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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绝对应该合法持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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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绝对应该合法持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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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5 08: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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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日,美国科罗拉多州一电影院凌晨正放映《蝙蝠侠:黑暗骑士崛起》新片时,一名戴防毒面具的男子持枪向观众扫射,致12人死亡,数十人受伤。据悉,嫌犯在案前短短两个月内,收集了四把手枪和6000发子弹,均是通过合法途径购买。尽管悲剧的发生引起了对枪击管理的争议和反思,但白宫发言人日前暗示,奥巴马总统不打算推动该国实行更为严格的枪支管制。原因无他,自由和权利使然。发一旧文,看美国人为何理直气壮合法持枪。)

18美国亚利桑那州图森市发生一起枪击案,至少造成6人死亡,12人受伤,伤者中包括来自亚利桑那州的民主党女议员加布里埃尔?吉福兹。据有媒体分析,女议员是因为极力赞成推行医改而遭到一名22岁的名叫贾里?罗纳的枪手的袭击,在美国众议院去年三月份通过改革法案后,吉福兹在图森市的办公室遭到破坏,有人还携带一件武器参加了最近举行的一次会议。对于遭遇不幸的死伤者及家庭,美国总统奥巴马称,是美国整个国家的悲剧。

悲剧发生后,再一次引发了中国人对于美国枪支泛滥的关注,据联邦调查局估计,美国是世界上私人拥有枪支最多的国家,目前大约有2.5亿支枪在私人的手里,另外每年还有500万支新枪被私人购买,几乎人手一枪,这么多枪肯定会导致枪击血案频发,在一个菜刀都已经实名制的国度里,很多人就是不理解为什么美国人一根筋不愿禁枪呢?

枪不杀人,人才杀人。这不仅是美国人对于枪支管理的理解,也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国民对于枪与杀人之间关系的理解。全世界绝大多部分国家都允许私人持有枪支,包括加拿大、西欧以及许多所谓的第三世界国家,反倒是像中国、朝鲜这样的国家是坚决不能允许国民合法持有枪支的。如果你问美国人为什么不禁枪,人家会觉得不可思议:如果不让拥有枪,那得多乱啊,犯罪分子会不顾成本轻松地威胁到普通人的安全。况且杀人有很多方法,枪只是其中之一,不用枪,用刀、用石头、用毒药也可以杀人,所以会不会出杀人案件并不取决于手中有没有枪。2010年中国发生多起大型杀幼童案件,没有人使用枪支,照样能置人于死地。2010323:福建南平男子郑民生,持刀在南平实验小学大门口行凶,杀死8名、重伤5名小学生,制造南平惨案,没有枪;428:一名男子冲进广东省湛江市下辖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的校园发,持刀砍伤10余名学生和1名教师,没有枪;429:拆迁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徐玉元把报复社会的对象定在更加弱势的幼儿身上,持刀冲入幼儿园,砍伤30余人,同样没有枪;430: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尚庄村45岁的王永来闯入尚庄小学,用铁锤打伤5名学前班学生,然后将汽油浇在自己身上并抱住2名学生点燃,犯得着用枪吗?

没有枪根本不能防范杀人伤人案件的发生,从中我们还可以看到,中美两国的行凶案除了武器不同外,还有一点区别:美国人有枪所以敢枪击议员、总统;中国人没枪所以只能杀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

