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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竟然出台地方法规,说风能、太阳能为「国有」。实乃滑天下之大稽!

黑龙江省竟然出台地方法规,说风能、太阳能为「国有」。实乃滑天下之大稽!


黑龙江省竟然出台地方法规,说风能、太阳能为「国有」。实乃滑天下之大稽!意欲何为?可笑之极!人人得而攻之可也!中央政府必须明确指示黑龙江省立刻取消此类「违法」之地方规章。人大常委会对此类公然违背国家法律的所谓地方规章和制定此类法规的地方政府部门,要严格检查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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