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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教者释放后多选择“低调” 被要求不再见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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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教者释放后多选择“低调” 被要求不再见媒体



2012年10月13日10:51新京报[微博]我要评论(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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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教者释放后多选择沉默 警方要求其勿乱说话


作者:何三畏 (微博)(南方人物周刊主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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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教者释放后多选择沉默 警方要求其勿乱说话


2006年11月22日,20名劳教人员从劳教所民警手中接过赠送过冬棉被棉衣。(资料图)


近日,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有关官员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谈到劳教问题,称“劳教制度的一些规定和认定程序也存在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具体的改革方案”。劳教存废问题再度引发广泛关注。


与此同时,重庆某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彭水县大学生“村官”任建宇转发微博被劳教申诉案。只是因转发一些批评的言论就被劳教,任建宇的命运受到公众的牵挂。


劳教将会怎样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有关部门又是怎样“纠错”的?记者何三畏记录下了他近期报道过的一个被劳教人员彭洪和其背后的故事。这些故事再度警示:改革劳教制度,已不容再拖。


“劳教释放人员”的“低调”


他的事被报道以后,公安方面找他和他家人,说准备以“内部纠错”的方式了结。记者和他沟通就不顺畅了,他变得很“低调”。


9月13日星期四晚七点,天涯网络社区预约的访谈时间到了。约定的嘉宾为浦志强 (微博)律师,本人,和重庆渝北区村民彭洪。要谈的话题是“劳教”。但这时,我接到彭洪的电话,说他不来了,找了一个很不靠谱的理由。这会把天涯网工作人员,网友和我们都晾着。彭洪最后还是上网了,但总共也没有说几句话。


彭洪是谁?一位“劳教释放人员”。8月29日出版的南方人物周刊封面《劳教之痛》报道的人物之一。他的“案情”很简单,三年前,他在天涯网转帖了一幅重庆打黑的新闻漫画,加了一句模模糊糊的评论(“这伞好怪啊”),因此被以“诽谤”的理由,处罚劳教两年。


他已经释放一年,重新开始平静的生活,完全没有想过有一天事情还会重新评价。直到重庆的另一位网民,在腾讯微博上把当地的打黑运动中的一个法律事件比喻为“一坨屎”而被劳教一年的方洪(网名方竹笋),获得释放后起诉劳教委胜诉之后,他燃起了希望,试图寻求舆论帮助,找到了南方人物周刊。


8月29日,南方人物周刊报道了彭洪事件;9月4日,人民网微博访问彭洪,并且发了新闻稿;9月9日,彭洪在凤凰网录制了闾丘露薇的时事讨论节目“全民相对论”;9月10日,彭洪领到了重庆市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撤销劳动教养决定书”。前后只两个星期。对他来说,这太突然了。而他始终不会对别人讲的是,劳教委在交给他“撤销劳教决定”的时候,跟他谈了什么。


我也不知道,因为他没有告诉我。就连“撤销”的消息,他也没有主动告诉我,我是从别的地方得到的。他这么“低调”,应该有他的道理。但我还是忍不住要过问他的事。我让他把“撤销劳教决定书”拍个图片传我,他答应了,但也没办。


我并不是说彭洪不懂人情。实际上彭洪是一个对人处事恰如其分的人。他小学学历,但我认为他有文化。我们沟通起来比较顺畅。但在当地警方找他和他家人,说准备以“内部纠错”的方式了结他的事情以后,就不顺畅了。


大约是在他接受了人民网访问之后,当地警方开始主动跟他联系。此后,其他媒体联系采访他,他就开始犹豫和婉拒。9月9日的闾丘露薇的节目,他就不打算去了。我鼓励了他。我说,你在节目里实话实说,对当地警方不会有不好的影响,说他们准备“内部纠错”,相当于表扬他们。最后,他还是去了。


到天涯网的访谈,他更加犹豫,答应得非常勉强,临时还想退缩。天涯网的本意,应该是带有一点道义责任,毕竟彭洪三年前是在它提供的平台上“犯案”。但这已经不是现在的彭洪的问题了。他来到“天涯发言席”,表示天涯网“没有责任”。


“改正”劳教案为何要躲着媒体


公权力是不能和公民私下进行交易的,这一点常识在一些劳教人员和公安方面,都是稀缺的。


我虽然不知道当地警方到底跟彭洪和他家里说了什么,但我能够理解一个小人物在国家权力的意志面前那份左右为难的忐忑。具体来说,重庆当地警方最近跟彭洪和他家人的接触,应该是比较客气的。跟三年前比,可以说是天壤之别。而一个老百姓,一辈子好难得遇到警察对你这么客气。我想,彭洪的父母,已经感到非常满意,甚至感到过意不去了。