当然,美国人坚决不禁枪还有着更加根本的考虑:如果公民没有枪,而军队、警察、政府却拥有枪支,那么当他们背叛了公民信任的时候,我们用什么来保护自己?我们只能处于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地位。在美国,历史上也曾多次就是否禁枪在国会辩论,最终大家认为公民持枪能保护自己利益,所以不应该禁枪。美国《独立宣言》明文写到:但是,当追逐同一目标的一连串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发生,证明政府企图把人民置於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没有枪怎么能推翻企图把人民置於专制统治之下的政府呢?因此,在美国1791年通过的《权利法案》的第二条规定:“……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也就是说,美国的立国者认为,这种权利,不是统治者给予人民的一种恩赐,而是一种天赋人权。虽然美国已经实现了民主,但是出于对暴政的天然防备心理,美国法律坚决保证人民持枪的权利。托马斯.潘恩早就教导美国人:政府的代理人必须被设想为小偷或者强盗,国民必须必须时刻防其失控当社会、政府、法院不能给你公平的时候,你可以用枪来实现。这意味着,当政府剥夺人民自由选举的权力时,当政府剥夺人民新闻出版自由的权力时,当政府剥夺人民思想和言论自由的权力时,当政府剥夺人民集会结社自由的权力时,当政府用武力镇压人民实行专制和暴政时,人民有权用武力进行反抗。允许持枪固然会造成很多刑事案件,但是和刑事凶杀案相比,暴政更让人恐怖。所以,美国政府只能通过再三呼吁为管制枪支立法,如限制某种枪的型号,又如买枪者必须等候几天,以便让卖枪的查一查电脑,确定对方是否有犯罪前科等,来减轻持枪犯罪的危害程度,而对于彻底禁枪,由于《宪法第二修正案》的存在,政府是永远做不到的,更加不可能因为暴徒制造杀人案件而收回国民自由持枪的权利。

事实上公民是否能够拥有枪支对于保护公民的权益、反抗暴政的确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没有枪,政府可以包括随意闯入国民私人领域、随意征收国民的私有房屋以及土地;更恐怖的是没有枪支,有人可以随便把你推到工程车下碾死。而在美国这一切是不可想象的,美国《宪法第三修正案》规定任何士兵,在和平时期,未得屋主的许可,不得居住民房;在战争时期,除非照法律规定行事,亦一概不得自行占住,以及《第四修正案》人人具有保障人身、住所、文件及财物的安全,不受无理的搜查和扣押的权利;此项权利不得侵犯;除非有合理的理由,加上宣誓和誓愿保证,并具体指明必须搜索的地点、必须拘捕的人和必须扣押的物品,否则一概不得颁发搜捕状。在美国,私人领地受到侵犯,你有权开枪,上诉这两条,都和个人持枪权利有着密切关系。试想如果一个美国的农民土地被掠夺了,他告状无门,这时候房地产开发商来拆他的房子,他至少还可以拿起枪支与开发商打一仗,维护最后的正义。

枪不是一种工具,枪是一种权利。一名原籍俄国的犹太裔美国人在在详细了解希特勒迫害犹太人的历史档案后如是说。美国国民授予政府以有限权利,国民不允许政府及军警垄断武器,必须保留国民持枪的权利以维护自保的权利,这样一来,就保留国民监督和控制政府及军警的权利。美国建国三百多年,没有一次政变,没有一次军事叛乱,跟国民对于政府权力的制约以及自身权利的重视息息相关。水门事件时,尼克松总统的副手曾向他提出了一个愚蠢的建议:调军队来保护总统府。尼克松连想也没想就拒绝了,说了那句著名的话:坐在装甲车里,是做不了美国总统的。民主体制下的执政者不会走到让所有人都拿着枪对着你的境地,但是自以为全能的政府就不可避免的走向国民的对立面:秦始皇灭六国后聚六国之金,熔为金人十二,不但不让平民拥有武器,连造武器的原料都不让你有;元朝的蒙古统治者为怕汉人造反,编二十户为一甲,每一甲只允许有一把菜刀,做饭只能传着用。事实已经证明,历史从来不是傻子。

自由和安全之间并没有什么悖论,当你享受自由的时候,你必须承担自由所带来的后果,这个后果是美国人经过多次讨论后所选定的,他们既然愿意就应该承担选择的后果。只是当我们在替他人担忧的时候,想一想自己没有选择自由的后果是怎样的悲惨,没有枪,国民就如同鹅城里面的呆头鹅,连起码的反抗权利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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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5 08: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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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国会大厦,对殉职两警员举行国葬。

历史上的今天,也即美国时间,1998年7月24日 美国国会大厦发生枪击事件。据说,这天下午,美国国会大厦像往日一样平静,议员们或在办公,或在开会。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络绎不绝。大厦的保安人员则悠闲地散着步。15时40分,一名中年白人男子出现在正门口。当他通过安检门时,警报铃响了!只见他突然从怀里掏出一把手枪,一边射击,一边往大厦里冲。门口的一名警察中弹受伤。另一名警察举枪追击,那名男子慌不择路,最后闯进一位议员的办公室。见此情景,正在执勤的一位便衣警察立刻开枪射击。砰!砰!砰!双方展开了枪战。枪声震耳欲聋,在大厦内回荡。顷刻间,肇事者、便衣警察和一名女游客应声倒地,鲜血直流。

