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紫蓝弯刀 于 2012-9-27 10:08 发表
早晨六点半,市中心的公园,一群老头老太们正在早锻炼。一老太说:最近怎么没看到张大伯了?另一人说:张大伯生病了,走不动了。老太回答:要告诉张大伯,好好活下去,争取多拿国家的养老金,不 ...
看到这里,我相信你心里一定在骂,这制度都是什么人设计的?当然是公务员设计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设计这套制度的公务员,本身不吃这锅饭,他们是开小灶吃饭的。
大家都知道,公务员直到现在,都是不交养老保险的,而且他们的工资一直不断在涨,等到了他们退休的时候,他们却可以拿全额工资的退休金(上海这边退休之后能拿到80%的当前工资),拿上万退休金的官老爷,也不在少数,这些钱哪里来的呢?
罗尔斯把财富比作一锅粥,一群人来分。那如何分呢?罗尔斯罗列了五种分粥法:
分粥效应
方法一:拟定一人负责分粥事宜。很快大家就发现这个人为自己分的粥最多,于是换了人,结果总是主持分粥的人碗里的粥最多最好。结论: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腐败。
方法二:大家轮流主持分粥,每人一天。虽然看起来平等了,但是每个人在一周中只有一天吃得饱且有剩余,其余6天都饥饿难耐。结论:资源浪费。
方法三:大家选举一位品德尚属上乘的人还能基本公平,但不久他就开始为自己和溜须拍马的人多分。结论:毕竟是人不是神!
方法四:选举一个分粥委员会和一个监督委员会,形成监督和制约。公平基本做到了,可是由于监督委员会经常提出多种议案,分粥委员会又据理力争,等粥分完,早就凉了!结论:类似的情况政府机构比比皆是!
方法五:每人轮流值日分粥,但是分粥的人最后一个领粥。结果呢?——每次7只碗里的粥都是一样多,就象科学仪器量过的一样。
PS:天朝果然还在初级阶段
引用:
“分粥理论”新考
周学谦
学过经济学、管理学的人都知道“分粥理论”,没学过的可以百度一下,在此不赘述。
最近,许多历史学家结合考古的新发现,对分粥理论有了新的认识,普遍认为分粥理论所述,并非只是单纯的理论,而是人类发展某个阶段的历史实事。
据考证,人类在原始社会的某个阶段,由于生产力低下,的确只靠喝粥为生。那时有许多族群,其中一个最大最古老的族群,叫做“乌有族”。在初始阶段,乌有族和其他族群一样,也是由族内德高望重的族长来分粥,分多分少全由族长一人决定。在喝粥是唯一生存条件的情况下,分粥大权,无疑是族内每个人的生杀荣辱权。开始时分得相对公平、均匀,但随着族群的扩大,亲缘关系的远近,不免出现厚此薄彼的现象。
大约过了两千年,乌有族已经有数万人,族长一人分粥已经忙不过来,就由族长指派多人来分粥。不均、不公现象更加严重。一些长期喝不饱的人打着“求生存、求公平”的旗号组织起来,推翻了族长,夺取了分粥权。开始几年还算相对公平,时间长了,这帮人利用分粥大权胡作非为,他们自己已经不劳动,还公开的、不公开的养着多个女人,他们的亲属都能喝饱,而大多数人被饿得骨瘦如柴,男人娶不起媳妇,漂亮的女人都被有分粥权那帮人霸占。
这样的状况维持了数十年,那些娶不起媳妇、饿得骨瘦如柴的人联合起来,杀死了那些胡作非为的分粥人,用武力夺取了分粥权。他们的头目发誓要把数十年的损失补回来,于是,比原先那帮人还霸道,每个人不仅妻妾成群,还要许多人保护他们。他们用武力维护分粥权,谁要反抗,就会被杀掉。
但每隔数十年或数百年,这样的争夺分粥权的争斗就会重演一次,而且愈演愈烈。每次争斗都会死去许多人。只有在族与族之间战争的时候,族内的纷争才稍有平息。
就这样,在持续两千年的争斗中,分粥从未公平过,乌有族的绝大多数族人总是愤愤不平。于是有分粥权的人组织了庞大的武装保卫自己,还组织一些人去监视每个人的行动,稍有不满之意就杀掉。再用一些人鼓吹分粥人的功绩和公正,让族人都认为他是最伟大的分粥人。每个人都要定期向他表忠心。
此时,其他族群都改变了分粥方法。首先,他们制定出规则:无论谁分粥,都要最后一个去端碗,就是说,你有分粥权,就没有选择权,最后那碗粥是你的。然后又制定出推举法,分粥人由全体族人推选。这样一来,分粥人大多是些老弱病残,干不了其它活,靠分粥来混碗粥喝。他们不得不把粥分得相对公平,否则那个最少的粥碗是他自己的,多数人不满意的话,他就没活干了。从此以后,为分粥权争斗得你死我活的现象再也没有发生过。
又过了数百年,外族的分粥法传到了乌有族,有些人说应该引进这样的方法,避免族人相互仇恨、相互残杀。乌有族的分粥人把这种方法视为洪水猛兽,表示:我乌有族最大最古老,祖宗之法绝不能变,外族亡我之心不死,谁再提引进此法,就是奸细、叛徒、外族的走狗。于是没有人再敢提起此事。想往公平和安宁的乌有族人渐渐逃亡外族。最后在一次大规模的争夺分粥权的争斗中,乌有族四分五裂。
据考证,这段历史距今已有数十万年,后来一次大的自然灾害埋掉了绝大部分记载,只有外族施行的分粥法保存下来,现代人把它上升为理论,记载于我们的教科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