根据我的理解,当地警方无非是要求彭洪不要再见媒体,不要再在网络上说话。而彭洪当然得作出承诺,于是领取了“撤销决定书”。这是一个公式,几乎所有的公务部门在这种情况下都会这么说。这是我根据经验所做的一般推论,不是彭洪告诉我的,如果有错,责任在我。


这个公式在重庆系列劳教案报道过程中,一一验证过。每一个人的冤情在被媒体和舆论关注后,当地警方都主动找当事人说话了,说的都无非是这一套。我们正在商量给你“解决”,并且还可以给予更多补偿,但是,如果再找媒体……后半句有可能比较隐晦,但一听就懂。于是,我得到的反应就是,接到当事人委婉而恳切地“请求”,“……不报道了,不上网了”之类。除了方洪一人以外,差不多每一个当事人或家属,都有过这个过程。


还出现过这样的情况,等到当事人再去找警方谈事情怎么“解决”,回答是,媒体都“炒作”够了,不谈了。而这时,劳教当事人和他们的家属,对媒体的态度又会回升到开始寻找媒体时的热切。


被劳教人员和他们的家属都能理解这个悖论:现在“改正”过去的“处理不当”,为什么要私下进行,要以媒体不关注为前提,那么,两三年以来,媒体没有关注到,你为什么没有“改正”呢。至于公权力是不能和公民私下进行交易的,这一点常识在一些劳教人员和公安方面,都是稀缺的。


舆论对我们的劳教报道给予了太高的评价,实际上这个报道并不难,记录了一些事实而已。


链接


彭洪被劳教案


2009年9月,文强被抓。当时网上流传一幅图片,称为“保护伞”。图片是一把伞,伞的边缘挂的是黑恶分子,伞尖就是文强的图片。


重庆渝北区的彭洪,就把这个图片复制粘贴过来,又发出去,发到天涯重庆,帖子的标题是“这把伞好怪哟”,其他没有任何内容。随即,电脑右下角弹出对话框,叫他去市公安局网监总队说清楚。


10月,在派出所做了笔录之后,彭洪就被刑拘,几天后被拉到北碚西山坪劳教所。在看守所给的劳教处罚决定书上,理由是诽谤他人。


2011年9月10日,彭洪才被释放。据《南方人物周刊》


任建宇被劳教案


去年4月至8月,任建宇在网上以多种方式发表批评、“攻击”政府言论,被劳教两年。但公开的信息显示,任建宇发的所谓“攻击”政府的100多条信息,主要都是转发别人的。那些言论的原创者很多都是国内知名学者,这些学者没有事、没有被处罚,仍然在公共空间中发言,有的还在给官员上课,转发者反而被安上了“颠覆国家政权”等罪名。网民评论其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今年10月10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任建宇被劳教申诉案。审判长宣布,因案情重大,案件在程序、实体等问题上都需要进一步核实,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


“劳教制度酝酿改革”


10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在回答记者关于劳教问题的提问时,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称:劳教制度为维护我国的社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劳教制度的一些规定和认定程序也存在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具体的改革方案”。


今年8月,有媒体报道,甘肃、山东、江苏、河南的四个城市正在试点劳教制度改革。但有关改革的内容,披露不多。









  • 何三畏听众:

    〖劳教改变人生〗9号下午,任建宇在劳教所见到浦志强律师,这应该是他被关押14个月来第一次平等地跟人谈话,但他却双手扣在胸前,眼睛不住东张西望。浦律师问其故,原来是戴手铐、被监视养成的习惯(会兄现场就有五位警察监视)。这还是那个风华正茂,文彩飞扬(我看过他案发后经删除的QQ空间)的青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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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贵阳市网友 戒烟 9小时前对此类文章不发表任何意见。

回复反对[0]已支持[4011]腾讯丹东市网友 殇 8小时前上网有风险,评论须谨慎!!!

回复反对[0]已支持[2551]腾讯网友 老平 7小时前国正天心顺,官清民自安。如果把对政府的某些不好的现象进行批评等同于攻击政府,那就大错而特错了,因为对政府的批评是民众对政府的希望或诉求,有些是“见义勇为”,有些则是事出无奈,这也要治罪岂不背离了“民主”的原则。“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对不?