突闻枪声,有的人惊呆了,有的赶紧趴在地上,还有的跑到大柱子后面躲起来。哭声、尖叫声四起,人群顿时乱作一团。

不一会儿,数十辆警车、救护车和消防车呼啸而来,还降下一架直升机。警察立刻把大厦周围封锁起来,不准任何人出入。被困在大厦内的游客,只能由警察组织向外疏散。这些游客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美国人,也有外国人。一些目击者接受了电视采访,他们脸色苍白,说话声音颤抖,上气不接下气。

为处理这一恶性枪击事件,除了国会的警察外,当局还调动了华盛顿特区的警察、联邦调查局特工和联邦烟酒与火器局人员。破案专家一到国会山,就直奔枪击现场,展开联合调查。

大厦外,人群越聚越多。人们焦急地看到,从楼里共推出4个担架车。中弹者由直升机和救护车火速送往附近3个医院抢救。大约下午6时,中弹的两名警察因抢救无效而死在急救室。克林顿总统惊悉他们殉难,随即发表声明,向他们表示哀悼,并向家属表示慰问。国会大厦也降下半旗以示哀悼。

肇事者拉塞尔·韦斯顿受伤后已被逮捕,联邦检察官也已正式提出起诉,控告他犯有杀人罪。此人精神异常,现年41岁,是个流浪汉,来自蒙大拿州。在美国特工局的电脑里,他早已被列入“危险人物”名单。两年多前,他曾扬言要刺杀克林顿总统。特工人员和医生当时对他进行了调查和询问,判定他精神异常,因此没有对他采取行动。

美国人把国会大厦誉为其“民主象征”,还有“人民之家”的说法。然而,这次发生的枪击事件并非首次。自1835年以来,那里已发生了11起枪击、爆炸或暴力事件。上一次是发生在1983年11月的一天夜里,一枚炸弹在二楼爆炸,一个会议厅和一间办公室遭到严重破坏,幸好无人伤亡。

其实,在美国何止只有国会发生枪案,就是美国总统死于枪下的也不止林肯、肯尼迪,还有加菲尔德和麦金莱,中枪的就更多,而且几呼所有44任总统都被枪弹威胁。

有趣的是,每次发生枪案,美国社会都会《反思美国的“枪文化”》——如何在自由与安全之间寻求最融合的谋略,如何使美国人民拥枪自重的权益既获得保障,又减少社会为此付出的血的代价。

事实上,美国各种枪击案,几乎无日无之,数不胜数。而且,几乎所有枪击案的嫌犯都合法拥有枪支,这就不能不让人们一次又一次反思美国的“枪文化”和管制状态。是不论迷恋“枪文化”,还是反制“枪文化”的全体美国人都要重新学习、不断反思的人生大功课。

美国独有的“枪文化”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美国3亿人口中,私人拥有枪支达2亿8000万支,除去婴儿几乎人手一枪(甚至常有五六岁孩童玩枪、九十岁老人持枪杀戮案件发生)。全美合法的枪械经销商超过30万家,枪店多于汽车加油站,平均不足1000人便有一家枪支零售店。

美国还是全球第一个也是唯一的全民合法持枪的国家,从第一批移民依赖枪支立足北美新大陆,到西部拓荒,再至反抗、驱逐英国殖民者的独立战争,直至立国。当1789年首届国会研讨宪法“权利法案”时,最终形成的宪法修正案特别强调“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权利法案》第二条)。美国的开国立法者认为,这种拥有枪械武器的权利,是一种天赋人权,神圣不容侵犯。

200多年来,美国“枪文化”渗透到新大陆每个角落每个家庭,流布着极其复杂的历史情结和人为情感因素。有人相信:“枪支是秩序的象征和保守主义的图腾”,还有人认为:“枪支是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屏障”;甚至崇尚持枪自重就是美国精神。

