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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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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罗德·S·库什纳 

  我不敢肯定是否有宽恕人这回事,尽管我知道有被宽恕这回事。被人宽恕就是感到压在肩上的重担被卸去,感到既往错事污点被洗刷。被人宽恕就是感到卸除了过去所做的 所存留的一切事的重负,轻松自由地步入未来。 

  由于受计算机形象的影响,我把人的心灵看作一个“反馈机制”。每一次要我们做出决定时,我们都不仅考虑替代方案,还调动记忆,回想我们过去在类似的环境下如何反应。我们大脑中有一种声音告诉我们“这是供选择的方案,这是在其它情况下你进行选择的方法。”因此迈蒙尼德和埃里希·弗罗姆就会看到,在《出埃及记》中法老每一次都没把那件事情告诉摩西,这使得他看起来好像是在每一个下一次永远都要说不,他越来越难以改变习惯说是,因为他的反馈机制总是在告诉他:“对这样的要求你是个说不的人。” 

  要是我们觉得过去的行为错了,被宽恕就意味着抹去那段信息,写上我们一直认为应该是的信息,让我们自己成为一个全新的人。 

  被宽恕是一件奇迹。这个奇迹来自上帝,来自上帝选择要加恩于我们,而不来自我们的要求。所以一名犹太人才在阿梅达一日三次地祈求上帝宽恕的奇迹出现。说上帝宽恕不是在陈述有关上帝的事,不是在陈述上帝的情感状态。上帝的宽恕是发生于我们之内的事,而不是发生于上帝之内的事,是要我们摆脱过去的羞耻,让我们变成一个全新的人,要我们在将来全然不同地选择与行动。 

  《宽恕?!》中,是那位纳粹士兵做得不对,他请求了一个缺乏能力(更不用说权利)的人给予他宽恕。假如他想在被宽恕后死去,他就应该对他自己说:“我彻底做错了,我为我做过的一切感到羞耻。我要丢掉我能做出这种事情的那一部分。我不想成为一个会做出这种事情的人。我还活着,尽管我不知道我还能活多久,不过杀死小孩的那个纳粹已经死了。他不再活在我体内。我谴责他。”假如上帝选择加给他宽恕的奇迹,他就会觉得他把那名纳粹从体内驱逐了出去,就像我们的身体排斥一个外来的物体,排斥一个不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他会以一个全然不同的人的身份死去。 

  当然,假如他早一点悔悟自己犯下的罪行,而不是临死才想到这一点,他本来可以有机会体验到面对同样的环境时悔悟所具有的洗涤力量,他会以全然不同的方式行事。遗憾的是,他召来一名犹太人来赦免他对其他犹太人所做的一切,这不能不使我们怀疑他是否在事实上已经超越了纳粹看待犹太人的方式,把犹太人看作是低于人的,可以代替的一种存在,而没把他们看作都是独一无二的人。这正如一个人恨所有的黑人,白人,基督徒,犹太人,德国人是罪过一样,因为只有个别少数黑人 白人等曾伤害过他。 

  被宽恕就意味着这些。那么宽恕意味着什么呢?我的会员里有一名妇女,她来找我。她是一位离了婚的单身母亲,得工作养活她自己和3个孩子。她对我说:“我丈夫把我们抛下走了,每个月我们都得拼命工作付账单。我不得不告诉我的孩子我们没钱去看电影,而他却在另一个地方和新妇住在一起。你想想我怎么能宽恕他?”我对她说:“我不是要你宽恕他,因为他做的事是可以接受的。不是这样,那是很自私可卑的。我要你宽恕是因为他不值得你记住他,你不值得为了他而变得尖刻,易怒。我很高兴看到他从肉体到情绪上都退出了你的生活,可是你还是在放不下他。你恨他,这对他并没有什么伤害,但这对你却有着很大的伤害。” 

  宽恕不是要我们为另一个人做点什么,不是像那位纳粹请求威森塔尔所做的那样。宽恕是在我们的里边发生的。它代表了一种松了一口气的感觉,或许更重要的是代表了一种不再是受害者的感觉,因为作为一名犹太人宽恕那名纳粹不是(上帝也不允许)对他说:“你做的事都是可以理解的,我理解你为什么那么做,我不恨你。”宽恕应该是说:“你做的事完全是可卑的,它让你变成了一个不值得尊敬的人。不过我拒绝给你权利把我看成一个受害者。我拒绝因你的盲目仇恨而限定我成为怎样的一个犹太人。我不恨你;我拒绝你。”这样,那名纳粹就会与他的过去 与他的良心接上,而这名犹太人就会自由。 


劳伦斯·L·朗格 

  如果我处在西蒙·威森塔尔的位置,我不知道我会怎么做。并且我认为这个问题问得并不合适。模拟大屠杀的现实事实上会把《宽恕?!》所提出的公正和宽恕这样严肃的问题淡化。依我之见,应该集中讨论那位党卫队员的请求和威森塔尔对这个请求的反应。 

  对欧洲犹太人的大屠杀是一件不可原谅的罪行。这位党卫队员提供了这种屠杀的细节情况:犹太男人,女人和小孩儿被赶进一座建筑,手榴弹扔了进去,整个房子都着了火;党卫队员们开始扫射从烟火滚滚的窗户中跳出来试图逃跑的犹太人——包括犹太小孩儿。人们能为做出这样可怕的恶行而事后感到后悔吗?我不知道如何后悔。真正考验那名党卫队员心灵正直性的,是他接到射击命令的那一刻。那一刻他还是个道德上自由的人(假定他此前没有参与犯罪)。他没有违抗一个更高的权威,没有拒绝执行命令,而是听从命令开了枪,这样他就在这场考验中失败了,永远切断了他被宽恕的可能。如果是别的罪行也许没这么严格——但是对欧洲犹太人的大屠杀不是一般的罪行。 

  不管凶手——制定,领导,合作和执行这些计划的所有男女——事后怎么说,大屠杀的罪行是不可宽恕的。一名凶手犯下了不可宽恕的罪过,他怎么可能被宽恕呢? 

  在我看来,威森塔尔拒绝把宽恕扩展至刑事犯罪的罪人,他事实上是无意间承认了凶手与其罪行间有不可解除的责任关系。尽管许多人会说凶手是真诚地悔悟了,但是我们没有办法来证明这一点。我们只有根据威森塔尔的回忆而得来的说明,只能听到复制出的声音,而不是真实的声音。那名党卫队员的大段独白不可能逐字被复述下来,只能大略是那样。所以他内心的情感秘密仍然包在那些绷带里,留在他的躯体内。威森塔尔确实没有进入与他的对话中,那样的话或许会揭示得更多些;威森塔尔仅仅是在听。 

  他没给他的犹太同伴深谈这些话题,而是与一个叫勃洛克的见习牧师长谈了几次。这些谈话给我们提供了有关我们所面临窘境的重要线索:确实主要是用来交流的语言形成了我们对那位请求宽恕的党卫队员的态度,而不是因为他所犯下的罪行形成了我们对他的态度。比如说勃洛克不可思议地责备威森塔尔没有宽恕:“那名党卫队员该求助于谁?他所伤害的人没有一个还活着。”当我们把屠杀无助的犹太父子叫做“伤害”时,我们已经把罪行减轻到了熟悉的可以宽恕的地方,影响了我们认识到事情的极端恐怖性。 

  或许威森塔尔会不知不觉地采用了勃洛克那种成问题的腔调:“一个人在死亡面前是不会撒谎的;”“他已经没机会弥补他犯下的罪过了;”他显得“非常真心实意地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感到后悔。”我相信任何一个人如果他居然把屠杀毫无抵抗能力的犹太人的事叫做“错误行为”,那他就失去了评价这个问题的权利。通过一连串的神学词汇,那位见习修道士和编织了一大套说法来修饰迄今尚未提及的犯罪细节,来开脱凶手对于受害者应负的责任。当然,是威森塔尔而不是勃洛克为读者记录下了这段文字,这就提出了《宽恕?!》文本的叙述权威性问题。这个问题需要我们分别地进行分析。 

  “消失了的凶手”是大屠杀事件最为危险,最为可悲的一个遗物。滑稽的是,那名党卫队员请求一名犹太人来宽恕他,借此要把道德决定的重负从他自己身上转移给一个潜在的受害者。非常遗憾的是,这种冲动经常可以在众多大屠杀生还者的证词中见到,由于缺乏像这名濒死的党卫队员这样的真实凶手,他们经常为一些事实上他们是无辜的行为或后果而责备自己。在我看来,这名党卫队员的请求证明他最终还没理解自己所犯罪行的性质,显得似乎好像是最后一次绝望地逃避其罪责行动,尽管我们永远也不知道他深埋于心的动机是什么。不过,或许他自己也并不知道。 