回复反对[0]已支持[2326]腾讯黄山市网友 三翼蝉 7小时前人民警察!好样的,想抓谁就抓谁。

回复反对[0]已支持[1651]腾讯东营市网友 索南多吉 7小时前必须坚决废除,连违反国法的行为都不坚决取缔,还用搞什么改革的措辞,本身就是一种托词和不思悔改的用语!

回复反对[0]支持[1115]腾讯网友 ′.koko 8小时前贵阳市 戒烟 1
对此类文章不发表任何意见。
哎,不知道怎么说,想说但又怕说,算了还是不说了。

回复反对[0]支持[970]腾讯网友 自由之神 6小时前你们不要怪任何人,只怪你们自已投错了胎,不该出生在这块土地上

回复反对[0]支持[930]腾讯厦门市网友 lem 7小时前为什么毛主席小兵加步枪能战胜蒋介石的雄厚军事实力,人民是知道的

回复反对[0]支持[775]腾讯网友 博缘 8小时前以前监狱带领劳教人员为我们企业务过工!里面的管理人员地确有非法违纪行为。

回复反对[0]支持[740]腾讯安阳市网友 孔乙己 9小时前特不能讲警们的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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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网友 咫呎じò ぴé 19分钟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河北省网友 瞇途dè □ 32分钟前人间地狱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网友 雨菲 34分钟前想抓你就抓你,没有商量,牛!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温州市网友 漏网贪官 37分钟前总是搞点个例,总想出点风头,接着网上也来一桶屁话。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洛阳市网友 苹果 38分钟前广州市 老牛 1
这样的政府,继续这样搞下去会垮台的
真想说几句又不干说怕劳教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网友 雨打巴蕉叶 40分钟前贵阳市 戒烟 1
对此类文章不发表任何意见。

龙岩市 慧织心兰 2
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抄这句话会不会被劳教啊?

西凉梅朵 3
呵呵 注意 小心
人有攀高心,路遇挡道犬.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深圳市网友 「無求今生」 42分钟前不可云,不可云,你懂的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网友 不觉梦 3小时前这才是民怨的开始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网友 未来农民 3小时前贵阳市 戒烟 1
对此类文章不发表任何意见。
不是不发,是我们不能发,不敢发..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宜昌市网友 ‘嘿不溜秋’ 3小时前呵呵 吃肉 喝酒 抽烟 钓鱼 【 不草瞎心】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山西省网友 墨 3小时前黄山市 三翼蝉 1
人民警察!好样的,想抓谁就抓谁。
嗯 更牛的是好人坏人都抓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泉州市网友 方正广告小戴 3小时前老平 1
国正天心顺,官清民自安。如果把对政府的某些不好的现象进行批评等同于攻击政府,那就大错而特错了,因为对政府的批评是民众对政府的希望或诉求,有些是“见义勇为”,有些则是事出无奈,这也要治罪岂不背离了“民主”的原则。“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对不?
你好傻啊。你说的道理有几个不懂的,但当特权在手,谁愿意放弃这种为所人欲为状态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网友 2 3小时前讲尧舜之言,行桀纣之实,蒙蔽百姓,鱼肉天下,焉有不亡之理?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铜陵市网友 捃壹。。。 3小时前这次真的不能乱说了,小心啊!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网友 午夜掐花 3小时前不敢评论,沉默。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长沙市网友 风行 3小时前我看这和劳教制度没有多大关系,关键在是司法、罪责认定这块,压根就是知法犯法!话说以前的封建社会,都还有“不以言而论罪”的规定,现在是越过越回去了!?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阳泉市网友 老刘 3小时前昭通市 雨 1
天啊!???转发都有错?!!!以后不说话了!!!
只许你规规矩矩,不许你乱说乱动。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网友 豪情万丈 3小时前言论自由是自由和民主、人权的体现,却要被劳教,于法、民主、人权相违背,所以必须废除劳教制度。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朔州市网友 轻似梦 3小时前绵阳市 魅力金秋 1
劳教者释放后多选择沉默 警方要求其勿乱说话
看你这标题就来气,警察能封住劳教释放人员的嘴吗?劳教制度或许不合理,但请别用诽谤性的语言来攻击人民警察
你这...笑尿了!
一个字评价你:2

回复反对[0]支持[0]腾讯清远市网友 天仕 3小时前劳改是当政都明确地告诉民众,东西可以乱吃,吃死啦你自个事.话不可以乱讲.讲错了关乎大局就得限制名为教育,实为杀一敬百.
这是把人民当猪来管,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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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红没有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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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民主法治国家!
用心看世界,以情待人生!
电影无限,人生有限,只看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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