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贵州瓮安事件,无法认同的“真相” [打印本页]
作者: 和谐战士囧达 时间: 2008-7-2 11:58 标题: 贵州瓮安事件,无法认同的“真相”
最后贵州瓮安事件仍然判定死者李树芬是自杀,法医证明死者生前没有性行为,并否定县长侄女一说,但是所谓的“真相”无法让人认同
【贵州公安厅】“真相”--2008年6月21日20许,李树芬与女友王某一起邀约出去玩,同李树芬的男朋友陈某及陈的朋友刘某等吃过晚饭后,步行到西门河边大堰桥处闲谈
李树芬在与刘某闲谈时,突然说:“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 刘见状急忙拉住李树芬,制止其跳河行为
约十分钟后,陈某提出要先离开,当陈走后,刘见李树芬心情平静下来,便开始在桥上做俯卧撑 当刘做到第三个俯卧撑的时候,听到李树芬大声说“我走了”,便跳下河中
刘见状立即跳下河去救李树芬 王某急忙打电话给陈某,并大声呼叫救人
陈立即返回河边,跳下河中帮忙施救,陈见刘已体力不支,便用力先将刘拉回岸上,王某、刘某随即报警,并打电话通知了李树芬的哥哥李树勇
我发现网上原来的新闻已经被删除了,现在只剩下【贵州公安厅】的调查。
原文中从未出现的陈某,王某,刘某现在变成了当事人,传说中的县长侄女变成的不存在的谣言
原来法医认定的以死亡三天现在变成了因为当时太晚法医精神不佳所以判断失误
看来,某些人大概认为现在的青少年都是脑残(难道李树芬是FZL?)并且已经完全把老百姓当作低能儿处理了,是不是面对我们这些愚民随便编个故事么就OK啦?很好笑噢~如果“真相”里的陈某、王某、刘某存在,那么他们是重要当事人,为什么一个人都没有出现?县长为什么不自己来澄清?为什么不让李树芬的父母来认同“真相”?是法医的失误?那么看来中国案件中误判的数不胜数,公安厅怎么没看到自己的问题而是一味的向老百姓灌输暴民是多么暴,传言是多么虚
为什么会传出“县长侄女”的这种传言?难道老百姓只会胡说八道?那又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暴动?都是有组织的?看来这个组织真不小,以前你们怎么没有发现?看来公安厅是如此无能
那么这个“真相”到底是真相,还是官官相护的谎言?
作者: googlegirl 时间: 2008-7-2 12:02
任何事情,都不会有所谓的真相,真的事情摆在面看,看得角度不同,说得角度不同,就成了不同的事
所表现出的所谓真相,无非就是哪个看法的人多而已
反正,在各种各样多如牛毛的版本里,我是找不到所谓真相的,那我就只好怀疑一切了
so,这件事情的真相是不得而知的
但我同意某位仁兄的话,说这次事件真相不重要,重要的是积怨爆发
就算不是这茬,别的引子也能引发
作者: 零点攻击 时间: 2008-7-2 12:17
我作为一名看客,到现在已经昏头了,不知道谁说的对。
作者: lancerzby 时间: 2008-7-2 13:52
我觉得那女孩自杀的时候为什么说那么一句没头没尾的话,公告里都没说,说那么一句就自杀感觉好假
作者: 空无一人 时间: 2008-7-2 22:39
就算是有不法份子带头,难道老百姓就没有判断能力.如果是民主社会这么多百姓大家玩投票都让你下台了.
作者: lida1lida 时间: 2008-7-3 06:13
如果不是当地官员勾结黑恶势力,鱼肉乡里,人民和政府怎么会有那么多积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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