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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求助】

【紧急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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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中苏条约”原文、照片、档案资料均可

1946年中华民国与苏联签订“中苏加盟条约”

条约还规定:
1、苏联同意中国收回大连、旅顺,和满洲铁路、
2、50年以后中国收回海参威、
3、中华民国外长王世杰签字….
.... ....




[ 本帖最后由 cst590 于 2012-9-19 14: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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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大参考”2001年伪造出的假条约里的内容,

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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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真的:

中華民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友好同盟條約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
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最高蘇維埃主席團
願以
同盟及戰後善鄰合作、加強蘇聯與中國素有之友好關係,又決於此次世界
大戰抵抗聯合國敵人侵略之鬥爭中,彼此互助,及在共同對日作戰中,彼
此合作,以迄日本無條件投降為止,又為兩國及一切愛好和平國家人民之
利益,對於維持和平與安全之目的表示其堅定不移之合作志願,

並根據一
九四二年一月一日聯合國共同宣言,
一九四三年十月三十日在莫斯科簽字
之四國宣言及聯合國國際組織憲章所宣布之原則,決定簽訂本條約,各派
全權代表如左: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特派外交部部長王世杰;
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最高蘇維埃主席團特派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
聯邦外交人民委員部部長莫洛托夫;

兩全權代表業經互相校閱全權證書,認為妥善,約定條款如左:

第一條  
締約國擔任協同其他聯合國對日本作戰,直至獲得最後勝利為止
,締約國擔任在此次戰爭中彼此互給一切必要之軍事及其他援助
與支持。

第二條 
 締約國擔任不與日本單獨談判,非經彼此同意不與現在日本政府
或在日本成立而未明白放棄一切侵略企圖之任何其他政府或政權
,締結停戰協定和約。

第三條  
締約國擔任在對日本作戰終止以後共同採取其力所能及之一切措
施,使日本無再事侵略及破壞和平之可能。
締約國一方如被日本攻擊不得已而與之發生戰爭時,締約國他方
應立即盡其能力給予該作戰之締約國一切軍事及其他之援助與支
持。

        本條一直有效,以迄聯合國組織經締約國雙方之請求,對日本之
再事侵略擔負防止責任時為止。

第四條  
締約國之一方,擔任不締結反對對方之任何同盟,并不參加反對
對方之任何集團。

第五條  
締約國顧及彼此之安全及經濟發展之利益,同意在和平再建以後
 ,依照彼此尊重主權及領土完整與不干涉對方內政之原則下,共
同密切友好合作。

第六條  
締約國為便利及加速兩國之復興及對世界繁榮有所貢獻起見,同
意在戰後彼此給予一切可能之經濟援助。

第七條  
締約國為聯合國組織會員之權利及義務,不得因本條約內所有各
事項之解釋而受影響。

第八條  
本條約應於最短可能時間批准,批准書應儘速在重慶互換。

        本條約於批准後立即生效,有效期間為三十年。倘締約國任何一
方不於期滿前一年通知願予廢止,則本條約無限期繼續生效;締
約國任何一方得於一年前通知對方終止本條約之效力。


為此兩國全權代表將本條約署名蓋章,以昭信守。

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訂於莫斯科

中文
俄文各繕兩份,中文俄文有同等效力。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全權代表
                                        王世杰 (簽字)

                        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
                                            全權代表
                        聯邦最高蘇維埃主席團

                                        莫洛托夫 (簽字)



[ 本帖最后由 cst590 于 2012-9-19 15: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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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时间和内容,斯大林把老蒋玩弄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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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原来“老毛子”谁都敢骗啊!!
1、对付第三世界主要靠援交,对付发达国家主要靠口交!
2、今天看到新闻,说中国抗议完了以后几大军区各种军事演习,怎么说呢,就好比中国被批评不会日,然后他就撸给大家看了。
3、美国不必惧怕中国。诺贝尔奖获得者弗里德曼在他的新书中阐述了这样一个观点:不用担心中国偷窃美国的技术,因为美国可以更快地发明新的技术;最应该担心的是中国偷窃的是美国独立宣言、宪法等代表美国价值的东西,当中国开始拷贝这些东西时,才是中国真正强大的开始,那才会对美国构成实质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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