事发之前当日,这几位当事人的的手机通话的时间记录。发帖者还言之凿凿的表示信息来源可靠,可到移动公司查原始记录。
作者: fotza    时间: 2008-7-7 21:06

总算知道一点事情始末了
作者: daiqiu    时间: 2008-7-7 21:19

民怨激發當決堤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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