早在1998年3月24日阿肯色州一初中发生两名学生开枪打死5名师生、击伤10名同学的大血案后,美联社就发出一篇耐人寻味的文章:“美国是这样一个国家:大自然近在咫尺,开拓时期的传奇故事依然代代相传,枪支在许多家庭居于重要地位,壁炉的上方、珍品橱柜内,常常自豪地展示着步枪、猎枪和手枪。”“教孩子打猎,或是枪击倒伏于树干上的罐头盒,是美国人成年过程的仪式。”特殊的“枪文化”渊源,导致枪支纳入美国人正常生活的一部分。

说美国枪支泛滥,似乎成了一种舆论的声音。其实,枪支泛滥与否,还难以一概而论,因为枪支的管制和购枪的限制也愈来愈加强。200多年来,美国人用枪捍卫了自由和权利,但全民持枪也导致不同程度危害到公共安全秩序,因此“禁枪运动”在美国社会也从未消停过。

美国每年有3万多人死于枪击事件,这是禁枪的现实基础和理由;但研究又表明,社会上枪支多寡与犯罪率的关系并不明确。首都华盛顿曾经实行了32年之久的禁枪令,谋杀率非但未减反而增加。2007年哈佛法律与公共政策杂志研究报告发现,世界上人均枪支最多的七个国家,年谋杀率是十万分之一点二;而人均枪支最少的九个国家中,年谋杀率却是十万分之四点四。自然,这类统计也难以证明严格禁枪或人均拥枪率与犯罪率之间的因果关系。而在现实中,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美国各州便陆续出台了相关地方法令,强化枪支管理和管制。

不过,2010年6月28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裁定,宪法第二修正案确保个人拥有枪支的权利适用于各州和地方枪支控制法,将美国人拥枪自卫的权利扩大到全国。与此同时,拥有350万至400万会众的美国枪支协会(NRA)权势倾城倾国,是拥枪自重权利中坚分子的大本营,甚至历届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尼克松、里根、布什等都是其会员,又不乏大财团作后盾,足以与任何禁枪行动抗衡,其派出的高薪说客更不断活跃在国会山庄的走廊,其影响立法的能量和维系、鼓吹“枪文化”的狂热不言而喻。

可以断定的是,延续至今渗透到每个社会细胞的“枪文化”,无疑也是美国文化中的一把双刃剑,既保护了个人安全,又扰乱了社会安宁,提升了社会治安难度;既捍卫了人民自由,也制造了社会麻烦;既增加了对他人的攻击性,也增添了自身的被攻击性,导致防不胜防的安全漏洞。自由与安全之间,仿佛横着一道沟壑,仿佛不可能达到完美的平衡。反思“枪文化”,如何在自由与安全之间寻求最融合的谋略,如何使美国人民拥枪自重的权益既获得保障,又减少社会为此付出的血的代价,是不论迷恋“枪文化”还是反制“枪文化”的全体美国人都要重新学习、不断反思的人生大功课。

关于禁枪,不得不说的事

本特利大学的麦乔莉教授值得我们崇敬。她最近的新书《枪支与暴力》触及到了这个迷雾重重的敏感问题。在该书中,麦乔莉教授介绍了英国的枪支,限枪法律和暴力犯罪史。这对今天的美国枪支问题有很大现实意义。

限枪鼓吹者们喜欢用经过特殊选择的枪支拥有率/谋杀率数据来说事。 但是麦乔莉教授指出了这种方法的缺陷:比如纽约市在两个世纪来谋杀率是伦敦的五倍——而两个地方当时都没有任何枪支管制。

1911年,纽约州通过了美国当时最严厉的限枪法案,英国十几年以后才效法。但是纽约对伦敦的谋杀率比率基本维持不变。

如果我们要好好研究枪支与犯罪的关系,那我们就要学习麦乔莉教授的做法——将枪支和暴力的历史放在一起研究。比如她就指出:“虽然枪支在英国越来越普遍,但是几世纪以来英国的暴力犯罪率却在急速下降”。

1688年的《权利法案》证实了英国公民独立于任何机构的拥枪自由。在二十世纪早期,英美两国持枪现象都非常普遍。

英国的限枪法律也不是针对任何枪案爆发而制定的。在十八世纪的最后三年,“三千万英国人中只有59例死于枪杀的”,麦乔莉教授说,“其中,19起是意外事故,35起是自杀,只有三起谋杀——平均每年只有一起”。