  “错误”或“错误的行为”这样的词起源于泛泛而谈,起源于对奥斯维辛或马伊达内克这样地方的遗忘。在这样的地方,毒气室和焚尸炉遍地都是。《宽恕?!》中还有很多会模糊罪责的词汇,如赎罪与补偿,悔改与赦免,罪过与宽恕等。这不过是努力要用一连串熟悉的词汇去重述传统语言框架已经结论性地叙述了的事件。在我看来,这种努力极为大胆,但却在根本上是错误的,并且注定要失败。艾默里仔细地研究了他在盖世太保手中和在奥斯维辛集中营的经历,他的《心灵的极限》一书最初的德文名字就是Jenseits Von Schuld und Suhne(《在罪恶与补赎之外》),艾默里不仅把尼采的《在善恶之外》(Jenseits Von Gut and Bose)推进到了一个新时代,还提醒我们注意审视这些用来评价20世纪丑恶罪行的术语。 

  在但丁的地狱里边还存在有一些罪人,这肯定会让但丁的一些读者感到吃惊,因为他们认为这些罪人还活着。事实上,他们确实还活着,不过但丁这位有异端思想的诗人对这些罪人感到非常愤怒,就罚他们的灵魂在死去之前永远留在地狱。因此,没有悔改可能和宽恕可能的罪过并不是新近才有的。当然,但丁不可能知道,由他精心设计出来的地狱的想法居然可能预言到我们这个时代有关暴行的僵局的出现。这种危险的暴行,用罪与赎罪的概念已无法解决。 

  假想今天有一名党卫队员站在海乌姆诺或特雷布林卡或巴比亚的大堆坟墓前说:“真抱歉,我很后悔我做过的事。”他的话会飘过成千上万荒掷的尸体或他们的骨灰,然后会下沉到某个低洼的地方,在那里与那些不宽恕也不可宽恕的灵魂交相呼应,永远地诅咒那些提议发起这场可怕行动的人。我们寻找罪行应该从这里开始——也应该在这里结束。 

  《宽恕?!》应该促使我们——它一直在刺激着我——转换讨论的焦点。这段文字的关键不在于威森塔尔是否应该宽恕这位党卫队员,而在于问为什么作为一个年轻小孩儿,这位党卫队员会违背他父亲的意愿,充满热情地参加希特勒青年会的活动;为什么他(假设他又一次违背了他父亲的意愿)志愿加入了党卫队(那时他已经是一个能自主选择的成人了);为什么他又毫不违抗地参加了行刑队,成了一名职业杀手——包括他在病床上所讲的事;最为重要的,为什么到了他生命的最后一息他才想到悔悟和宽恕。对于这些问题,这名党卫队员都巧妙地避而不言。 

  这都是在威森塔尔叙述中所隐含的问题,这些问题肯定会对我们的想象力构成挑战。对于这些过错,西蒙·威森塔尔过去是,将来也永远是清白的。 


普里默·莱维 

  你所讲述的事情发生在一个其根基正在动摇的世界里,那个世界的整个气氛都在孕育罪恶。在这样一个环境下,并不总是能,的确甚至有可能根本不可能有绝对的对错价值:正是罪恶的本性创造了道德冲突的环境,最终只有交易和妥协才能解决这种冲突;而这种交易和妥协又会对正义和人类自身造成伤害。 

  当做出暴力行为或攻击行为时,其后果是永远无法挽回的:极有可能公众舆论会要求制裁,惩罚,或要求为制造这种痛苦付出“代价”;也有可能这种代价的付出会有益于减少或挫败新一轮的攻击,然而原有的攻击仍在,“代价”永远只是新的攻击(即使它是“公正”的),并会成为新的痛苦之源。 

  我认为我敢肯定你做得对,在这种环境下你是应该拒绝原谅这名濒死的党卫队员。你做得对是因为这样会更少带来恶:你本来可以通过撒谎或强使你自己冒犯道德准则来宽恕他 不过,当然,这种拒绝并不是把什么事情都回答了,所以也就不难理解你为什么会满怀疑虑地走了,这样的情况下明确地回答是或否不可能解决问题;总会有另外一些情况未被论及到。 

  在你所讲的例子中,假如你是一名Haftling(这是一个命定的受害者),或者那时你觉得你代表了整个犹太人,那你就会错误地赦免那个人,如果是那样,你今天就可能会深深地感到后悔。 

  这种原谅对于那位濒死的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对你来说又意味着什么?或许大部分都是形式上的;它可能是一种圣礼形式,是一种净化,借此可以解放他那苏醒得太迟的宗教良心,使他免于对永恒惩罚的恐惧。而它对你来说,在我看来,是毫无意义的,当然它不意味着“你是无罪之罪”,也不意味着“你犯下了违抗你自己意志的罪或你不知道你都做了什么。”在你这里,原谅会是一种虚设的形式,最终必然会导致说谎。 

  我还应该补充说:你在书中所描述的党卫队员还没摆脱从道德观点看的痕迹,没有完全描画出他本来的样子。他做的一切都会让人觉得,要不是他害怕大难临头的死亡,他肯定会不那么做;让人觉得只要不是德国快要灭亡,他就不会悔改,甚至有可能永远不会悔改。“给我找一个犹太人去”的行动在我看来是充满孩子气的,厚颜无耻的。说它充满孩子气,是因为他的行为完全像一个哭喊着寻求帮助的孩子,一点也不替自己找借口辩护:很有可能,在他的想法里,就像宣传中所歪曲的那样,“犹太人”不是正常状态的人——而是半恶魔,半神迹的工人,任何情况下都可作出超自然的行为。希姆莱曾命令停止拉各屠杀,希望“犹太人国际”会帮助德国人实现西部的和平。他这样做时,不正是出于类似的考虑吗? 

  说它是厚颜无耻的,是因为这位纳粹又一次把犹太人当作工具来使用,一点也意识不到他的请求会给这名囚犯带来的危险与惊吓;他的行为,从深层讲,完全是利己主义的,人们会发现,这不过是在把一个人的痛苦推卸给另一个人。 


得波拉·E·李普斯达特 

  Teshuvah,悔改,来源于希伯莱语文字的“回归”,它是犹太教的一个说话程序,指人们向那些我们冒犯了的人表示道歉。它比悔改的意思还稍重些,是设定来修好我们与上帝及与周围人的关系的。犹太教相信上帝不仅接纳悔改之人,上帝更希望人们回头。如果做得合适,teshuvah可以导致罪人重新建立与上帝及与周围人的关系,甚至可以使上帝重新回到罪人身边。在《塔木德》中我们读到:“在悔改的人站立的地方,就是最纯净的Zadik(义人)也无站立之地。”说一个悔改的罪人比纯净的义人更正直似乎没有太大意义。迈蒙尼德提出了一种非常有趣的看待悔改之人的看法,这种看法或许有助于解释这个窘境。引用《创世纪》中的话,亚当夏娃偷吃禁果后上帝说:“现在亚当和我们一样了,他知道辨别对错了。” 

  仅仅解释说人类犯罪之后他们变得像神了,这种解释似乎让人困惑。在密西拿那一托拉篇中,迈蒙尼德读出了完全不同的意思来。他推敲了echad这个词,他把它翻译成“独特的”,然后他又推敲了memenu这个词,把它翻译成“根据自己内心的标准”。“现在亚当是独特的。根据自己内心的标准,他知道辨别对错了。”在这世界上,人类是独特的。人类利用自己的知识和理性辨别善恶。 

  所以做了错事又悔改的人达到了一个新水平:根据自己内心的标准,他们知道对与错之间的真正差别。正是人类这种知道对错的独特能力使得悔改具有转形的特点。然而悔改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在我们评价这位囚徒该如何从一名犹太人的角度对那名士兵的请求作出反应前,有必要认真理清悔改所包含的步骤。 

  首先,悔改之人应该先请求受损害团体的宽恕。当罪恶是发生在两个人之间时,这种个人相遇是必不可缺的。若干年前,在“60分钟”这个节目中,麦克·华莱士与查克·柯尔逊进行了一场对话。后者是前尼克松政府白宫保密工作的总头目,与臭名昭著的水门事件有染。在柯尔逊服刑期间,他已成为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因为他所做的事严重扰乱了人们的生活,华莱士就问柯尔逊现在他是否想就此向人们表示道歉。“不,”柯尔逊回答道,“我内心已经与上帝修好。”这种行为就与悔改形成了强烈对比。悔改要求首先走到受害者中间去。犹太教相信,只有通过人类的相互交往,受害者的创伤才可被治愈,施害者才真正能够转变。与上帝修好是随后的事。犹太传统教导我们,罪恶不是一般性的无形行为,而是特别地针对某个个人或某个群体的人而犯下的,所以必须与受害者群体面对面地相遇。如果我犯了罪,我不能去找一个与受害者毫不沾边的人,去请求第三者来宽恕我。 

