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身边四个案子看中国司法腐败猖狂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6月29日 转载)
从身边四个案子看中国司法腐败猖狂
草菅人命的特大造假窝案掩盖十年
如果秉公纠错会牵涉多少腐败官员 .
法学家梁慧星说:“司法腐败到不可容忍的地步”!的确,光从我身边的四个案子即可看出中国司法腐败到何种地步!司法腐败的主要原因是司法不独立!监督单位全力保护违法犯罪及违法办案者,导致执法者无法无天。
1、 山西大同南郊公安分局晋B1265警装备警车失管,非警人员私用肇事,致我儿死亡、一人截肢、警车彻底报废重大恶性事故,惯于草菅人命的南郊区公安分局局长刘广明不移交刑事案件,检察院检察长冯志勇以空白责任认定假公诉。法院院长王日增不开庭出判决书放罪犯,应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权力单位,暗箱操作为维护违法犯罪者利益屡屡对被害人威胁迫害关黑监狱限制人身自由。南郊区公安分局不作为构成犯罪的责任人及罪犯至今逍遥法外!2002年5月27日,非警人员王晓明依仗权势私用警车,六项违法违章造成一死一残警车彻底报废重大恶性事故,公安机关不移交刑事案件不抓捕肇事者,妄图不了了之。70天后找主管交通的张富文副市长才抓捕肇事者,三个月后法院不开庭出判决书放罪犯,至罪犯王晓明刑事判二缓二,量刑畸轻免于刑事处罚,民事分文不赔,公安机关主管责任人不履行装备警车管理职责构成犯罪不予追诉,民事不承担责任。南检刑【2002】149号公诉书是机密文件拒绝被害人查阅,南郊区信访局与南郊区公安机关造假声称本案是自诉案件向上级汇报,反映十年,省高院袒护下级错案予以驳回,省高检在检察长梁权接待后给大同市检察院开函督办在督办无果的情况下八年后下达不予受理通知书。大同市检察院拒绝查案。省公安厅庭长杨安和、孔信宪副厅长接待后毫无下文,省委省政府给大同市政法委、大同市政府开函17份。市政法委、市政府告知:我们没有书面答复!全国人大、省人大、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共开函54份,程序在2007年已经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在责任倒查追究情况下无任何文书再不接谈,最高检2010年7月2日给山西省检察院开函,省检察院接待员邵增红说“让最高检处理去,我们就给你不受理告知卡!之后半夜去最高检排队,排上后不给发表,更不接谈。2007年公安部警号是000319的李处长在省公安厅接待时威胁说:什么叫装备警车?……,你说错了我起诉你,我说错了你起诉我!至今晋B1265警装备警车失管,非警人员私用肇事,公检法暗箱操作集体造假案反映十年无人过问。罪犯和公安渎职犯罪者逍遥法外,我被害者倒成了法律制裁的对象,2009年9月13日,六十大庆前,从北京四路通将我绑架联同姑娘被十多个穿警服不戴警号假警察脱光姑娘上衣暴殴只剩胸罩。抓回大同广和宾馆每日消耗1万元,200多人次监管控制我人身自由,我绝食十天昏死在宾馆,第九天干脆不送饭,想死,成全你!自家孩子呼救120抢救,大同五医院确诊心脏病,在医院输液期间仍控制自由,刚性维稳20天消耗20万元,2011年2月27日,给在北京的老乡送药,被控制在北京西客站,信访局雇佣十多名黑保安押送回大同广和宾馆派执法大队120多人,街道主任、信访局 政法委。纪委、警察出动600多人次限制我人身自由34天,两会在3月14日闭幕,将我关押到4月1日释放。两次关押54天耗费50多万元。我真不明白,是什么利益驱动政府为何宁可花费如此巨资与精力保护罪犯及造假案者,也不解决被害人所反映的问题。《信访条例》规定在60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我反映3650天也没有给我书面答复。
2、国民党高级起义将领的人生悲剧:
父亲是国民党傅作义部下高级将领73师政治部主任,随傅作义起义后惨遭迫害,1952年被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52)审特刑字第920号判决书判处父亲死刑缓期执行,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戴手铐让交出反党同党,戴手铐手腕生蛆。在父亲被关押期间贫困交加哥哥、母亲英年早逝,外婆为照顾我兄妹被村里克扣口粮,60年饿死在他乡,30年后才查清父亲反革命事实纯属乌有,(82)法刑二申字第39号判决书,因证据不足,指控的事实不能认定,撤销原判决,不追究刑事责任。对已经追究了30年的刑事大狱不予赔偿,30年的工资不补,在狱中被迫上缴的黄金首饰(30个金戒指一个金手镯)至今不予退还,导致我和弟弟捡垃圾度日。给我家造成家破人亡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仅一张纸撤销了事。难道这就是中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有错必纠的政府?对于侵犯人权,侵害百姓利益的行为到处反映,各机关视而不见!
3、山西省、大同市、城区三级政法委监督不了大同城区法院—造假公司。
2004年3月16日,大同房地产建筑开发总公司拆我40平米私产房,协议再交一万元补偿安置我70平米底层楼房,2005年9月整体交付,按协议我付全部房款,结果违约安置我于二楼还要层次价一万元,我起诉到法院判我胜诉,判令底层安置,在法定期限内2008年5月13日缴纳强制执行费并提供可执行财产。可执行庭至今1100天未执行也不下的任何法律文书,我的私产房8年不能入住,向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及申请强制执行不予立案。法院违背职业道德徇私舞弊侵害百姓合法权益。
4、宁拆十座庙,不破一门婚,大同城区法院法官在审理(2006)城民初字第1204号案件时,在庭审中极力劝离婚,在姑娘不同意离婚拒绝在回证上签字的情况下强下离婚调解书,导致原告与第三者在庭审的那天同居一室。交查询原告银行账户400元拒开发票。民事案件必须在回执上签字否则调解不生效,大同城区法院使法律陷入尴尬境地是法官徇私舞弊所为。
中央政法委2006年关于《涉法涉诉责任倒查追究》10号文件对政府官员应作为而不作为、推诿拖延、不及时协调造成群众再次进京上访,侵害群众利益的责任倒查追究颁发6年,然而有那个不作为官员被责任倒查追究了?相反,群众被关黑监狱、拘留、劳教、送精神病院比比皆是!权大于法啊!百姓在控告无门的情况下进京找中央领导,古代有击鼓拦轿喊冤的,如今到中南海拦领导车反映问题被警察送到派出所后拘留劳教。到各个信访口推诿或者不予发表告知回地方属地处理,回地方称你不是上北京告去了吗?上面不管我们怎么管?我邮寄了上千封信石沉大海,领导接待后毫无下文,冤民就是十足的皮球上下踢来踢去,我们的党委、政府、人大、政法委、纪委每天忙忙碌碌不知忙些什么?!八年打败了日本鬼子,而我反应的问题已经十年至今杳无音信!难道控告投诉贪官比打日本鬼子还难吗?相关单位用时间枪毙我们。十年消耗大量精力财力,耗费十年光阴换来不稳定因素不安全隐患的罪名被关押54天患上心脏病。但我绝不放弃公平正义的追求,一息尚存反腐到底!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山西大同彭静梅
201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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