二十世纪早期英国政府的干涉主义政策也包含了对私人持枪权的限制。一战之后,枪管法律开始出台。二战之后,这些法律变得越来越严厉,直到彻底解除了英国人民的武装——起码是解除了守法公民的武装。

就在这段禁枪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里,犯罪率开始普遍升高。其中尤以谋杀率升高最快。麦乔莉教授指出,“随着合法持有的枪支逐渐减少,携枪犯罪的数量开始大大增加”。

1954年,伦敦每年只有十起左右的武装抢劫。到了1990年代,这个数字增加了上百倍。英国和美国对守法公民持枪权的剥夺与其对罪犯的宽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种差别对待导致了灾难性的后果。

尽管英国谋杀率尚未达到美国的水平,但她已经在抢劫和入室盗窃率上遥遥领先了。这几年,随着英国限枪法案越来越严厉,谋杀率还在继续飞涨。反观美国,有越来越多的州允许公民非公开地持枪上街并加大力度惩治罪犯。结果这些年来美国的谋杀率却在不断下滑。

当然,两国的限枪支持者都对事实不屑一顾。在英国,几乎没有任何枪杀案是由合法购买的枪支犯下的,但是还是有人叫嚣禁枪。

英美两国媒体都爱用偶发的枪案来吸引眼球,政客也总会趁此机会大做文章。他们不知道,限制犯罪,首先要打击犯罪者,而不是守法公民。

事实对禁枪支持者来说就像耳边风。但对于我们来说,认清事实还是很有用的。我们还要认清,禁枪者的论据中有多少是谎言。

禁枪支持者的论据之一是,枪管严格的地方谋杀率和持枪犯罪率都比较低。有什么证据呢?很简单,他们把禁枪与否当作唯一的变量再比较谋杀率,而完全无数我们初中就学过的控制变量法。

比如,他们喜欢把美国拿来和英国比。但是你也可以拿瑞士和德国比啊。瑞士的谋杀率比德国低多了,可是我们都知道瑞士是个传说中人人有枪的国家。还有很多国家枪多犯罪少,比如以色列,新西兰和芬兰。

就算在美国,情况也不是一刀切,有枪没枪这么简单。美国的郊区和农村,是枪多谋杀少;美国的白人,也比其他族裔的人持枪比例高而谋杀率低。整个美国在二十世纪持枪率增加了一倍,而谋杀率却大大下滑了。但是你在媒体上见过这些数据吗?

禁枪支持者还喜欢说,在家里常备一把自卫手枪不仅无法自卫,还会增加被伤害的几率。他们认为最好的办法是:歹徒来了,听天由命。

事实却不这样认为。在遭遇暴力犯罪时,持枪反击者的受伤几率只有被动接受者的一半。当然,如果没有枪还试图抵抗的话另当别论。

禁枪支持者只能选择性无视这些事实。他们只能拿出几年前《新英格兰医疗学报》早已被反复质疑的一项研究来作证据。根据那项研究,有枪在家的人更容易被谋杀。

这个结论从何而来?研究者先去采访谋杀受害者的家庭,然后问他们家里有几把枪,然后再拿这个数据跟那些没有谋杀发生的家庭的持枪率作比较。(译者注:这不是陶宏开叫兽调查网瘾的方法吗?)

看出什么问题没有?让我告诉你。用类似的方法,你可以得出“雇佣保镖的人比较容易被杀”这种荒谬的结论。很明显,一个人首先感到危险了才会去雇佣保镖的啊,怎么能说是保镖害的雇主更危险呢?

荒谬的结论还有很多。比如,还有人将入室抢劫罪犯的死亡数与被亲人在家里杀害的死亡数作对比,得出结论说存枪在家根本打不到几个罪犯。但是你想过没有,那些存枪在家的人是为了杀罪犯玩儿吗?