  在面对受害者,并尽力改正自己的错误后,就应该面向上帝了。这时悔改的人就应该口头忏悔自己的罪过,表达自己对这个行为的羞耻与歉疚之情,并决心永不再犯这样的错误。但是这并不是最高的或最完美的彻底悔改。彻底的悔改应表现在遇到同样的犯罪环境时他能选择不再重复过去的罪恶行为。这个人还有能力再次犯罪;他的力量还没有完全丧失。但是,他们选择不再重复犯罪。 

  最后,非常重要的是要区别悔改与补赎。补赎表现在这个人承担其行为的后果。或许有人问,悔改不就够了吗?为什么还需要惩罚?犹太教认为行为总要有其后果:正直的行为蒙受保佑,邪恶的行为需要惩罚。大卫王设计杀害了技示巴的丈夫,以便把她据为己有。随后他就悔改了(《诗篇》51节中写道,他在犯下了可怕的罪行后,他真心地悔悟了)。然而他还是因为他的行为受到了惩罚。只有在他受到惩罚后,他与上帝的关系才恢复到历史的状态。 

  问题不是问这位囚犯是否本来应该宽恕这名党卫队员,而是问这位囚犯能不能宽恕他?囚犯可以告诉这名士兵,囚犯个人是宽恕他的,因为他与其他毫无悔改之心的士兵是不同的。但是这名囚犯不能给这名士兵提供补赎的机会。尤其是这名党卫队员与他毫不相干。被士兵们烧死的犹太人没有赋予任何人权利让他代表他们宽恕凶手。 

  囚犯遇到的窘境在当代仍有回响。经常有非犹太人问犹太人,“是不是该到了‘你们犹太人’宽恕德国罪犯的时候了?是不是到了该忘记的时候了?”(有意思的是,那些受过迫害的人,包括那些受迫害程度相对较轻的人,很少问这个问题)。有人问我这个问题时,我就回答说我还没遇到一个真正寻求宽恕的罪犯。德国,奥地利以及其他参加过大屠杀的国家和公民,如果他们是在大屠杀之后出生的,他们对发生的事并不承担直接罪责。他们整个民族或许都承担着责任,他们国家的历史上或许留下了抹不去的污点,但是他们并不承担直接罪责。更重要的是,即便我真的遇到了一个请求宽恕的罪犯,我是谁,我凭什么去宽恕?我不能说我代表那些受害者,尤其不能说代表那些被杀害的人。 

  最后,我们无法知道这名士兵是否真的彻底悔改了。这位士兵躺在病榻上,已经无力讲完他的丑恶罪行了。如果他不是濒临死亡,他会不会这么后悔?同样重要的是,我们应该记住,这位士兵表露出来的与过去的真心搏斗并不能减轻他承担惩罚的责任。即使这名囚犯口头上宽恕了这名士兵,这也并不是说他的污点就自动洗去了。只有当犯了罪的人承担起他所犯罪行的后果,并以随后的行为证明他已经回到了他没犯下这桩丑恶罪行的“地方”,他才可能有这样的补偿。 


弗兰克林·H·里特尔 

  有罪本身就是个问题。这位即死的罪犯的麻烦在于,唯一能宽恕他的人却已经死去了。 

  这个小说反复讨论大屠杀,讨论进行大屠杀的罪犯及合谋犯罪的旁观者。个体犯罪的问题很容易就会滑到集体犯罪的问题。道德犯罪不可避免地要从展露出来的政治犯罪中产生。 

  基督徒相信,最终只有神的介入才能洗清并摆脱心灵所背负的罪责。他们还相信,上帝仍爱着悲痛欲绝的忏悔者。然而,如果没有对罪和罪恶的强烈感受,任何一个人或一个民族都不可能“摆脱罪恶”,“转向主。” 

  自从四十多年前,拉法埃尔·莱姆金创造“集体屠杀”一词以来,政治和道德两方面的进步都一直显得很慢。但是到了今天,虽然宗教人士也鼓起道德和宗教的力量来阻止集体屠杀,创造和强化法律来阻止集体屠杀,但相比起来,学者和政治家们创造结构来阻止并惩罚针对伦理,宗教和文化而进行的屠杀要显得更深入有效。 

  政治家们似乎从来不惮于运用权力来制止集体屠杀事件,而宗教领袖们却似乎过多地在谴责犯罪者和旁观者的罪与罪恶。或许这又是因为“基督王国”的教堂领袖们仍没能让自己的想象力把自己带到那位党卫队员在病榻上那水晶般洁净的最后一刻。 

  与此同时,文明世界正在努力寻找法律方法,通过法律程序来惩罚集体屠杀的凶手。这个原则首先在纽伦堡得到了提倡,随后以《反对集体屠杀公约》的形式成为国际法的一部分。现在正在运用这个法律来惩办导致南斯拉夫变成废墟的集体屠杀的罪犯。 

  许多人会对这个办法实施的难度感到失望。不过,要把道德的和宗教上的犯罪转换成公民的与司法上的犯罪,这中间总还是需要一些过程。首先,要认识到有些罪恶是与地震和洪水不一样的:它是错误的,是由某些人干的。其次,需要时间让公众意识到,如果是由某些人干的,这些人就应该受到惩罚(而其他的人就会因害怕惩罚而没勇气再去犯罪)。剩下的就需要时间来界定罪行并判处对罪犯的惩罚。最后,还需要时间让书本上的法律真正在现实中得到执行。 

  在历史上有很多罪恶开初并没被视作犯罪,刑法也不过问这些事,比如凶杀,一夫多妻,决斗,部族冲突,溺婴,奴隶制等等。我们或许会对在卢旺达 布隆迪,“波斯尼亚”等地方发生的大规模屠杀感到丧气,我们会觉得我们无能为力。不过,我们或许应该鼓足勇气去想一想,在这样的事件中,每一个人都是不幸的。我们生活在最后的“迟滞”时代,法律制定了出来,但很少得到执行,执行起来也缺乏公正。 

  早先的时候,统治者既不犹豫也不尴尬。原始社会的建立者和摧毁者们总是高高地堆起尸骨,向他人炫耀他们的力量。随后的一个时期,文明的人们不喜欢他们听到的东西,但是又无力来限制和惩罚犯罪。“事情就是这样”,这是常见的,无可奈何的表述,几代之前,它本该应用于在南斯拉夫废墟上犯下恐怖罪行的各方。而现在,就是旁观者也是可悲的,这种看法是进步的一个标志。 

  不久之后,最后一道鸿沟也被抹平了。杀人——在“集体屠杀”这个词产生之前,“杀人”这个词儿广为使用——将受到法律的禁止,违犯这个法律的人将受到惩罚。 

  而在道德和宗教方面,进步的迹象并不明显。 

  德国,克罗地亚,奥地利,法国,乌克兰,和波罗的海沿岸国家的教会人士要么与犯罪者意见一致,要么旁观这场对犹太人的集体屠杀,成为这场屠杀的共犯。他们的罪过是什么呢?美国的那些教会人士在大屠杀发生时,极力主张保持中立,他们的罪过又是什么呢? 

  到目前为止,基督教律法制订者仍处在辩护的“紧张压力”之中。只有在很少的几个例子中,如1980年元月的《芬兰新教教会宣言》,这些基督徒团体和欧洲与美国的律法制订者才对他们的“反犹主义”和反犹“种族偏见”表示了真诚的歉疚。基督教教义的罪与罪行相应地蜕化到了与不信教者关于错误与做错的判断相去不远的地步。 

  然而基督教会还会面临着另外一个事实,那就是,在大屠杀中,传统基督教言论与基督教徒的实际行为或不行为间存在着一个巨大的断裂与反差。基督之国的罪行要比个人犯下的所有罪行加起来还要多,基督之国因而面临着一场信仰上的信任危机。在局外人那里,犬儒主义和无神论盛行起来。在教会团体内,不安定感和不信任感流行起来。教会领袖的声明就是在其成员内部也没有太大的权威性,更不用说在整个国民中了。 

  不管我们愿意与否,我们都得回到法律与秩序的最基本因素上去:如果没有臣民起码的积极合作,就是最残忍的暴君或独裁者也无法统治。另一方面:任何一种犯罪,只有在大家强烈地认为这么做就是有罪的时候,才可能得到阻止和惩罚。要使人际交往和人际关系提高一步,就必须在两个方面有所进步:第一,要对公共权力实行可靠的管理,保证法律得以实施;第二,要强化个人和团体的意识,使他们真正懂得区分善与恶,无辜与罪过。 

TOP

胡伯特·G·洛克 

  静默像帷幕一样笼罩着我们共同读到的这个故事的全过程。威森塔尔先生,当那位濒死的党卫队员转向你,请求你宽恕时,你保持了静默。你告诉我们,那“房间里静得出奇。”后来,你去拜访了他母亲,你静静地站在他的肖像前,后来,你还是没有回答这位老母亲的询问。你保持着沉默,没有把她儿子的真相告诉她——用你的话说就是“不想打消……这可怜的夫人生存的最后安慰——她一直坚信她儿子是好的。”一方面,你通过沉默同意了这位即将死去的人披露的他自己的真实心迹;另一方面,你又通过沉默,没让他母亲知道他的真实情况。你的静默既披露了某些东西又隐藏了某些东西。是否有可能沉默比你讲出来要暴露更多的东西? 

