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官员豁免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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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夜飘零
时间:
2008-7-6 14:45
标题:
官员豁免权(转)
对阳谷县农业局副局长霍继刚、县一中教师魏成甲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阳谷县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燕兆启(其子系被替考者)给予撤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处分;对阳谷县农业局办公室副主任丁祥祺(其子系替考者)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对阳谷县二中教师魏成亮(其子系被替考者)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给予阳谷一中副校长梁建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阳谷一中校长杨廷军行政记过处分,阳谷县教育局局长张文芳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阳谷县分管副县长靳凤莲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特色:通报批评、检察、 警告、降级、察看、开除
事件很多很多,舉再多列子也是一样。对于普通老百姓直接上的就是刑事处罚,可是官员随意犯一个错,比普通老百姓就大很多很多,不是情节特别特别严重的就不会上刑事,一般就是行政处罚。
通报批评、检察、 警告、降级、察看、开除,这些有用吗?有约束力吗?我觉得在中国这不能叫行政处罚,应该叫形式处罚。面子工程而已,山西煤窑事件就是个例子嘛,最严厉的开除又能怎样,还不换个地方照样当官。
没有什么长篇大论,在中国,不想看到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封建社会的惯例是,官员犯罪,不是很严重的就是撤职,不做刑事处罚。我想现在是社会主义社会时代,还这样,官民同罪不同罚,很不应该。
官员做起坏事情来,远比百姓危害要大的多。中国腐败这么严重,我觉得和官员豁免权有很大的原因,他们不怕才敢做,如果极端点的,渎职者杀,贪污者杀,我看看中国能不能清廉,不清廉就怪了,只是舉个例子,全杀是不可行的。
年年严厉打击腐败,可是腐败的官员一年比一年多,在中国,村长,市长,局长,县长,校长 ,部长,科长,董事长,长长都贪,以权谋私的几乎百分百,看看官员的孩子就知道了,哪个不在其大官父母的荫庇下,活的潇洒,活动滋润,靠父母走进名牌大学,大学毕业。用贪污的那些钱送孩子出国,孩子海归之后,在安排到油水多的国企或者政府部门。
百姓的生活成本越来越高了,百姓也会对官员腐败渎职越来越关注,中国百姓活得不累的时候,一般不会管这些,可是活的压力大的时候,可是要发泄的,没能力让百姓过好日子,还贪污渎职,百姓肯定不肯。
虽有一腔热血,却如报国之门。犹记长江畔,清廉官员痛哭声,不敢入仕途,唯有多财富,兼济天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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