大部分会在家里存一把枪的人,根本不希望真的用到枪。枪是为了震慑罪犯,而不是杀人玩儿的。当罪犯知道为了偷一片面包可能得吃一枪子时,你觉得他们还会那么猖獗吗?从来没有人统计过,有多少生命因为这样的罪犯退缩而被拯救。

而那些有亲人谋杀的家庭根本不是典型。大部分死于亲人之手的受害者生前都曾实施过或被实施过家庭暴力。他们中的大部分都几次三番的报过警。那些杀死自己亲人的罪犯根本不是因为一时冲动而手边正好有一把枪才杀人的。对这种家庭,就算没有枪,血案也难以避免。

媒体喜欢报道的死于枪杀的“孩子”,也根本不是我们想象中那种爬着爬着突然摸到一把枪乱玩走火的婴儿。这些“孩子”大多数死于黑帮火并。我们不能说他们罪有应得,但青少年犯罪问题也不是禁枪能解决的。

从横向上看,每年在美国玩枪走火而死的儿童比洗澡不小心溺死的儿童还少。纵向看,美国枪支事故的发生率一直在缓慢降低,而与此同时持枪率却在猛增。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枪越多,事故越多。禁枪者支持者的论据大多是故弄玄虚。他们害怕事实的靠近。

许多人支持禁枪法律,是因为他们以为这些法律能够减少死于枪杀的受害者。这些人的用意是好的。他们只需要好好调查一下事实的真相,就会知道指望禁枪法律来减少犯罪是天方夜谭了。问题不在他们。

真正的问题在于另一种人。他们身居高位,又罔顾事实。他们支持禁枪,不问证据。当约翰·罗特教授发表研究,证明持枪率的提高有助于减少犯罪率特别是谋杀率时。罗特教授主动给禁枪组织的一位成员寄去了该研究的结果以供参考。但是被后者一口拒绝了。

后来这项研究被收入《枪支越多,犯罪越少》这本书,ABC电视台对这位禁枪组织成员作了采访。该成员在采访中表示这篇文章的研究方法“有缺陷”。罗特教授看了节目后,打电话问她“你没读过书怎么知道我的研究方法有缺陷”,结果该禁枪组织成员直接挂断了电话。

这种盲目的禁枪支持者是危险的。

很明显,对与这种狂热禁枪分子,事实是无足轻重。我们也很难明白,为什么事实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禁枪与拥枪的对立却严格按照党派界限划分——左派支持枪管,而保守派支持持枪权。

我们已经举出了约翰·罗特教授的研究,支持持枪率越高犯罪率越低的结论。还有许多研究也作出了类似的结论,例如加里·克拉克教授的《直射》和麦乔莉教授的《枪支与暴力》。

那么拥护禁枪者有什么研究结论作支撑呢?其中之一就是我们上文曾经提到的,《新英格兰医学学报》刊载的那篇有重大方法论失误的文章。

这篇文章的逻辑之特别奇怪处就在于,它重蹈了医学界研究内非常小儿科的错误:用死亡率来评价医院的治疗效果。这个错误的原因在于,去医院的人首先是比不去医院的人死亡率高的。难道我们就此得出结论说医院对病人非常危险吗?还是应该说会去就医的病人本身就更容易处于危险状况呢?

实际上,世界顶级的医院的医疗死亡率远远高于地方乡镇医院。因为重症病人显然不愿意在一个乡村医务室看病,而选择那些拥有医疗专家和高级设备的大医院。

我们不能假设说去大医院和去小诊所的病人的初始状况是相同的。我们也不能假设那些会在家里存枪和不在家里的存枪的家庭安全状况相同。他们中的有些本身就是高危人群。将高危人群的死亡率和普通人比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左派最新的禁枪圣经,是埃默里大学白塞米教授的新书。纽约时报和纽时书评都发表了对其高度赞扬的书评。历史学界还立马授予其一知名奖项。然后?然后他就露馅了。

在学术机构对其研究方法进行调查并得出其“有失学术尊严”的结论后,白塞米教授辞职了。当然,禁枪支持者还会继续引用这项错误百出的研究,直到无穷。

我再三强调,禁枪支持者对事实是高度免疫的。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他们多属于左派阵营。在他们的世界里,精英的德行和智慧将会被百姓奉若神明。百姓将会对精英俯首听命,不管是在禁枪,环境,还是其他议题上。