  那名濒死的党卫队员请求宽恕,你保持了沉默,你问你做得是对还是错。你没告诉他母亲真相,你不知道是对是错。你还问我们这些读到你文章的人,假如我们处在你的位置,我们会怎么做。只有那些敢确切回答你最后一个问题的人,才敢夸口去回答你前两个问题。事实上,或许沉默才是最好的回应——我们对你的问题保持沉默——我们希望能静静地听你的述说,希望能更贴近你的体验,我们或许能从中学到什么,而不是对它作一番道德评价。 

  事实上,为什么我们人类这么反对沉默?我们总觉得我们应该剖析我们听到的每一种体验,讨论这种体验,分析这种体验,说就是为了知。我们总相信,通过推理来说服,我们就理解了。我们相信,我们通过提问问题,检验证据,考虑各种可能,提出各种证明,讨论各种立场和解释,通过这些,我们就多少得到了生活中神秘问题的“正确”答案。我们很夸大地说人类的许多进步就是因为尽了这样的努力才得到的——然而我们却遇到了像你所给我们提出的问题,我们的反应——至少是我的反应——是颤栗。我发现处在你那样的气氛下,我自己不能回答这样一个尖锐的道德伦理问题;相反,我意识到,如果我处在你那样的环境下,或处在和你类似的环境下,我真不知道我会怎么做,一想到那么一种境况,我就禁不住要打个冷颤。确实,我无法判断你的做法是对是错,沉默是你的回答,或许也应该是我的回答。 

  如果我们学会只是去听,我们或许能从你的沉默中学到更多的东西。至少我们能认识到,或许有不存在答案的问题;或者有去除了道德压力的问题。有些事情或许永远不能回答;有些问题应该永远留存在我们的记忆中,促使我们不断地面对它的责问。有些问题是对心灵的质问,它们是无法回答的。这些问题正与人类过于敬畏自己的反应有关,正与人类迷信理性能力有关。或许通过沉默,我们能学到更多;通过沉默,我们才真正成为人。我们承认我们不是神,对于生命中一些不可理解的时刻,我们缺乏(或许我们不愿意承认)理解能力和判断能力。 

  或许还有一个原因使得我们不愿回答你的问题。拉了动词“回答”,在英语中相应的词是“回应”,具有“确断”,“保证 誓约”或“答应是……”的意思。这就使得这里的问题变成了不仅仅是你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智力练习的问题。它意味着,如果我们认为我们可以回答,我们就同时保证了我们提供的回答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消除了这个道德困境。它同时意味着,我们提供回答的人同时得确保我们回应的准确性(人们会说,这就是真理)。作出一种回答还要求我们通过我们的介入与行为,有意地去证实或断言我们所下判断的正确性。除非我准备行动,否则我不敢回答;这足以使我们止步不前。 

  你的经历是历史的一瞬,也是历史的一个部分,经常可以观察到这样的一个瞬间,即使上帝也沉默不语!我最为感动的是阿瑟告诉你他在居住区遇到了那个老太太。你们问的是你和其他人什么时候能出集中营,或者或许什么时候就会被杀掉,而老太太告诉你们的新闻事实上不是新闻,她说上帝已经离去。或许这又是一个瞬间——你和成千上万的其他人所体验到的一个瞬间——一个远非可怜的理解力所能理解的瞬间,一个就是上帝也保持沉默的瞬间。 

  如果上帝都保持沉默,谁又敢说什么呢? 



埃里克·H·罗成 

  任何一个人,如果他没有像西蒙·威森塔尔那样在一个不可思议的环境中待过,他就不可能对《宽恕?!))中所叙述的事件作出判断。我们对这种环境作出的任何判断无异都是傲慢的表现。我个人有幸于1938年逃出纳粹的控制。我个人的体验,温和一点说,是相当不愉快的。不过这种体验仍无法与经受着纳粹扣押的人相是相当不愉快的,他们的遭遇要归根于纳粹,同时也要归根于西方国家及教会的政策。因此,我不是要对一个正常标准无法评价的环境作出评价,而是就某些更具普遍性的伦理问题作出评价。 

  我们面对的不是强大的侵略者与怠惰的受害者的关系,也不是以前的受害者与以前的侵略者,强弱地位发生了变化的关系。我们设定一切条件都还没发生变化:威森塔尔还是囚徒,他周围仍是贪婪的害人的力量。而威森塔尔所经验到的故事中有一点情况发生了变化。他在受伤的党卫队员的病房里,以前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侵略者的人现在变成了弱者,在心理上他得依赖于以前的受害者,或者可以说,要恳求这位受害者。不过他的恳求仍处在强势环境中,尽管在某种意义上说他是弱者,但他随时都可以借用压倒性的力量挤垮威森塔尔。所以,对威森塔尔来说,不照这位属于弱者的党卫队员的想法来做,同样不可避免的要冒很大的危险。所以这里的关系异常复杂,在这样的环境里,角色的强与弱随时都可能发生变化。 

  在这位党卫队员“忏悔”的几个小时里,威森塔尔光是这么做还不够:很明显,这几个小时对两个人来说都是既多事又恼人。威森塔尔还得进一步考虑是宽恕还是不宽恕。这里的关键,也是值得注意的地方是,这里有一种基本的人情气氛:一位双目失明,受到了致命创伤的侵略者和他的一个(潜在的)受害者在一起。而这位受害者,(让我们正视这一点吧,)对他感到有些抱歉。他的同情心又上来了——只要想想在那样的环境下,想一想威森塔尔从哪里来,又要回到哪里去,这样的同情心就确实显得有些不可思议——他在某种意义上把自己放在了其他受害者的位置上,即便仅仅是其中一人,也会给威森塔尔这样的人带来无法想象的伤害。他接触了这个人(就是想一想也会让我血都要凝固),他替这名党卫队员赶走了扰人的苍蝇,他留了下来。通过这些行为,威森塔尔无异是认可了这名党卫队员还是人类中的一员,而这名党卫队员,面对事实,肯定是感到他已经永远地被从人类中驱逐了出去。这是某种形式的承认,即便不宽恕不理解,也是承认了共同的人性。可以认为,和空洞的宽恕语言相比,这种承认正是这位党卫队员真正想要,真正希望得到的东西。让这名党卫队员知道,尽管他过去做过了那么多错事,在威森塔尔眼中,不管怎么说,他仍是一个人。这一点威森塔尔是可以做到,而且也的确做到了。事实上他这么做了,事实上他坐在床边,接触到这名党卫队员,替他赶走了苍蝇,我想,这都是只有人才这么做的。我觉得这是故事里最关键的因素。或许这要比其他一切事,其他一切宽心的话要更重要,要比这名党卫队员的希望得到的和值得得到的要更重要。 

  当然,威森塔尔不能宽恕这名党卫队员,没有人能宽恕不是直接伤害了他的人。同时,威森塔尔也不能说上帝可能宽恕他。威森塔尔既不是个牧师也不是个拉比,在那样的环境下说上帝或许会宽容恐怕只能惹人不快而不是让人宽心。这名党卫队员没选择一名牧师忏悔,或请求故罪,尽管他是天主教教徒。他选择了一名受害者来倾诉,希望从他所伤害的人的代表那里得到人的宽恕。上帝和神的宽恕完全是另外一回拿。威森塔尔只能无视这样一个请求。 

  同样需要检验威森塔尔和那名党卫队员的母亲之间的关联。很显然,威森塔尔既为党卫队员一生的对对错错,是是非非所触动,也对这位受到严重伤害,被剥夺了所拥有的一切的母亲感到同情。战后不久,威森塔尔经过艰苦的旅行(只有熟悉战后德国情况的人才能理解有多么艰苦)找到了这位寡妇。她住在一个阴冷的小屋,小屋已经过了炮火的轰击,周围一片荒芜了。他看到她自己唯一的儿子的照片挂在墙上。对于她的儿子,她所能确知的就是:他加入了党卫队,由于变成了纳粹而与自己的父亲完全疏远;尽管如此,在这位母亲看来,他永远是她的好儿子,永远不会伤害任何人。当这位母亲问起情况时,威森塔尔撒了谎。他说他从来没和她儿子直接见过,只是从运载伤兵的火车的窗口接到了一张写有她儿子姓名的字条。有人说向这位母亲撒谎是不对的,假如她知道了真相,她会正视这个现实,可以从教堂得到安慰,可以国神的宽恕而安心。我不同意这种看法:或许她刚好已经不再信教,即使她信教,这样的安慰对她或许没有任何意义。最有说服力的就是,知道她儿子的真相有可能导致她彻底绝望,甚至有可能导致她自杀。在我看来,威森塔尔有人性地,也极为明智地掩藏了真相。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能学到什么呢?我想,我们能学到的就是,在把握伦理问题时,无情的理性和无理性的同情都是不合适的。如果只有同情,就会使威森塔尔许之以空洞的宽恕,而事实上,这种宽恕不仅不合适,而且在实际上不可能兑现。如果只有理性,就会认为这名党卫队员所受的折磨是应得的,就会促使威森塔尔不人道地对待她。理性使得同情不致于成为进情,同情保证未加限制的理性不至于采取不人道的行动。另一方面,在那位母亲面前,理性(或许还有报复的欲望)很容易促使威森塔尔泄露真实情况。因同情而采取的行动使得这位母亲不至于被赤裸裸的真实情况所吓倒,而理性则使得威森塔尔有节制地采取同情态度。没有理性的话,同情很可能导致连篇谎话,会把一名党卫队恶棍变成英雄。由于确认了有人和她死去的儿子有接触,也许威森塔尔的所为会更有助于这位母亲忍受心中的悲伤。人性再一次得到了分享。 

