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上午,一实名认证为江西省赣县公安局团委书记的@女警薇博,在评论一则裸体失足女当着几个办案人员录口供时痛哭的微博时,写道:"当警察面就失声痛哭,当嫖客面怎么不哭呢?!"被网友指为不尊重人权,并被搜索出之前的微博,显示其"挎着香奈儿、LV的包包经常去旅游","薪资水平应该挺不错的"。之后,当事人匆匆删去微博!










而一名为@赣州小编微博中午披露了更多相关信息,称当事女警今年还被评为江西"学雷锋做先锋"青年宣讲团成员,热心公益,希望大家多宽容。
以下为网友评论节选:
@心理老师郑凯英 :警察侮辱人还理直气壮,我看嫖客比这样的警察有道德,至少人家付了钱,公平交易。
@许开祯:这个要猛批!要尊重任何一个生命,何况是你姐妹!失足女怎么了,人家指不定比穿制服的还干净许多!
@品格教育父母教练 :似乎此博开博时间不长,很想做好,像@段郎说事一样。无奈,文化是个累积的过程,而价值观,非一时之功;加上屁股坐的地方不一样,想做名博,谈何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