当无辜的约翰·罗特教授打电话咨询那位禁枪组织成员的时候,他可能以为禁枪这个问题只是个事实问题,谁占理谁就占先。但在左派眼里,这其实是个意识形态问题,是关乎他们身份与尊严的问题。他们当然不敢冒面对现实的险。

自由与公民持枪权

近年来,呼吁枪支管制的运动势头在美国有所减弱。民主党在近年的选举中显然也不再挑起这个议题,因为他们知道提起这一主张会面临政治上的失败。支持颁布新的枪支法的民意减弱,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州采取了允许“隐藏携带”的政策。9·11恐怖主义袭击和公众对于安全日渐增加的忧虑让禁枪派的日子更不好过,因为这彻底唤醒了数以百万计的美国人民,我们不应只依靠政府来保护我们免收罪犯的侵害。

枪支管制的拥护者告诉我们说,让枪支从社会中消失会让我们更安全。然而,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事实是,枪支的制造技术始终是存在的。我们不可能把这个发明抹掉。只要有金属加工和焊接的技术,枪支就会存在,而不管架在守法公民头上的是什么样的枪支法律。那些想要枪,而又不顾法律的人,就会有枪。反讽的是,枪支管制反而会让暴力犯罪畅通无阻,让侵犯更加容易,不管侵犯者是恐怖主义分子,还是政府。

我也不认为所谓的“无枪区”的建议有什么不一样。如果这真的有效的话,为什么那些最严重的枪击案件会不断地发生在无枪的地方,例如学校呢?相反,在枪支和刀具展览会这些有枪的地方,虽然也有事故发生,但我们从没听说过有这些挑衅式、恐怖主义式的枪击事件。需要不断地提醒大家的是,一个拥有武装的社会,确确实实也是一个文明的社会。即使你不喜欢枪支,或者不想持有它们,你也可以从其他持枪者中得到好处。罪犯在犯罪时,他们会担心面对的是有武器的人,这总比他们设想面对的是手无寸铁的人要好。

历史告诉我们,种族灭绝是与枪支法相关的一件惨剧。以希特勒为例,他很清楚,为了实行他的“最终解决方案”,解除武装是必要的先行步骤。虽然这是一个人民被自身政府杀害的极端事例,但这表明,一个政府如果想要杀害它统治的人民,它将要首先解除人民的武装,以让他们不能反抗。当人民对政府毫无保留地信赖时,在保障人民,或是孩子安全的幌子下,人民被解除武装终有一天会发生。要清楚,不管是什么政府,不管它一开始是多么的理想,都有走向专制的可能,所以我们的建国者才制定宪法第二修正案,来确保美国人将来享有的自由。(第二修正案内容为:一支训练有素的民兵,对一个自由州的安全实为必要,民众拥有并且佩带枪支的权利不容侵犯。——译者)

在我们的国家,我们应非常警惕那些试图让人民放下武器的举动,特别是在经济下滑周期。我担心在未来的日子里,暴力犯罪会猛然增加,而由于联邦和地方政府当局财政的日益紧张,警力不足以或不愿意对犯罪进行回应。

在很多地区,当地的警察越来越把精力投入在那些有利可图的活动,例如处罚轻微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没收非暴力的涉毒犯罪分子的财产。你的安全,最终而且永远都是属于你自己的责任,在现在这个时候更是如此。人们拥有保卫自己的天然权利。一个把这权利从人民手中夺走的政府是极度不值得人民信任的。

从希特勒到斯大林,独裁者们都想方设法地想要解除人民的武装,原因很简单,因为手无寸铁的人更容易控制。我们的建国者,当时才刚刚驱赶了英国的军队,深知持有武器的权利同时也是其他权利的守护者。这是在枪支管制争论中双方都经常忽略的一点。只有武装起来的人民,才能最终成功抵御专制的政府。(本节摘自美国共和党总统参选人罗恩·保罗的《影响我们自由的50个重要议题》枪支管制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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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每年的人祸都比美国枪击案死的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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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不禁枪,是因为怕有独裁政府镇压人民,枪是人民保护自己的最后1道防线。

如果中国也不禁枪,就不会出现强拆了,黑社会、贪官也不会这么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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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不是一种工具,枪是一种权利
只有武装起来的人民,才能最终成功抵御专制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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