  我不能断定说在这样的环境下威森塔尔及其行动是错的。如果我有一天也处在相似的环境下(我相信上帝不允许再发生这样的情况),我只希望我有勇气以同样的方式去做这件事。不过,我恐怕我连这样的勇气也没有。 
文明世界努力寻找法律方法,通过法律程序来惩罚集体屠杀的凶手。这个原则首先在纽伦堡得到了提倡,随后以《反对集体屠杀公约》的形式成为国际法的一部分。现在正在运用这个法律来惩办导致南斯拉夫变成废墟的集体屠杀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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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建 发表于 2005-3-15 23:45:29

对西蒙·威森塔尔(Simon Wiesenthal)这一陌生的名字,我想,应该作一简单的介绍。

     西蒙·威森塔尔,1908年生于奥匈帝国,后毕业于布拉格的一所大学。二战期间,作为犹太人,他被囚入集中营达五年之久。战争结束时,他和妻子两家人共有八十九名亲戚死于纳粹之手。战后,威森塔尔加入了美国追查战犯委员会,1946年,他又和其他30名集中营幸存者共同创立了犹太历史文献中心。该中心旨在调查和追踪纳粹战犯,它先后把1100多名纳粹移交法庭审判。除了投入“中心”的事务外,威森塔尔的另一工作就是著述,围绕大屠杀,他已经出版了几本广为人知的书,比如《凶手就在我们中间》、《正义而不是复仇》、《希望之航》、《让每天记住每天》等,这些书均已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当然,影响最大的一本书则是他于1976年出版的《宽恕?!》。正如该书序言所说:当时美国的许多大学、中学和讨论班开始把纳粹对犹太人的大屠杀问题列入课程表,由于《宽恕?!》鼓励大家对该问题进行讨论,所以不久它就在教学中被广泛采用。不仅如此,由于该书问题的切己性和尖锐性,惹动当时许多神学家、政治领袖、道德领袖和知识分子作家对这个问题作出回应。这个回应一直绵延了二十年仍欲罢不能,于是,1996年,《宽恕?!》又出了它的新版本。


今天,我想做的,就是把这种回应绵延到自己身上,亦即当我把威森塔尔的问题摆在我自己的面前时,我很想知道,我的回应是什么、能是什么、当是什么以及为什么;尽管我也知道,由于这个问题的难度,我很可能力有不逮。


那么,这是个什么样的问题呢?

1944年,不,1995年。
在转述发生于1944年“我生命中那段忧伤的故事”――这是威森塔尔问题的叙事背景――之前,请允许我迂回地走一下题,把时光拨到五十年后的90年代,述及一下与宽恕有关但却属于宽容方面的问题。也就是说,当《宽恕?!》一书1996年在美国出第二版时,太平洋对岸的中国知识界也正在讨论类似的问题:宽容。但,宽容的讨论并非彼岸宽恕问题的“本土化”,当年讨论宽容问题的知识分子也许至今还不知道威森塔尔其人其事,至少是在当时(恕我冒失,我的根据是他们的文字从未涉及此人此书,但也许我错了)。并且,宽容与宽恕由于所指不同,也不在一个层次。因此,中国知识分子完全是在他们的生活语境中提出宽容并加以讨论的,它没有什么后殖民意义上的西方知识资源(尽管提及房龙),相反,讨论更多汲取的倒是属于本土的精神资源,比如中国二十世纪的思想重镇鲁迅。


那场发生在一家著名读书类报纸上的有关宽容的讨论事实上是被鲁迅定了调,其中最重要的一篇文章――它出自一位著名作家之手――题目赫然就是《拒绝宽容》。“在那个口吃老教授的儿媳跪着死去,在我可爱的导师吐血而去,在那大山里的地理教师孤单地倒于雪地……这样的时刻,是谈'宽容’的时候吗?”“那些言必称'宽容’的人还是先学会'仇恨’吧”,“不会仇恨的人怎么会'宽容’呢?”“我绝不'宽容’。相反,我要学习那位伟大的老人。'一个都不饶恕’”(我手上鲁迅的本子是“宽恕”)。当作者这样告白时,鲁迅作为这篇文章乃至这场讨论的思想资源已经显示得清清楚楚。


今天的我打量几年前的讨论,当然多有遗憾。很多问题哪怕就是在以上这篇短文的寥寥引语中都被搞混了。“这样的时刻是谈宽容的时候吗”?难道谈宽容还有什么时限吗?尽管那个儿媳跪着死去、那个导师吐血而去、那个地理教师孤单地倒于雪地,但,这样的排比句却让我不明所以,因为我无法知道其中的真正原因。进而言,无论原因为何,宽容与它无关。在时间上,宽容是无条件的,它不应当有任何时限。因为有人类就会有悲剧,有悲剧就会有死亡,这种情况将伴随人类永远;如果因此而不谈宽容的话,那么,我们也就没有时间谈宽容了。至于学会仇恨再来谈宽容,这种“仇恨伦理学”的宣称,让我触目惊心。把仇恨作为宽容的前提,我不知道它的根据是什么,虽然作者排比了一连串的仇恨,虽然作者认为“仇恨有多深爱就有多深”,但宽容并非为了爱。并且,我倒是担心,果如一个人的身上燃烧着仇恨的火焰,他(她)的心中是否还会有宽容(包括爱)的空间?更重要的是,宽容与仇恨根本不是一个范畴,它们面对的是截然不同的问题,为什么作者会把它们置于一个语境中呢?我的判断是,作者误解了宽容。这在下面的一点上表现得更加明显:题目说的是宽容,行文谈的是宽恕。两者不加计较,混而为一,所以,鲁迅“一个都不宽恕”的遗风,直接就演发为“拒绝宽容”的表态。尽管宽容与宽恕有着天然的联系,一个连宽容都谈不上的人,更不会有宽恕可言(这也就是我在谈宽恕问题时,首先要到宽容上绕一圈的原因)。但,差别在于,宽容与宽恕并不在一个层面。宽恕面对的是行为,宽容面对的则是也仅仅是观念。


在思与言及其表达的观念层面上,我是一个宽容论者。象“拒绝宽容”、“一个都不宽恕”之类的话语,我想,不是我能否说出口的问题,而是我有什么资格这样说。因为这首先牵涉到一个权利理论的问题。无论你爱谁恨谁,他和她都有表达自己想法、看法、认识和观念的权利(哪怕不同,乃至对立),这种权利我认同为人的自然权利,谁也不能剥夺。那么,拒绝宽容假如成为一种文化习惯,它究竟意味着什么呢?不言而喻,它只能意味拒绝权利、拒绝自己所恨的人说话的权利,因为拒绝者无法容纳。即使可以相信拒绝者的拒绝真正是出于一种正义,但在宽容立场看来,也不能以正义的名义拒绝非正义的表达,当然,非正义如果仅仅是一种话语表达的话。因为,正义与非正义有时并非象楚河汉界那么清晰,并且在一个文化相对主义的时代,不同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正义观和不同的正义方式。比如,正如以上所举的书名,威森塔尔主张“正义而不是复仇”,但到了格瓦拉那里,就斩钉截铁为“正义就是复仇”。按照“拒绝理论”,这两种话语其中有一种是不能容身的,那么,到底是哪一种呢?我不相信哪一个正义者有唯一决断的权力。在这里,唯一可行的,就是两者都有说话的权利,这就是宽容,也是正义――公正之义,并且是不计时间的(宣布什么时候可以宽容或不宽容,就象宣布什么时候可以戒严或不戒严一样)。由此看来,宽容不是别的,它仅仅意味着一种中立,即不含任何价值尺度的中立。它不先在地判断什么是香花毒草,而是赞成它们可以一道开放。如果只容许正义的香花而拒绝非正义的毒草,那么,我提出的问题是:罂粟是香花还是毒草?如果是毒草,它却可以治病;如果是香花,它又可以致命。“香”与“毒”其实是出于不同价值尺度所作出的不同解释,这种解释权属于所有的人,而宽容就是容许所有的人(爱者恨者)表达自己对任何问题的解释和理解,哪怕是真正错误的。相反,拒绝宽容倒是在认识论上陷入了一种误区,即认为自己掌控了真理,并且绝对。因此,作为一个宽容论者,我非但不敢“拒绝宽容”;在权利论上,更惕惕于心的是潘恩的话:“宽容并非不宽容的反对,却是不宽容的假冒”。


1944年,“我生命中那段忧伤的故事”。这到底是个什么故事呢?集中营里的威森塔尔照例每天为德国人干活。这一天,他在休息的当儿,一个护士向他走来,问他是不是犹太人。当获得肯定的回答后,护士示意跟她走。进了一幢大楼之后,来到一个房间。房间里除了一张白色小床和一张小桌,别无长物。护士俯在床边和床上的人嘀咕了几句,然后就出去了,只剩下威森塔尔和他,而他是一个伤势沉重的德国士兵,年仅二十一岁。当护士出去后,床上的士兵让威森塔尔靠近,并拉住他的手表示:自己马上就要死了。“我知道”,士兵说“这么个时候,成千上万的人都在死去。到处都有死亡。死亡既不罕见也不特别。我注定要死掉。可是有一些经历老折磨着我,我实在想把它们讲出来。否则我死也不得安宁。”原来,这位濒死的士兵是请那位护士去找一个犹太人来听自己死亡前的诉说,护士碰巧遇上了威森塔尔,此刻他注定就成了个听诉者。
    
“我叫卡尔……我志愿加入了党卫队。当然,你听到党卫队这个词儿……”“我必须把一些可怕的事情告诉你……一些非人的事。这是一年前发生的事……”“我犯下罪行已经有一年了。我必须给谁讲一讲这事,或许这样能好一些。”“战争爆发了,我志愿入了伍,当然是进了党卫队。我们部队中远不止我一人这么做;过半儿的人是志愿入伍的——不加丝毫思索,就好像是要去跳舞或远行。”


这个士兵到了波兰,经历了战争,也经历了残酷。这次执行的是这样一个任务,把几百个犹太人赶进一个三层楼阁,并运来一卡车油桶搬进屋子。锁上门之后,一挺机枪对准了房门。“我们被告知一切就绪,”接到命令,“要我们打开手榴弹保险栓,从窗户把手榴弹扔进屋去。”“我们听到里边人的惨叫声,看到火苗一层一层地添食着他们……我们端起来福枪,准备射击任何从火海里边逃出来的人。”“我看到二楼的窗户后边,有一个人挟着一个小孩儿。这人的衣服正在燃烧。他身边儿站着一位妇女,毫无疑问是孩子的母亲。他空出的一只手紧捂着孩子的眼睛……随即他跳到了街上。紧随其后,孩子的母亲也跳到了街上。随后,其它窗户也有很多浑身着火的人跳了出来……”“我们开始射击……!”“子弹一排一排打了出去……”


说到这里,“这位濒死的人用手捂着绷带覆盖着的眼睛,似乎想从脑海中擦去这些画面。”但这个画面永远也擦不去了,白天、夜间、乃至奄奄一息的现在,“我知道我给你讲的那些事是非常可怕的。在我等待死亡的漫长黑夜里,一次又一次地,我希望把这事讲给一个犹太人听,希望能得到他的宽恕。”“我知道我请求你的宽恕是一个过奢的愿望,但是如果没有你的回答,我不可能安心地死去。”“要是没有悔罪……我就不能死。我一定得忏悔。但是该怎样忏悔呢?只讲一堆没有应答的空话……?”
正如威森塔尔自己所说:“毫无疑问,他是指我的沉默不言。可是我能说什么呢?这儿是一个濒死的人,一个不想成为凶手的凶手,一个在可怕的意识形态指导下成为凶手的人。他在向我这样一个人悔罪,而这个倾听悔罪的人可能明天又会死于和他一样的凶手手下。”所以,威森塔尔保持沉默,自始至终只是充当了一个听者。尽管那个士兵的口吻里充满了祈求,但“最后我下定了决心,一言未发,离开了房间。”


当晚,那个士兵死去。

这真是一个非常特殊而又动人的伦理故事。但,作为叙事背景,真正引发出的问题是故事的后续:即我是否该满足这个濒死士兵的心愿。威森塔尔自己并非拿得准这个问题,回来后,他和三个犹太同伴谈起过,他们一致认为威森塔尔做得对。后来,威森塔尔又和集中营里一个和他不同教的波兰人谈过这个问题,依然不甚了了。但自此以后,威森塔尔和那个士兵一样,头脑里老是一幅画面――“那个头上缠满绷带的党卫队员”。“我已经断绝了一个临终的人最后的希望。我在这位濒死的纳粹身边保持沉默是对还是错?这是一个非常不好处理的道德问题。这个问题曾经冲击着我的心灵。”1976年,威森塔尔终于把缠绕了自己三十年仍然没有确切答案的问题诉诸文字,交给了读者。他在结束写作时,这样问道:“亲爱的读者,你刚刚读完了我生命中这段令人忧伤的悲剧故事,你是否可以将心比心,设身处地地从我这个角度问一问你自己这样一个严酷的问题:'我要是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会怎么做?’” 


姑且把它称为“威森塔尔问题”吧,这个问题的实质是:宽恕,还是不。


2001年,冬日之午。面对电脑,一个中国知识分子也在思考如何回应西蒙·威森塔尔的悬问“我要是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会怎么做”。尽管这个问题对我而言已经是文本性质的了,因为我不会有威森塔尔那种陷身处地的语境感,而仅仅是虚拟性地设身处地则无济于事;但我依然感到困惑。我说过,我是个宽容论者,从宽容到宽恕,是一种可能,但并非必然。宽容面对的毕竟是观念,观念顶多是“是非”问题;宽恕不然,它所面对的是行为,并且往往是犯罪行为。“非”尚可解释;“罪”,比如无辜滥杀,则没有任何解释的余地。尤其是法西斯那种种族灭绝的大屠杀,它已经使得“宽恕死于集中营”――这并非没有道理。那么,从宽容到宽恕,还是止于宽容而不宽恕,对我来说,还是一个颇费斟酌的问题。


果如检点一下自己的文化背景,发现颇费斟酌也不无道理。中国传统文化中只有宽容一说,却不存在宽恕。这可以证诸文言里有“宽容”词(如《庄子·天下》的“常宽容于物”和《韩诗外传》中的“德行宽容”等),但却没有“宽恕”词。至少在原始儒家比如孔子那里,是没有什么“恕”可言的,甚至,“恕”根本就不是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意思。恕者,度己量人之谓也。当孔子的弟子子贡问:“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孔子回答说:“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见,恕道最初也就是将心比心的意思,它没有宽谅的含义。当然先秦时表示宽谅之意的词是有的,如“宥”。《易·解卦》曰:“君子以赦过宥罪”,孔颖达疏为:“宥谓宽宥,罪谓故犯,过轻则赦,罪重则宥,皆解缓之义也。”那么,这是否我们今天的宽恕呢?依然有区别。因为原初意义上的“君子”不是个道德概念,而是一种身份。就其身份而言,这里的君子是指统治阶层。宽也好,宥也罢,它之大度,都是在一种上治下从的等级关系中体现出来(此可参证《书·仲虺之诰》“克宽克仁,彰信兆民”),并非指人与人的平行关系,比如威森塔尔和那个士兵。就人与人的平行关系而言,我以为,原始儒家至少是不太主张恕以待人的。有人问孔子:“以德报怨,何如”时,孔子却反问:“何以报德”?潜台词是,别人有怨于你,你却报之以德;那么,别人有德于你,你又该拿什么报答呢?因此,孔子委婉地说了八个字:“以直报怨,以德报德”。那么,什么是“直”?鲁迅有过解释:“'犯而不校’是恕道,'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直道”。鲁迅强调的是一个直来直去的“还”,这是符合孔子本意的,再参孔子的后半句,这“直”只能是以怨还怨了。这一点,到了《礼记·表记》里,假托孔子之口的表述就相当直接:“以德报德,则民有所劝;以怨报怨,则民有所惩”。当然,以德报怨后来也被纳入了儒家谱系,同是《礼记·表记》,其中也有“以德报怨,则宽身之仁也”的陈述,并亦假托孔子之口。但显然,同一语境中,一个人是不会说如此自相矛盾的话的。退一步言,即使承认所谓以德报怨,包括什么“犯而不校”、“勿念旧恶”等,其宽恕所恕一般还是在对方给自己造成伤害的过失层次,而非罪,比如蔺相如之于廉颇的“我见相如必辱之”。


在上这一段言述无非表明汉语言文化中是缺乏一种叫作“宽恕”的伦理传统的,但我此刻对“威森塔尔问题”的犹豫,原因主要还不在于我所在的文化背景。实际上,我并不是个文化传统主义者,就对传统文化的态度而言,我毋宁是鲁迅式的。不仅如此,我的比较狭小的气度亦对鲁迅的“一个都不宽恕”抱有本能的认同,尽管我现在认为这句话多少表征了一种精神人格上的缺陷,但这样的缺陷除了天然的原因外,更与其早年的人生经历有关。这里,我说的是我自己。1966年到1968年,我父母的家先后被抄过两次,不仅如此,父亲被关押八个月之久,母亲亦被挂牌批斗。少年时的记忆阴影是一辈子抹不去的,至少是我(我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发现很多人已经忘了。不能忘啊,亲爱的朋友,忘了它就来了。造成文革的体制背景并没有根本性的变化,所以,我写作)。我多少还能记得第一次被红卫兵抄家时的情景。家中一片狼藉,家人惶然壁立。我是在外面玩耍而得知,拼命擂开院门,冲进屋里,却被一把搡在墙角。父亲关押时,家妹送饭,每一次饭菜都要翻个底朝天,哪怕是个荷包蛋,也要戳通,看看是否藏有密条之类的在内。那是一段非人所能的岁月,每念及此,总愤怒得肝颤。直到八十年代,抄家者犹有其在位者,坦率地说,碎他的念头也曾存过,尽管不会付之于行。这时(其实是那时),谁要和我说宽恕,我想,我会轻蔑以鼻。


蔺相如为什么宽恕了廉颇?“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但如果没有强秦加兵于赵的国家之急,那么辱的私仇是否还计较呢?我不知道。我所知道的仅仅是,我正在逐步地认同宽恕并试着宽恕。使我发生这种转变的,就其精神资源而言,它恐怕是来自叫做耶稣的基督文化背景。中国文化中没有对罪的宽恕传统,印度文化我不了解,包括伊斯兰文化。那么,宽恕一说是否仅仅来自于基督文化?在基督语境中,宽恕是一种必然。它首先表现为神对人的宽恕。因为人人都有其原罪,是神宽谅了人类,并派耶稣下凡拯救。耶稣以被钉十字架作为“赎价”,从而使人类获得了“救赎”。现在我理不通的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宽恕是世俗意义上的,亦即人对人的原谅,而非神对人。莫非原谅者可以代表神?又,既然神都宽恕了我们,我们为什么不彼此宽恕?抑或,人的原罪都可以宽谅,何况后天的罪?我的解释带有悬疑性,这是因为在本体论上,我对基督文化依然是隔膜的。事实上,至今为止,我仍然是个不可救药的无神论者,我大概永远也不会弄个真主、基督、佛陀什么的装在头脑里供着。我头脑里存在的是问题,而不是信仰,哪怕这问题永远无解。但,我要说的是,这并不妨碍我从《圣经》传统中汲取我所需要的精神支持(非本体论意义上的)。


“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新约·马太福音》)。初读这“七十个七次”的典故,我并未心动,因为它更象说教,不痛不痒。而说教在中国伦理中并不缺乏,我就是在一种说教的时代氛围中长大,以致到现在依然反感一切说教,哪怕它是正确的。
“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使我有所触动的是耶稣受刑前,他分明受到了虐待:戏弄、蒙眼、辱骂、殴打。最后众人一齐喊着:“钉他十字架!”可是,当他被众人送上十字架后,却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新约·路加福音》)。他们不晓得自己在做什么,这句话让我沉吟许久,我一边试图想象耶稣说话的神情,那一定充满悲悯;一边体验着它的份量,这份量可是用自己的生命垫底。如果说“七十个七次”不免流于说教,那么,这番话可算是宽恕的现身说法了(“父啊,赦免他们”,此语可否表征我上面所说的:人对人的宽恕就是神对人的宽恕?)


进一步使我感动的是中世纪有关耶稣的一个流传,它不见录于新旧约,仅是传说。传说中使徒们再聚天堂,重贺最后的晚餐。有一个位置一直在空着,这时,犹大穿门进来,基督迎了上去,吻了吻他,说:“我们一直在等你”。天呐!惊呼叹自心底,感动无以复加。仿佛犹大什么都没做过,仅仅是个迟到者。何等的胸襟!果然如雨果所说:比大地大的是天空,比天空大的是海洋,比海洋大的是胸怀!多希望哪一位画家重画一次最后的晚餐,把这动人的画面定格,题目不妨就叫“基督之吻”。


爱是一种伦理学,也是一种道德情感。基督文化中的宽恕,大抵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上。如果不是爱,又何以会说“我们一直在等你”――这语气多亲切。不禁想到前面我所提及的“拒绝理论”。作者在拒绝的姿态中把恨爱因果化了,会恨才会爱,才会宽容。但在基督身上,只有爱没有恨。其实一旦有恨,也就谈不上宽恕了。宽恕与恨无关,正如爱恨亦非因果。当然,不赞成拒绝理论,亦不等于无条件接受宽恕。到目前为止,宽恕,尤其是基督的,虽然深深打动了我,但要我去拥抱当年到我家的抄家者,我还是做不到,也不想做到。因为我不想做圣人。耶稣毕竟道成肉身,而我却是吃五谷的。况且,纯粹在爱的层面谈宽恕,尤其这种爱以耶稣为表率,已经升华为一种崇高的道德情操,它使我感到难以切近。我说过,我不喜欢说教,就象不喜欢说崇高,但凡事情到了道德崇高的份上,想不说教也难。


此刻,宽恕离我不近不远。


   “曾经有三位前美军士兵站在华盛顿的越战纪念碑前,其中一个问道:'你已经宽恕了那些抓你做俘虏的人吗?’第二个士兵回答:'我永远不会宽恕他们。’第三个士兵评论说:'这样,你仍然是一个囚徒!’”


这个故事来自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南非开普顿前大主教图图(Desmond Tutu)的新著《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我是从瑞典M女士的介绍文章中看到它。这个故事迅即让我不相干地想到了北宋二程兄弟的那个典故“座中无妓,心中有妓”。显然,那位士兵不是心中有妓,而是心中有狱。什么狱?心狱。囚的是谁?自己。自己把自己囚在自己的心狱里而不能自拔,这实际上是说,不宽恕别人就是不放过自己。这个非神学背景的传说没有象耶稣那样崇高,但最终让我很自然地拥抱了宽恕。宽恕在我身上开光了!这个人从此有福了!我从这个故事中找到了一种切己感,它不是神学的、也不是道德论的,在没有任何圣洁光辉的笼罩下,它从生存论上给我以最平常和最朴素的启迪。耶稣的宽恕一味舍己,我永远做不到,但那个士兵的宽恕恰恰是合己的,如果我不去做的话,受伤害的肯定不是别人。事实上,我已经受到了自己的伤害,我不是每念及此就“愤怒得肝颤”吗?它不是给我的生存带来了负影响?


1936
年是鲁迅人生中的最后一年。《且介亭杂文末编》是鲁迅生前写作的最后一本杂文集。《死》是这本杂文集中虽不是最后但却带有最后意味的一篇(倒数第三篇),它离鲁迅的去世也就一个月左右了。这时的鲁迅分明听到了死神的叩门声,所以以“死”命题,写下了自己对死的感知,也写下了自己的遗嘱。遗嘱之后,紧接着是这样一段表旌心迹的文字:“此外自然还有,现在忘记了。只还记得在发热时,又曾想到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我的怨敌可谓多矣,倘有新式的人问起我来,怎么回答呢?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人之将死,其言也真。这一段性情文字,尤其最后一句,不仅足见鲁迅之为人,甚至是鲁迅为自己写下的墓志铭。至于它如何为后人包括那种“拒绝理论”视作一种精神人格的座右,这我不管顾,我只想从生存论的角度,看看这种拒不化释的怨恨和不宽恕对先生造成了多大的伤害。鲁迅的怨敌大都是论敌,价值观的不同导致了他们的冲突。谁是谁非——比如鲁迅与梁实秋关于文学阶级性与人性的论争,今天其实可以再解释(而真正的解释则是两者都有合理性并缺陷)。问题是,观点上的是非顶多属于宽容的层面而非宽恕,为什么不能宽容和宽恕呢?唯己独对?就这么自信?但又何以见得真理永远在握?至于“同一阵营放来的冷箭”的确令人齿冷,但不可宽恕的前提是罪恶累累,先生的怨敌果真一至于此?道不同而已。先生是否放大了自己的愤怒?这的确也是一种精神人格,但这种心理给鲁迅的生存带来了挥之不去的阴影,先生“一个都不宽恕”,这“一个”首先就是他自己。请看鲁迅去世后他母亲的告白,所谓知子莫若母:“大先生所以死得这么早,都是因为太劳苦,又好生气。他骂人虽然骂得很厉害,但是都是人家去惹他的。他在未写骂人的文章以前,自己已气得死去活来。”
人能禁得起多少次死去活来的折磨呢?


先生殇矣!吾亦伤矣!


“威森塔尔问题”终于在生存论的层面上让我对它作出了回答。宽恕,还是不,我选择是。在那样一个语境中,面对一个无助而又濒死的人,哪怕他生前有过罪恶,只要他现在由衷地忏悔。拒绝一个忏悔者的忏悔,有似于让一个犯罪的人再去犯罪。而罪恶的存在,却伤害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存。
我无缘读到图图的《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这个题目就是立足生存来谈宽恕的。从M女士的文字介绍中,我得知种族隔离制度取消后的南非成立了一个叫作“真相与和解委员会”的组织,图图出任这个委员会的主席。该组织的工作就是揭露前南非种族隔离时期的种种迫害和罪恶,它把一个个犯罪者的犯罪行为公之于众,但不是为了绳之以法,而是在犯罪者真诚忏悔的前提下,从法律上予以赦免,目的是为了达至黑白种族之间的和解。南非种族制度统治下的白人之于黑人,有类于当年的德国人之于犹太人,前者之所犯乃是一种叫作“反人类”的罪行。反人类的行为不是鲁迅怨敌那种“不良”的道德过失和人格缺陷,而是地地道道的罪,且令人发指。二战结束后,犹太人本着“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犹太教义,为一个罪犯不惜穷追五十年,直到送上法庭为止。西蒙·威森塔尔参加的“追查战犯委员会”和他组织的“犹太历史文献中心”所作的不就是这份工作吗。但南非人是否可以简单地效仿犹太人?“图图说,如果使用纽伦堡模式,那么,治愈南非民族的创伤将成为不可能。因为,如果那些被确认为失败者的白人都被审判惩罚,让他们参与南非的重建就会非常困难。那些决定纽伦堡审判的同盟国成员,在审判完毕后收拾行李回家走人就是了,而南非人--无论白人还是黑人,都必须在一个国家共同生活下去”。怎么办?以非纽伦堡的方式寻求和解――白人与黑人、压迫者与被压迫的和解。但这需要作为受压迫一方的黑人能够接受犯罪白人的真诚的忏悔(当然,“赦免不是无条件的,首先是犯罪者自己必须申请特殊的赦免,再由一个独立的专家小组按照他们严格的尺度,决定是否批准某人的赦免申请”)。这个工作的难度显而易见,它因此成为“真相与和解委员会”的工作重心,而在图图大主教的主持下,委员会的工作成效也是显而易见的。


图图的言动无疑是对我回答“威森塔尔问题”的一种肯定性支持。南非黑人对肆虐过他们的白人的宽恕,和威森塔尔(如果)对那个党卫队员的宽恕,庶几一个性质。


但……

当我再往下读时,我便不这么看了。那些神学家、政治领袖、道德领袖和知识分子作家对“威森塔尔问题”的回应让我感到这个问题的复杂。“威森塔尔问题”并不仅仅是个宽恕的问题,至少它还牵涉到宽恕的主体。也就是说,姑且不考虑那个党卫队员是否应该得到宽恕,威森塔尔有宽恕他的权利或资格吗?宽恕与第三者无关,它只能发生在害与被害之间。我可以宽恕抄过我家的人,可是别人没有这份权利。威森塔尔不是这个党卫队员的直接受害,因此,不存在他是否宽恕的问题;并且他也没有得到那些受害人的委托,这样,他又缺乏宽恕的资格。设若他擅自替代那些死在大火中和子弹下的犹太人表示宽恕,而那些犹太人偏偏又没有打算这样,那么他就已经侵权了。


这的确是个问题,我甚至有理由把这问题延伸到图图负责的“真相与和解委员会”。那些受到白人迫害的黑人是有权利不接受对方的忏悔并把他们送上法庭的,非宽恕意义上的“以直报怨”不是没有它的价值,至少它符合“等利害交换”的社会公正原则。罪,可以赎,也可以罚。罪与赎关乎道德(宗教),罪与罚则取决法律。是法律了断、还是道德解决,这应当由受害本人决定,这是他(她)的权利。然而现在的情况是,图图的工作代替了受害者的决定,委员会替他(她)决定了。尽管可以承认宽恕对于南非前途的重要性,它不仅具有相当的政治意义,同时也是一种相当有效的政治策略。可是,当宽恕在政治需要的层面上被贯彻时,这岂不意味着政治的需要高于权利的需要?不妨作这样的假设:假如一个白人将一个黑人虐待致残,现在这名黑人不愿意宽恕,但委员会却根据白人的忏悔而赦免了他。那么,这位黑人的正当权利是否遭到了剥夺?其实,在我看来,委员会的工作只能是吁请宽恕,但它同时又把宽恕变成了法律意义上的赦免权力,问题是,所有的刑事赦免都经过了具体受害的同意?如果没有,“真相与和解委员会”的宽恕权力是不是伤害了黑人们不宽恕的权利?果如,这样的宽恕是不是背离了宽恕本来的意义而成为宽恕的异化?


问题还可以继续。在对“威森塔尔问题”说不的回答中,赫伯特·马尔库塞认为:“这样地宽恕犯罪正是犯下了这种宽恕本身想减轻的罪恶。”未必没有道理。如果说道德过失和人格缺陷之类的行为可以宽恕,那么,反人类罪,特别是那种有预谋的、丧心病狂的,也可以宽恕吗?极其言,希特勒如果忏悔,是否也宽恕?宽恕果然能够解决犯罪,一本《圣经》就够了,何必要法?更何况,宽恕是在罪恶之后,而我正被罪恶包围。当我面对世界上种种侵犯人权的劣行,它甚至发生在自己的最近,这时谈宽恕,是否有点奢侈?


的确,有些罪不能宽恕。象以国家名义和政权形式出现的反人类罪、反人性罪,如希特勒的种族灭绝、米洛舍维奇(包括卡拉季奇)的种族清洗、连同波尔布特的红色屠戮、智利前总统皮诺切特导致的人口失踪、韩国前总统全斗焕、卢泰愚的光州事件乃至类似的统治者对本国民众的大开杀戒……,这样的罪行因其对人类乃至人类文明的毁灭性伤害,必须得到最严厉的指控和惩罚,绝不能以宽恕的名义赦免。人性中是有恶存在,但希特勒等已经不是一般的恶,而是恶魔的化身。宽恕恶魔,本身就是纵容之罪。在这个意义上,我非常认同七十年代以来国际上兴起的一种叫作“非免责”(End of Impunity)的新人权运动。非免责就是不豁免人权侵犯者和迫害者的法律责任,它源自当年南美国家的极权受害者,其主要工作是调查极权统治时期统治者迫害民众的个案并刑求参与者的法律罪责(对皮诺切特的司法控告即此性质)。这项工作尽管是滞后性的,但它毕竟是在追索迟到的正义,并且对当下的罪恶也可能形成一定的遏制,它使人权犯罪者有所戒惧――秋后可以算帐。


宽恕是一种价值,但不是唯一的价值。耶稣可以宽恕出卖他的犹大,但没有权利宽恕没有危害他但却危害了人类的希特勒。因此,宽恕与否,还有一个“群己权界”的问题。害己而宽恕,属于私域,权在个我。而害群者,尤其是反人类性质的,我不但无权宽恕(因为这个问题已经属于公共领域),相反,参与追究,反而是在承担公共的正义。这里,我再一次感到自己无法靠近耶稣,他把宽恕本体论化了。就象不能象鲁迅那样拒绝宽恕,同样也不能象耶稣一概宽恕。


那么,“威森塔尔问题”呢?现在它的难度是,威森塔尔面对的恰恰是一个反人类的犯罪者,所不同在于,他不是一个策划者、组织者,而仅仅是一个被动的执行者(和主动执行又有区别),但毕竟是执行了(他本可以抬高枪口),想想他举枪点射的情景吧,再想想那些犹太人如何倒在血泊中。那么,能宽恕吗?尽管他的忏悔是真诚的,并且奄在一息。当时,威森塔尔不自觉地选择了沉默,他只能沉默。但沉默有两解,可以是默许,也可以是拒绝。考其情景,两种成份在威森塔尔心中是交织的,恐怕当时也没有比这更合适的选择了。然而,事后,当威森塔尔反复诉诸自己的理智时,他仍然难以走出当时“默许/拒绝”的两难。因为,每一种选择都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它的不合理性。当然,象这种模棱两可的选择,更是一种价值上的含混。


本来我希望在这篇文章中能够对“威森塔尔问题”作出我自己的回应,但现在看来还不行。文章就要结束了,但我却说服不了自己,无论从哪方面。而如果不能对自己的选择作出所以然的解释,简单的回答则又没有意义。因此,宽恕,还是不,这个类似“哈姆莱特问题”的问题,恐怕依然要问题下去了。既然“哈姆莱特问题”已经世袭了几个世纪,那么,“威森塔尔问题”又岂会让我因一篇文章而遽解。这里我并不是为自己开脱,而是要作出选择。现在,我的选择是:
在这篇文章中,放弃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正如这篇文章后,不放弃对这个问题的(再)思考,哪怕它是真正的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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